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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毛左”中年,站在法的门前

李道国最为人知晓的身份是知名毛派政经评论网站“乌有之乡”的主编,为替辉县市储备窑村村民维权,他自学法律,4月初刚刚取得实习律师证。他的理想主义在维权中经历着基层法治水位的冲击,他选择“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却不想走进了一个真实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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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晚8点,李道国告知一位亲友“派出所来找我了”后便消失了。当时他正在北京海淀区家中。

直到3月28日中午,家属才收到盖着“辉县市公安局”公章的拘留通知书。结合通知书,家属得知李道国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带到北太平庄派出所做笔录,后辉县市公安人员连夜将其带回,刑拘于新乡市看守所。被拘第12天,4月7日,李道国被撤案释放。家属透露,李道国手机被公安收走,“新乡公安非要请道国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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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友们发觉李道国此番遭遇或早有端倪。4月3日,村民们收到辉县刑侦大队发来的《询问通知书》,上书案名“2025.1.20辉县市裴春亮被敲诈勒索案”,这更让他们确认了自己的判断,“他被做局了”。

裴春亮曾任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并连续四届任全国人大代表,李道国指其为辉县市中全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中全公司”)的利益“后台”人士(其公司法人为裴寨村副支书裴龙翔)。中全公司因在储备窑村强建采石厂,被村民控告近十年。2019年,承父亲遗志,李道国接受村民们委托,牵头维权。历经6年遍走相关部门的举报、控告、起诉,2025年1月25日,李道国代村民与中全公司签署《赔偿协议书》,收到200万赔款。蹊跷的是,该款项来自裴春亮妻子、春江集团董事长张洪梅个人账户,而非公司帐户。

有律师分析,私下大额转账难以说清是否存在非法胁迫,容易被刑事化为敲诈勒索。

在维权代理人之外,李道国更为人熟知的身份是“乌有之乡”网站主编。这是一个毛派(认同毛泽东时代政治理念的左翼支持者)大本营思想网站,曾公开支持薄熙来的“重庆模式”。但李道国很少当众谈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向往,大部分精力扑在维权上。

他的理想主义在维权中经历着基层法治水位的冲击,他选择“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却不想走进了一个真实的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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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新手

2019年,41岁的李道国在北京有着安稳的生活。他是受人尊敬的“乌有之乡”主编,未曾想到自己会担起储备窑全村十几户村民的期望,走上前途未卜的维权之路。

村民们给河南省委巡视组的举报信中写道,2016年12月,中全公司在没有合法用地手续、没有合法建厂手续、没有砍伐证和采矿证的情况下, “非法砍树、非法占用耕地及退耕还林地,非法侵占河道,非法破坏山体,强建所谓采石厂。”村民们发现,该公司法人代表裴龙翔是张村乡裴寨村副支书,大股东裴春亮兼有官商背景,甚至有前环保局官员牵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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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李道国的举报材料称,中全公司借从辉县市水利局获得的黑鹿河河道疏浚手续,占河采石,严重破坏了沿河山体。(图_李道国举报信内容)
辉县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北依太行,南眺黄河”,砂石资源丰富,遂有采石公司为获取经济利益破坏山体河道,违规挖砂采石问题严重,2023年曾被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点名通报。

李道国决心维权的导火索是原维权牵头人——李道国的父亲及其大哥大嫂在不到一年里相继重病。子女们相信,这一定与无数次上访但维权进展寥寥产生的愤懑有关。2019年6月17日到7月14日,不到一个月,三人相继离世。

由于进出村庄的道路被厂房占用,出殡的车队必须经过厂房。李道国身形高大,在身穿白色孝衣的众人中相当显眼。罹患癌症的父亲在过世前念念不忘维权未竟,嘱托李道国接棒讨个结果。面对仍然屹立的厂房,李道国在车队后跪下,俯身磕头,发誓要拆除厂房,并让相关责任人接受应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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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进出储备窑的道路被采石厂房占用,李道国家人的出殡车队必须经过厂房,他在出殡车队后跪地,发誓将接力维权。(图_李道国举报信内容)
2019年6月25日,11名储备窑村民与李道国正式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协商谈判、提起诉讼、参与调解、签收法律文书、签署调解协议或赔偿协议、领取赔偿款项、主持赔偿款分配。”这已经是村民们坚持维权的第四年,此前因村民们阻挠,中全公司已于2018年3月停工。但针对村民们追究该公司手续违法、拆厂进行生态修复及协商赔偿等诉求,有关部门的反应始终让村民们感到不满意。

