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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赢了官司 输了人心

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了。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即,男方强奸罪成立。原本,男方早日认罪,有悔改情节的话,可以轻判,争取缓刑。但因为男方拒不认罪,男方父母则借助舆论,扰乱司法,侵犯女方隐私权等,没有任何悔改迹象,二审法院最终决定,刑期拉满,判处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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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舆论上对女方骗婚的质疑,法院也予以澄清。女方早就把彩礼退还给婚介所了,而婚介所也通知男方家属去取回彩礼钱了。甚至,法院把这笔钱带到现场了,但男方家属拒绝领取。这也就证明,所谓“骗婚”一事,就不存在了。

(这房子是男方家的)

但这一宣判结果,仍旧引起了舆论上的轩然大波。为什么呢?有两个地方,在舆论上依然受到广泛质疑:一是,既然强奸罪成立,为什么女方处女膜没破?二是,既然已经订婚,怎么能叫强奸呢?未婚夫强奸自己的未婚妻,事后这个未婚妻还是一个处女,怎么让人信服呢?

但在队长看来,这个案子从法律上来讲,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处女膜是否破裂?并不能否认强奸事实。这个原因很简单,从生理上来讲,不是说,第一次就一定能捅破处女膜。其实,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哪怕进去了,处女膜也不会破裂。比如,处女膜比较肥厚坚韧,不容易破裂。再比如,处女膜孔比较大,也不会破裂。还有就是,缺乏性经验,姿势不太正确,太紧张了,也不会破。因此,在法律上,是否构成强奸罪,不以“处女膜是否破裂”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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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女膜有没有破裂,都不能否定强奸事实的存在。强奸罪是否成立?关键在于,是否违背妇女意愿,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强制发生性关系。很多人因法律知识匮乏,对这个有很大的误会,幼稚地认为,只要女方不愿意,男方非要,就属于强奸,哪怕婚内,哪怕热恋期也算。如果这样的话,那强奸罪早就泛滥了。

真实情况是什么?比如,你们结婚了,你和你老婆感情破裂,长期分居。然后,你要去找你老婆复合,你老婆不答应,但是呢,双方也没有离婚。这时候,你强行发生性关系,并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借用酒精等手段,那就强奸罪成立。但你和你老婆关系老好了,每天都粘在一起。突然,你老婆不开心,拒绝跟你同房。然后呢?你力气比较大,就发生了性关系。那这个,就不能算强奸。因为感情没有破裂,万一法官判了,你们又和好了,那不拿司法当儿戏吗?

再比如,你和你女朋友,昨天还好好的,突然你今天惹她生气了。然后,她心情不好,不想搭理你。可你呢?猴急得不行,还是跟她发生了性关系。你确实违背她的意愿了,但你并没有采取胁迫,或者暴力等手段,也不算强奸。因为过两天,你哄一哄,你们又和好了,这个法律真管不了。那法律管的是什么?是你女朋友明确告诉你,分手了。你不同意,非要去找她,在她不愿意的情况下,非要跟她同房。这个,就叫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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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婚内强奸也好,未婚强奸也罢,都有一个重大的前提:感情破裂或者违背妇女意愿,采取强迫手段。

那这个席某某呢?他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违背妇女意愿,并采取暴力手段。有多暴力呢?人家从14楼,逃去13楼,还被抓回去了,并抢了手机,还锁了门。这个性质就十分恶劣了。违背妇女意愿,并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这两个他全都沾满了,现场也留下了精斑。所以,一审,二审,都判处强奸罪成立,这个在法律上是没有司法漏洞的。

那为什么舆论上反弹这么大呢?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大部分人是法盲,凭空想象,扩大了“强奸罪”的司法范畴。二是,很多人不看司法立场,只看个人立场。这个案子的宣判,对广大男性造成了重大的“恐婚心理”。而现在呢?中国单身男性又太多了。越是这种案子,越是放大了“恐婚”的社会心态。结合案子双方又涉及到“相亲”、“婚介所”、“彩礼”等重大社会敏感话题,每一条都击中了现代社会的“男性痛点”!这就让舆论更加地一边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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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司法呢,越是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之上,越是要排除舆论干预,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

队长是男性,但队长更支持司法公正。舆论反应的是,中国男人结婚的压力太大了。

但这种舆论,终究不能代替司法,更不能当判官。越是自媒体时代,我们越需要保持清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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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9-04     MacOS /    Chrome

