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自民族复兴网。)
——对《视频:在美国校园制造暴力的中国学生》的简评
作者:张宏良 | 时间:2024年4月4日
中国留学生一群人长达5小时虐打一个学生的校园暴力震惊了整个美国,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那些从中国飞到美国试图采用中国特色方式进行私了的害人者家长都被关进了美国监狱。大家都知道在美国等西方国家,终身监禁是替代和超越死刑的极刑处罚。美国的这种极刑处罚表明了多年来我们那个基本观点,这就是中国诸如校园暴力这种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害人者与那些举世罕见的受害者,全都是中国法律的受害者,真正的害人者是中国法律和那些制定这些法律的丧尽天良的法学界人形畜生,不是那些丧尽天良的学生。那些灭绝人性、丧尽天良的学生,不过是这些中国法律制造的恶果。
道理很简单,中国人民是最善良的人民,中国青少年是最向往英雄的青少年,古往今来从没有发生过当今校园暴力这样灭绝人性、惨绝人寰的虐打虐杀事件。那么为什么这些善良的人民,这些向往英雄的青少年,会变成一群灭绝人性的人形畜生,仅仅是为了好玩,为了娱乐,就能够轻轻松松、平平静静、嘻嘻哈哈中制造出连美国这些海盗文化培养出来的杀戮成性的人,这些灭绝印第安人和贩卖黑奴的人都感到十分震惊的残暴恶行?犹太人特别是美国人编写了那么多纳粹德国和日本军国主义的恶行,都没有编写出一群德国学生对一个德国同胞学生,一群日本学生对一个日本同胞学生进行长达几个小时虐打虐杀的校园暴力;当今以色列那么充满兽性,也没有发生一群以色列学生虐打虐杀一个以色列学生的校园暴力;而唯独当今中国会发生这种野蛮残暴的校园暴力?就是当今中国法律和中国教育强制人们特别是青少年作恶的结果。
许多善良的中国人无论如何都不理解,为什么那些灭绝人性的法律党要制造出种种强制人们丧失人性的野蛮法律?这是当今中国精英集团通过所谓改革彻底摆脱了人性约束而完全进入了兽性状态的结果。他们需要毫无任何约束地任意作恶,因此就需要保护任意作恶的野蛮法律,不仅需要保护成年人随意作恶的法律,同时也需要保护他们子女随意作恶的法律。所以当今中国精英集团便通过丧尽天良的法律党制定了一套既违背古代政治文明,也违背当代西方政治文明,更加违背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野蛮法律。比如非暴力犯罪不判处死刑,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等野蛮法律,是无论古代封建社会,还是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更遑论是社会主义社会,全都没有的法律规定。包括中国在内的古代社会无论是非暴力犯罪还是暴力犯罪,是成年人犯罪还是未成年人犯罪,只要造成巨大危害和民愤就必须判处死刑,新中国更是把“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作为判处死刑的最根本条件;西方资本主义社会废除死刑的前提是有比死刑更加厉害的终身监禁,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前提是其监护人(父母)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仅要对儿女杀人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对猫狗杀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而只有当今中国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父母更不承担刑事责任,由此而形成了对未成年人虐打虐杀他人的法律保护和法律环境。
