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打电话问朋友详细情况,因为据我所知,高校里面干女生的挺多的,一般都是不了了之,没想到这次这么火速处理。
1、我所知道的
在学术圈反正也呆了很长时间,大概明白其中机理。
由于导师制下导师的权力非常大(尤其是博士阶段,要在指定期刊上发文章才能够毕业,且毕业论文由导师掌握绝对的话语权),学生对导师的依赖性很强。
元硕曾问我为什么高校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事?我说: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当权力没有制约时,就只能靠个人的良心道德去制衡。有些人严于律己,就不会有事;有的人自律性比较差,就难免出现权力滥用;更不要说有些人原本就居心不良了。
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常见的交易现象,即用肉体换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发文章、获取各类学术资源、毕业后的工作安排、毕业论文的通过。
(1)双方你情我愿的交易
这种导师拥有资源、学生又想利用这一资源让自己人生道路更加顺畅的情况,属于双方均认可的交易。
有个大佬和自己的学生睡在一块,后来把学生搞进了高校上班;还有一个光头,是个急色色的人,也睡了不少学生,但没出事。原因很简单:双方是一个“双赢”状态。要实在说哪里不公平,那就是影响了其他学生的利益。
有的学生觉得短暂的利益交换不过瘾,想要交易长期进行。这时候可能就会出现导师婚变,和学生结婚。但这种情况不属于真爱,只是交易的长期和稳定化。
(2)真爱
除了交易,也有学生爱老师爱得不得了,想和老师在一块。这种情况,没有交易类的多,但也存在。
(3)强迫类
第三种是强迫类,人大事件就属于这种。这种没什么好说的,人狠话不多,提枪就干。容易出事,且影响极其恶劣。
我所听过的:有个研究碑拓的,人品恶劣得很,经常四处找古碑石刻,把碑文拓下来后,就把人家古碑文物给砸了,这样他手里的碑文就值钱(宋朝有个太守也干过这事,当时朝廷打压苏轼,他就把苏轼题的碑沉湖了,沉湖前拓了两千份碑文,沉湖后碑文价值大增,他趁机拿去发卖,赚了一笔横财)。
这人不仅人品恶劣,为了钱不惜损坏文物,私生活上也是急色色的,强干了不少女生,不过他没被捉。有种说法是他专挑不谙世事的农村女生下手,女生被欺负后也不敢吱声;还有说有次被举报后,他跑去校长办公室磕头求饶,领导就帮他压下来了。
这种强迫类的情况不少,但主要是亲嘴摸胸摸屁股这类骚扰,真要提枪干,我估计不会特别多。
人大之前也出现过一次,那次真的干上了,但说是女生怕羞,不肯去报警,没法立案,不过在学生间引起了非常大的反响。
总结
我所知道的情况里,交易类最常见且较安全,由于双方各取所需,所以不常出事,但由于损害其他学生利益,所以可能被其他学生或老师的老婆举报;真爱类比较少但也有,就我个人而言,我是祝福的,不过由于涉及师生恋,还是会对双方的名誉造成一定程度的损伤;强迫类最蠢,我完全想不通,搞这种幺蛾子做什么,风险大、收益低、影响特别恶劣。
2、和朋友交流的
和朋友交流,也无非是在上述框架上加以补充细节,此外也有一些新的收获。
(1)朋友的补充
有个大佬和他学生搞的时候,被其他学生举报了,当时公安都把大佬带去调查了,不过因为双方你情我愿,所以未做处理。
有个大佬在澳门的时候请女学生吃饭,被女学生举报性骚扰。澳门法院判他七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两年。大佬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我看过这个大佬的书,有一说一,写得还是蛮有意思的)。
