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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察:南京博物院《江南春》糊涂账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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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收藏大家庞莱臣后人捐给南京博物院的一件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竟出现在一场艺术拍卖预展中,估价达8800万元。

捐赠进博物馆的国家文物,却出现在私人流通的拍卖会,引发舆论对博物院的质疑。

南京博物院星期三(12月17日)晚上发布情况说明称,庞莱臣后人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中,五幅画作1960年代已被专家鉴定为伪作。南京博物院1990年代依照《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对这五幅画作进行了处置。

这一回应引来更多争议。庞莱臣曾孙女庞叔令接受中国媒体采访时回应说,其父庞增和与她于1959年向南京博物院捐赠的文物,都是珍品,不存在伪作,但南京博物院擅自认定五件藏品系伪作的行为,严重损害曾祖父及父亲的声誉。

她还说:“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我们有权将其收回。”

庞叔令的说法得到不少网民认同。一些网民也质疑,拍卖的《江南春》是南博所谓的伪作之一吗?如果是,为何估价达到8800万元?如果不是,那“伪作”又去了哪里?

随着舆情不断发酵,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人员星期四(12月18日)说,相关事件已由江苏省文旅厅牵头成立工作专班联合调查处理,“内部正在研究,会有正式对外的口径”,最终调查结果将及时对外公布。

“顾客”6800元买走
中国官媒新华社星期五(19日)早上发布长文,公布“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追踪内容。

文章提到,南博出示的专家鉴定记录及有关流程证据显示,1986年6月,原江苏省文物出境鉴定组及南博鉴定人员对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进行再次审核,确认不宜入藏。

1997年4月15日,南博向原江苏省文化厅提交报告,请求“将不够馆藏标准的文物进行调剂,价拨给省文物总店处理”。得到同意后,被认定为赝品的《江南春》图卷于1997年5月8日拨交给原江苏省文物总店。

2001年4月16日,这张图卷被“顾客”以6800元购买,销售清单明示为《仿仇英山水卷》。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追踪内容,《江南春》此次出现在拍卖会的脉络似乎有了眉目,那个被打上引号的“顾客”,或许正是这张图卷从博物院流转到私人市场的隐秘关键点。而在这一跨越30多年的流转过程中,庞家毫不知情。

庞莱臣家族

庞莱臣生于1864年,1949年逝世。他收藏历代名画的“虚斋”,以质量精湛、体系完整著称,被誉为“江南收藏甲天下,虚斋收藏甲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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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年代,庞莱臣后人曾向南京博物院等多家国有文博机构捐赠大量珍贵古代书画,其中捐赠最多的正是南京博物院,共有137件(套),一些古代名迹已成为机构的镇馆之宝。

南京博物院此前发布的一篇微信文章介绍,庞莱臣是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上半叶著名的收藏大家。文章赞扬庞莱臣以毕生精力收藏保护中国古代绘画的艺术珍品,对中国的近现代文化事业作出特殊贡献。

庞莱臣后人和南博的10年纠纷

尽管庞莱臣家族捐赠给了南博137件藏品,但双方的关系近年一直处于纷争中。此次有关《江南春》的争议也始于10年前的一场官司。

2014年12月26日,为纪念庞莱臣诞辰150周年,南博策划名为“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当时的策展人、南博研究馆员庞鸥为展览撰写一篇文章,其中一句写道:“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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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家就此致信南博,要求就这一句话澄清道歉,但未获回应,之后起诉南博及文章作者侵犯名誉权,最终胜诉。

讽刺的是,诉讼过程中意外扯出《江南春》这桩悬案:南博方面为证明庞家“卖画”,拿出《江南春》图卷被南京艺兰斋所收藏的证据。

这一“证据”让庞家更加吃惊:这幅自家捐赠给南博的古画珍品,为何会到了私人机构手中?

庞家2016年开始持续向南博写信,要求查看当年所捐的137件藏品现状,尤其是《江南春》,但一直未收到回复。

庞叔令去年10月正式提起诉讼,要求南博履行捐赠文物告知义务。南博一度以“不是捐赠人本人”为由抗辩,但法院最终裁定庞家有权知晓。

这场长达10年的拉锯战因《江南春》等五件作品下落不明,一直未了结。直到今年5月下旬,庞叔令得知北京一家拍卖公司的春拍图录上,竟然出现《江南春》,被媒体曝光后,这场纠纷获得更多关注,也迫使南博终于出面回应。

待解的谜团和糊涂账

围绕庞家和南博的纷争,法律界存在不同看法。南博代理律师张涵认为,这些藏品所有权自交付时已依法转移至国家,捐赠人也未在捐赠时保留返还权利。根据中国《民法典》,未规定受赠人负有向捐赠人或其继承人返还已交付捐赠物的义务。

庞叔令代理律师尹志军则认为,作为捐赠方的后人,庞家有权知道捐赠品是否被妥善保存、被鉴定为“伪作”的五件书画具体流向何方。南博在作出相关决定时,更应主动告知,如果确需处置藏品,也应优先考虑让原捐赠人收回。

