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毒哥&玉成
来源:毒鸡汤
01
昨天周末打开微博,映入眼帘的是这样一条消息:
深受铊中毒折磨多年的朱令,终究还是在她50岁生日后的一个月去世了。
网友们对此的感受是复杂的,一方面生命的消逝,肯定让人觉得惋惜和遗憾。
但另一方面,结合朱令生前所遭受的痛苦,又觉得死亡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据朱令父母所说,朱令去世得很平静,这也许已经是两老能够得到的最大的欣慰。
而对于公众来说,朱令去世,意味着朱令案将永远画上一个句号,只是多年来的疑点,终究还是会让人意难平。
早在多年前,朱令刚确认铊中毒那会儿,此案几乎唯一的嫌疑人就已经出现,那就是朱令的舍友,清华大学化学系的学生孙维。
论作案的可行性,孙维是唯一一个既可以方便地接触铊盐(当时她正在进行一项和铊盐有关的实验),又能接触朱令的私人空间的人。
在朱令出事的那个年代,人们对于铊的认知少之又少,协和医院多次诊断,都没找出朱令中毒的原因。
就连朱令和孙维所在的清华大学化学系,教授们也只是知道有人曾意外发生铊中毒,但对于其真实的危险性和毒理,认知非常模糊。
最后还是朱令的中学同学求助互联网,给很多外国专业人士发邮件,才从诸多回复中,通过排除法,得出了铊中毒的结论。
所以就在这样一个背景下,一个人莫名其妙中毒,身边唯一能够接触这种神秘毒源的,又是和她有私怨的室友,那真凶不就昭然若揭了吗?
只是推断是如此推断,真实断案最重要的还是证据,而孙维最后之所以被放过,原因就是一条:疑罪从无。
早在1997年,北京警方就对孙维进行过讯问和侦查,但在1998年,警方又解除了她的嫌疑,原因是证据不足。
毕竟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大学实验室的管理,也没有今天的规范,加上从朱令中毒到确诊,再到警方立案,足足过了好几个月,该销毁的证据早就销毁了。
没有证据,再大的嫌疑也只是嫌疑,于是孙维得以全身而退,不久之后就润到国外,还改名叫孙释颜,从此查无此人,在国外照样名成利就。
极端条件下的疑罪从无,导致了嫌疑人的逍遥法外,以及公众的意难平。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舆论以及人们的观念急剧变化,这些年来司法好像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那就是疑罪一律从有,甚至用舆论裹挟了司法。
究竟是什么,让我们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的呢?
02
疑罪从无,的确增加了让人逍遥法外的可能性,但总体来说,依然是最符合理性和法治精神的选择。
朱令案之所以无法告破,很大程度上是吃了时代的亏,如果案件不是发生在90年代,而是发生在今天,破起来可能是分分钟的事。
想想2020年的杭州杀妻案,在已经毁尸灭迹的情况下,警方愣是在下水道里找到人体组织,可见以如今中国的刑侦技术,已经没有所谓作案不留痕迹的可能性了。
所以在当代中国,保持疑罪从无的原则是对的,问题是实际司法上,坚持疑罪从无的反而越来越少了。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货拉拉女孩案,事情刚出来的时候,网上受女拳风气影响严重,大家一边倒地怀疑和指责司机,而司机也很快就被官方拘捕,看似雷厉风行。
但等到具体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大家才懵了,原来司机真的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举动,整起悲剧更像是女孩盲目“自救”的结果。
此时,呼吁司机无罪的声音又称为主流,但为时已晚,司机早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果此时推翻检察院的结论,就等同于自打嘴巴,不仅没脸,影响评级,还有赔偿的风险。
所以法院只能硬着头皮,判了个刑一缓一,司机家属之后的上诉,也激不清什么水花,最后不了了之。
类似案例还有朱军,以及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阿里女员工案,整体的脉络走势非常相似。
先是在互联网上发酵,“当事人”声称受到侵害后,第一时间不报警不验伤,反而忙不迭地在网上写起小作文。
然后就是网友们无脑的站队,在这个短视频当道的年代,网友们还存有几分理智,相信大家也有所体会。
网上断案,大多看的不是真凭实据,而是情绪和立场,所以很容易出现“当事人”控制舆论,导致网上的观点一边倒的情况。
如果事情止步于此,那还没什么,但最可怕的,就是接下来的一环:舆论裹挟司法。
司法本应该是理性且神圣的,但在实际操作中,总有那么一些不稳定因素,有可能是法官本人的立场,刚好和“当事人”不谋而合。
也有可能是法院也有KPI,眼看着舆论闹大,网友的声音不好听,有可能影响下一季度的评比,就连忙出一个处理结果,不管公不公正,先把网友的毛顺了再说。
结果显而易见,互联网时代,翻车是常态,舆论一个翻车,连带着司法也翻车了。
发帖人说匿就匿,但已经出了处理结果的法院,无论如何也装不了死,为了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只能各种粉饰,甚至将冤案变成铁案。
以前我们相信司法,但现在类似的魔幻案件看多了,觉得司法也似乎变成了笑话。
“你法我笑”原来才是真正的现实主义,只是我们以前太年轻,没看懂,半生自诩理性,到头来小丑原来只是我自己。
03
说起来还有一个事情,前几天我也提过,就是裁判文书网,要从公开变成半公开了。
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一件事,毕竟现在很多官方媒体,在大事的报道上已经没有什么用处了,普通人想要看到案件的真实版本,很大程度上都要依赖裁判文书网。
但正是这种习惯,成为了某些人心中的一根刺,毕竟裁判文书,是最造不了假的东西。
裁判文书网上的案例看多了,我们就会发现司法中存在太多双标的东西,有很多所谓的判决,根本不能用常规的法律来解释。
而面对质疑,官方采用了最简单的“解决”方法:裁判文书让你怀疑人生吗?没事,那我不让你看到裁判文书就好了。
按照官方的说法,未来的裁判文书网,会变成“人民法院案例库”,也就是说,只有那些正能量的、官方认为适合展示的,我们公众才会看到。
至于那些不合适展示的,原因是啥,大家懂得都懂,这部分就只能内部流传,用作司法参考了。
这就意味着未来公众和官方之间的信息差,已经无法用常规手段来弥补,现在我们还能讨论疑罪从有还是从无的问题,但在未来,官方说什么,我们就只能信什么。
这算不算从另一个角度,解决舆论裹挟司法的问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