同济大学5月6日通报确认,涉《Nature》论文《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中的14张图表存在不同层级问题;王某被免院长、降岗两级并停资格24个月,金某某被解聘。此案之所以迅速进入公共议程,关键在于“耿同学”把PubPeer上的零散疑点、补充数据中的统计异常和图像比对,形成可追问的证据链,后续饶老师的质疑更是让事件迅速发酵。
Who is Next?留意耿同学动态的人可能知道,某些人可能已经在瑟瑟发抖了。但是真正该追问的,不应是“下一个会被谁打假”,而应是“下一个愿不愿在风暴来临前,把原始数据和责任链条先做扎实的机构是谁”。到2026年5月6日为止,这篇论文公开可见的期刊状态仍是“2025年作者更正+2026年编辑提示”,尚未出现撤稿或新的正式更正;而比论文去留更紧迫的,是如何让下一次质疑不必再依赖“偶遇一个会做比对、敢发声的耿同学”,亦或是文章被一删再删的饶老师。

这篇论文最早于2024年11月20日在线发表,进入《Nature》2025年1月2日卷期;同济5月6日通报则将其表述为“2025年1月在《自然》期刊正式发表”。论文主题是“人类HDAC6感知缬氨酸丰度并调控DNA损伤”,并宣称提示“缬氨酸限制饮食+PARP抑制剂”的潜在抗癌路径。2025年7月25日,期刊曾因图像准备错误发布作者更正;到2026年4月23日,原文页面又新增编辑提示,提醒读者该文数据可靠性已受到质疑,后续将视调查结果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编辑行动。
同济5月6日通报:受质疑论文为《Human HDAC6 senses valine abundancy to regulate DNA damage》;论文第一作者金某某为同济高等研究院研究员,通讯作者王某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经“查验实验数据、访谈相关人员”等程序,学校确认被质疑的14张图表所涉实验和数据均由金某某完成和提供。其中,10张图表涉及γH2AX免疫荧光染色实验,在获取和处理数据时“未对免疫荧光染色样本的总细胞数和γH2AX阳性细胞数进行客观计数”,校方直接定性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1张图表涉及一只小鼠体重末位数字为“0”,被认定为“记录方式不规范”;另有3张图表涉及免疫印迹与斑点免疫杂交图片显示重复,属于“误用情况”。王某则被认定对实验数据与论文质量“失察失管”,未尽到通讯作者对数据真实性和可重复性的责任。
从技术上看,校方对10张γH2AX图表的认定,击中的不是“图好不好看”,而是计量学上最基础的“分母问题”。原论文对Extended Data Fig. 8p和10b、10d、10f、10h、10n等量化部分,给出的说明是“按显微视野统计”,例如“n = 100 microscopic views examined for 8 mice”或“6 mice”;而γH2AX作为DNA损伤标志物,常规做法应是对预先定义的细胞核、焦点或阳性细胞进行客观计数,最好配合盲法或自动化流程,以减少人为选择视野和阈值设定带来的偏差。若总细胞数与阳性细胞数都没有客观计数,所谓百分比、阳性率或组间差异,就失去了最基本的可追溯链条。
“耿同学讲故事”并非偶然闯入此案的流量博主。其B站账号页面显示,账号拥有约180.9万粉丝,长期发布与科研、学术规范、学术造假有关的视频;其中围绕同济此案的两支核心视频分别发布于2026年4月14日和4月17日,页面显示播放量约77.8万和45.5万。红星新闻报道则显示,2026年4月上旬有网友先发现论文数据疑点,耿同学与粉丝下载原论文及补充数据比对后,认为多处数据和图片“存在数据异常”,并向媒体强调其“规律性很明显,不像实验室实际测量结果”。

上表所列对照,主要依据同济5月6日通报、红星新闻与《每日经济新闻》对耿同学及PubPeer争议的整理、Nature的作者更正和编辑提示,以及公开同行评审文件。它显示出一个关键事实:耿同学最有价值的“事迹”,不是先验定罪,而是把散落在PubPeer、补充数据和图像细节里的可疑信号,转译成了可核查、可追问、可让机构启动程序的公共证据。与此同时,也必须强调:数字异常本身只是调查线索,最终定性仍然依赖学校调取实验、访谈相关人员以及期刊后续核实。
