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只是把孔乙己理解成科举制度下的受害者,那未免把他推的太远了。
1、
孔乙己是谁?
是鲁迅笔下的人物,来自于鲁迅认为自己写得最好的一篇小说——《孔乙己》。
可为什么是《孔乙己》?
为什么被傅斯年狂夸赞的作品《狂人日记》不是呢?
鲁迅自己是从文学的角度考虑的——
如果你的表达太满,像是这句“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这看上去确实很有思想上的冲击力。
但是呢,鲁迅认为,它的表达太直白太满了,这样留给人回味的余地就不多了。
而《孔乙己》,就是这样一个令人回味的作品——
它用短短两千五百个字,勾勒出了人类社会一直存在着的三个世界:
逐利的掌柜——金钱世界。
麻木的短衣帮——劳动世界。
神秘的长衫主顾——权力世界。
它太丰富了!
它让现代的我,在一股“让现代的孔乙己们脱下长衫”的言论下,仿佛重新回到了看见小说末尾、的确已经穿不了长衫的、用手拖着断腿走路的孔乙己时那深入骨髓的孤独与难过。
2、
回到孔乙己,他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
这是什么意思呢?
《孔乙己》的开头就已将三个世界勾勒成熟——
柜台外的世界,是“短衣帮”站着喝酒的地方,属于劳动阶层。
柜台内的世界,掌柜的在这里温酒卖酒,我们姑且称之为资本家。
而隔壁房间,是用来招待长衫主顾的,他们不仅会要酒,还会要菜,坐下来慢慢喝,这是权贵的世界。
但孔乙己穿着长衫,却不能去到隔壁的房间里,而是和短衣帮一起站着喝酒,那他属于哪个世界呢?
3、
答案是——他哪个世界也不属于。
鲁镇酒馆里,长衫代表着有文化,长衫主顾可以去到隔壁房间,掌柜的会奉上最好的招待,就像资本家讨好权贵。
而短衣帮们尊重长衫主顾。
不过,与其说他们尊重的是长衫所代表的文化,不如说他们尊重或者敬畏的,是权势。
长衫主顾的文化是和权势、金钱结合在一起的。
仿佛只有和权势、金钱相结合的文化,才有了神圣的性质,才会被人尊重、崇拜、敬畏。
因为抛除了权势和金钱,只剩了文化——
就是穿长衫的孔乙己,实际上是并不受人尊重的。
4、
就像一个无钱无势的人,Ta说的金句有人会听吗?
而一个有钱有势的人,似乎说的每一句话都极有道理。
想起我曾经看过一个访谈,探讨年轻人要不要追求奢侈品,大佬坦言道:我穿什么取决于我是谁,我有时候会穿A货,他们也认为是真的……
而并不功成名就的年轻人,哪怕穿真的,也被怀疑是假的,哪怕确定了是真的,也会被说打肿脸充胖子。
而文化,就像这件衣服。
如果你有权势金钱背书,那么这文化简直闪闪发光,就像长衫主顾。
但是,这个世界上哪有那么多长衫主顾?
更多的是孔乙己。
5、
旁人问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吗?”
那“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
我不觉想起家人的价值观,如果我没有找到一份好工作,或者金钱多,或者考公(有权势),那我的书就算白读了。
文化,是要有用处的。
而孔乙己的文化有什么用处呢?
有权有势的长衫顾客是中了举的,瞧不上孔乙己。
掌柜的经营商业活动,有自己的技能,包括在酒里掺水,不需要什么文化帮助。
而短衣帮作为做工的,根本不需要文化,而且因为孔乙己“半个秀才也没捞到”,空有一身文化,所以瞧不上他。
孔乙己的文化,似乎只剩下了——
“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
6、
直到现在,我的家人还是致力于让我的文化“有用处”起来。
在宝宝断奶、宝宝上幼儿园的节点,我就被密集地建议着“去工作”。
而平时里的建议也并不停歇——
总之,如果我的文化没有借着工作,与金钱或者权势绑定在一起,那么我就白学了,父母白供我了,我“空有一身文化”,似乎也只剩下行文里的“之乎者也”了。
是的,我不像孔乙己,我有些话直接选择不说。
我也许会不经意地与父母分享“极简”,但我不会说我在看鲁迅的短篇小说《孔乙己》,不会说我被他人对孔乙己的深度共情和解读震撼了……
因为我知道这些“之乎者也”说出来,别人只会“半懂不懂”,也许在外人那里还会“带来快活的空气”,在父母那里只会让Ta们更焦虑我的文化怎么不用在正道上(金钱、权力)。
7、
我们有些话是无法与人言说的。
就像李安电影里的王佳芝——
“友情是虚伪的,亲情是荒芜的,国家是四分五裂的,革命是似是而非的……
“只有性爱是真实的,可这唯一的真实恰恰又不可说。
“她就生活在这样一个废墟里……”
如果我们非要将不可说的真实说出去,会怎么样?
