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下的高压反腐,已经让很多的贪官闻风丧胆了,可是就有蹬鼻子上脸的贪官。今天给大家讲述的这个贪官的无耻至极,已经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级别,他就是贪官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重婚罪,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
先说他的下三滥的事情,按照常理,作为一个受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本该执政为民,造福一方。可是邹万银却走出一条与其他贪官不一样的贪腐路。先说邹万银与美女行长的故事,也会邹先生最为无耻至极的做法,这可能是他们最后悔的事情,但也可能是最值得炫耀事情,估计在贪腐的记载上“独门独道”了。
下三滥的邹万银利用职务之便帮助他人谋取职务,从而获利,而作为包商银行行长王慧萍,本以为和邹万银有了不正当关系,就可以海誓山盟的缔结地下“友情”,想着自己的美色可以昂邹万银死心踏实的与自己长相厮守,自己也可以背靠大山平步青云。天不遂人意,殊料一次忘情的甜蜜的“约会”,竟把自己内心深藏的小秘密告诉了邹万银,从此也沦为了邹万银的把柄,这里也不能怪邹万银,俗话说的好“偷鸡不成蚀把米”,在美女行长王慧萍与贪官邹万银的身上演绎成真。
这里一定要说下三滥的邹万银,他不仅要了王慧萍的人,还陆续要了她四套房产,不得不说邹万银能成为贪官和他的谋略不无关系,即便这般的操作,也彰显出贪官的下三滥的做法,与常理不适,与天理不合,如果贪官邹万银走进监狱的时候,他也会为了自己如此下三滥的做法感到懊悔,相信监狱的看守也不会原谅他这种下三滥的举措。
根据邹万银一案的调查,又牵扯原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中纪委曾于2021年通报,包商银行和某些不法金融集团有预谋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腐蚀“围猎”,涉案财物、房产等折合人民币约7亿元。在2008年下半年,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为谋取内蒙古社科联兼职副主席职务,向邹万银请求帮助,并送予对方10万元好处费,这在邹万银看来,就是小钱一把,最为厉害的贪官举动可以说惊呆众人“2008年至2016年期间,邹万银利用其职务便利,自己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00万元。其中,邹万银索取或非法收受原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2178万元人民币”,这就是邹万银的“白手套”,高超的受贿之技能让很多同级别的官员汗颜 。
我们着重说说邹万银的下三滥的地方,那就是对美女王慧萍的操作上,在与情妇的交往中,检方也曾指控,邹万银对原包商银行行长王慧萍敲诈勒索1320万元,邹万银是经李镇西介绍与王慧萍结识,后两人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期间,邹万银从王慧萍口中得知某集团违法从包商银行套取贷款等核心机密,同时得知该集团为王慧萍在北京海淀区购买了两套住房。此时的“骚操作”就来了,邹万银让他的儿子和侄子帮王慧萍代持,名义上是代持,实际上就是强行“霸占”,按照老百姓的话说,我既要你的人,还要你的物,典型的下三滥的做法,此举为常人不解,为贪官所忌惮。