根据中国《博物馆条例》和《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接受捐赠后,应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对藏品妥善保管。

另一方面,南京博物院提供的鉴定材料也存在争议。庞叔令回忆说,鉴定材料“大部分打上了马赛克”,仅零星露出“仇英《江南春图》假”的字样。至于专家具体从哪些方面、依据什么标准判定为“假画”,并未展现。

排开法律程序和材料规范上的争议,南京博物院也暴露出许多管理上的混乱和失当,对捐赠人及其后人的沟通与态度,也缺乏应有的尊重,导致多件作品去向不明,最终演变成一笔“糊涂账”。

而这笔糊涂账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深层的违规违法行为,也正成为舆论下一步关注的焦点。

这在中国文博界并非没有前车之鉴。2015年,广州美术学院图书馆原馆长萧元被查实“监守自盗”,将馆藏名家真迹与自己临摹的赝品掉包,再将真品送上拍卖市场变现,涉案金额近亿元。这案暴露出部分博物馆在内部监管、藏品流转和责任追究机制上的严重漏洞。

这些漏洞若不能被及时正视和修补,流失的不仅是文物,更是公众对博物院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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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8-21     Android /    Chrome

    6800块入手,转手拍卖估价8800万,这差价翻了一万倍不止,真当大家的脑子是摆设啊?当年鉴定成伪作的专家还在吗?那个神秘“顾客”到底是谁,从头到尾都不敢露脸,这不此地无银三百两吗。说白了,庞家捐东西捐出个仇来,南博这边倒是嘴上喊着“不够馆藏标准”,背地里拿人家的东西去变现,这操作我是真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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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6-08-10     MacOS /    Chrome