就像契诃夫的《吻》。
士兵在舞会上迷了路,“走到一个漆黑的房间,门有一条缝,门外有隐隐约约的、忧郁的玛祖卡舞曲的声音,窗子敞开,有白杨、紫丁香和玫瑰的气味。”
然后,“他意外地听见匆匆的脚步声、连衣裙的沙沙声,一个女人低声说“你终于来了”,然后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脸颊上留下一个吻。但很快,那个女人意识到自己认错人了,匆匆忙忙跑了出去。”
而“就是这个吻,深深地烙印在了这个士兵的脸上、心里,他觉得一件不同寻常的好事发生在他的生命里。”
他不停回味这个吻,接连几天都晕晕乎乎的……
终于,他在一次晚宴上向其他人讲了这个故事。
士兵详详细细地说着亲吻这件事,但是过了一会儿,他沉默了。
契诃夫这样写道,“原来这件事只要这么短的工夫就讲完了,他原以为会讲到第二天早上呢”。
鲁迅也说,“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士兵为什么沉默?
因为“那个时刻空气的潮湿、隐约的音乐、丁香花的味道、那个女人温柔的胳膊、女人的吻在士兵的脸上留下的潮湿的触感,以及在那个自卑和敏感的灵魂上留下的永恒的印记”——这是独属于某一个人的情感。
我们的悲伤、空虚、孤独,我们的爱,我们很多私密的情绪都无法与人言说。
我们硬把它说出来,就会在说出口的那一刻,顿觉索然无味。
有些感受,有些情感,是无法通过言语传递的,你硬要传——
士兵记忆里惊心动魄的吻只会变成一个略显可笑的故事。
8、
而这,就是我不肯脱下长衫的原因。
孔乙己的“之乎者也”,在小说里召来了嘲笑。
但小说外,无数国人看到他,看见他“之乎者也”里不被人理解的孤独,看到他的愤懑和不甘——
我初次读b站上智能路障对孔乙己的解读,看到——孔乙己独独偷书的行为,就像一些现实社会中的知识分子,在商业社会很讲信用,在生活里也是个正常人,却常常用自己的头去触碰权力的铁壁——简直大受震撼。
我也许做不到用自己的头去触碰权力的铁壁,但我想保留这份震撼的觉知。
我也许不会与人言说我在这一刻微妙的触动,但我要用我的“长衫”去打开时间的褶皱,去将这一刻定格。
有些不可传递的情感,文字可以传递。
有些留不住的瞬间,就在笔下永恒。
9、小结
穿着长衫,我们抬起头看世界,世界似乎更清晰了。
起码在一天过后,或者一年到头,或者一生结束之时,我们想起了很多东西。
我们的生活从来不是麻木的、NPC感的。
我们的时间稠密而丰富。
它有着明明只是一眼的震撼却持续心底,然后不断延长,将物理意义上的时间都衬托成虚无的某个午后。
一眼万年,这是长衫的魔法,是现代孔乙己们的时间美学。
致同样不肯脱下长衫的你。
共勉。

卧槽,你这文章写得是真用心,但我读完了心里堵得慌,老想跟你掰扯两句。你说孔乙己是哪个世界也不属于,我只能说一半对一半不对——他妈的,他哪个世界都沾点儿,哪个世界又都不要他,这才是最操蛋的地方啊。 你前面分析那个三层空间,柜台外短衣帮、柜台内掌柜、隔壁长衫主顾,这个我认,绝了,确实是这么回事。但你把孔乙己单独拎出来说他是“唯一穿着长衫站着喝酒的人”,然后得出结论说他跟三个世界都绝缘,我怎么觉得你把他给“圣化”了呢?你把他弄成个纯粹的文化的化身了,好像他身上的长衫就只是文化符号,他这个人就成了文化的殉道者。可你回头看看鲁迅写的那原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注意,是“站着喝酒”在前,“穿长衫”在后啊。鲁迅强调的是他那副不上不下的尴尬样儿,不是他妈的一个干净利落的文化孤岛。 你还记得孔乙己跟小孩儿分茴香豆那一段吧?