更加严重的问题还不仅仅是当今中国法律保护非暴力杀人犯罪不判处死刑——法律规定对官员富豪用权力和财力杀人不判处死刑,而只对用体力也就是暴力犯罪才判处死刑,说白了也就是只对穷人判处死刑——而是意识形态特别是中小学意识形态教育更是在把当今中国孩子强制变成灭绝人性的野兽,比如整个教育界响彻云霄的口号和主张就是不准对中小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政治品德教育,这不仅仅是中国古往今来从未有过的现象,也是全世界古往今来从未有过的现象。因为对中小学生来讲,教育的主要责任就是要让他们成为充满人性的人类一员,而不是充满兽性的动物一员。而对青少年学生进行人性教育的最主要手段就是政治思想和政治品德教育。因为政治思想是人类最主要的思想,政治品德是人类最根本的品德。曾经有一个小学女生家长极其蛮横地要求班主任和学校不准对她孩子进行刘胡兰的共产主义品德教育,理由就是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不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教育。这完全是胡说八道的伦理犯罪行为。美国不仅对未成年人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甚至对胎儿都在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美国人来到这个世界上最早接触的两件事情就是母乳和爱国主义教育,这是美国能够野蛮称霸世界的其中一个比航空母舰更加重要的软件支持。而中国的反革命分子和汉奸右派则公开叫嚣要把中国青年人全都培养成为不知道是非黑白的野兽和畜生,这种严重危害国家民族和人类社会的伦理犯罪,要比《水浒》中王婆介绍西门庆和潘金莲相识的伦理犯罪不知道要大多少倍,可是当今中国却没有一个人一个部门要求把那个伦理犯罪的女生家长进行任何处理,而对血亲复仇这个纯粹是英雄行为的张扣扣却处以死刑。就用事实强迫中国青少年拒绝英雄主义教育,而只接受不讲任何道德伦理的兽性训练。
人类教育特别是中国教育从一开始就是人性教育,就是道德伦理教育,中国每一个字都包含着道德伦理的元素,西方文字由于不包含道德伦理的人性教育元素,便专门创造了宗教来弥补人性教育的道德缺陷。中国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类历史上唯一留存下来的文明古国,就在于中国东方文明的教育首先是人性教育,是道德伦理教育,而知识的教育则是次要的辅助的教育。以道德为先,以有道德的人为先,是中国教育和文化的最根本宗旨,从来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以知识为先,以能力为先,而把道德伦理踩在脚下。《西游记》中孙悟空兄弟三人个个都是具有通天彻地之能的神仙,唯独唐僧这个师傅是一个只拥有政治信念和道义力量而没有任何能力的凡人;《三国演义》中无论是关公张飞还是诸葛亮,能力都绝对在刘备之上,可是却全都臣服于刘备的政治信念和道义力量;《水浒》中宋江的武功也是一百单八将中最差的一个,可是那些武功远远高于宋江的兄弟却甘愿为宋江肝脑涂地。这种道德为上、伦理为先的人性教育,是“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西方丛林法则所不及的,是造就人类进步和文明的人性教育,这也是我们讲21世纪东方文化必将取代西方文化主导地位的根本原因。可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汉奸知识分子却东施效颦、邯郸学步,彻底否定了中国道德为上、伦理为先的人性教育,转而用“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的纯粹兽性法则取代了人性教育,结果就是把当今中国青少年越来越变成了丧尽天良、灭绝人性的人形畜生。由此才出现了世所罕见、史所罕见的野蛮校园暴力。
