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形式主义是被上面逼出来的,比如:上午发通知,下午就要结果,要汇报材料,要情况报告。
最能体现形式主义的就是时间上的逼迫,根本不给下面落实工作的时间。
上午发通知,下午就要报告的情况已经算是宽容了,有不少工作是上班中途突然通知,然后下班前要某工作落实的文字材料,最关键的是该工作之前没有任何安排和布置,杀你一个措手不及。
听说过一个很让人无语的事:第一天下达了任务安排,结果第二天检查组来了,要看落实情况……结果可想而知,能有什么落实情况?文件都没来得及转发,被批评、通报。
然后就是内容上的逼迫,要求报回的文字材料里,不得少于3000-5000字,其中问题的内容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这属实就有些不尊重客观事实和规律了,为什么一上来就给落实工作的“执行者”以“有罪推定”?为什么“执行者”就一定在落实工作当中存在问题,而且是工作落实的三分之二的篇幅?更搞笑的是让“执行者”自己找到“三分之二”的问题,有人私下直言:我要是自己能发现的问题,还会在落实当中故意犯这些问题吗?
内容上的逼迫,无疑是迫使“鸡蛋里挑骨头”,无中生有而已。
还有格式上的逼迫,报回的文字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模板”填充内容,格式上不允许变动,包含字体、字号、行距、页面设置……
不知道急急忙忙的要资料,最后反而提出一堆和工作无关的要求,只是为了“美观”、“格式统一”。
为什么不能追求实效?所谓的汇报资料、文字材料,重点不应该是真实的反映情况吗?
为什么为了追求格式的统一,而让下面反复修改、调整?因格式原因每年要浪费多少纸张?
最后就是形式上的逼迫,必须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必须盖XX章省,必须……
主要负责人开会去了,上报时间催的紧,于是赶紧跑到会场外面,把人喊出来签字;最怕的是人出差了,还得发过去,打印了签字,然后把签字那一页扫描或传真回来……
有的资料还要求必须盖某个专用章:行政章、人事章、财务章……不一而足,如果盖错了,你就返工吧。
所以说,有很多的形式主义就是在上面的各种逼迫下,而不得不产生的。要解决这部分形式主义,应该找对根源,“对症下药”,万不可“治头疼却喝了止泻药”,假如药不对症,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引起新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