前述举报信提到,在中全公司建厂伊始,储备窑所在的和漫村村干部在未经村民民主议定、也未报经当地乡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村集体所有的1264亩土地承包给该村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第三人(即中全公司),并签订《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一份。这样一个在村民们看来“事实清楚”的案子,在两级法院开庭六次,村民们最终却败诉了。

2017年,13位村民起诉和漫村村委会,要求废除该承包合同。辉县市人民法院在一审和终审做出了前后矛盾的判决。一审判决认为,和漫村村委会在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情况下,将本集体组织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外发包,违背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但在终审判决中,法院认为,尽管《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都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对外发包需要经民主议定程序,但这些相关规定均不属于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属于有效合同,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公开报道显示,利益相关人裴春亮在终审前,曾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到辉县市人民法院视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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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张村乡裴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裴春亮(图_网络)

现实的水位

李道国的好友于江维权经验丰富,李道国常和他探讨。他称,在没有亲身参与维权之前,李道国觉得乡亲们维权碰壁的原因在于只知道上访一条路,“没文化、没知识、不懂政策”,而当李道国“翻着政策、拿着法条去跟人讲理,按照政府给的救济渠道依法依规维权,就发现现实不是那么回事儿。”

李道国常住北京,这使得他去国土资源部、环境部等机关递交材料更为便利,他的消息渠道也更灵通。在他接手后不到半年,维权就有了重大进展。他向中央赴河南的环保督察组进行了举报,新乡市环保局被责令调查此事。

一开始,新乡市和辉县两级环保局坚称中全公司环保手续合法合规。而当李道国对照该公司环保备案、《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废弃噪声检测报告》和采石厂实际建设开工时间线,辅以卫星图,将一系列证据交给两级环保局人员查看后,两级环保局不得不在2019年12月撤销了行政许可,并责令拆厂。厂房实质上被拆除,则是在村民们不断投诉之后的202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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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4日,辉县市环境保护局作出的《行政许可撤销决定书》(图_受访者提供)

接近李道国的知情人称,2024年,中全公司利益相关人裴春亮被罢免人大代表,并被撤销裴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河南省委候补委员在内的一切职务后,双方才得以重上谈判桌商议赔偿。

2025年1月25日,双方在乡政府的见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书》,约定一次性支付赔偿总额380万元。随后,李道国收到裴春亮妻子、春江集团董事长张洪梅个人账户转来的两笔共200万赔款。收到第一笔赔款当天,他第一时间在村民群里告知,表示“年前先给每家转点钱,其他年后再商量怎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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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5年1月25日,李道国在村民群内告知已收到协议赔款。(图_受访者提供)
于江提醒他,私下大额转账容易引人猜疑款项并非合法赔偿。2025年2月7日,李道国将200万赔款原路退回。他后来告诉朋友,裴春亮曾据此指控他敲诈勒索,多名村民被辉县市公安局带走问话。指控一事最后不了了之,但在2026年春节前,李道国又收到风声,当地检察院或对他采取行动。

于江建议李道国做一个风险预案,但李道国不以为然,认为检察院无权处理他。于江有些怒其不争:“他都通过法考了,还不知道检察院可以提前介入,相当于检察院在工作巡查中发现了违法犯罪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种操作很常见。”

在于江看来,李道国有文化,证据材料做得扎实,人脉广,网上发帖得到不少媒体人转发,引发的持续关注也让当地很头疼。但李道国的书生气“让他看不清本质,处处犯错误”。

在被拘前一周,李道国还在为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奔走。举报信中称,中全公司借从辉县市水利局获得的黑鹿河河道疏浚手续,占河采石,石料堆在河道中间,直到被2021年7月20日河南特大暴雨灾害引发的洪水冲走。村民们质疑占河行为得到了水利局包庇——2019年发布的新版黑鹿河河道红线,疑似刻意缩窄了采石厂所在河段的红线宽度,在中全公司厂址处出现明显违背常识的“变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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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鹿河河道红线局部截图,黄色虚线框内为中全公司厂址。(图_李道国举报信内容)
从2019年开始,村民们多次向辉县市水利局申请公开2013年至2020年间黑鹿河河道红线划定文件,以及2017年9月批复的《黑鹿河河道疏浚实施方案》等相关信息,但未得到相关部门支持。水利局称,河道红线归国土部门制定,可国土部门却明确书面答复不属于自己制定,于是村民们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但仍被告知维持原决定。五年后,村民们将辉县市水利局、辉县市人民政府起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3月18日,辉县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李道国作为原告出庭。

