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保卫婚姻自由,也要保卫离婚自由

民政部日前就《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引起广泛讨论的有两条,第一条是结婚不必再携带户口本进行登记,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很多年轻人自由自愿结婚,但往往因为父母粗暴干涉这桩婚姻而拿不出户口簿,从而导致结不了婚,而父母老年想要来一段黄昏恋的时候,往往子女因为财产分割等利益考虑,又会反过来成为扣押户口本的一方,尽管可以出具其他证明来代替,但这种事情在过去十几年里面屡见不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法条的理想长期和现实有差距。

去年之前就有网友在民政部网站留言称,现在婚姻登记必须提供户口簿不合理,这与宪法规定的“结婚自由”原则相违背,建议对此规定进行修订。差不多就在一年前,2023年7月26日,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答复称,婚姻自由主要指不违背婚姻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提供户口簿是为了明确婚姻登记的管辖权,防止重婚等问题的出现,保护婚姻当事人的权益,与婚姻自由并不矛盾。

一年的时间过去了,民政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对于相关规定的认识迅速从婚姻自由和提供户口本并不矛盾,转变到采用技术手段取消户口本需求,积极保护公民的结婚自由,可以说是亡羊补牢,迷途知返,值得称赞。

m1u53hn0.png

顺便一提,越来越多的线索指向户口制度正在逐渐被淘汰,人口档案属地管辖的行政模式正在被全国一盘棋的数据化管理取代,婚姻登记已经取消了户口本,现行的户口更多是作为不同地区分配财政和物质利益的经济手段而存在的,将来必将面对改革。

第二个引发广泛争论的点,恐怕就不是那么正面了。意见稿对离婚冷静期进行了细化,指出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应当终止离婚登记程序。

舆论现在对这一条意见非常大,实际上争论已经持续了四年了。2020年底民法典公布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一千零七十七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冷静期,现在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称不上什么新东西,只是对于民法典已经确认过的原则在操作手册中再进行了一次对正看齐而已。

虽然两者单独看起来都没什么问题,但两件事凑在一起形成了舆论热议,有着其必然性。

根据最基本的逻辑学,我们可以知道,要离婚的人肯定先结过婚,可以指责这些人轻率离婚,但显然,轻率离婚的背后大概率存在轻率结婚。结婚登记的方向非常明确,是越来越鼓励结婚,越来越容易结婚,而在离婚登记上则越来越细化,设置了越来越多的环节。

在民法典1079条当中还有一个强制性条款。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的标准流程从提起离婚请求开始,拥有30天冷静期,如其中任何一方不同意便可以撤回,如果双方坚持离婚,便随即进入调解,调解再不同意,进入诉讼离婚环节,我国法院一审判决离婚的比例说实在话也不高,需要六个月后再次提起诉讼,在双方无法达成同意的前提下想离婚,很可能要走两次诉讼程序才能解除婚姻关系。

像很多人叫嚣的,不想走冷静期可以去起诉离婚,不知道自己才是法盲,对司法实践的情况完全不了解。逻辑上和某些人叫嚣,老板违规开除,非法加班,你可以走劳动仲裁的强盗逻辑一样,完全无视实现难度和时间成本,以及缺乏惩罚性回报的现实,相当不负责任。

m1u53nsa.png

民政部自己也承认这一点。“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的一项重要规定,也是根据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作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其目的是减少冲动型离婚或草率离婚,也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类似做法、应对我国近年来离婚率持续增加的一个有效措施。

但结婚的冷静期显然在是冷静期的重要组成部分。比如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和我国基本一致,从提交离婚申请之日起满一个月,户籍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并发给离婚证明。但在结婚的程序第一款规定,申请结婚的人自其向户籍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之日起满一个月后,亲自到该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而在美帝,大多数州都有1-5天的等待期,其中以三天居多,从申请结婚证之日起到举行婚礼之日止。等待期允许双方改变主意。例如,佛罗里达州居民在州结婚证后必须等待三天。离婚冷静期要显著地更长,比如在人杰地灵的加利福尼亚,离婚就需要等待6个月的冷静期。



英国的情况较为类似,婚礼被视为正式缔结婚姻关系。而在婚礼之前,要提前一个月进行登记,在这期间可以反悔,而离婚冷静期显然更长,因感情破裂而申请离婚,双方需要经过20周冷静期。