可见,当今中国校园暴力所反映的青少年兽性化问题,并非是青少年自身的问题,而是中国法律和中国教育兽性化发展的结果。只有彻底改变中国法律和中国教育的兽性化发展问题,才能根除当今中国的校园暴力,才能恢复中国青少年人性化发展的身心健康,才能把正在甚至已经兽性化的中国青少年,重新由野兽再变成为人。这是目前中国摆脱危亡,实现国家崛起的唯一正确的历史选择。


你他妈说受害者全是法律害的,那施暴者手里的拳头也是法律按着他们打的?张宏良这脑子怕不是让驴踢了,照这逻辑杀人犯都该怪菜刀太锋利。家长飞美国想花钱私了被关进去,这不正好说明人家法律不惯着这臭毛病?别啥屎盆子都往法律头上扣,人渣就是人渣,中国法律再烂也没教他们虐人取乐。这洗地姿势,看得人直犯恶心。
卧槽,这篇文看得我真服了。张宏良这意思是,俩中国留学生在美国把同学虐打了五个小时,最后判终身监禁,这锅得甩给中国法律?合着那俩动手的玩意儿就是无辜的小白兔,是法律逼着他们下手的?这逻辑绝了,比科幻片还离谱。 我先把话放这儿,那俩逼在美国监狱里蹲一辈子,我一点不同情。一个活生生的人,被他们按在地上打了五个小时,中间还给人家灌东西吃,拿脚踹脸,视频我看过片段,旁边那帮人还在笑。五个小时啊兄弟,不是五分钟。你跟我说这是“善良的人民”、“向往英雄的青少年”干出来的事?你信吗?反正我不信。我从小到大也在中国上的学,老师天天讲思想品德,课本里全是雷锋、赖宁,怎么我就没学会虐打同学?我身边也没见谁把同学往死里打。张宏良把锅全扣给法律和教育,这不是放屁是什么? 再说他那套“古往今来从没发生过校园暴力”的鬼话,我差点笑出声。古代私塾先生拿戒尺打手板算不算暴力?同窗之间没打过架?乡下宗族里孩子王欺负小孩儿的事儿少了?他大概以为历史是他家编的。还有他说“犹太人没写出德国学生虐打德国学生”、“日本学生虐打日本学生”,可历史上纳粹时期有希特勒青年团告发父母,日本军队里老兵打新兵那是出了名的,没写成校园暴力就等于没发生过?这属于是拿无知当论据了。 最扯的是那段“当今中国法律强制人们作恶”。法律说未成年人犯罪不负刑事责任?那是过去的老黄历了。刑法修正案都改了,十二到十四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经最高检核准也要追刑责。张宏良拿旧条文说事儿,跟造谣有啥区别?他说的“非暴力犯罪不判死刑”,确实,经济犯罪一般不判死刑,但那是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法律不是用来报复的工具。他倒好,张口闭口“不杀不足以平民愤”,这是古代连坐那套思维,跟现代法治精神八竿子打不着。还说什么“只有中国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父母不担刑责”,西方父母对猫狗杀人要负责?真服了,英美法系里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同样不是当然的刑事责任主体,顶多民事赔偿。他这编得也太不用心了。 再说那帮家长,飞到美国想用“中国特色方式私了”,结果全被关进去了。我就想问,啥叫中国特色方式?拿钱砸?找关系?威胁受害者家属?在美国那套行不通,进来了吧。张宏良还说家长是“受害者”,我看是活该。孩子出国留学不好好管,出了事儿还想着走邪路,这不叫受害,这叫自作自受。美国判终身监禁确实重,但你得看看案情有多恶劣。五小时虐打,扒衣服、烟头烫、拍视频发网上,简直是把人类底线按在地上摩擦。这种案子在美国,陪审团要是看到细节,判终身监禁不冤。张宏良非得说美国是“海盗文化”,人家海盗文化还知道杀人偿命呢,你们这“文明古国”文化倒是学会了甩锅。 我倒是想补充一点,就是海外留学生群体的心理问题确实该关注。很多小孩儿十六七岁出国,语言不通,精神空虚,抱团取暖,然后就变异了。这种时候家长不在身边,学校不管,法律又隔着半个地球,确实容易出事儿。但你把责任推给“法律”有什么用?