然而,中全公司已于2025年4月21日被注销。赔款至今再无下文。

准实习律师

多位朋友对李道国的印象都是:话少,偶尔话匣子打开也是谈老家维权的事。

为了维权,他自学法律,一次性考过法考,3月5日刚领取了法律职业资格书,并表示将“争取做一位无愧于国家和人民的法律人”。4月2日,李道国的实习律师证被正式签发,照片里穿着正装的他今年已48岁,华发早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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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道国获得法律从业资格书当天发的朋友圈(图_朋友圈截图)

于江和李道国年纪相仿。他说,李道国是1978年生人,从河南山区考上天津大学,后来入职一家房地产公司,获得留京资格。青年李道国接触“乌有之乡”后,放弃了高薪工作,从志愿者做起,后来变成编辑、副总经理、主编。

老巫是在2010年前后和李道国相识的,他是“乌有之乡”的老“红友”——这个毛左网站粉丝的自称。他从农村来到城市做了三十年个体户,读书不多,但爱写作,公众号“老巫白话”的意思,就是“老巫写的大白话文章”。老巫和李道国共同参加过多次红色旅游,他印象深刻的是,担任导游兼主持人的李道国更像一个服务人员,而不是主编或副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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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知名毛派政经评论网站“乌有之乡”(图_网站截图)
长时间以来,“乌有之乡”被认为是极左或毛左大本营。薄熙来主政重庆时发动的“唱红打黑运动”(“唱红”即“唱红歌、读经典、讲故事、传箴言”,“打黑”即重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得到“乌有之乡”极力支持。在薄被罢免后,“乌有之乡”公开发文挺薄,后网站被网信办关闭整改。据公开报道,当时民主派网站“中国天网”曾发表声援,“对于重庆模式的讨论,是‘乌有之乡’用户的基本表达权”。

许多泛左派人士戏称,“左派最大的特点就是可无限细分”,内部互相指责。于江坦言,“乌有之乡”呼吁主政者回归共产党的初心,干部要全心全意地为老百姓服务,党员应当没有个人私利。但落回现实,他认为“乌有之乡”实际上支持的是一种“中央政策是好的,只是下面执行歪了”的改良主义。作为主编,李道国显然一度代表了这种政治理念,于是被极左骂为“保皇派”“政权的走狗”。

“乌有之乡”网站上多数文章谈论历史和理论,被批评者认为“务虚不务实”,因而在左派中的影响已趋于边缘。但据老巫观察,李道国在亲身参与维权后开始意识到,“仅凭嘴上功夫、实际经验不足,在斗争中容易落入下风;学法、懂法很重要,要尊重法律,而不是(支持)一些左派推崇的‘暴力革命’(观点)。”他不希望有无谓的牺牲,“学会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要揭露也要生存。

得知李道国打算做律师,老巫感到惊讶,同时也报以理解:“他觉得法律是一条可以把理念落地的道路。”李道国在自学法律时,与许多律师成为了朋友,无论立场左右。 “他们确确实实帮老百姓维权,你总喊口号,老百姓也把你当神经病,他们是要过日子的。”老巫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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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李道国实习律师证被正式签发。(图_受访者提供)
2026年2月1日,前调查记者刘虎及其助手巫英蛟因报道一起企业家维权案件,被成都警方以涉嫌“诬告陷害”和从事“非法经营”跨省刑拘。“乌有之乡”发布了声援文章,李道国将链接转到了朋友圈。在老巫看来,刘虎是右派,但包括他在内的左派都有发文声援。谈及原因,他表示,“有极左骂我们搞左右合流,不过我们觉得,也许我们和刘虎的政治观点有分歧,但在公平正义这个目标上是没有分歧的。”

和李道国被刑拘同期发生的,还有律师于凯因“扰乱公共秩序”被刑拘。3月26日,于凯在司法部门前举牌抗议,提出“律协自治、缴费自由”及“废止律所执照、律师证年检、律师黑名单潜规则”的诉求。代理律师李国蓓对外表示,她于3月31日首度前往看守所会见于凯时,遭到工作人员刁难,在会见室被反锁四小时,后成功会见到于凯。但目前办案单位已明确表示,不同意对于凯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老巫说,他也为于凯发过声援文章,但“自由派占八九成”的律界似乎很少为李道国发声。除泛左派出于道义同情的声援外,“乌有之乡”和“红歌会网”是最积极为李道国发声的。在“乌有之乡”网站显眼的毛泽东语录“站在最大多数劳动人民的一面”下,其观点评论栏目整版均为李道国事件相关的文章。“红歌会网”也将相关文章放到了头版头条。

其中一篇文章说,(李道国事件)“表明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的国家公检法机关部分已经变质、变色,某些公检法人员已经蜕变为人民的敌对势力。”在左派中比较知名的评论者郭松民则在文章中说:“他(李道国)的命运,将成为一个指标,可以用来检验如今的天下是有道,还是无道?”

