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主权在于人民,政府代替人民做主的这种逻辑是错误的,因为人民的主权既不能被让渡,也不能被分割!
主权范畴的一切行为,都永远表现为制定法律!
所以立法权属于人民,而且只能属于人民!
人民制定的法律叫公意,公意需要具体的人去执行,执行公意的这个力量叫行政力量!而对违反公意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审判并且保障审判能正常执行的力量叫司法力量(司法力量是为了保护主权不被侵犯,人民在立法权和按照立法来执行的行政力量之间,单独设立的一个中间阶段)!
合法行驶以上三种权力的政体叫政治共同体!而执行公意的行政官员,他们只是公意的执行人,他们不是公意!所以要把政府和公意分开!政府不是公意,也不代表公意,相反,政府是公意的执行人!而公意由人民制定!
如果执行公意的政府想要制定法律,那国家就会陷入专政!政府的合法身份从这一刻开始也就消失了!
此时,维持政权继续下去的能力就只剩下强力!
强力是一种“损人利己”的权力,如果一个政权其存在的力只剩下强力!为了维持这个政权,政府就不得不不断的编造和修改历史把人民因强力而损失的权力包装成奉献和牺牲来进行歌颂!
而为了更好的维持这个政权,这种歌颂会从学校开始。
在一个由公意主导的国家,高级职位的任职人除了需要有真才实学的知识,能力并可以给该职位带来荣光外,民众几乎不会选择其他任何人,而在一个强力维持的国家,升至高位的人,多数来自卑鄙的诽谤者和骗子,他们能爬上高位,靠的是小聪明,他们上位后真正能向公众展示的,只是一个接一个糟糕的行政政策和这些政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后果后他们为了掩盖自己的过失所采取的种种拙劣的事后手段)!而为了继续维持他们的权力,他们会往下开始辐射诽谤者和骗子,这种辐射到了最底层的公共舆论(也就是互联网),就会成为大批诽谤者和反智人群的天堂!
理智的言论会被限流或者“消失”,反智,诽谤的言论大行其道,这里面除了本身就有的极少极少(少到都可以忽略不计)的一部分的反智人群外,99%都是他们“人为制造”的结果!
这种敌视理智的反常行为来自那些为了掩盖自身的无能,又是依靠诽谤和欺诈上位的高位者!
他们一手制造了现在的互联网环境,雇佣了那些诽谤者和反智人群,目的,当然是为了维持这个只剩下损人利己的强力才能维持的政权!
“然而即使是这个世界上的最强者,也绝不可能强大到永远都是主人,除非他能把强力转为权力,把服从转为义务! 而服从强力,只是被迫行为,怎么可能成为义务?
假设有强盗带着手枪从森林跳出来打劫,难道你不是只有被迫交出钱包?难道你还有义务交出钱包?
因为强盗手里的手枪就是强力,同理,由政权的强力而制造的那些被征服的人民,也仅仅只是被迫的服从,他们对征服者没有任何义务!
当人们因受到强力而处于不得不服从的状态时,人们没有错,而当人们可以打破这种强力的时候,就更没错!
强力并不创造权力,人们有义务服从的,只是合法的权力,只有在合法权力下构建的群体才能称为政治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的立国之本,便是要在一开始便为其政权合法性夯实其过程!,以免其今后陷入各种各样无法解套的合法性危机中! 而政治权力合法的唯一来源则是协商,协商的前提是有A和B,而不是只有A或者只有B,在协商完毕后大家签订契约,这是世间一切合法权力的前提! 而只有在这个前提下制定的法律,才能让人们相信服从法律是公平的,人们遵守的,是他们自己的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