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俩学生动手的时候,脑子里难道没有一丁点儿“这事儿不对”的意识?我猜有,但选择了跟着干,觉得法不责众,觉得对方不敢反抗。这种恶,不是法律教出来的,是人自己心里长出来的。张宏良非要给这种恶找个大背景,找来找去找着法律,就跟拉不出屎怨地球没引力一样,离谱。 还有他那句“中国精英集团通过改革摆脱人性约束进入兽性状态”,我看了三遍都没看懂他到底在骂谁。骂官员?骂富豪?还是骂所有搞改革的人?他这是典型的一杆子打翻一船人,而且打偏了。他自己不也是体制内出来的?一边吃着改革红利,一边骂改革是兽性释放,真·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他说“法学界人形畜生”,我想说,法学家们再怎么着,也没让你儿子去美国打人啊。要真有一部法律能管住所有人心里的恶,那这地球早成天堂了。 说到教育,他喷中小学不准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说这是把孩子变成野兽。可我上学那会儿,思想品德课从小学上到高中,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什么“见义勇为”,背得滚瓜烂熟。问题是,课本上教你善良,你就能善良了?人性这东西,靠教育能改变多少?我小学班里有个混世魔王,老师天天找他谈话,家长也打了不知多少回,他照样把同学书包扔厕所里。后来初中毕业去混社会,听说进了局子。你说这是教育的锅?我看是他自己的锅。张宏良非得把个人犯罪全归因于社会制度,这是懒人思考法,啥事都往大环境上推,自己的责任永远没有。那按他的逻辑,要是哪天他出门被车撞了,是不是也得怪中国道路设计有问题?不怪司机酒驾? 还有一点我不明白,他说“中国青少年是最向往英雄的青少年”,那这五个小时的虐打录像里,那些围观起哄的,那些拍视频的,哪个行为像向往英雄?倒像是向往地狱。英雄见义勇为,他们见弱欺之。中国每年那么多好人好事,那么多见义勇为的少年,没见张宏良夸过一句,偏偏盯着这种极端个例,然后放大成整个国家和民族的定罪证据。这不是蠢,就是坏。或者又蠢又坏。 再说那个“受害者”的说法。文章标题说“双方都是中国法律和教育的受害者”,卧槽,那个被打的学生也是中国法律和教育的受害者?人家是受害者没错,但他是被那帮施暴者害的,不是被法律害的。法律要是真像张宏良说的那么坏,那为啥法律最后判了施暴者重刑?虽然是在美国判的,但中国法律也有类似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甚至死亡,照样重判。张宏良非要说法律在保护施暴者,可事实上这案子里的施暴者没得到保护啊。他这是拿个例套大法,怎么都能圆。 说到这儿我想起件事儿,前几年我表弟在学校被几个高年级的堵在厕所里要钱,不给就打,他回家也不敢说。后来他妈发现他身上有淤青,追问才知道。当时我气得想去找那帮小崽子算账,表弟他妈拦着,说孩子还得在学校待,别闹大了。最后是找了班主任,班主任又找家长,那帮孩子被教育了一通,也没啥处罚。我当时也觉得,这法律怎么这么软?后来才知道,那帮小孩儿才十三四岁,确实难搞。但我表弟的这事儿跟张宏良说的能一样吗?我表弟是受害者,他旁边那帮施暴者就是纯粹的恶,跟法律有啥关系?法律要是真不管,为啥老师后来盯得紧?为啥那帮人再没敢找我表弟麻烦?法律也许不够硬,但至少表明了态度。张宏良说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担刑责”,那是在特定条件下。真出了人命,看看担不担责。别拿自己那套旧皇历吓唬人。 另外他提到“西方废除死刑前提是有比死刑更厉害的终身监禁”,这话说得好像终身监禁比死刑更狠似的。实际上很多犯人宁死也不愿在牢里关一辈子,这不是“更厉害”,这是另一种残忍。美国判那俩学生终身监禁,不一定是为了“超越死刑”,就是他们没把人打死,按罪行和证据来量刑。张宏良非要把美国司法体系也拉进他那个阴谋论里,说什么美国是为了展示“极刑处罚”,我觉得他想多了。