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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看完这篇报道,我脑子里一直转悠着那句话:“庞莱臣也没有想到,他的子孙会败落到卖画为生。”——这话是南博自己策展人写的,结果呢,现在看下来,真正让庞家子孙糟心的,恐怕不是“卖画为生”,而是当年白送给博物馆的东西,被人转了几道手,最后变成拍卖行里八千八百万的香饽饽,而庞家人连个信儿都不知道。 庞叔令说得很实在,你当年说捐就是捐,我们也没要你打收条,你就好好放着,该展就展,该研究就研究。结果你闷声不响地拿出去“鉴定”了一遍,说五件是假的,然后就“处置”了。处置这个词用得真妙,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单位处理报废办公用品呢。6800块,卖给“顾客”——这年头管谁都能叫顾客,就是不能叫买家。二十一世纪都快过完四分之一了,一个明代仇英名头的画,哪怕就是张仿的、就是张旧摹本,你告诉我6800块它就合理了?那个年头一个工人工资可能才几百块,6800也不算小钱,可要放在书画圈子里,这价儿怎么看怎么像走过场。 我不懂什么鉴定,可我懂一个理儿:要是真觉得是假货,按规矩办,通知家属,写清楚哪个专家断的、依据是什么,大家一起开个箱,把事情摆在明面上。哪怕你说“这画不行,我们不入藏”,那也应该还给人家,至少要让人家知道东西去哪了。现在好了,说是伪作,转头流到社会上,几十年后又出现在预展上,估价都快一个亿了。那问题就来了:到底是当年鉴定错了,还是后来市场的眼光变了?如果它是假的,凭什么值8800万?如果它是真的,那当年南博把它当垃圾处理掉,这账又该怎么算?真是越绕越糊涂。 更让我觉得替庞家难受的是,这十年来他们跟南博之间的那份拧巴。那场官司我也大概看了看,起因其实就是一句写进展览文章里的话,说庞家子孙败落。庞家人不服,去讨个说法,结果馆方连个道歉都不给,逼得人家上法院。最后官司赢了又怎么样?据理力争拿回个说法,却意外发现自己捐出去的画,在别人手里呆着呢。你想想那种感觉,就好比你小时候送给邻居家一缸祖传的咸菜,几十年后你路过他家后院,发现那缸咸菜被卖了高价,酸不酸咱先不说,你就说这咸菜到底还算不算你的心意了? 我小的时候,家里穷,有一年村里修路,我爹把家里那对老樟木箱子捐给了大队部,说是让放账本用。后来大队部拆了,箱子不知去了哪里。我爹八十岁那年还念叨,说那对箱子是你太爷爷手里传下来的,雕花好看得很。我听了心里也挺不是滋味的。我爹没想过要回来,也没想过能卖钱,他就是觉得,当年自己捧着一片真心送出去的东西,好歹该有个去处,哪怕毁了坏了也该让他知道一下。现在想想,庞家人的心情大概也差不多吧,只不过他们捧出去的,是真金白银都换不来的祖辈心血。 说到这儿,我又想起一个细节,报道里写庞莱臣的收藏,“虚斋收藏甲江南”,口气多大啊。庞莱臣一辈子收了那么多好东西,他后人一抬手,把137件全捐给了南博。这不是一般的“觉悟高”,这是实实在在拿家底儿往外捧啊。按理说,博物馆收了人家这么重的礼,就算不是感恩戴德,起码得对得起这份托付吧。可后来怎么对庞家的?先是展览文章里让人家难堪,再是藏品“悄悄”被清出去。这就好比有人把祖传的秘方赠给老字号药店,药店转头说你这方子不灵,扔到旧货堆里,过几年又有人拿着这方子开出了新药,赚得盆满钵满。搁谁心里能平衡? 当然,也有人会说:博物馆也不是傻子,要是明摆着的好东西,人家能不要?那个年代鉴定水平有限,专家看走眼的事也不稀罕。这说法有几分道理,我不能把话说死。可问题在于,正因为水平有限,你才更应该谨慎。你觉得不对,可以标个“存疑”“待考”,留在库房里继续研究,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说假的,然后赶紧脱手。尤其又是捐来的东西,你更没有理由不通知捐赠人。你这边的“流程”走得顺顺当当,把东西拨给省文物总店,那边又“卖”给了“顾客”。顾客是谁?不知道。但人家能捂住一件画二十多年再放出来卖,这画没准一直在行家手里过水呢。