校方对两名关键责任人进行了处理。王某被免去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院长职务,降低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两级,取消其岗位聘用、工资晋级、职务晋升、科研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资格24个月;金某某则被解除与高等研究院的聘用关系。校方援引的依据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等。
对照现行规范,这一处分链条是有制度坐标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第五条规定,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期限为24个月;第六条规定,受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者应自处分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并在处分期内不得聘到高于现聘等级的岗位;第二十一条则明确,将“伪造、篡改数据文献”列为可适用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乃至开除的学术不端行为。与此相呼应,科技部2023年《负责任研究行为规范指引》明确要求:研究数据采集和记录必须完整、准确、可追溯;不得把“经过人为处理后的数据作为原始数据保存”;第一作者与通讯作者对成果真实性、可靠性负主要责任。Nature作者政策也要求通讯作者确保数据、材料、代码符合透明与可重复性标准,原始数据应被妥善保存并可供复核。
若后续资助方继续跟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现行办法还允许对含有伪造、篡改内容的基金标注论文,作出追回资金、终止项目、取消申请资格一至七年等处理。不过,截至2026年5月6日,尚未见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开发布针对该论文的独立处理决定;同样,校方通报也未公开说明是否已正式向Nature提交再次更正或撤稿申请。就这一点,现阶段只能标注为“未明确/未公开”。
公开的同行评审文件说明,论文在发表前并非没有遭遇方法学质疑。匿名审稿人之一指出,文中的5hmC dot blot“低质量且不具定量性”,而“所有与DNA损伤相关的成像数据都不够清晰”,建议放大到单细胞层面;另一位匿名审稿人则更直接地写道,作者基于dot blot得出的5mC/5hmC分析“并不令人信服”,原因包括缺少标准加载对照、缺少多次重复的量化与统计分析。换言之,同行评审已经碰到了“图像质量”“定量充分性”的边缘,却没有进一步深入到这次校方最终认定的“γH2AX客观计数缺失”和“重复图误用”层面。这里可以合理推断:传统同行评审更擅长审机制、审逻辑、审新意,却未必擅长逐图取证式的完整性审查。
期刊方面,Nature生物学、临床与社会科学主编Francesca Cesari在4月22日接受采访时表示,编辑部已注意到批评意见,将按既定流程与作者沟通,并在必要时征询独立外部专家。Nature的图像规范同时要求:生命科学论文必须提交未处理的原始凝胶和western blot图像,并作为补充材料公开;图像只能做最小必要处理;不同时间或位置获得的图像若要拼接,必须明确标示边界;原始数据和元数据应尽可能长期保存。换言之,期刊自己的公开政策,与同济这次对“未客观计数”和“图片重复误用”的认定,在原则上是同向的。
再从实验技术看,γH2AX免疫荧光并不是只能“看图说话”的方法。公开方法学资料反复强调,γH2AX定量应基于细胞核内焦点数、阳性细胞比例或总荧光强度的客观计数;人工或半定量评分天然容易受观察者主观影响,因此越来越多实验室转向盲法、自动化或标准化工作流。对免疫印迹和斑点杂交,图像领域的经典规范同样强调:不同凝胶之间的定量比较应尽量避免,重新排列泳道必须标出边界,裁剪不能制造“过于干净”的假象。置于这些规范下,同济通报中对10张γH2AX图表和3张blot/dot blot图表的定性,问题性质就不再是“排版小错”,而是可重复性底座本身出了问题。
这起事件真正沉重的地方,不在于又一篇明星论文“翻车”,而在于它暴露出三重制度缝隙:其一,同行评审对数据法证学的识别能力有限;其二,通讯作者责任在很多团队中仍然停留在署名权威,而非数据链条的最终担保;其三,高校和期刊都在强调“科研诚信教育”,但真正决定能否追责的,往往是原始数据是否留存、图像是否可回溯、计数规则是否预先定义。

说实话,14张图里10张不端、1张不规范、3张误用,这个分类倒是挺细。但大家伙都在猜谁是下一个,我却觉得饶老师那句问得在点子上:要是哪天没有耿同学这种闲人,这事儿是不是就烂在数据库里没人知道了?
