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639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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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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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真的,这案子我从一审就开始跟,网上吵得乌烟瘴气的那会儿我也跟着怀疑过。当时看到“处女膜没破”那个说法,我也心里咯噔一下,想着这咋回事,是不是有啥隐情。后来我专门去查了些正经的生理科普,才发现那玩意儿真不是像大家想的那样,不是说你第一次就一定破,什么肥厚、孔大、姿势不对、太紧张都可能不破,有的甚至生过孩子都还完整,这东西本身就不能当证据用。法律上判的是违背女性意愿加暴力胁迫,人家姑娘从14楼跑到13楼,手机被抢,门被锁,这换谁不害怕?这还能说是两口子闹别扭?就离谱。 但我也得说,这篇帖子有个地方我看了不太得劲。说“婚内强奸”得看感情有没有破裂,还说要是你跟你老婆关系好,就因为一次吵架她不愿意你硬来就不算强奸。这个话怎么说呢,道理是有那么点道理,可你细品,这不就是说,只要平时感情不错,男方来硬的就可以被原谅?感情好不好的标准谁来定?法官还得先调查你们夫妻最近甜不甜?万一今天早上还一起吃早饭,晚上就家暴了,这又算啥?我觉得这地方写得有点太想当然了,法律条文要是真这么简单就按“感情好坏”来判,那实务里得乱成啥样。但话说回来,席某某那个案子里头,人家是确确实实有暴力、有逃跑、有抢手机这些动作,所以判他强奸我没啥好说的,就是觉得底下那个“感情破裂”的比方,举得太糙了,容易让人误会。 还有那个彩礼的事,法院都说了女方早就退给婚介所了,婚介所也通知男方去拿,人不去拿,这能怪谁?网上好多人还在骂女方骗婚,说人家是为了房子加名才告强奸,可这判决书都写得清清楚楚了,你们都不看吗?我一朋友前几天还在朋友圈转发“男的被坑了”,我直接把那段截给他看,他沉默了没回我。我知道,现在这年头,彩礼这事儿一提就炸,房子加名也是各种敏感,大家心里都有火,觉得男性在婚恋市场吃亏了,可这案子它本质是暴力犯罪啊,你不能因为自己活得憋屈,就把一个施暴者洗成受害者。那些叫嚷着“以后谁还敢订婚”的人,我寻思,你老实本分的,你怕啥?法律又不会找你家门口去。 说真的,网上那些骂法官的留言我也看了不少,什么“法律倒了”“司法腐败”,我看着就觉得挺没劲的。你要真觉得判错了,你倒是把判决书从头到尾读一遍,人家证据链都摆那了,精斑都在现场,女方满身伤,还有逃跑记录,这要是还叫冤案,那我觉得你对“冤”这个字的理解跟我完全不一样。我知道很多人担心的是以后女方随便一告就能把男方送进去,可你想啊,正因为有这种案子在那儿摆着,才说明法律不是摆设,它真会管那些动粗的人。你要是天天琢磨怎么才能不被告,那你该琢磨的不是法律bug,是你自己动手那个毛病。 不过这文章最后那段话我倒是有点别的想法。说这案子放大了“恐婚心态”,说单身男性太多了所以舆论一边倒。我承认,确实有这层因素在。可我看了不少热搜底下的评论,都是些啥呢,满屏的“以后不结了”“女性是输家男性也是输家”,我总觉得这思路是让案子背了锅。人心里对婚姻的恐惧,那是对车房彩礼、对两个家庭以后鸡毛蒜皮的恐惧,跟这个判决关系真没多大。你不能因为一个坏人被收拾了,就说好人都不敢结婚了,那这好人之前是揣着拳头准备干啥去的? 再啰嗦点儿我自己的事吧。我跟我对象处了五年,中间也吵过闹过,有一次吵得特别凶还动了手。第二天我回我妈家,我妈问我咋了,我说不想过了。我妈也没劝和,就说了句,你想想你今天要是打了她,她要是去报警,你还能站这儿跟我说话不?我那时候还不服气,觉得两口子之间那能叫打吗?现在想想,我那时候那个念头就挺危险的。法律这东西,不是说非得等俩人彻底掰了才算数,它管的是那个“你下手的那一刻”。所以这案子判三年,我还觉得轻了呢,要不是他拒不认罪态度恶劣,搞不好真就缓刑了。这种后果意识,有些人天生没有,那就得让法律教他。 最后再说一句吧。我看评论区有个哥们儿说“赢了官司,输了人心”,这话听着挺对立面的,可我觉得人心这东西本来就散,各喊各的。但法律要是不这么判,那才是真把人心都丢光了——至少把还有基本良心的那部分人心丢光了。我不是学法律的,我就一普通上班族,可这点事我还是能掂量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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