美国监狱天天都有暴力,狱警打犯人,犯人打犯人,你要是真关心那俩学生,倒不如关心关心他们在牢里会不会也被别人虐打。但这是他们自找的,不作死就不会死。 再说说“私了”那事儿。那帮家长飞到美国,想花钱摆平,结果被关了。张宏良说这是“中国特色方式”,我听着咋这么刺耳呢?中国特色是调解、是和解,但前提是双方自愿、合法合规,不是拿钱买命。在美国,刑事案件不是受害者家属能撤诉的,那是公诉。家长跑去行贿或者干扰证人,那就是新的犯罪。他们进监狱,一点都不冤。这事儿反倒说明,美国的司法体系不看你是不是中国家长,不惯你那套。张宏良倒好,把家长也塑造成受害者,合着全世界都对不起他们一家子。你要是真爱孩子,就该从小教他尊重人、别欺负人,而不是等孩子犯事儿了再到处托关系。那俩学生的家长,养而不教,出了事儿又想走歪门邪道,这叫啥?这叫上梁不正下梁歪。 还有他那句“中国人民是最善良的人民”,这种话听着就没意思。哪个国家的人民不觉得自己善良?日本人有日本人的善良观,美国人有美国人的善良观,但人性里的恶是相通的。中国那么大,出几个畜牲不正常吗?哪个国家没有?美国校园枪击案年年有,枪手也是美国法律教育出来的?德国有纳粹,以色列有极端分子,按张宏良的逻辑,他们都是法律受害者?这也太能洗了。人做了恶,首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不是扯什么宏大叙事。法律再坏,那俩学生也可以选择不动手;教育再烂,那俩学生也知道打人不对。他们选择作恶,就是他们的自由意志。法律没拿枪指着他们。 我甚至怀疑张宏良这篇东西是不是在故意恶心人。他把“法学界人形畜生”这种话都骂出来了,我寻思法学家也没惹他。法律条文是人写的,确实有漏洞,但法律的精神是保护每个人,包括受害者。他倒好,把法律说成是施暴者的保护伞,那照他说的,应该怎么判?把那俩学生放回中国,然后游街示众,再枪毙?那样就符合“民愤”了?我说实话,判终身监禁,我已经觉得重了,因为那个受害者没死,只是受到严重伤害。但美国判了,就说明他们那儿觉得该这么重。张宏良不满意,可以去美国打官司,别在中文互联网上带节奏。 再说他说的“意识形态教育”,说现在不准对孩子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我真是服了,我孩子现在小学一年级,每周都有道德与法治课,老师讲什么讲礼貌、讲诚实、讲团结,这叫没有思想教育?张宏良可能活在另一个位面,他所想象的“政治品德教育”也许是天天喊口号、批斗、揭发?那种教育才是变态好不好。西方教育倒是没有那种政治课,但人家孩子照样犯罪,校园霸凌照样有。所以教育不是万能药,别指望靠几堂课就能把人性教会。真正的教育在于家庭,在于日常,在于父母咋做人。那俩留学生能出国,家里条件肯定不差,大概率平时也是惯出来的,以为自己爹是李刚呢。出了事儿,爹妈还想用钱摆平,这种家庭环境,才是最大的“素质教育”。 写到这儿我突然想到,张宏良这篇文章最恶心的地方在于,他用了“受害者”这个词来指代施暴者。一个被虐打五小时的学生,是受害者;两个行凶的人,也是受害者?他这两个字一用,相当于把真正的受害者和施暴者混为一谈,然后转移矛盾到法律上。这是典型的诡辩术。好比一个人拿刀捅了人,你说“这刀是铁匠打的,罪在铁匠”。那照这么说,全世界的犯罪都得怪造工具的人。五个小时啊,中间那帮人还轮换着打,打完还一起去吃饭喝酒,你跟我说这是法律逼的?法律还能逼人娱乐?这玩意儿纯粹是心里住着魔鬼,跟法律八竿子打不着。 我平时看张宏良的东西不多,但偶尔刷到总觉得他喜欢危言耸听,什么“中国精英集团”、“法律党”、“人形畜生”,这些词儿一套一套的,跟传销似的。他这篇文章的核心观点就一句话:坏人都是社会逼的,好人都是社会害的。这话听着好像有点儿道理,但细想全是屁话。社会确实有责任,但那是宏观的,落实到具体个案,个人的责任永远是主要的。那俩学生是成年人,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他们每一个选择都是自己的,怪不了任何人。