后来的邹万银巧立名目,以其妻子得知两人关系,要去纪委及两人工作单位举报为由,利用王慧萍害怕包商银行与某集团核心机密及两人不正当关系曝光的恐惧心理,长期占有了上述两套房产,如果不是案件的调查,大家对贪官的不耻至极还蒙在鼓里,更会让那个曾经风光的美丽行长“不知所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摆在邹万银面前的就是掐监入狱“万银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73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受贿罪;其利用原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70万元,数额巨大,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此外,邹万银在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他人同居,犯重婚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犯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0万元”。

说真的,看完这篇我第一反应不是愤怒,是恶心,胃里翻江倒海那种。你说一个人贪,贪钱贪权贪色,这些咱都听过,可邹万银这种玩法,已经不是贪了,是烂,从骨头缝里往外冒的那种烂。他是不是觉得自己特聪明?拿人家情妇的秘密当把柄,又要人又要房,还让儿子侄子代持,这他妈是贪官吗?这是地痞流氓披了张干部皮,混进政协里头去了。我小时候住的老院子里头有个混子,成天就干这种事,今天讹东家一只鸡,明天讹西家一袋米,后来被派出所抓了,街坊们放鞭炮庆贺。邹万银干的事比那混子恶心一百倍,那混子起码不穿西装不打领带,不整天把为人民服务挂嘴上。 文章里那句“偷鸡不成蚀把米”用在他和王慧萍身上,我琢磨了一下,觉得不太对。王慧萍那不叫偷鸡,她自己也不是什么干净角色,能当上行长,跟李镇西这些人搅在一起,给邹万银送钱送房,她图啥?图的是靠山,是往上爬。她以为拿身体能拴住邹万银,结果人家反手把她卖了,连骨头渣都不剩。这俩人就是狗咬狗,一嘴毛,谁也不比谁干净。但话说回来,邹万银的手段确实下作,下作到超出我的想象。他把人家隐私捏在手里,天天拿纪委和单位威胁人家,这已经不是权色交易了,这是赤裸裸的敲诈勒索。法院判他敲诈勒索1320万,我看了都觉得少了,他那副嘴脸,应该拉出来游街。 再说李镇西那事。一个银行董事长,为了一个社科联兼职副主席的位子,送出去2178万,这脑子里装的是浆糊吗?你花两千多万买一个虚头巴脑的头衔,图啥?图出去开会的时候能坐主席台?图名片上多印一行字?我之前跑过几年生意,见过不少老板,挣了钱就想往政界靠,有的花钱捐个政协委员,有的花钱搞个什么协会副会长,说白了就是觉得有钱没地位,想弄个身份撑门面。可李镇西这不是门面,这是拿命去赌。2008年送10万的时候他可能觉得是小钱,后来越送越多,把自己送成阶下囚了。我有个做工程的朋友,当年也是给一个领导送了几十万,后来那领导进去了,我朋友吓得几个月睡不着觉,天天怕被牵连。结果呢?那领导嘴严,没把他咬出来。我朋友后来跟我说,他这辈子再也不干那种事了,钱是王八蛋,命是自己的。李镇西但凡有我朋友一半的觉悟,也不至于落到现在这步田地。 不过说到底,我最想问的是,邹万银这种人是怎么一路爬到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位子上的?他这些年干的事,难道就没人发现?组织考察的时候,就没人提过意见?我不信。肯定有人知道,可能还不少人知道,但就是没人说,或者说了也没用。这让我想起我们单位前几年有个处长,贪得那叫一个明目张胆,公车私用报销油票,出差住五星级酒店开假发票,全单位人都知道,可就是没人举报。为啥?怕得罪人,怕被穿小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最后还是上头巡视组下来,才把他揪出来。