法国结婚之前需要提前10天进行公告,市政厅一般需要6~8周来处理申请,离婚则相当迅速,只要双方同意,只需冷静15天就能离婚。我只能说法国人确实对待婚姻和爱情有自己独到的看法。

俄国有七十年的苏联历史,社会主义改造还是带来了一定的社会进步性。俄国结婚离婚冷静期都是一个月,显然最对等。英美两国的基督教在社会上存在着巨大的影响力,这样一个古老的保守主义宗教对于离婚这样人类现代社会才广泛存在的事物存在着天生的抵触情绪,导致离婚冷静期比结婚冷静期长。换句话说就是英美信教的老保疑似有点多了。而法国则是相对严进宽出

m1u542yk.png

其他4个常任理事国,我们的管理办法最具特色。民政部认为离婚冷静期是抄作业。我只能说我很喜欢2020年的那句话:作业都不会抄。

潜意识在差异中显现。如果说离婚冷静期是为了保护婚姻的神圣性,那么显然应该对结婚也进行某种程度上的冷静期限制。六礼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缔结婚姻的程序,最早见于《左传·昭公元年》,包括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程序,是衡量婚姻关系是否合法成立的标准。但现状就是结婚不受传统约束,大可以冲动,离婚则必须冷静。

对于离婚冷静期的选择性学习中隐藏了一个价值标准,那就是结婚和离婚被视为严格割裂的两种事物,结婚是好的,离婚是坏的。因此在结婚的时候可以充分保证个人自由,但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加上许多限制。

许多法条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第1046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加以干涉。但在离婚的时候,民法典并没有做出这么严肃的表述来充分保证个人的自由。虽然婚姻自由,但婚姻的某一些部分显然比另一些部分享有更加充分的自由。

但宪法所规定的婚姻自由里面并没有明确分开结婚和离婚两个动作,两者都是构成婚姻的表现,离婚表面上是结婚的反题,但双方共同构成了婚姻这一整体性关系,这是辩证法的正反合。可以看到,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既不唯物也不辨证。

离婚冷静期最初的想法是维护婚姻,事实上他们也做到了这一点,离婚率在2019年达到了巅峰随后一路下跌,降幅达到39%。但与此同时,全国登记结婚对数从2019年的947万对下降到2022年的683万对,下降28%。在短短几年之内如此剧烈的数据变化显然不仅仅是适龄人口变动所能解释的。给婚姻增加障碍 ,结果便是单身群体宁可去同居,也不愿意结婚,反而减少了家庭数量,打击生育率。

不能说离婚动摇了以前稳定存在的家庭关系,那些家庭关系以前就已经不稳定了,离婚的到来只是加速了那些摇摇欲坠婚姻的公开解体。为在婚姻中忍受痛苦的普通人提供了救赎。

恩格斯说:如果认为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会合乎道德,如果感情却已消失或已被新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对于双方和社会都是好事。

恩格斯已经深刻阐明了,保证离婚流程顺畅,不是加剧了社会的不稳定,而是保证了社会的稳定。

1931年12月1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刚刚成立不到一个月,就迅速颁布实施了《婚姻条例》。条例第九条规定:确定离婚自由,凡男女双方同意离婚的,即行离婚。几乎不附带任何限制性条件。《婚姻条例》和《宪法大纲》中的规定相对于当时农村的现实堪称激进,有不惜一切代价维护离婚自由之势。在1950年出台的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中,

邓颖超态度鲜明,主张写上“一方坚持离婚可以离婚”这一条,认为这是保护时婚姻中弱势方权益的重要措施。

法制委员会在最后呈报中央的意见中表示了同意,其理由是:“一种意见主张离婚自由,即如双方愿离或一方坚持离婚者,即得离婚,不附什么条件;另一种意见,主张一方提出离婚者,须附有条件,合某一条件者,始得离婚。我们同意第一种意见,因为离婚结婚自由,是反对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对解放妇女的一个基本要求,我们人民民主政权的立法,应以进步的合乎新社会发展的原则为出发点,不应以过去的,需要改革掉的旧社会遗迹为根据。中国社会中还有离婚结婚不自由的现象存在,这只能证明婚姻条例须有彻底解放的性质,才能冲破根深蒂固的旧社会枷锁,才能创造合于新的生产关系,新的社会制度的家庭关系,而不是相反。以无产阶级为领导的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法律,与这个政权本身是过渡到社会主义国家的过渡性政权一样,是一种过渡性的法律,它本身应该具有引导人民前进的极大教育性和解放性质,婚姻条例的立法精神,也应如此。