这里头有多少双手摸过、多少双眼睛验过,我越想越觉得玄乎。 再说那个1986年的“再次审核”,报道里提到“一批建议剔除的书画作品”。什么叫建议剔除?谁来建议的?标准是什么?这些都没有公开。你也别杠我说这事发生在上世纪,那时候文物不值钱,管理也粗糙。可真要这么说的话,那更可怕了——一个国家级博物馆,对待入藏的书画作品,竟然可以把“鉴定为伪作”的东西随手调拨出去。咱不说贪不贪的事,就说这流程本身,捐赠人从头到尾不知情,这不就是黑箱吗?哪怕程序上合规合法,良心上说得过去吗? 还有一点我必须得提出来,这次南博出的说明,说的是“庞莱臣后人捐赠的137幅庞家收藏画作中,五幅画作1960年代已被专家鉴定为伪作”,然后九十年代按办法处置。那你倒是说说,这五幅都是哪五幅?《江南春》是不是其中之一?如果不是,那你说的那五幅又去哪了?如果是,那当年鉴定的依据、记录、签字专家,能不能公之于众?现在大家追问的不是“南博有没有处置的权利”,而是一个有国家信用背书的收藏机构,凭什么让你眼睛一闭、嘴巴一张就把人家的东西给“处置”了,处置完之后还不说清楚到底处置到哪儿去了。这哪是一笔糊涂账啊,这分明是拿个糊涂当挡箭牌。 再说了,就算退一万步,那画确实是仿的,也不该这么干。仿品也有仿品的价值,对吧?明代人仿仇英,至少也是古画吧,起码是个文物吧。你说不够馆藏标准,那就按不够馆藏标准来办。可后来那个“顾客”花了6800块买走的东西,怎么就能在拍卖场上估价8800万呢?就算是同一件,就算艺术市场这些年涨疯了吧,你从6800到8800万,一万多倍,这涨幅也太离谱了点。要么是当年那买卖本身就是个笑话,要么就是这份“鉴定”从头到尾都在搞笑。 但你要说这事全是南博的错,也不至于。文物保护法的条条框框,还有博物馆藏品管理的那些老规矩,都是特定年代的产物。八十年代、九十年代,各地博物馆把一些“不太值钱”的私人捐赠往外清理,这类事不是南博一家干过。只是这事儿赶上庞莱臣的名头,赶上《江南春》这个题材,又赶上庞家人较真,才被抖落出来。你说庞家较真不对?我看挺好的。总得有人追问那么一句:我们捐出来的东西,到底还算不算我们的?博物馆的库房,到底是谁的库房? 其实庞家人也不见得想把画要回去。庞叔令的话我读了好几遍,她没说“把画还给我们”,她说的是“如果认为有伪作,应第一时间通知我们,共同确认文物真伪。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南博确定不收藏,我们有权将其收回。”这话讲得多稳重啊。她就是在要一个程序,一个面儿上的规矩:你通知我,我们一块儿看,你实在不要,我们拿回来,这还不行吗?这要求高吗?依我看,一点不高。这就像朋友送你一箱酒,你喝了一口说这是假的,那你也该把箱子送回去啊,哪有把假酒顺手卖了的道理? 我猜庞家老先生在天上要是看到这新闻,八成得气得胡子一翘一翘的。他那时候收画,散尽家财,躲战乱,避兵灾,把那些绢啊纸啊的玩意儿看得比命还重。后人也是傻,一声不吭全捐了出去,图什么呢?图个“藏天下”啊。展览的名字都起好了,《藏天下: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结果呢,“天下”是藏了,把人家自家的东西藏丢了。这名字现在读起来,真挺讽刺的。 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气。反正我看到那“8800万”三个数字的时候,心里就咯噔一下。希望江苏省文旅厅那什么工作专班,别光“内部研究”,赶紧给个准话。到底这个《江南春》是不是当年被处理掉的那五件之一,当年鉴定它“伪”的专家是谁、依据是什么,后来又是怎么到了拍卖行的,中间经手的人到底有没有说不清的地方——这些东西,一样一样摆出来,别用含糊其辞对付老百姓。咱们普通人虽然不是收藏家,但咱们也看得出来,这事儿要是栽在“流程合规”四个字上,寒的是所有日后想给博物馆捐东西的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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