邹万银能在包商银行那帮人中间混得风生水起,又是情人又是房产的,周围难道都是瞎子?我看不是瞎子,是装瞎。大家都有好处,你帮我我帮你,形成一张网,网里的人都不说,外面的人进不来,就一直烂下去。要不是中央反腐力度大,邹万银说不定现在还过着齐人之福的日子,一边搂着情人,一边数着赃款,一边在台上讲廉政党课呢。想想就讽刺。 文章里提到中纪委2021年通报包商银行腐蚀围猎领导干部,涉案财物约7个亿。7个亿啊,老百姓卖一辈子煎饼果子也挣不到这么多。我一个亲戚在菜市场摆摊,起早贪黑干三十年,攒了二十万,还舍不得花。这7个亿够他干几千辈子。有人可能会说,那是银行的钱,又不是老百姓的。可银行的钱哪来的?存户的,国家的,最后还不是大家伙儿的。包商银行后来破产重组,多少储户提心吊胆,那都是血汗钱啊。邹万银这些人,拿着老百姓的血汗钱养情人、买豪宅、送儿子出国,最后判十几年就完了?我总觉得太便宜他了。当然法律有法律的规定,我不能瞎说,但心里就是堵得慌。 还有那个王慧萍,北京海淀区两套住房,她一个行长哪来那么多钱买?还不是靠权力套来的。被邹万银霸占了也是活该,但你不得不承认,邹万银这一手真够损的。他要的不是钱,是把人捏在手心里,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跟PUA有啥区别?不,比PUA还恶劣。PUA顶多是精神控制,他这是物质加精神双控制,还把自己儿子侄子拉进来参与,一家人齐齐整整做帮凶,真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不知道他儿子侄子现在怎么样了,是不是也进去了?还是没事?文章没说。我倒是希望法律能追究到底,别放过一个。 说到重婚罪,我还真没见过几个贪官判这个罪的。贪官养情妇不稀奇,但大多数以通奸论,纪律处分了事。邹万银居然能在有妻子的情况下再娶一个,还办成了法律上的婚姻?这胆子也太大了。我认识一个律师朋友,他说重婚罪在实践中很难认定,因为很多人只是同居,不领结婚证,抓不到证据。邹万银倒好,直接领证了,这得是多大的自信?还是说他认为自己官大,没人敢查?这种人就是活腻歪了,啥都不怕。他可能觉得自己在内蒙古地界上能一手遮天,结果中央纪委一来,全完了。 文章标题说“贪官下三之滥,下三滥也”,我虽然觉得标题有点绕,但意思我懂。邹万银就是下三滥中的下三滥。可我想说的是,单骂他一个人没用,得想想为啥他能这么滥。制度漏洞摆在那里,权力太大没人监督,一把手说了算,民主生活会走形式,纪委监察被同级党委压着,这才让他有了可乘之机。包商银行那帮人为什么敢送?因为他能办事,能提拔人,能安排职务。他手里的权力不是用来服务人民的,是用来交换利益的。这种交换在官场上不是一天两天了,形成了一个潜规则圈子。邹万银不过是被抓出来的一个,没被抓的还有多少?我不敢想,一想就觉得后背发凉。 我有个远方表哥,在北方一个县城当副局长,前年我去看他,吃饭的时候他喝了点酒,跟我说了几句心里话。他说他那个位置,想贪很容易,下面求办事的人排着队送钱,但他不敢,一是怕抓,二是不忍心。他说县里有的领导,家里存款几千万,老婆孩子全送国外了,自己一个人在县里装穷,天天骑自行车上班。你说这种人图啥?图个提心吊胆吗?表哥说他们那有个退休的副县长,去年被查了,判了十一年,老头子六十多了,出来都得七十多。表哥说每次看到那老头被法警带走的样子,他就把别人递过来的银行卡退回去。我觉得表哥是清醒的,可这个社会光靠个人清醒没用,得让所有人都知道,伸手必被捉,捉了必严惩,而且惩罚得让后来者肉疼。邹万银判多少年?四个罪名并罚,估计二十年左右吧?他今年多大岁数了?出来还有几天活头?这惩罚对他来说可能够了,但对那些还在位子上蠢蠢欲动的人来说,威慑力够不够?我看悬。 文章里说邹万银向李镇西索取或非法收受2178万,其中一笔10万是2008年的。那时候我还在读大学,一个月生活费六百块。10万块对我来说是天文数字,对邹万银来说是“小钱一把”。他收钱收得麻木了,10万块都看不上眼了。