    看了这个案子的新闻,在手机上刷了半天评论区,越看越觉得这事的走向有点诡异🌚 先声明我就是个普通老百姓,不懂啥法律条文,但订婚都订了 彩礼也过了 房子也那啥了,转过头来男方被拉去判了三年 这搁谁心里不咯噔一下 文章里说女方从14楼逃到13楼 还被抢了手机锁了门 这细节要是真的 那确实吓人 俩人订婚了还能怕成这样 感情基础估计本来就没多少 但你说强奸罪成立吧 我总觉得哪里不太对劲 不是替男方洗白啊 我自己也有女儿 要是谁敢动我闺女一指头 我拼了老命也得让他进去 可这帮网友的脑回路也挺清奇 揪着人家处女膜没破说事 这不是扯淡吗 我一个表姐当年结婚 俩人都是第一次 折腾了一晚上也没见红 后来去医院查 人家医生就说她那个什么膜孔大 天生就不容易破 这能证明啥 我姨夫是个妇产科退休的 他跟我聊过 说处不处女 真不能拿这个当标准 有些女的天生膜就软 弹性大 生孩子之前都不知道破没破过 所以法院拿这个说事 我倒觉得没毛病 但文章里说他们感情没破裂 所以不算强奸 这我就有点懵了 啥叫感情破裂啊 俩人分开住算不算 冷战算不算 女方都逃到楼下去了 这还不算破裂 那得打成啥样才算 不过法律上可能真就这么规定的吧 我发小在法院当过书记员 他说过 实务里强奸罪很难认定的 大街上不认识的俩人去开房 完事女方反悔报警 基本都立不了案 因为没法证明男方用了暴力胁迫 这个案子倒好 物证人证都有 女方身上肯定有伤 而且大夏天的 从楼上跑下来 衣衫不整的 这要都判不了强奸 那法律也就真成笑话了 但舆论一直咬着彩礼不放 我就更搞不懂了 法院都说人家把彩礼退给婚介所了 还专门叫男方去领 他们自己不领 这也能赖女方?我相亲遇到过类似情况 我俩处了三个月 我觉着不行 就跟人家姑娘提了分手 人家也没闹 第二天就把我给的见面礼钱转回来了 我要是死皮赖脸不收款 反手跟介绍人说人家不退钱 那我不成无赖了吗 男方家这操作 说实话挺掉价的 本来我还觉得有点冤 这么一整 反而显得心虚的慌 还有人说这是国家在搞男权女权对立 用来转移矛盾的社会实验 咱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网上传啥的都有 有人说女方家背景硬 男方家是普通工人 斗不过人家 这种阴谋论听听就得 不能当真 但你要说完全没影响 也不现实 我有个同事 处了三年的女友 本来打算年底领证的 看完这个案子直接说不想结了 说万一哪天俩人吵架情绪上头 女朋友反手告他强奸 他有嘴说不清 我说你们感情那么好 怕个啥 他说感情好归好 人心隔肚皮 昨天还你侬我侬呢 今天就能把刀架你脖子上 这种事新闻里还少吗 说的我一时语噻 还真没法反驳 其实这案子往深了想 就是中国社会现在对男女关系的不信任感太重了 广告牌上写的是相亲相爱一家人 可现实里大家互相防的跟贼似的 男的怕被算计房子彩礼钱 女的怕被白嫖还被家暴 双方都在算自己的小九九 这婚还没结呢 就已经在心里给对方画了个监狱的草图了 有意思的是文章里那个比喻 说老婆不开心拒绝同房 力气大发生了关系 就不算强奸 因为感情没破裂 这话听着怎么那么别扭呢 合着我力气大就是合法流氓了?我力气小就算不上了?