陈望道同志1920年曾经发出这样的呐喊:“既然要自由结婚,就该要求自由离婚!不然岂不是未结婚时要自由,结婚了便不要自由了吗?这样,还可以说是一个爱自由者吗?”也是在这一年,1920年,他翻译了《共产党宣言》,拉开了中国革命的序幕。

30年前,在发表了对政策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后,我被禁言了30天,30天后的9月10号,我依旧响应国家的号召,尽到公民的责任对婚姻登记条例提出自己的意见。

这个时间也刚好,意见截止日期是9月11日,希望大家都能抓住最后的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

分享到
QQ 微信 微博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分享给好友

本文来自投稿,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

发表评论

V注册会员 L评论等级
R4 条回复
  1. 2026-08-24     iPhone /    Safari

    结婚越来越容易,离婚反而更费劲了,这波操作反正我是没看懂😂

    回复
  2. 2026-08-10     MacOS /    Chrome

    看完了,忍不住想多说几句。我关注这个事儿挺久了,前些天在群里跟朋友聊起来还差点吵起来。 先说结婚不要户口本这条吧,我是真觉得这政策改得妙。你要知道,我表妹前几年就是被户口本卡得死死的,她本科毕业在外地打工,谈了个男朋友是外地人,俩人感情到了要结婚那一步,回去跟我姨说,我姨嫌男方家条件不行,死活不同意,直接放话:“你敢嫁,我让你这辈子都拿不到户口本。”表妹当时就懵了,结婚登记必须有户口本,她拿不出来,工作又忙,请假回去办临时证明折腾好几趟,最后只能拖着。就这么拖了一年多,感情都拖淡了。我当时听这事儿就觉得离谱,宪法婚姻自由都写了,结果一本户口本就能把成年人拦住?那到底是自由还是不自由?现在好了,身份证明明就能查清楚的事儿,非要搞一本实体小本子来体现“管辖权”,这技术早该更新换代了。我甚至觉得这就是个利益问题,就跟文章里说的一样,户口已经变成搞经济分配的工具了,把它卡在婚姻登记上纯属职责越位。 但我更想说的是后面那条,离婚冷静期细化这事儿。你们有些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大家这么火大,觉得三十天算个啥?忍忍不就过去了?我身边还真有被冷静期坑惨的例子。我闺蜜她姐,嫁了个男的,家暴,是真动手那种,打完又跪地求原谅,反反复复折腾好几年,她终于自己去申请离婚。结果呢,冷静期三十天,那男的一看有戏,跑去撤回申请,说好好过,结果第三天晚上酒喝多了又动手。她再去申请,又等冷静期,那男的又撤回。整整拖了小半年,最后是实在没办法,找了律师起诉,诉讼离婚又是漫长的等待。你说这种案例里面,冷静期到底保护谁了?保护了施暴者拖延时间祸害人吧。 更别说什么“调解优先”了,民法典那条“应当调解”,听着挺人性化是吧?实际操作里,调解员来了就是劝和,说孩子可怜啊双方各让一步啊,可要是真涉及家暴、赌博这种根本性的问题,调个屁啊调。法律本来要保护弱者的,结果程序越细越把弱者往火坑里推。文章里那句话我深有同感:“轻率离婚的背后大概率存在轻率结婚”,问题是你不能为了治轻率结婚的人,就去折腾所有想离婚的人吧? 而且文章里说得太对了,有些人根本不知道诉讼离婚有多难,张口就来“不愿意冷静期你去起诉啊”,我听了都想笑。你去查查一审判决离婚的比例,再说这种话。本地法院案子排期排到天荒地老,一审不判离要等六个月再来,这中间的日子呢?要是遇上个老赖渣男,财产转移了,孩子藏起来了,你打官司打到怀疑人生。像文章里说的那样,跟老板违法了你可以去劳动仲裁一样,说这些话的人纯粹是站着说话不腰疼,自己没经历过就不把别人的难受当回事儿。 说真的,结婚鼓励、递户口本都取消了,这挺好的。但离婚这边儿,你看,又是冷静期三十天,又是撤回权,又是调解原则,三座大山压着,你离婚比结婚痛苦多了。这就很奇怪了,既然目的都是让人过得更好,那为什么离婚这一边就要处处设卡?这不是双标么?我理解国家觉得人容易冲动,但成年人承担自己选择的后果,跟被人摁着不准做决定,是两码事。 反正看完文章我是彻底想明白了,政策是朝着“好办的更便捷,难办的更繁琐”去走的,结婚放手让大家去结,离婚这事儿却攥得死死的不撒手。要我说,婚姻自由四个字,结婚和离婚必须都得有,少了后面那半边,前面那半边就是耍流氓。希望下次修条例的时候,能把这根弦紧紧。