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胃口已经被喂大了,从几千到几万,从几万到几十万,再到几百万几千万,贪欲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最后收不住闸了。我见过一些做小生意的,一开始只是收点回扣,后来胆子越来越大,直接吃货款,最后资金链断裂跑路。人哪,一旦在钱上开了口子,就很难堵住了。邹万银不是一开始就想贪两个多亿的,他是慢慢滑下去的,一步错步步错,最后连回头路都找不着了。可他从头到尾就没想过回头吧?他要是有一丁点悔意,就不会在情妇面前那么嚣张。 还有一点我觉得文章没写透,就是邹万银的儿子和侄子帮他代持房产这事。这说明他的腐败不是一个人的事,是家族式的。儿子、侄子都参与进来了,等于把全家绑在他的贪腐战车上。这种家族式腐败在落马贪官里特别常见,什么“秘书帮”“亲属圈”,都是一个人当官全家受益。我前几年看过一个纪录片,讲一个落马省部级干部,他老婆收钱收到手软,儿子在国外开公司,资金来源都是国内企业老板的“投资”,其实就是洗钱。那个干部在镜头前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说他最对不起的是家人,害了他们也害了自己。我当时还想,你早干嘛去了?现在哭了,收钱的时候怎么不哭?邹万银估计也一样,抓进去了才开始后悔,后悔的不是贪污,是手段不够高明,是没把屁股擦干净。 说到王慧萍把秘密告诉邹万银,然后被要挟,这事儿我还真有点感想。人在恋爱的时候智商确实会下降,尤其是自以为遇到了真命天子的时候。王慧萍能当上行长,智商肯定不低,可她偏偏在邹万银身上栽了跟头。她可能觉得邹万银是真心喜欢她,或者至少是合作伙伴,没想到人家从一开始就把她当棋子。她把自己最致命的把柄交出去,等于把刀递到别人手里,这不是找虐吗?当然她也不是什么好人,包商银行那些违法贷款她肯定脱不了干系。但她至少应该有点警惕心吧?我一个开小饭馆的邻居,前年被一个常来吃饭的顾客忽悠着合伙做生意,投了八万块,那人拿了他钱就消失了。我邻居报警也没用,那人用的是假名字。我邻居后来跟我说,他那时候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但架不住对方热情,天天请他喝酒,他就昏了头。王慧萍大概也是这种心态,被邹万银的甜言蜜语给灌迷糊了,忘了自己屁股底下也不干净。 文章最后说“掐监入狱”,我觉得这个词用得好,虽然有点土,但听着解气。邹万银这种人就该掐监入狱,把牢底坐穿。不过我更关心的是,包商银行那个7个亿的窟窿,最后谁堵上了?储户的钱有没有追回来?李镇西的另外那些钱去哪了?有没有转移到海外?邹万银的赃款追回来多少?文章没说,但我很想了解。我有个朋友在银行工作,他说银行高管腐败往往牵涉巨额资金,有的已经转移出境,追索难度极大。最后受损的还是国家,还是老百姓。邹万银这种人被枪毙一百次都不解恨,可他造成的经济损失可能永远也追不回来了。 我还想到一个问题,邹万银在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工作,这个单位听起来挺清水的,没有实权。他是怎么靠这个职位受贿的?肯定是他之前在其他位置上积累的人脉和影响力,退居二线了还能用“利用影响力受贿”这一条,说明他在位时结下的关系网有多深。他还非法持有枪支?这更让人毛骨悚然了。一个政协干部,家里藏枪干嘛?是要防谁?还是想干更大的坏事?枪支在中国管制那么严,他能弄到手,说明他的社会关系已经渗透到黑道了。这种人要是没被抓,指不定还能搞出什么事来。我越想越后怕。 说来说去,我其实不是单纯想骂邹万银,我是觉得这种事不能只靠纪委去查,得靠制度,靠老百姓的监督。可现实中,老百姓哪有监督渠道?举报信寄出去石沉大海,上访能把你当成维稳对象,网上发帖被删,实名举报被打击报复。我不是说纪委不干活,中央反腐的力度大家有目共睹,但基层的执行和信息的透明度还是差了不少。邹万银案要不是中纪委直接介入,估计到现在还捂着。那些没被中纪委盯上的呢?恐怕还在逍遥法外。