    说真的,看完这篇报道,我脑子里一直转悠着那句话:“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这话是南博自己策展人写的,结果呢,现在看下来,真正让庞家子孙糟心的,恐怕不是“卖画为生”,而是当年白送给博物馆的东西,被人转了几道手,最后变成拍卖行里八千八百万的香饽饽,而庞家人连个信儿都不知道。 庞叔令说得很实在,你当年说捐就是捐,我们也没要你打收条,你就好好放着,该展就展,该研究就研究。结果你闷声不响地拿出去“鉴定”了一遍,说五件是假的,然后就“处置”了。处置这个词用得真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单位处理报废办公用品呢。6800块,卖给“顾客”——这年头管谁都能叫顾客,就是不能叫买家。二十一世纪都快过完四分之一了,一个明代仇英名头的画,哪怕就是张仿的、就是张旧摹本,你告诉我6800块它就合理了?那个年头一个工人工资可能才几百块,6800也不算小钱,可要放在书画圈子里,这价儿怎么看怎么像走过场。 我不懂什么鉴定,可我懂一个理儿:要是真觉得是假货,按规矩办,通知家属,写清楚哪个专家断的、依据是什么,大家一起开个箱,把事情摆在明面上。哪怕你说“这画不行,我们不入藏”,那也应该还给人家,至少要让人家知道东西去哪了。现在好了,说是伪作,转头流到社会上,几十年后又出现在预展上,估价都快一个亿了。那问题就来了:到底是当年鉴定错了,还是后来市场的眼光变了?如果它是假的,凭什么值8800万?如果它是真的,那当年南博把它当垃圾处理掉,这账又该怎么算?真是越绕越糊涂。 更让我觉得替庞家难受的是,这十年来他们跟南博之间的那份拧巴。那场官司我也大概看了看,起因其实就是一句写进展览文章里的话,说庞家子孙败落。庞家人不服,去讨个说法,结果馆方连个道歉都不给,逼得人家上法院。最后官司赢了又怎么样?据理力争拿回个说法,却意外发现自己捐出去的画,在别人手里呆着呢。你想想那种感觉,就好比你小时候送给邻居家一缸祖传的咸菜,几十年后你路过他家后院,发现那缸咸菜被卖了高价,酸不酸咱先不说,你就说这咸菜到底还算不算你的心意了? 我小的时候,家里穷,有一年村里修路,我爹把家里那对老樟木箱子捐给了大队部,说是让放账本用。后来大队部拆了,箱子不知去了哪里。我爹八十岁那年还念叨,说那对箱子是你太爷爷手里传下来的,雕花好看得很。我听了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我爹没想过要回来,也没想过能卖钱,他就是觉得,当年自己捧着一片真心送出去的东西,好歹该有个去处,哪怕毁了坏了也该让他知道一下。现在想想,庞家人的心情大概也差不多吧,只不过他们捧出去的,是真金白银都换不来的祖辈心血。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一个细节,报道里写庞莱臣的收藏,“虚斋收藏甲江南”,口气多大啊。庞莱臣一辈子收了那么多好东西,他后人一抬手,把137件全捐给了南博。这不是一般的“觉悟高”,这是实实在在拿家底儿往外捧啊。按理说,博物馆收了人家这么重的礼,就算不是感恩戴德,起码得对得起这份托付吧。可后来怎么对庞家的?先是展览文章里让人家难堪,再是藏品“悄悄”被清出去。这就好比有人把祖传的秘方赠给老字号药店,药店转头说你这方子不灵,扔到旧货堆里,过几年又有人拿着这方子开出了新药,赚得盆满钵满。搁谁心里能平衡? 当然,也有人会说:博物馆也不是傻子,要是明摆着的好东西,人家能不要?那个年代鉴定水平有限,专家看走眼的事也不稀罕。这说法有几分道理,我不能把话说死。可问题在于,正因为水平有限,你才更应该谨慎。你觉得不对,可以标个“存疑”“待考”,留在库房里继续研究,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说假的,然后赶紧脱手。尤其又是捐来的东西,你更没有理由不通知捐赠人。你这边的“流程”走得顺顺当当,把东西拨给省文物总店,那边又“卖”给了“顾客”。顾客是谁?不知道。但人家能捂住一件画二十多年再放出来卖,这画没准一直在行家手里过水呢。这里头有多少双手摸过、多少双眼睛验过,我越想越觉得玄乎。 再说那个1986年的“再次审核”,报道里提到“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什么叫建议剔除?谁来建议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没有公开。你也别杠我说这事发生在上世纪,那时候文物不值钱,管理也粗糙。可真要这么说的话,那更可怕了——一个国家级博物馆,对待入藏的书画作品,竟然可以把“鉴定为伪作”的东西随手调拨出去。咱不说贪不贪的事,就说这流程本身,捐赠人从头到尾不知情,这不就是黑箱吗?哪怕程序上合规合法,良心上说得过去吗? 还有一点我必须得提出来,这次南博出的说明,说的是“庞莱臣后人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中,五幅画作1960年代已被专家鉴定为伪作”,然后九十年代按办法处置。那你倒是说说,这五幅都是哪五幅?《江南春》是不是其中之一?如果不是,那你说的那五幅又去哪了?如果是,那当年鉴定的依据、记录、签字专家,能不能公之于众?现在大家追问的不是“南博有没有处置的权利”,而是一个有国家信用背书的收藏机构,凭什么让你眼睛一闭、嘴巴一张就把人家的东西给“处置”了,处置完之后还不说清楚到底处置到哪儿去了。这哪是一笔糊涂账啊,这分明是拿个糊涂当挡箭牌。 再说了,就算退一万步,那画确实是仿的,也不该这么干。仿品也有仿品的价值,对吧?明代人仿仇英,至少也是古画吧,起码是个文物吧。你说不够馆藏标准,那就按不够馆藏标准来办。可后来那个“顾客”花了6800块买走的东西,怎么就能在拍卖场上估价8800万呢?就算是同一件,就算艺术市场这些年涨疯了吧,你从6800到8800万,一万多倍,这涨幅也太离谱了点。要么是当年那买卖本身就是个笑话,要么就是这份“鉴定”从头到尾都在搞笑。 但你要说这事全是南博的错,也不至于。文物保护法的条条框框,还有博物馆藏品管理的那些老规矩,都是特定年代的产物。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各地博物馆把一些“不太值钱”的私人捐赠往外清理,这类事不是南博一家干过。只是这事儿赶上庞莱臣的名头,赶上《江南春》这个题材,又赶上庞家人较真,才被抖落出来。你说庞家较真不对?我看挺好的。总得有人追问那么一句:我们捐出来的东西,到底还算不算我们的?博物馆的库房,到底是谁的库房? 其实庞家人也不见得想把画要回去。庞叔令的话我读了好几遍,她没说“把画还给我们”,她说的是“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我们有权将其收回。”这话讲得多稳重啊。她就是在要一个程序,一个面儿上的规矩:你通知我,我们一块儿看,你实在不要,我们拿回来,这还不行吗?这要求高吗?依我看,一点不高。这就像朋友送你一箱酒,你喝了一口说这是假的,那你也该把箱子送回去啊,哪有把假酒顺手卖了的道理? 我猜庞家老先生在天上要是看到这新闻,八成得气得胡子一翘一翘的。他那时候收画,散尽家财,躲战乱,避兵灾,把那些绢啊纸啊的玩意儿看得比命还重。后人也是傻,一声不吭全捐了出去,图什么呢?图个“藏天下”啊。展览的名字都起好了,《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结果呢,“天下”是藏了,把人家自家的东西藏丢了。这名字现在读起来,真挺讽刺的。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气。反正我看到那“8800万”三个数字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一下。希望江苏省文旅厅那什么工作专班,别光“内部研究”,赶紧给个准话。到底这个《江南春》是不是当年被处理掉的那五件之一,当年鉴定它“伪”的专家是谁、依据是什么,后来又是怎么到了拍卖行的,中间经手的人到底有没有说不清的地方——这些东西,一样一样摆出来,别用含糊其辞对付老百姓。咱们普通人虽然不是收藏家,但咱们也看得出来,这事儿要是栽在“流程合规”四个字上,寒的是所有日后想给博物馆捐东西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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