    回复
  3. 2026-08-10     Win 10 /    QQ浏览器

    说真的,看完这篇我有点憋不住想杠两句。你说取消户口本是进步,我认,这玩意儿确实早该改了。我家表弟三年前要结婚,他爸嫌女方是外地的,死活不给户口本,表弟在门口跪了一晚上都没用,最后是去派出所开了户籍证明才勉强领了证。那场面,跟演苦情戏似的。所以你说年轻人结婚被父母卡脖子,这个我太有体会了,真不是段子。但后头那段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说法,我就觉得味儿不对了。你把结婚登记越来越容易和离婚越来越难放一块儿,然后说这俩凑一起有必然性,意思是不是说:既然你结婚的时候没人拦着你,那离婚的时候多折腾你两下也公平?这逻辑我咋想咋别扭。结婚和离婚是两码事,结婚是两个人的自由选择,离婚是两个人关系的破裂,破裂了还要互相折磨三十年?你说的那个三十天冷静期,实际操作根本不像条文写得那么轻巧。我邻居大姐,去年跟老公去办离婚,俩人都谈好了,房子孩子都分明白了,结果到了民政局,男方突然说再想想,撤回申请。大姐当场眼泪就下来了,但是没办法,法律给他反悔的权利。又拖了半年,这期间男方把家里存款转了个精光,再起诉,光排期等了仨月,一审还不判离,说要给双方一个修复机会。大姐现在整个人都快垮了。你跟我说这是为了减少冲动离婚?哪对夫妻是冲到民政局门口临时起意去离婚的?真到了那一步,谁不是在心里翻来覆去想了八百遍,晚上睡不着数了好几宿的羊,最后才咬牙去的?倒是结婚,很多人才是真正的冲动。我认识一小姑娘,认识俩月闪婚,领证那天连男方家里有几口人都没整明白,一年不到离了。所以要说减少冲动,更该给结婚也来一个月冷静期,怎么没人提这个?你文章里骂那些嘴上喊“不想走冷静期可以去起诉”的人是法盲,说司法实践难,这个我倒是站你。起诉离婚确实费老劲,证据、律师、开庭、一审二审,少说折腾一两年。但问题是你这么一写,好像冷静期就是唯一的合理化安排,老百姓抱怨两句就是不懂法。可法律不该是让老百姓去适应它的不合理,而是该琢磨怎么让老百姓日子好过。你说民法典1079条还规定了调解,调解完再起诉,走两次程序才能离,这些事儿搁一块儿看,摆明了就是不想让人轻易离成。可你要真把婚姻当成个围城,那城里的人想出来,你拦得住吗?拦得了一时,拦得了一世?我姑妈当年就是被劝回去的,说为了孩子忍忍,结果忍了二十年,孩子考大学走了,她第二天就去离了,人都老成那样了,还非折腾这一趟。你说这二十年算是谁买单?我总觉得,婚姻这事儿,该松的地方松,该紧的地方紧。户口本这关多一道,防的是父母瞎掺和;冷静期这关多一道,防的是一时冲动。但你防冲动,也该有个度,不能把人锁死在里头。你这文章里有一句话说得好,轻率离婚背后大概率存在轻率结婚。可你既然都看出来这个根源了,怎么不去想想,很多轻率结婚恰恰是因为结婚太容易?连户口本都不要了,俩人大街上脑袋一热就去登记了。你要是真想减少离婚,不如在结婚登记的时候加个咨询环节,让工作人员问一句“你俩真考虑好了吗”,总比离婚的时候让人跑十趟八趟强。反正我这人就是觉得,结婚和离婚都该是自由的。结婚自由是自由,离婚自由也是自由。你不能一边说保卫婚姻自由,一边只在结婚这头使劲,离的那头连个门缝都不给人留。你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回复
  4. 2026-08-03     iPhone /    Safari

    真服了,结个婚屁事没有,离个婚一堆关卡等着,双标玩得真溜。

    回复
没有更多评论了

作者信息

    请配置好页面缩略名选项

推荐话题

关于本站

来跟我聊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