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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白皮书:2025年强奸起诉3.5万人,现状分析与展望

最高检于近日发布《刑事检察工作白皮书(2025)》,其中提到了强奸罪在2025年的起诉人数35008人,这和我之前所引用数据存在较大偏差,因而进一步根据此权威数据进行分析,避免可能存在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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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常年在刑事一线工作并对强奸罪有着很深入的研究,也写了很多文章分析和建议。

2025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265013件1759410人,人数同比下降19.3%,为近五年来受理人数最低值。
一、大趋势是下降,且比例不低。

  1. 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坚决严惩严重犯罪,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惩治重大恶性犯罪。起诉严重暴力犯罪[1] 54300人,同比下降9.9%,为本世纪以来最低;占起诉总人数的3.9%,占比自2017年降至4%以下后,持续维持在较低水平。
    [1] 含放火罪、爆炸罪、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绑架罪、抢劫罪。
    二、在严重暴力犯罪持续下降(本世纪最低)的优越治安环境下,强奸罪起诉人数仍位居高位,达35008人,仅此一项就占严重暴力犯罪近65%。相较于2024年的38874人,下降了10%。可以说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的9.9%要归功于强奸罪。

如此高的强奸罪起诉人数,与中国实际情况不符,也明显违背其他严重暴力犯罪显著下降、强奸罪维持高位的客观规律。

强奸罪持续位居高位,和一些司法实践将事后反悔、身份误解、目的落空但并未对性关系本身产生误解的情形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大同订婚强奸案、南昌锜振东恋爱强奸案),以及偏听偏信“非亲历不可知”、无视客观证据or嫌疑人辩解、不积极审查排除基于财物利益、公报私仇的诬告可能(房洪彪强奸女儿案),等错误做法有密切关系。

在这篇回答里作了对比,包括境外的案件。如何看待最高检称:「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去年前11月起诉强奸犯罪嫌疑人2.8万人」?

我在多篇文章中也提到,自从大同订婚强奸案、南昌锜振东恋爱强奸案、房洪彪强奸女儿案等一系列引发全民讨论的典型案件引发讨论后,公检法/司法实践对强奸案变得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了(对比之前几年)。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04507270986368583/answer/2005079925447750974?share_code=rIEXOQzh0CQJ&utm_psn=2012100978036450574

这样的观点不讨喜,并且在下降幅度仅有10%的权威数据面前也难有说服力。但我还是要讲求实事求是,根据我的实际经历和感受来看,我判断司法实践更审慎的基本分析没有变。

数据的下降幅度小确实有多方面原因。一方面是效仿者变多,打算以强奸罪的控告来实现自己经济利益、名誉等情况变多了,我为何开始写文章,并且第一篇就是写新时代男性版本指南—从订婚强奸和诬告案说起,就是因为我在那天值班晚上(正值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不久),看到了这一起极其夸张的强奸控告。我具体写入了上述文章。

男女方因学车认识,男方系驾校教练。多次在不同的地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后奸情被女方未婚夫发现,未婚夫要求退婚、退还彩礼,女方遭到父母严厉斥责。
隔天晚上,女方以难过、害怕为由,反复要求男方前往家中。男方担心被打,再三推脱,最终拗不过请求,还特意让出租车司机在楼下等候,上楼时全程手机录音。
男方上楼后发现女方未婚夫不在家,入座后女方邀约其饮酒,并莫名其妙地说“喝酒,就不要录音录像了”,男方缺乏经验,上厕所时竟把录音删除,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已进入圈套,偷录行为如何能被知晓?
饮酒后,女方哭泣、指责男方,咬伤其肩膀,随后两人发现性关系。过程中女方再次咬男方,两人变换了两次姿势。
次日早上8点,男方打算顺手将垃圾袋提走扔楼下(其中有昨日避孕套),被女方突兀阻止。
男方离开十余分钟,女方立即报警:
“昨晚喝醉,被男方强奸。”
警方半小时内抓获男方,从早上9点审讯至晚上9点。
我看完笔录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起诬告陷害。
男方的陈述细节完整、符合生活逻辑与常理,很多情节根本“编不出来”,也没有时间。更何况,当时奸情已然败露,男方岂敢再肆意妄为?
而女方的陈述,前后矛盾、违背常识。先说自己喝醉、不清醒,又能精准描述发生关系时咬伤男方的位置。
男方表示,女方本无饮酒习惯,他在笔录里还天真的以为女方突然饮酒是情绪失控。综合所有细节,女方为掩盖私情、转嫁矛盾而诬告,具有高度现实可能性。
后续办案民警也察觉异常,与我沟通梳理后,再次对女方询问,果然取得了矛盾重重、近乎悔过的笔录。遗憾的是,受制于当下法治建设水平和司法理念,该案最终未能像澳门、英国一样,办成一起扎实的诬告陷害案。
这也是我写下普法文章的初衷,试图担负起刑事法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使命。
控告变的更多了,因为越来越多人发现虚假指控并没有任何成本,还可能带来很多收益。我在2025年就经手作出了多达几十起强奸案件的不予立案,还有更多的控告在办案人接警后不久就识破并处理。