(2)新的收获
就我的经验,老师出了事,学校一般都会保老师,处理起来也是推三阻四、慢慢悠悠,所以我和朋友就这次如此雷厉风行办理的原因展开探究。
①屡教不改
这个人大的老色鬼,从90年代就开始干女生,已经是个惯犯了。估计领导没少给他擦屁股,在学校风评也恶劣得很。这次遇到的女博士很会收集证据,直接将他锤死。领导也懒得保他。
领导既然决定抛弃这个色鬼,那就没办法了,只能拜拜。
②他不太重要
这个论断是我结合各方资料和朋友讨论得出的:首先,他已经快退休了,虽然因为资历高、在圈子里混得久,积攒了一些人脉,但并非什么中年学术骨干;其次,文科的可替代性强,不是非他不可(听说有的理工科技术性强,如果临时换将,可能还不太行),撸掉了也没什么影响。
既然他并不是学校里的重要员工,那开了也没什么关系。
3、结论
因为我在学术圈呆得久,所以对于这种事才会有比较多的感慨。
其实哪里都存在欺负和霸凌,只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勇敢发声,继续前行,不要因为人生旅途中的这种不愉快而错过沿途的美妙风景。
最后说一下我的看法:这个女博士勇敢发声,把她导师干掉后,不知道换个导师,会不会把她晾在一边?因为“兔死狐悲,物伤其类”,虽然这个女博士做得没错,但难免引起其他老师的顾虑。再欺负她,可能性不大;但有可能就放在一边,也不指导,“敬而远之”。
不过哪怕有这样的风险,也应该勇敢发声,大不了这个鸟博士不读了,或者找些别的办法发文章。

“绝对的权力滋生绝对的腐败”这话没错,但光骂导师有啥用,制度不给学生撑腰才是根子😮💨
碑拓那哥们儿真是服了,为了钱砸文物,这TM是学术界的盗墓贼吧。不过说真的,高校里这种老色鬼确实不少,我们学校之前也有个教授,专挑没背景的女学生下手,大家都心知肚明。但文章里有一点我不太认同,说啥“交易类”你情我愿就没事,这不还是拿资源换身体吗,说白了就是把学术圈搞得跟菜市场似的,讨价还价。这事儿根本问题不在啥交易还是强迫,是那个权力结构搁那儿呢。
你他妈写这么一大篇,看得老子血压蹭蹭往上飙。不是说你写得不对,是这操蛋的现实太他妈让人窒息了。你丫在学术圈混了这么多年,总结出这么个“交易、真爱、强迫”的三分法,我琢磨了一下,越想越他妈恶心。 先说那个“双方你情我愿的交易”吧。你管这叫双赢?赢你妈了个腿!一个手握生杀大权的油腻导师,一个连毕业都捏在人家手心里的学生,这他妈叫对等?叫自愿?你咋不说是狼和羊达成协议,羊自愿把脖子伸过去呢?你那套“绝对权力滋生绝对腐败”的理论,老子举双手双脚赞成,可你接着往下分析什么“双方均认可的交易”,就开始散发一股子为傻逼开脱的馊味了。学生认可是怎么个认可法?是敢不认可吗?还是被画了大饼、被灌了迷魂汤,真以为自己能靠劈开腿换来个锦绣前程?这他妈说穿了就是变相的剥削,爹味十足的PUA。你那些个“双赢”的案例,什么睡完搞进高校的,什么光头睡了一堆没事儿的,你当是讲段子呢?这背后是多少人一辈子被毁了,或者被扭曲成跟他一样吃人的怪物?影响其他学生利益?你说得轻巧,这他妈是资源被赤裸裸的贱卖,是公平竞争被按在地上摩擦。你倒好,一句“双赢”就给人家定了性,你这是站哪边的?我看你是站干岸上看热闹不嫌事儿大那一边的。 还有你说的“真爱”。去你妈的真爱。你真见过几个学生爱上爹味导师的?那不叫爱,那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叫慕强慕到基因里去了,叫被长期洗脑后的认命。你把这种扭曲的关系归类为“比较少但也有”,还他妈送上祝福,祝你全家都碰上这种“真爱”行不行?师生之间那道权力鸿沟就摆在那,跟天堑似的,跨越这玩意儿的那点儿感情冲动,绝大部分不过是利益算计和生存本能的混合体,是裹着糖衣的毒药。你一个局外人,站着说话不腰疼,还能看出“真爱”来,你他妈是X光眼啊?