法律能做的,就是事后惩罚,给受害者一个交代。美国这次判得挺狠,我虽然觉得有点过,但至少告诉所有人:这事儿不行。这难道不是法律在起作用?张宏良非说法律是帮凶,那他可能希望法律对这种事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他爱的到底是什么法? 还有他说“古代封建社会、现代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都不允许未成年人犯罪不担刑责”,我查过一点,美国也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犯罪通常进少管所,不会直接判刑,只有极其严重的情况才会转移成人法庭。这次那俩学生能判终身监禁,说明美国检方把他们当成成年人来起诉了。这跟中国法律有本质区别吗?中国也有类似“恶意补足年龄”的条款啊。张宏良不懂法,但敢瞎编,这胆子是真大。他以为他读者都不上网、不查资料呢?现在随便百度一下就懂的事儿,他还拿十年前的旧闻当论据。真的,建议他去读读刑法修正案(十一)再来说话,省得丢人现眼。 再说回那个视频,我虽然没有完整看过,但光看文字描述就够难受了。一个人在异国他乡,被同胞围着打,周围没有一个人帮他。那种绝望,我想都不敢想。这事儿最后能爆出来,也是因为有人拍了视频传网上,美国警方才介入。要是没视频呢?那个受害者也许就被白打了,那帮施暴者也许继续逍遥,回国之后还能吹牛。所以你看,真正救了受害者的是啥?是舆论,是法律,是正义的强制力。张宏良看到这些了吗?他眼里只有“法律害人”,没有“法律救人”。他看不到那天晚上受害者有多无助,只看得到施暴者被判刑了,觉得他们“受害”了。这他妈不是脑子有病是什么。 我支持评论里有人说的,也许张宏良是想借这个案子批判中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保护过度,导致一些青少年无法无天。但批判归批判,不能把事实歪曲了。真正的未成年人欺凌问题,在中国确实存在,法律也确实需要不断完善。比如之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最后只收容教养三年,当时我也骂过法律太软。后来刑法改了,最低刑责年龄降到12岁,这就是进步。但你不能因为法律还不够完善,就说法律是“丧尽天良”,这完全是两码事。法律不是神,它也会犯错,但它是人类能想到的最不坏的制度。你把法律骂成畜生,那你说说该怎么搞?靠你张宏良的道德感化?那帮虐打别人五个小时的人,感化得了吗? 最后我想说,那俩留学生是中国的耻辱,但也只是他们自己的耻辱,不代表中国。张宏良非要把这事儿上升到整个国家、整个法律体系,那是他自己心虚。真正爱这个国家的人,会承认问题,但不会把锅全甩给国家。这就像你家孩子在外头打人,你当然要反思家教有没有问题,但你更得让孩子自己承担后果。法律判了,那就服刑;受害者受伤了,那就赔偿。这才是正路。张宏良那套“人人都是受害者”的屁话,听多了真会让人吐。行凶就是行凶,恶就是恶,别给恶找那么多理由。找理由找多了,连自己都信了,那就真没救了。行了,不说了,越说越气,去给那受害者捐点钱比较实在。就这么着吧。
@小北106
你他妈在这装什么大明白呢?思想品德课教你在这指点江山了是吧?五个小时虐打该判,但张宏良那傻逼文里说的法律教育问题也不是全放屁。你搁这高巢个屁啊,俩畜生是活该,可那逼学校屁都不管,就这你还觉得制度没问题?你从小听雷锋听傻了?
奈何他们掌握着立法权,并被告知是“人民”赋予他们这些权力的。他们以为他们所代表的阶级在他们的权力范围内可以以金钱来控制法律,可他们忘了人的“习惯”,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他们的权力和金钱控制不到的地方!中国人民暂时收拾不了他们,能由他们的洋主子来自行“清理门户”,至少也能让中国百姓稍出一口恶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