相较于往年,2025年的控告变得变多,在此情况下,2025年的起诉人数仍下降了10%。所以我认为我此前结合自身工作作出的判断没有大方向的错漏。

而对于未来强奸罪回归正轨的展望,我认为可以努力的方向是。

一、对于社会来说,最主要靠司法机关提高水平,不能再犯那种将事后反悔、身份误解、目的落空但并未对性关系本身产生误解的情形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或是偏听偏信”非亲历不可知“。

更不能举证责任倒置,要求被控告方自证自己无罪。我在劳东燕对谈视频里说要男的录音表示了反对,录音当然是用来防范诬告风险的好举措,但绝不能将这种充满智慧的做法转化为男性的义务。如何评价劳东燕回应与法山叔的对谈视频所引发的争议?

社会对于“奸出妇人口”这种错误的传统观点也要有新的理解,明白古代告发强奸是妇女将自己置入社会性、生理性死亡一般的情境,有约束的“奸出妇人口”出现的诬告比例相对小,而现在没有任何约束,绝不能简单将女性告发就当作违背妇女意志的依据。另外,司法机关也要真正做到“不枉不纵”,要激活“诬告陷害罪”在强奸控告中的使用,避免诬告零成本,坚决打击诬告陷害,避免让真正的受害人和诬告犯纳入同一社会评价中。

对于男性来说,要明白版本情况和有效防范方式,不要在悬崖边起舞。具体可参见我所写的一些文章、回答。

这是今天一位朋友看到最高检发布白皮书后跟我的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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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继续在工作中严格践行法治,提高水平作更大贡献,虽人微言轻,但总要尽自己的努力去倡议变得更好,也继续做一些类似的普法工作。在两性信任危机、男女对立等问题浮现的社会新形势下,让强奸罪和诬告陷害罪回归正轨,真正实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是这一代刑事法律人的使命和责任,也是法治建设在刑事领域取得成功的关键问题。

以上,感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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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9-18     Win 10 /    Chrome

    您这“常年一线研究”就研究出个“中国实际不符”?合着数据高了是诬告,低了是法治进步,横竖您嘴最大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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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6-09-17     MacOS /    Chrome