在老巫看来,“无论左中右,当下都是面对着坚固高墙的脆弱鸡蛋。”由于观念冲突,他和李道国多次激烈争吵,但他们有一个共识:

“要让老百姓说话,要让人民监督。”

(应受访者要求,于江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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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8-16     Android /    Chrome

    我操,看完了这篇文章,给我看恶心了。说实话我真不是那种爱抬杠的人,但这篇东西通篇透着一股子“献祭英雄”的味儿,硬把一个乌有之乡主编往悲情烈士上整,我都怀疑编辑是不是拿了什么好处。你们这些文人写东西就是爱加戏,什么“站在法的门前”,什么“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我呸,写得跟卡夫卡似的,实际上不就是一桩没谈拢的买卖吗? 先说说李道国这个人。乌有之乡,毛左大本营,当年公开支持薄熙来的“重庆模式”。卧槽,就这背景,你们还好意思说他“理想主义”?他的理想是什么?是回到那种人人自危、举国崇拜一个人的年代?还是觉得那个年代坑农民坑得还不够惨?他爹死了,遗嘱让他接着维权,他跪下磕头,这场景确实感人。可感归感,咱们得想想:他维的是谁的权?储备窑村那十几户村民?还是他自己作为“毛派精神领袖”的面子?你要真关心村民,拿到200万赔款就该先把钱怎么分说清楚。可文章里一个字都没提这钱到底怎么分配给村民的,就轻飘飘一句“代村民签署《赔偿协议书》”,收到200万。大哥,200万啊!多大一笔钱,款项走的是裴春亮妻子张洪梅的个人账户!这玩意儿放哪都是雷,你不清楚吗? 人家律师都分析了,私下大额转账难以说清是否存在非法胁迫,容易被刑事化成敲诈勒索。李道国还是个刚拿到实习律师证的法学爱好者,他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可他还是要了这笔钱,或者说,非要谈成这笔钱。你说要是干干净净的民事赔偿,公司账上走不了?非得老婆私人卡转?这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公安:快来查我嘛。所以公安抓他,我一点都不意外。这叫什么?这叫知法犯法?不对,这叫他妈叫自作聪明。 再说他被拘留这事儿。3月25号带走的,28号家属才收到拘留通知书,中间隔了三天。你们记者写文章喜欢用“消失”这种词,制造恐怖气氛。实际情况呢?公安办案有程序,异地传唤、刑拘,通知家属要时间,这不算多大的幺蛾子。而且最后撤案释放了,说明什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确实证据不足,另一种是上面有人打了招呼,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文章里写得好像李道国被冤枉了一样,还特意写“新乡公安非要请道国吃饭”——卧槽,公安请你吃饭?你真把自己当回事儿啊?我跟你说,这要是真的,那大概率是警方客套一下缓个场,被你们写成“英雄受到礼遇”,恶不恶心?要是假的,那就是家属自己编出来给自己脸上贴金。反正这话我一听就觉得离谱。 再说裴春亮。这人确实是人大代表,是辉县的地头蛇,中全公司肯定也有问题,强建采石厂、非法占河道,这些破事在河南农村多了去了。我老家村里也有这种,砂石厂老板跟村干部勾着,把山挖得跟鬼剃头似的,村民告了十年也没个屁用。所以我能理解村民们憋屈。但憋屈归憋屈,李道国这种带着“毛左”意识形态光环的人掺和进来,事情就变了味。他不仅仅是在维权,他是在拿维权当阵地,当自己那套政治理念的试验田。你看他举报信里写的那些东西,张口闭口“非法”“破坏”,全是上纲上线的调调,跟写大字报似的。这种搞法,对方能服气?能不往死里整他? 还有一点我特别想骂。文章里说他“选择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这句话写得漂亮,但翻译过来就是:他想用法律程序搞对方,结果发现自己那套“群众运动”打法根本进不了法律的门。他自学法律,考了个实习律师证,就想下场当代理人。可你一个没有任何办案经验的中年人,学的那些法律知识够干嘛的?真以为背几条法条就能跟裴春亮那种人斗?这跟拿着菜刀冲坦克有什么区别?我这不是嘲笑他,是他确实低估了基层法治的水位。你告了六年,跑遍部门,最后拿到200万,你以为是你赢了?那是人家看你太烦,给点钱打发了你。