他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下腰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然后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我当时读到这儿笑得不行,你把这当成他文化无用武之地的证明,觉得他的满口之乎者也就只剩这点儿自娱自乐了。可我不这么看。他给小伙计教“回”字四种写法的时候,那种认真的眼神,你觉得那是在“让文化有用”的功利体系里挣扎吗?不是啊朋友,他是真觉得这东西有意思,他自己乐在其中啊。你说他的文化被人瞧不起,可他自己有没有因为“茴”字的四种写法而暗自得意过?有吧。这就不是一个纯“无用”能概括的,他是自己跟自己玩,玩得还挺开心,只不过别人不买账而已。 再说了,你把孔乙己的悲剧全归因于“文化脱离了权势和金钱就不被尊重”,这个因果倒错了兄弟。孔乙己混成那个惨样,缺的哪只是权势金钱?他缺的是最基本的人味儿啊。你看他自己,偷东西被打了,还要争辩“窃书不能算偷”,这叫什么?这不叫文化,这叫死要面子,这叫自欺欺人。他要是真有文化,就该明白自己跟那些穿长衫的根本不是一类人,要么干脆脱了长衫踏踏实实做个短衣帮,要么就靠自己的本事去弄个营生。可他偏不,他一边瞧不起短衣帮的粗鄙,一边又进不了长衫主顾的圈子,卡在中间不上不下,还特么把唯一的体面寄托在“我读过书”这件事上。你说这是文化的错吗?这不就是典型的“我穷但我清高”吗? 你拿那个大佬穿A货都有人当真的例子来说文化需要权势背书,这个例子我懂,现实也确实操蛋。但你把这事儿往孔乙己身上套,就变了味儿了。大佬穿A货被当成真的,那是权势的滤镜,没错。可孔乙己穿长衫被当成笑话,那就只是因为他穷吗?不是啊,是因为他整个人都透露着一股滑稽劲儿——他满口之乎者也,他偷书被打,他脸上总是被人打伤的青紫。你想想,如果有个知识分子,虽然穷,但说话做事干净利落,不装不端着,哪怕他穿着补丁长衫站柜台外喝酒,短衣帮会笑他吗?至少不会笑得那么肆无忌惮吧。孔乙己招人笑话,是他自己的行为招来的,不只是长衫招来的。 还有你那句“文化是要有用处的”,我听了真想骂人。这话没错,但你把“用处”定义得太窄了。你家里催你找工作,说书白读了,那是你爸妈那辈人的理解,他们把读书当成敲门砖,敲不开门就觉得砖头没用。可你自己呢?你自己读鲁迅,读出这么一大篇三个世界的分析来,这算不算用处?你说这是“无用的文化”吗?这他妈的太有用了好吗!它让你想清楚了很多事,让你看清了社会的结构,让你能在这会儿跟我掰扯这些——这难道不是用处?非要换成钱才叫有用?非要考上公务员才叫有用?你这也太顺着你爸妈的思维走了吧。 我最烦的就是你把孔乙己最后那个结局写得那么悲情——“用手拖着断腿走路的孔乙己”,然后说那是“深入骨髓的孤独与难过”。是,我也难过,但我的难过跟你的难过不是一回事。你难过的是一个读书人被时代抛弃了,文化贬值了,长衫成了枷锁。我难过的是一个人活了一辈子,到头来连自己是谁都没闹明白。他那一身长衫,你在那儿替他拔高成什么文化符号,他要是知道自己临了临了被你们这么解读,怕是要从土里爬出来喊一句:我不是,我没有,我就是想体面一点,结果把命都搭进去了。这话糙理不糙,你想想是不是这个理儿。 再说了,你把《孔乙己》跟《狂人日记》比,说狂人表达太满、太直白,孔乙己更含蓄更有回味。这个观点不是我说的,是鲁迅自己说的,你转述得没错。但你别忘了,鲁迅自己说《孔乙己》是他最喜欢的,可他没说狂人不好啊。狂人那个“吃人”是一刀捅进去拔出来还带血的,孔乙己是一根刺慢慢往肉里钻。你光顾着说孔乙己这根刺扎得深,可你忘了,如果不是狂人那一声“救救孩子”喊得够响,后来的读者哪有心思去细品孔乙己的“之乎者也”?这两篇是互补的,不是谁高谁低,你没必要为了抬高孔乙己就把狂人的“直白”当成缺点来说。