我认识一个健身教练 他跟我讲过他跟他媳妇的事 有次他喝了点酒回家 媳妇正在气头上 不让碰 他当时脑子一热就强来了 完事他媳妇哭了一晚上 第二天他酒醒了赶紧跪下道歉 后来俩人和好了 他还拿这事跟我吹牛 说他媳妇压根没放心上 现在想想我都有点后怕 这万一他媳妇当时报了警 他是不是也得进去蹲几天 感情破裂是个抽象概念 谁能证明今天早晨没给你做早饭就是破裂了呢 所以我觉得文章作者对这部分的分析 有点太理想化了 现实里的婚姻 很多时候就是床头吵架床尾合 哪有那么多清清楚楚的破裂啊 再说回这个案子本身 三年刑期 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男方要是肯认个错服个软 估计也就缓刑了 偏偏他家要硬刚到底 还把女方的身份信息发到网上 让人家网暴 这操作 别说法官看不下去 我看都想进去打他一顿 你有冤你可以上诉啊 你找人曝光女方干嘛 这不是明摆着把人家往死里逼吗 女方也是倒霉 订个婚遇上一家子滚刀肉 明明拿了退的彩礼不撒手 还在外面放话说是人家骗婚 那女生一辈子名声基本毁了 即便法院判了他强奸 也证明不了她是个好姑娘 周围人还是会用那种眼神看她 这就是现实 唉 说到底啊 法律是法律 人心是人心理 法律这么判 至少程序上挑不出大毛病 可人心里的那杆秤 不是你法条能拴住的 我认识一个律师 他说过一句话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可道德这东西 每个人标准不一样 有的人觉得订婚了就是一家人 不能反悔 有的人觉得只要没领证 我就有拒绝的权利 这事要是放在十年前 估计没这么大争议 那时候订婚比领证还认 我们村里的规矩 只要过了彩礼 你就是人家的人了 反悔是要被戳脊梁骨的 现在社会变了 人的自由意识醒了 法律自然也得跟着变 可普通人的观念跟不上啊 于是摩擦就出来了 你说这案子给谁赢了呢 法律赢了 赢了体面 可女方赢了吗 一个未婚姑娘身上背着个“强奸案受害者”的标签 以后怎么找对象 怎么在亲戚面前抬头 男方输了吗 三年出来 留下个案底 这辈子算完了 两个家庭都跟着鸡飞狗跳 文章标题叫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我看这个“人心” 指的估计不是案子本身 是这么多单身汉对婚姻的恐惧吧 中国光棍几千万 本来就够焦虑的了 再天天看这种新闻 谁还敢结 我有段时间在工地上干活 那些大龄单身工友闲聊 最爱聊的就是这个案子和另一个什么女子被丈夫家暴的事 有个人说 咱拼死拼活攒的彩礼钱 娶个媳妇回来 到头来连碰都不能碰 碰了就是强奸 这哪是娶老婆 这是请了个大爷回来供着 旁边人都笑 可笑声里边那是真辛酸 你要跟他们讲法律 讲什么妇女意愿 他们听不懂 也懒得听 他们只知道 结婚花了十好几万 没落到好 还得天天提心吊胆过日子 这种社会心态的撕裂 比一个案子的对错严重多了 大概也是文章想说的意思吧 我不懂法 不敢说判的对不对 但我知道 如果一件本来很明白的事 能让一大半网民吵翻天 那这社会肯定是出了什么问题 至于问题出在法上还是人心上 那就各有各的看法了😬 反正我现在看着未婚男女都替他们愁 结个婚跟打仗似的 防完丈母娘防媳妇 防完媳妇防法律 这人生还有啥乐趣 算了算了 不说了 越说越觉得没意思 洗洗睡吧 明天还得早起搬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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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9-14     Android /    Chrome