这点儿破事,就算真闹到法院,采石厂顶多罚个几十万,然后照样开,你信不信?结果他真敢收钱,收了钱就等于把把柄递到人家手里。这操作,绝了。 更恶心的是那些“亲友们”的判断——“他被做局了”。屁!谁给他做局?是他自己给自己做了个局。他要是真的一心为村民,就该走诉讼、走执行,该拿多少拿多少,一分钱不碰,让法院判决给村民。可他偏偏走了协商赔偿的路子,而且还让钱从张洪梅个人账户转出来。这不就是典型的“花钱消灾”然后反手告你“敲诈”的路数吗?河南农村这种局多了去了,老板先报警说你敲诈,公安抓你,然后撤案,你要是真叫板,他就说你收了钱就是勒索。李道国一个“毛左”,天天骂资本主义,结果自己玩起了这种资本家的游戏,我真服了。 再扯回乌有之乡。这个网站是什么德行,但凡有点记性的都知道。当年薄熙来在重庆搞红歌、搞唱红打黑,他们是怎么吹的?说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探索”。卧槽,现在还有脸谈“共产主义向往”?李道国要真向往共产主义,就该去读读马克思,看看人家怎么批判官僚资本,而不是整天抱着毛泽东语录当令箭。毛泽东晚年搞的什么样,历史都记着呢。他一维权就想起毛泽东时代,怎么不想想那时候村里一个支部书记就能压死你?现在好歹还有法治程序可以走,虽然走得磕磕绊绊,但你至少能走。他们那些怀念毛泽东的人,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我看就是装的。 这篇报道也是鸡贼。全文没提李道国对薄熙来的态度吧?也没提乌有之乡那些极端言论吧?就只说他“深受农民苦难感动”,呵呵。你们这些记者,专门挑软的一面写,把一个人物剪裁成你们想要的样子。李道国要是真是你们写得那么无辜,为什么他在自己网站上骂过“自由派”骂得那么难听?我随便一搜就能找到。这文章通篇就一句“但李道国很少当众谈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向往”,想把他从意识形态里摘出来,塑造成纯粹的维权人士。扯淡!一个当了几十年毛派主编的人,突然跑去维权,你敢说他没有私心?他不想建立个民间声望?不想当个“民间英雄”?不想用这身份给乌有之乡引流?都他妈是人,别装圣人。 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天天喊“为老百姓办实事”,实际上就爱听人家叫他“老师”“大哥”,到哪儿都带着一群人,摄像跟拍。以前我村里有个老干部,退休了帮人写诉状,不收钱,但逢人就说自己帮了多少人,赢得了几百面锦旗。你觉得他是为了老百姓?不,他就是为了那几句夸赞,为了在饭桌上有人给他倒酒。李道国这个,我倒不是说他图钱,200万他都“代村民”收了,至于分没分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他图的是“名”,是“斗士”这个标签。你们把他写成这个样,正合他意。 最后说点实在的。李道国被关12天就放了,撤案释放,说明这事儿在刑事上不构成犯罪,这一点我认。但“不构成犯罪”不代表“完全清白”。行政拘留?没有。国家赔偿?他肯定也不会去要。那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村民呢?200万拿到了,厂房拆没拆?文章没说。如果厂房还在,那李道国这维权等于只拿钱没办事儿。他爹临死前让他拆除厂房、让责任人受罚,他在坟头磕了头,结果呢?人家给200万就完事了?啧啧,这誓言可真值钱。所以我说,别把这种所谓的“维权”看得太高大上,很多时候就是一场讨价还价的闹剧。李道国自己可能也觉得憋屈,但他选择了“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那好,牢笼就给了他应得的教训。 顺便说一句,我完全不认识李道国,也不是裴春亮那边的人。我就是看不惯这种把复杂事情写成传奇的报道。老百姓维权难,是真的难,我承认。但难过归难过,不能因为这个就替李道国哭坟吧?他要真是好汉,现在就该把200万的来龙去脉一笔一笔晒出来,把村民签字的合同晒出来,把怎么分配的晒出来。敢吗?我看他不敢。因为真晒出来,怕是要翻车。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啊,一看到“强权欺压贫民”的故事就集体高潮,也不去查查钱从哪儿来、人是什么人。我劝你们冷静点,别让人当枪使。好了,骂完了,浑身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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