    卧槽,看完这篇我真是有点坐不住了。你前面那些数据我认,最高检白皮书嘛,35008人,下降10%,这些数字我也没法反驳。但后面你扯的那些案例和分析,我越看越觉得不对劲。你说“如此高的强奸罪起诉人数,与中国实际情况不符”,我就想问一句,啥叫“实际情况”?你常年在一线,我信,你见过很多案子,我也信。但你不能拿你见过的几个极端个案,就往整个司法实践上套啊。大同订婚强奸案、南昌那个恋爱强奸案,网上吵得沸沸扬扬,我也看过,确实有争议,但争议归争议,你不能说因为这些案子有争议,就推断出强奸罪起诉人数高是因为司法实践乱来。这逻辑跳得也太大了吧。 我自己不是搞法律的,但我身边真有朋友遇到过这种事。我一个表姐,前年在老家被一个熟人强奸了,报警之后折腾了大半年,最后那个人判了三年。她整个过程有多难受我就不细说了,光是被问“你当时为什么不反抗”“你为什么不跑”“你们之前是不是有暧昧”这种问题,就快把她逼疯了。你说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我举双手赞成,但现实里很多强奸案就是发生在熟人之间,就是没有监控、没有第三人在场,就是靠被害人陈述和一点点间接证据。你要是非得要求每一起都铁证如山,那大部分强奸案都别想定罪了。你文中说“偏听偏信‘非亲历不可知’”,这话说得轻巧,那你说说,一个女的被强奸了,她除了自己说,还能有啥?你让她去给你变个录像出来? 还有你那个驾校教练的案子,我看了半天,你的意思是女方设圈套诬告?男的把录音删了,所以他就冤了?我承认,现实里确实有诬告的,我自己也听过类似的离谱事。但你不能拿一个你值班碰到的案子,就说“效仿者变多”了,然后暗示强奸控告里有很多是为了经济利益、名誉啥的。这话说出来,你让那些真正被强奸的女的怎么想?她们鼓起勇气去报警,结果被你这种人暗戳戳地说“可能是为了钱”,换你你受得了吗?你说你写“新时代男性版本指南”,我看了这名字就想笑,啥叫男性版本指南?教男的怎么防诬告?那女的呢?女的生活在啥版本里?地狱版本吗? 你说“起诉严重暴力犯罪下降的9.9%要归功于强奸罪”,这话我倒是觉得有点意思。但你的归功是啥意思?是说强奸罪起诉人数降了,所以整体降了?那按你这逻辑,强奸罪起诉人数还是太高了,应该再降?降到多少你才满意?降到零?你知不知道强奸案的黑数有多高?我表姐那个案子,她一开始根本不想报警,是她妈逼着她去的。她跟我说,她认识的好几个女的,被骚扰、被猥亵甚至被强奸,都忍了,为啥?因为报警之后太遭罪了,要一遍遍讲细节,要面对各种质疑,还要担心别人知道了怎么看自己。所以你现在看到的35008人,很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你拿这个数字说“与中国实际情况不符”,我反倒觉得,不是数字太高了,是太多人没敢报警。 你文中提到房洪彪强奸女儿案,这个案子我专门去搜了,确实离谱,父亲被女儿诬告?还是啥的,我记不太清了。但就算这个案子是冤案,那也只能说明那一个案子有问题,你不能说所有强奸案都有问题。你这种思路,就跟那种“我认识一个医生收红包,所以所有医生都黑心”一样,纯属以偏概全。你说司法实践变得更“以事实为依据”了,下降幅度只有10%,你还不满意,觉得应该降更多?我真服了,你到底是希望强奸犯被多抓还是少抓?你要是觉得现在抓得太多了,那你直说嘛,绕这么大弯子干嘛。 还有你说的“事后反悔”“身份误解”“目的落空”,这些词我看着就冒火。啥叫事后反悔?女的当时不敢反抗,事后越想越不对,去报警,这就叫事后反悔?你知不知道很多被强奸的女的,当时整个人是懵的,根本反应不过来,事后才慢慢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你把这个叫“反悔”,你良心不会痛吗?还有“身份误解”,你是说男的以为女的是他女朋友,女的不这么认为?那女的活该被睡?这都啥逻辑啊。至于“目的落空”,你是说男的花了钱、请了客,结果女的没让他睡,他就硬来?那这不就是强奸吗?你还觉得冤? 我承认,司法实践里肯定有错案,有诬告,有瞎搞的。但你不能因为有几个错案,就否定整个强奸罪起诉的必要性。你看你文章最后那个驾校教练的案子,写得跟侦探小说似的,女方咬他肩膀、让他喝酒、让他删录音,一套一套的。但我问你,就算这个案子女方真有预谋,那又怎样?能说明所有强奸案都是预谋吗?你在一线工作,你见过的案子多,我信,但你见的案子再多,能多过全国一年三万五千起?你拿几个极端案例来推翻整体数据,这科学吗?你说你“讲求实事求是”,我看你这叫“讲求以偏概全”。 我最后再说一句,你那个“新时代男性版本指南”的标题,真是绝了。你咋不写个“新时代女性防强奸指南”呢?哦对,女的不用指南,女的只要不出门、不喝酒、不穿短裙、不跟男的对视、不拒绝男的就安全了,是吧?你要是真关心司法公正,你就去呼吁完善证据规则,去呼吁给被害人更多支持,去呼吁警察别问那些傻逼问题。别在这拐弯抹角地说强奸罪起诉人数太高了。三万五,我嫌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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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6-09-06     Win 10 /    QQ浏览器

    光看起诉人数能说明啥?很多没报案的压根不在数里,这降幅真别急着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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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6-08-13     Android /    Chrome

    强奸罪一个就占严重暴力犯罪近65%?这数据看着咋这么魔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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