我这话可能有点悲观,但现实就是这样。 最后我想说,看了这篇文章,我心里不舒服,不舒服的地方在于,邹万银们把国家当成了自家的菜园子,想摘什么就摘什么,而我们这些普通人辛辛苦苦工作一辈子,连一套房子都买不起。他一个贪官,光房产就好几套,还是逼着情妇给的。这世道,有时候真让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不过话说回来,恶有恶报,邹万银总算进去了,王慧萍也跑不了。希望法律能把他办得透透的,该追的赃款追回来,该判的刑期判够,让其他想学他的人看看,这就是下场。我这段话说得乱糟糟的,想到哪说到哪,你们凑合看吧。反正我就是觉得,一个人要是坏了良心,那比什么都可怕。邹万银就是坏良心坏到了极点,不配当人。
这什么破标题啊,“贪官下三之滥,下三滥也”念着都咬舌头。谁给起的?小学语文没毕业吧?我以为是来揭露贪官的,点进来一看好家伙,整个一三流小报的狗血连载。说真的邹万银这王八蛋确实该千刀万剐,可您这文章写得也真够“下三滥”的,光一个“下三滥”来回水了八百遍,看得我脑子嗡嗡的。 最恶心的是那句“这里也不能怪邹万银”——卧槽啥意思?不能怪他?他耍流氓逼人家行长,敲诈房产,您说不能怪他?那怪谁?怪王慧萍自己蠢?知道人家有老婆还往上贴?是,她是投机取巧想巴结领导,这没错,可一码归一码,她活该被坑?这也太扯了。照这逻辑,那我钱包被偷了是不是还得怪我没把钱藏好?真服了。 还有那“偷鸡不成蚀把米”,您当这儿讲寓言故事呢?俩人一个贪官一个行长,拿公家钱搞权色交易,整得跟市井巷子里男女偷情似的。还“忘情的甜蜜约会”,我呸!隔着屏幕我都闻到那股酸腐味儿了。这明明是经济犯罪加敲诈勒索,怎么让您写得跟琼瑶剧一样?再说那个“我既要你的人,还要你的物”——这什么流氓台词?您还拎出来当金句展示,绝了。 不过话说回来,邹万银的操作确实离谱他妈给离谱开门,离谱到家了。打听到人家有俩套房,就派儿子侄子上场代持?这招我寻思着也就村头二赖子想得出来,还别说,真能得手。更骚的是拿“老婆要去纪委举报”当威胁,这不就是敲诈么?把人家吓得死死的。这人心都烂透了,还他妈带头贪污腐败连枪支重婚都干齐了,确实是个王八蛋。 但我最想不通的是,这么一桩大案,里面挖出来的门道多着呢,7个亿啊,包商银行那群人怎么勾结的,李镇西两千多万喂出来的关系网,这些正经料不写,非得死磕跟情妇那点破事儿。标题也一股子地摊味儿,冲着“美女行长”“四套房产”来的吧?反腐报告硬是写成黄色小报,我也是服了。 写这类文章能不能正经点儿?该骂骂,该扒扒,但别一副说书先生的架势,什么“骚操作来了”,什么“惊呆众人”,感觉像在喊麦。这案子本身就已经够触目惊心了,您好好写行贿受贿链条、权力怎么变成白手套,比啥不强?非要搞这些花里胡哨的。 最后说一句,邹万银这种人渣,判多少年都不冤。但写文章的人,您这水平跟他也半斤八两吧。骂人都骂不到点上,光看见满屏“下三滥”“无耻至极”了。我就想说,您倒是拿出点实证来啊,别光顾着流口水。行了,以上就是我读完全篇的真实感受,乱七八糟的,跟这文章一样乱。
看完了,真服了,这文章写得跟说书似的,“下三滥”这个词恨不得每段蹦出来三次,看得我脑仁疼。倒不是说邹万银这货不烂,他当然烂,烂到根儿里了,可这篇东西读着咋就那么别扭呢?就像吃苍蝇,苍蝇是恶心,但你这盘菜炒得也够呛。 先说你那句“这里也不能怪邹万银”——Excuse me?不能怪他怪谁?怪王慧萍长得好看?怪她“偷鸡不成蚀把米”?这逻辑我真是服了。王慧萍确实不干净,想靠上床换前程,活该被拿捏,这是她蠢她贱。可邹万银呢?他利用别人恐惧心理,强行霸占房产,敲诈勒索一千多万,这摆明了是从诈骗升级到抢劫了,你倒好,轻飘飘一句“不能怪”,合着您觉得强奸犯还得怪受害者穿得少是吧?这写的啥啊。 再说你标题,“贪官下三之滥,下三滥也”——前半句啥意思?您断句断明白了吗?“下三之滥”是个什么鬼玩意儿?是您自创的成语还是输入法抽风了?后面“下三滥也”倒是通顺,但整句话读起来跟便秘似的,憋了半天就挤出个这。写文章不讲文法也就算了,能不能先把句子捋直了再发出来?