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5月30日爆的。
正式通报没等到,瓜子都磕完了。
一名年轻女子,对着倒地的男人头部,连续猛踹。
男人全身瘫软,脖子呈不自然角度扭曲,仿佛失去了意识。
这得多大仇怨才下这么狠的死脚?
事件曝光后,舆论炸了。
当时全媒体都在批评“我有两个妈”,反倒这时几乎全沉默。
只有大河报在跟进。
交警那边工作人员透露,两人是情侣,闹矛盾,男的无碍,事后两人自行离开。
所谓的“无碍”,是伤情鉴定结论,还是目测?
没有通报,公众只能猜。
记者致电辖区派出所,对方听明来意就挂断了。
很多时候,通报就能澄清。
本来可以是真相的,却因为不作声,最后传成了谣言。
谣言四起时,没有哪方无辜。
以往“人肉能力”极强的网友,这次竟全网查无此人。
视频里的女子仿佛人间蒸发。
江湖只流传一段视频。
时间到了,雪花融化,一切消失无影无踪。
可生活还在继续。
故事不停。
6月3日,湖南邵阳街头,24岁的黎某某当街挥拳打倒一名老太太,
当天上午爆光,下午就看到警方通报:
“嫌疑人已被抓获,受伤老人已送医治疗”。
果断、迅速、毫不含糊。
从嫌疑人到受害者,全都交代清楚。
再看看邢台。
怎么换了地点和性别,就不一样了呢?
邢台女当街踢头,如此恶劣被定性为“私人纠纷”。
没有违反治安,没有触犯法律。
没有警方通报说明。
按律法,无论当街殴打老人,还是当街猛踹他人头部,均已涉嫌“故意伤害”。
对邵阳男,警方果断抓人及时通报。
对邢台女,“情侣纠纷”竟大隐于市。
一男一女,同样是当街暴打,法律的“阈值”怎么就不一样了?
似乎只要关系沾上“私”字,恶就可以被弱化。
想起朋友之前经历的诈骗事件。
因为两人是由网络交友变为现实男女朋友,警方说,只要交往就是熟人,熟人就是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
哪怕男的身份是伪造的,借钱理由是假的,借钱不还是事实。
面对舆论,面对质疑,没有正式通报平息,反而平台删帖、降热搜......
这些难道比一纸公开透明的通报更光明磊落吗?
我并非否定邢台警方办事效率。
恰恰相反,我想说的是——
如果邵阳的果断处置是可复制的常态,那么邢台的“冷处理”,到底是为了什么?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能因为性别、不能因为是否为“私人关系”,就双标。
公众有质疑,舆论在发酵,那就出面澄清。
还原真相,公开案情细节,扼杀谣言,筑牢公信力。
一举多得,何乐不为呢?
删帖和控评堵不住悠悠众口,
只有信息公开,才是消解舆论的良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