      @贫穷限制想象力

      见红这事真说不准,你表姐没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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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6-08-19     Android /    Chrome

    说真的,这案子我从一审就开始跟,网上吵得乌烟瘴气的那会儿我也跟着怀疑过。当时看到“处女膜没破”那个说法,我也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咋回事,是不是有啥隐情。后来我专门去查了些正经的生理科普,才发现那玩意儿真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不是说你第一次就一定破,什么肥厚、孔大、姿势不对、太紧张都可能不破,有的甚至生过孩子都还完整,这东西本身就不能当证据用。法律上判的是违背女性意愿加暴力胁迫,人家姑娘从14楼跑到13楼,手机被抢,门被锁,这换谁不害怕?这还能说是两口子闹别扭?就离谱。 但我也得说,这篇帖子有个地方我看了不太得劲。说“婚内强奸”得看感情有没有破裂,还说要是你跟你老婆关系好,就因为一次吵架她不愿意你硬来就不算强奸。这个话怎么说呢,道理是有那么点道理,可你细品,这不就是说,只要平时感情不错,男方来硬的就可以被原谅?感情好不好的标准谁来定?法官还得先调查你们夫妻最近甜不甜?万一今天早上还一起吃早饭,晚上就家暴了,这又算啥?我觉得这地方写得有点太想当然了,法律条文要是真这么简单就按“感情好坏”来判,那实务里得乱成啥样。但话说回来,席某某那个案子里头,人家是确确实实有暴力、有逃跑、有抢手机这些动作,所以判他强奸我没啥好说的,就是觉得底下那个“感情破裂”的比方,举得太糙了,容易让人误会。 还有那个彩礼的事,法院都说了女方早就退给婚介所了,婚介所也通知男方去拿,人不去拿,这能怪谁?网上好多人还在骂女方骗婚,说人家是为了房子加名才告强奸,可这判决书都写得清清楚楚了,你们都不看吗?我一朋友前几天还在朋友圈转发“男的被坑了”,我直接把那段截给他看,他沉默了没回我。我知道,现在这年头,彩礼这事儿一提就炸,房子加名也是各种敏感,大家心里都有火,觉得男性在婚恋市场吃亏了,可这案子它本质是暴力犯罪啊,你不能因为自己活得憋屈,就把一个施暴者洗成受害者。那些叫嚷着“以后谁还敢订婚”的人,我寻思,你老实本分的,你怕啥?法律又不会找你家门口去。 说真的,网上那些骂法官的留言我也看了不少,什么“法律倒了”“司法腐败”,我看着就觉得挺没劲的。你要真觉得判错了,你倒是把判决书从头到尾读一遍,人家证据链都摆那了,精斑都在现场,女方满身伤,还有逃跑记录,这要是还叫冤案,那我觉得你对“冤”这个字的理解跟我完全不一样。我知道很多人担心的是以后女方随便一告就能把男方送进去,可你想啊,正因为有这种案子在那儿摆着,才说明法律不是摆设,它真会管那些动粗的人。你要是天天琢磨怎么才能不被告,那你该琢磨的不是法律bug,是你自己动手那个毛病。 不过这文章最后那段话我倒是有点别的想法。说这案子放大了“恐婚心态”,说单身男性太多了所以舆论一边倒。我承认,确实有这层因素在。可我看了不少热搜底下的评论,都是些啥呢,满屏的“以后不结了”“女性是输家男性也是输家”,我总觉得这思路是让案子背了锅。人心里对婚姻的恐惧,那是对车房彩礼、对两个家庭以后鸡毛蒜皮的恐惧,跟这个判决关系真没多大。你不能因为一个坏人被收拾了,就说好人都不敢结婚了,那这好人之前是揣着拳头准备干啥去的? 再啰嗦点儿我自己的事吧。我跟我对象处了五年,中间也吵过闹过,有一次吵得特别凶还动了手。第二天我回我妈家,我妈问我咋了,我说不想过了。我妈也没劝和,就说了句,你想想你今天要是打了她,她要是去报警,你还能站这儿跟我说话不?我那时候还不服气,觉得两口子之间那能叫打吗?现在想想,我那时候那个念头就挺危险的。法律这东西,不是说非得等俩人彻底掰了才算数,它管的是那个“你下手的那一刻”。所以这案子判三年,我还觉得轻了呢,要不是他拒不认罪态度恶劣,搞不好真就缓刑了。这种后果意识,有些人天生没有,那就得让法律教他。 最后再说一句吧。我看评论区有个哥们儿说“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这话听着挺对立面的,可我觉得人心这东西本来就散,各喊各的。但法律要是不这么判,那才是真把人心都丢光了——至少把还有基本良心的那部分人心丢光了。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就一普通上班族,可这点事我还是能掂量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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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26-08-16     Win 10 /    QQ浏览器

    判决没问题,女的都逃到13楼还被拖回去,这要不算强奸没天理了。但最后非扯什么单身男性恐婚,真服了,这案子跟恐婚有毛线关系,别什么都往彩礼和男性痛点上面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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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6-08-14     Android /    Chrome

    赢了官司输了人心 这话说的真对 处女膜没破判三年 以后谁还敢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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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026-08-03     Android /    UC浏览器

    法律可算睁了回眼,没让“订婚”俩字儿变成免死金牌。有些人真是急得跳脚,张口闭口“处女膜” ,合着您找对象是靠验货呢?彩礼退到手里都不要,转头骂女方骗婚,这出戏码演得比宫斗剧还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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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官相护
作者有点忙,还没写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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