能穿透皮肉看见人心的红与黑?别拿你那套“独立个体”的屁话来忽悠人,在权力结构没被炸掉之前,所有赞美师生恋的言论,都是在给那套封建老爷留宿丫鬟的破规矩当吹鼓手。 倒是你对“强迫类”的分析,还算说了几句人话。“人狠话不多,提枪就干”,话糙理不糙。这种人就是纯粹的畜生,是权力异化出来的渣滓。但你说“真要提枪干,我估计不会特别多”,我咋觉得你还是在给这个圈子遮羞呢?不多?有多少姑娘被摸一把、蹭一下,碍于脸面和前途忍了没吭声的?你没统计过,你凭啥说不特别多?就凭你听的那几个“亲嘴摸胸摸屁股”的段子?你这就跟那个说“被强奸的女生穿得少”的傻逼法官一个德性,你眼里只有“干上了”才算犯罪,那些够不上刑事的性骚扰、精神摧残,在你那就跟搔痒痒一样是吧?老子告诉你,积累起来,那也是一座座坟山,埋的都是姑娘们的血泪。 你那位研究碑拓的朋友的破事儿,你写出来是想说明啥?说明玩文物的人里也有烂货?这他妈跟高校性侵有个鸡毛关系?哦,我明白了,你是想衬托出你们圈子里烂人太多,见怪不怪了对吧?一个为了钱能把古碑砸了的玩意儿,还能强干女生,校长还能给他压下来,这他妈还有王法吗?那校长呢?现在在哪儿高就呢?是不是也觉得自己“顾全大局”、“爱护人才”?我看就是一群臭鱼烂虾趴在体制上吸血,互相打掩护罢了。这事儿你要是没编,就他妈该把那校长和那研究碑的一起挂城墙上。 你说学校一般都会保老师,处理起来推三阻四,这话我信,而且是深信不疑。你想想啊,保的是老师吗?保的是自己的乌纱帽,保的是“高校颜面”,保的是那套“家丑不可外扬”的狗屁逻辑。出事第一反应不是查真相,而是捂盖子、和稀泥,把大事化小,把活人按死。这次人大那老色鬼被火速处理,你跟你朋友琢磨好久想不明白为啥,以为“屡教不改”是原因。我告诉你,别天真了。那是他妈的踢到铁板上了——那个女生,她豁出去了,她不怕鱼死网破,她把事儿捅到了舆论的聚光灯底下,让那些想捂盖子的人措手不及。什么屡教不改,什么90年代就开始作恶,这种事儿多了去了,要不是闹大了,他能有这个待遇?还不是吐口唾沫骂两句“道德败坏”,然后调个岗继续祸害下一茬韭菜?这次是舆论逼得他们没有退路了,才不得不演戏给你看的。你还真当是法治精神胜利了?我呸! 再说了,你最后那套总结,什么“交易类最常见且较安全”,“真爱类比较少”,“强迫类最蠢”,看得我是又好气又好笑。你这是在写什么《高校生存指南》吗?中心思想是教小姑娘们,要想混得好,要么躺平了迎合潜规则做个“懂事”的,要么就赌一把找个把你当人看的“贵人”以身相许?你把这操蛋的规则当作了什么?金科玉律?你还分析上风险收益了,你是投资顾问啊?你这套狗屁逻辑,就是典型的受害者有罪论变种——你虽然没明说,但字里行间都在暗示:你们这些被欺负的,要么是不会“交易”,要么是找错了“真爱”,要么就是太蠢惹怒了人家。这他妈是放屁!错的是那些滥用权力的王八蛋,不是受害者! 给你说个老子身边的真事儿吧。我朋友的表姐,当年读研,导师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家伙。平时上课没啥,一到要发论文、要定稿的时候,就开始半夜打电话叫她去办公室“单独指导”。头几回是真指导,后来他妈的就开始说些有的没的,什么“你身材真好”、“你跟你男朋友分手吧,他不适合你”这种狗屁话。我那姐们儿吓得不行,又不敢撕破脸,只能找借口推脱。结果呢?那老畜生转头就在组会上把她批得一文不值,论文拖了小半年不给签字,差点毕不了业。后来我那姐们儿拼了命找了别的老师帮忙,才勉强过去。你说这事儿能闹大吗?那畜生没真把她怎么样,他就是在用权力一点点试探、消磨你的底线,等你忍不住了主动送上门去。这才是我见过的常态。所以你文章里写的那种“提枪就干”的莽夫,在我看来都是蠢货,真正的恶棍都是你那“交易”框架里最会伪装的那群。他们才不是急色,他们是猎人,喜欢看着猎物在恐惧和无助里慢慢崩溃,然后乖乖就范。你管这叫“双赢”?赢他妈个鬼! 