他那不叫直白,他那是鲁迅自己说了,当时就想着呐喊,喊得越响越好。 还有一个点,你那个“三个世界”的分析,初看挺惊艳,细看吧,属于强行分层。你管掌柜的叫“资本家”,管短衣帮叫“劳动世界”,管长衫主顾叫“权力世界”——这不就是拿现在的阶级分析往回套吗?鲁迅写作的时候脑子里有没有这么清晰的阶级框架?鬼知道。他写的是个小小的咸亨酒店,写的是社会百态,你硬生生分成三个圈层,然后让孔乙己在三层中间飘着,说他“哪个也不属于”——这个说法听着高端,但把人物给抽象成棋子了。孔乙己是人,不是符号。他跟掌柜的借过钱,跟短衣帮聊过茴香豆,跟小伙计谈过读书,他被丁举人打断了腿——他是实实在在在这些人堆里活过的,被这些人伤过的。你把他拎出来放到三层之外,好像是替他做了件干净事儿,但你把他生而为人的那些泥泞、那些拉扯、那些不体面的纠缠,全给擦干净了。 说真的,你要问我孔乙己到底是啥,我觉得他就是一个靠“我读过书”这仨字撑着的可怜人。他那长衫,不是啥高贵的文化外衣,就是一块遮羞布。文里那句“站着喝酒而穿长衫”,你读出来的是阶级断裂,我读出来的是这小子死要面子活受罪——明明兜里掏不出几个现钱,还非要穿着体面衣裳站在最便宜的柜台前头,就为让人家瞧他多一眼,以为他是不小心才站错了地方。这种心态,咱们谁没有过?反正我有过。前几年我在北京,房租交不上,信用卡刷爆,我出门前还得把那双破了底的鞋擦得干干净净,就怕是个人都能看出我落魄了。你说我看重的是“文化”吗?不,我看重的是那点可怜的、谁都骗不过去的体面。孔乙己跟我那时挺像的,区别在于他打死不认账,我后来认了。 你文里写的家人催你找工作那段,我太有共鸣了。我妈也那样,只要我还没考上编,我读的所有书都是“白读了”,我说我想写东西,我妈说“写东西能当饭吃?”我说能,我妈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但我后来想明白了,我妈她不是坏,她是怕。她怕我像孔乙己一样,顶着一脑袋知识混到四十岁,最后连口温酒都喝不上。她不是想让我的文化跟金钱权势绑定,她是想让我活着。所以你那句“我的文化没有借着工作与金钱或权势绑定”其实有点矫情了。你的文化不需要跟它们绑定,但你得先保证自己饿不死。孔乙己不是饿死的,是被人打断腿之后没活路死的。你要是想避免孔乙己的结局,与其琢磨怎么保住长衫,不如先把两碗热乎的饭吃到肚子里。 最后再说一句吧,你文章的标题叫“致不肯脱下长衫的你我”,把咱们这些读书人比作不肯脱长衫的孔乙己。可我想说,咱们真的不配。孔乙己他那是没得选,他除了读书那点本事,别的什么都不会,他脱了长衫连短衣帮的活都干不了,搬酒坛子他搬不动,做苦力他腰不行。脱了长衫他就一无所有了,所以才死抓着那块遮羞布不放。可咱们呢?咱们哪儿是“不肯脱下长衫”的人?咱们是穿着长衫还想捞线干活的鸡贼货,既想要读书人的清高名声,又想要短衣帮的踏实收入,还想蹭一蹭长衫主顾的那点子体面。咱们才是真正的哪个世界都想要、哪个世界都进不去的人。孔乙己蠢,但他蠢得真诚,他真信读书人那套体面。咱们呢?咱们连信都不信了,还要拿“不肯脱下长衫”给自己脸上贴金。真服了,这世上哪有什么孔乙己啊——孔乙己只有一个,剩下的全是拼命往自己身上套长衫的你我罢了。 行了,我也没说你写得不对,就是觉得你把孔乙己那点事儿说得太漂亮了。鲁迅要是活着,估计得骂你一句:“你懂个屁,我写他,就是写一个活生生的可怜人,不是让你拿来当思想课件分析着玩的。”但话说回来,你能从一篇两千五百字的文章里读出这么多东西来,起码鲁迅那回味的劲儿,你是接着了。就这么着吧,各执一词,谁也不比谁高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