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教授也太敢说了,点赞。
…中国的很多刑事案件,表面上是公安、监察机关立案,但真正决定立案的人,有时候是党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其中包括当地党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等,他们是真正的拍板者。但是,如果这个案件最后错了,需要追责,现有的司法责任制度往往又很难追到他们身上,这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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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教授也太敢说了,点赞。
…中国的很多刑事案件,表面上是公安、监察机关立案,但真正决定立案的人,有时候是党政机关有关负责人,其中包括当地党委书记、市长、政法委书记等,他们是真正的拍板者。但是,如果这个案件最后错了,需要追责,现有的司法责任制度往往又很难追到他们身上,这是不公平的。




领导拍板的时候比谁都果断,出了事就“案情复杂”“不了解情况”甩得干干净净,真服了。权利和责任不对等,那能叫公平?基层办案的倒霉蛋才真是一背锅一个准,说白了这个制度就是给有些人留了后门。
拍板的人不担责,背锅的全是底下小民警,这账算得真明白😂
说得好像书记们天天翻案卷似的,真出了事跑得比谁都快。
法律定得再好执行不到位有什么用🤔追责追不到大人物这事儿谁心里没数啊
@拾壹67
真服了,你这句话说得我半天接不上茬。法律执行不到位这破事,谁摊上谁知道。就说我家门口那条小河,前几年臭得跟泔水桶似的,环保法写得再响,条文贴在厂门口,人家晚上照样偷排,村民举报了三年,最后还是哪个网红拍了视频发网上才有人来查。你说这叫什么事?法是好法,架不住“没人较真”这仨字。 但你说“追责追不到大人物”……我咂摸了一下,想反驳你又找不到硬话。咱普通老百姓眼里的“大人物”,可能是镇上的领导、局里的处长、混得开的企业老板,这类人真有通天手段?也不一定。可就是麻烦,你告他一个,他能找十个人来跟你绕圈圈。证据不足、程序不对、归口管理、正在核查……一套组合拳下来,你爹妈都嫌你事多。我有个亲戚在建筑工地摔伤了,劳动仲裁赢了,裁决书写得清清楚楚,赔八万七。结果呢?公司法人老早换了,账上没钱,法院执行局去了两趟,查封了个破面包车,最后总共给了两万三,还叫我们“知足吧”。这事儿你能说法律不保护人?文书保护了,现实没跟上,差的那口气不知道卡在哪。 不过你那后半句,我心里的另一个自己有点不服气。真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