真服了。 不过话说回来,邹万银这案子本身倒是挺有嚼头。这老小子是个奇才,一般人贪钱是贪钱,搞女人是搞女人,最多也就是拿权力换点好处。他是两手抓两手硬,不仅要人家的身子,还要人家的房子,最后连人家的秘密都变成提款机。王慧萍那娘们也是脑子被驴踢了,跟一个贪官搞地下情,居然把套取贷款的核心机密当枕边话往外倒,她以为那是爱情的投名状呢,结果人家反手就拿这个把她捏得死死的。你说她冤不冤?冤。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这条路是自己选的,怪不得别人。 但文章里有个地方我特别想吐槽——“邹万银能成为贪官和他的谋略不无关系”——这叫什么话?贪污腐败什么时候跟谋略扯上关系了?他那叫谋略吗?那叫不要脸。真正的谋略是人家焦裕禄那种,用最少的资源干最多的事,造福一方百姓。邹万银这种,利用职权压榨下属、敲诈情妇、代持房产,这跟街头混混收保护费有什么区别?无非是他穿了一身官皮,管这叫“谋略”,我都替谋略两个字冤得慌。您这文章乍一看是在批判贪官,仔细一品,字里行间居然透着一股子“这人有本事”的酸腐味,这要搁古代,您就是给西门庆写墓志铭的那种师爷。 还有李镇西那段,2008年送10万块求个社科联副主席,后来陆续送了邹万银两千多万。我就纳了闷了,李镇西是开印钞厂的?包商银行不是后来爆雷了嘛,他跟不法金融集团勾结,涉案七个亿,结果为了个副厅级虚职往里砸两千多万?这买卖怎么看怎么亏啊。除非那副主席的位置能给他带来更大的贷款便利或者政策庇护,不然就是纯纯的冤大头。当然,官场上的事咱小老百姓也看不透,说不定人家邹万银真有通天本事,能帮李镇西搞定什么大事,文章里没写,咱也不敢问。 再往深了说,这篇文章最让我不舒服的地方,是它对“下三滥”这个定义的把握。您通篇都在骂邹万银下三滥,但您骂的点是什么?是他霸占情妇房产、敲诈勒索、吃着碗里看着锅里——这些确实是下三滥。但真正的下三滥是什么?是他身为政协文史委主任,本应管文化管历史,结果办的事儿全是权力寻租、卖官鬻爵、金融腐败,把公权力当成了自家的ATM机。这已经不是道德层面的下三滥了,这是制度漏洞撑大的毒瘤。您光盯着他跟情妇那点破事,大写特写“美女行长”“独门独道”“骚操作”,恨不得连他们约会的姿势都脑补出来,这不是反腐报道,这是地摊小黄文。 说句难听的,邹万银这种人被判刑,那叫罪有应得。但您这篇报道,把严肃的贪腐案寫成了桃色八卦,读者看完记住的是啥?记住的是邹万银“既要人又要物”的流氓手段,记住的是王慧萍“偷鸡不成蚀把米”的活该下场,反而忽略了真正该追问的问题——包商银行怎么就能跟官员勾结套贷七个亿?金融监管是吃干饭的?组织部门提拔干部的时候怎么就没发现这位爷手里有枪还有俩老婆?这些硬骨头您一个不啃,通篇“下三滥”喊得震天响,这不是避重就轻是什么? 还有那个“其妻子得知两人关系,要去纪委举报”——邹万银拿这个威胁王慧萍,说老婆要去告发。我就想笑,他老婆知道他在外面养情妇,不是应该先去民政局离婚然后分财产吗?怎么第一反应是去纪委?难道他老婆也是体制内的,怕被连带?这背后得有多少烂事儿啊,您倒是查一查啊。可您呢,直接一句“恐惧心理”就带过了,好像读者都是三岁小孩,听到“纪委”俩字就吓得尿裤子似的。 最后说那个判决结果,受贿1732万,利用影响力受贿70万,非法持枪,重婚,数罪并罚。具体判了多少年文章里也没写,我就纳闷了,您写贪官不写刑期,就跟看电影不看到大结局一样,憋得难受。还是说您自己都没搞清判了多少年?要是连判决书都没看完就出来写稿子,那您这“下三滥”仨字,怕是说您自己呢吧? 得,不说了,越说越来气。这年头看个反腐新闻都跟吃预制菜似的,表面油光锃亮,里面全是科技与狠活。您这文章要是发在贴吧当段子看,乐呵乐呵也就得了;要是真当反腐纪实来看,那真是拉低了整个行业的水平。邹万银固然是人渣,可您这种靠贩卖人渣隐私赚流量的写法,也高明不到哪儿去。半斤八两,谁也别说谁吧。
又要人又要房,贪成这样也真是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