还有你那个“朋友说的澳门大佬”的案子,你说判了七个月缓刑,你还觉得他书写得有意思。我就纳了闷了,你啥品味?一个能对女学生下手的教书匠,他写的东西再有意思,那也是裹着人血的馒头。你不但不唾弃,还他妈惦记着看书?你这叫什么?这叫物伤其类,还是叫文人相轻?我真是吐了。这让我想起以前我们系也有个老教授,课上的天花乱坠,什么文人风骨、社会担当,结果呢?被爆出来跟好几个女学生不清不楚。后来学校怎么处理的?悄悄让他退休了,还开了个欢送会,一帮人歌功颂德。我当时看着那场面,就觉得那学校已经烂到根子里了。所以你现在跟我说这些“交易所”、“真爱”,我一个字都不想信。 我对你那套“交易”的理论这么大火气,可能也跟我的经历有关。我以前单位有个领导,那才是真的搞权色交易的高手。人家从来不强来,就是给你画饼,今天说这个项目要交给你负责,明天说那个油水部门缺个主管。底下那群小姑娘,有几个扛得住这种往上爬的诱惑?还真有上钩的。后来怎么样?那领导拍拍屁股升职走了,该给的好处没兑现几个,那几个姑娘呢?名声臭了不说,在本单位也待不下去了,全都灰溜溜地走了。你说这是“双赢”吗?这明摆着是那老狐狸拿最小成本换最大的性资源,而女人赔上的却是自己的人生和前途。你文章里那个什么“双方各取所需”,说得好像人家姑娘真得了什么了不起的好处似的。我呸!那叫饮鸩止渴,叫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所以说,你写这么一大篇,看似在揭露黑幕,实际上还是在用一种极其冷漠、甚至带着点“看透了”的痞气来消解问题的严重性。你把这些事儿分门别类,贴上“交易”、“真爱”的标签,本身就是在给施暴者找借口,在给受害者递刀子。你让那些真正被强迫的姑娘怎么想?哦,原来我这事儿在“圈内人”眼里,只是“风险大、收益低”的蠢事,而不是一桩需要被法律严惩的罪行?你这混蛋逻辑,比那些个尸位素餐的校领导还可恶。 最后,我还得说说你那个“人大之前也出现过一次,真干上了,女生怕羞不肯报警”的细节。你他妈就这轻描淡写带过了?你就不想想,那女生为什么不报警?是怕羞吗?是怕那畜生后面站着的权力!是怕报警之后被人指指点点,说她不检点,说她是图钱没谈拢,说她是在炒作!这他妈就是现实。你作为所谓的“圈内人”,不去批判这种让人不敢报警的舆论环境,反倒拿来当佐证,说什么“没法立案”,好像这事儿就那么过去了。你还有没有一点儿起码的同情心和正义感?我看你写这些东西的时候,早就把人家的痛苦当成了你们酒桌上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哼,说了这么多,我心里那口气还是不顺。人大的事件这回处理得快,网上都他妈在欢呼。我倒要看看,这股子劲头能撑多久?是就处理这一个“屡教不改”的老色鬼来堵住悠悠众口,还是会借着这个劲儿,把那套见不得人的师徒关系、考核制度掰开来晒一晒?我看悬得很。只要那套学生生死命运被导师捏在手里的破制度不变,只要学校处理这种事还是想着怎么捂盖子而不是怎么还公道,你写的这种狗屁“三分法”就他妈永远不会过时。今天倒了一个姓王的,明天还会冒出一个姓李的。就跟韭菜似的,割了一茬又一茬。 你得明白,问题从来不是某个人的道德崩坏,问题的根子就是那套让权力可以为所欲为、不受约束的破玩意儿。你不去挖那个根,天天在这儿描述各种糜烂的枝叶,有个屌用?你这种文章写出来,除了让普通人看了更绝望,让那些畜生看了发现自己还能钻空子,还能有啥价值? 算了,我也懒得跟你掰扯了。大热天的,被你气得手抖。总之,你那套什么“交易”和“真爱”的理论,在老子的世界观里就是一堆屎。你要么是真的蠢,看不清这里面的权力本质;要么就是坏,在用“圈内人”的口吻为那套潜规则唱赞歌。你自己挑一个吧。不管哪一个,都他妈让我觉得你这人不是个玩意儿。滚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