“失察失管”四个字就把院长轻轻放下了?十张图表全是第一作者一人做的,通讯作者签字的时候都不看一眼原始数据?计量上那个分母问题,学校倒是看得明白,可这处理力度和论文的级别不太般配吧。
@空气炸锅
看到你这段话我其实反复看了好几遍,想说的太多反而不知道从哪句开始了。你说十张图表全是第一作者一个人做的,通讯作者签字的时候压根不看原始数据,这个事吧我信,真的信。我自己待过的那个组,老板一年到头在实验室的时间加起来可能还没我一周多,组会基本就是看PPT,PPT做得漂亮他就点头,做得粗糙他就皱眉头问两句,你说他能知道数据怎么来的?他连我们用什么软件处理的都不知道。 但是话又说回来,你不能指望一个通讯作者像查户口一样把每个数字都核一遍。我见过一个合作的项目,我们这边负责跑实验,对方负责建模,最后论文出来的时候我一看那模型参数就觉得不对劲,跟我当时给他们的原始曲线对不上。结果我拿数据过去找他们,那边负责人翻着邮件说“哦这个参数是我让学生调的,他可能改过版本”。最后三方坐在一起开了个会,折腾了俩月才搞清楚是某个脚本里写错了一个变量名。这他妈还是两个课题组之间互相盯着的状态,都会出这种事。你让一个通讯作者去查第一作者有没有在某张表里把分母从一千改成一万,说实话不现实。 但你说处理力度跟论文级别不般配,这个我倒觉得可以掰扯掰扯。你看啊,这种通报出来,学校那边肯定也是权衡过的。如果真按学术不端的上限去处理,撤稿是肯定的,然后就是取消学位、追回经费、通报到各个数据库,说不定导师的博导资格都要被撸掉。对学校来说,这事儿闹得越大,对学科评估的影响就越大,以后再申报什么重点实验室、什么双一流学科,别人一查这个学校有过造假丑闻,大家都尴尬。所以“失察失管”这四个字,我琢磨着其实就是个平衡术,说重不重说轻不轻,面子上过得去,里子上也不至于伤筋动骨。 不过你要说学校看得明白,这个我也同意。那个计量分母的问题,如果真是简单的笔误,解释清楚就行,但通报里既然专门提了,说明他们内部核过,知道这里头有问题。问题是他们选择了一个最省事的处理方式:批评教育、追回奖金、记过,然后没了。你想想,如果这论文是发在一个四区的灌水期刊上,可能连通报都不会有。就是因为发得好,才不得不拿出来做个姿态。可这个姿态做出来,反而让人觉得更拧巴,好像级别越高的期刊,造假成本反而越低。 我之前在一个公司干过数据分析的活儿,那时候我们每个季度要给总部报数字,每张表后面都得附上数据源文件路径、处理脚本版本、复核人签名。一开始我觉得这纯属形式主义,后来有一次我改了一个异常值的剔除规则,忘了更新版本号,结果审计的时候对不上,差点被记过。从那以后我算是明白了,如果制度不设计成“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签过字的东西负责”,那签字就只是一道流水线工序。高校里你要是也设个类似的机制,要求投稿前通讯作者必须在原始数据备份上签字确认,可能很多问题能堵住。但这么做又增加了行政成本,老师们会嫌麻烦。 你提到第一作者一人做了十张图,我觉得这背后还有个更现实的问题:现在的科研节奏根本不允许合作者之间有充分的交叉验证。我认识一个博士生,他做实验,晚上十一点把数据导出来,凌晨两点把图做好,第二天早上就要投稿,因为导师催得紧,说这个方向有人抢发了。他倒是想让师姐帮他看一眼,但师姐自己手头还有三个课题没做完。你说这种情况下,就算有心核查,时间上也不允许。再说难听一点,如果第一作者铁了心要骗,他能把所有痕迹都收拾得干干净净,你查什么都是正常的,除非你拿着原始仪器重新跑一遍实验。 不过你最后那句“处理力度和论文级别不太般配”,我确实想顺着说一下我的看法。学校通报里那些措辞,什么“对科研诚信认识不足”“对团队管理不到位”,听着就特别像年终工作总结里那种套话。我猜他们内部其实更在乎的是怎么跟外面交代,而不是真的想追究到底谁动了那个分母。因为一旦认真查下去,查出来如果是第一作者自己偷偷改的,那说明实验室的管理有问题;如果通讯作者也参与了,那就是更严重的主观造假。两条路都通向“这实验室有问题”,那就不是处理一个人的事了,是整个课题组的信誉崩塌。学校肯定不想看到这个局面,所以找一个最轻的词把责任扛下来,让大家都下得来台。 说到底这事儿没那么简单,你说学校看得明白也好,说他们装糊涂也好,我总觉得最后吃亏的还是那些老老实实跑了三年实验、一帧一帧抠数据的人。他们没造假,但他们的成果会被别人拿来说“看,这个领域的论文都是这么出来的”。挺没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