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据南昌中院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劳荣枝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死刑复核一案依法作出裁定,核准劳荣枝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劳荣枝委托了辩护律师为其辩护,辩护律师查阅了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人民法院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劳荣枝送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劳荣枝向被害人亲属表达歉意。2023年12月18日上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劳荣枝执行了死刑。南昌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前安排劳荣枝会见了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其情人法子英(已另案核准并执行死刑)共谋抢劫等,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与法子英共同实施暴力,劫取他人财物或绑架他人勒索财物。二人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抢劫、故意杀人、绑架4起,共致7人死亡。劳荣枝在南昌将被害人熊某甲诱骗至其租住处,与法子英共同抢劫熊某甲随身财物,将熊某甲杀死并分尸;劳荣枝用劫得的钥匙试开熊某甲家门探查情况,与法子英共同到熊某甲家中实施抢劫,为灭口又杀死熊妻张某及2岁幼女熊某乙。劳荣枝在温州与法子英共同入户抢劫被害人梁某某财物,逼迫梁某某将被害人刘某某骗至现场实施抢劫,为灭口杀死梁某某、刘某某。劳荣枝在常州将被害人刘某(甲)诱骗至其租住处实施绑架,捆绑、看管、威胁刘某(甲),与法子英共同逼迫刘某(甲)给其妻刘某(乙)打电话准备赎金,劳荣枝带刘某(乙)至现场并收取赎金。劳荣枝在合肥将被害人殷某某诱骗至其租住处实施绑架,参与捆绑并看管殷某某,在勒赎字条上添加威胁性字句,购买用于藏放无辜被害人陆某某尸体的冰柜,与法子英共同将殷某某关进钢筋笼内,杀死陆某某并割下头颅威胁殷某某,并致殷某某死亡。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罪犯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又构成抢劫罪;劳荣枝伙同法子英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其行为还构成绑架罪。在共同犯罪中,劳荣枝与法子英精心预谋,周密策划,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劳荣枝始终积极主动,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5人;抢劫致1人死亡,入户抢劫,抢劫财物共计价值3万余元,数额巨大;绑架并杀害被绑架人1人,勒索财物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予并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劳荣枝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绑架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裁定。



劳荣枝这个案子,从她2019年落网到2023年12月18号执行,整整四年多。我是一直在关注。说实话,每次看到这个案子的细节,心里都堵得慌。新京报这个报道写得挺细的,最高法复核确认的那些事,我看着看着就想起小时候听大人讲过法子英和劳荣枝的事,那时候我还小,只知道合肥有个杀人魔,后来才知道还有个女的,就是劳荣枝。她在娱乐场所坐台,专门物色有钱的男人,然后法子英动手。文章里写南昌那个案子,她把熊某甲诱骗到租住处,跟法子英一起抢了人家东西,然后把熊某甲杀了还分尸。这已经够吓人了,可她还拿着劫来的钥匙去试开熊某甲家的门,打探情况,然后跟法子英一起到他家里抢劫,为了灭口又杀了熊某甲的老婆和才2岁的女儿。2岁啊。我女儿今年刚满3岁,我每次看到这个细节,手都发抖。一个2岁的孩子,连话都说不利索,走路还摇摇晃晃的,他们怎么下得去手?而且报道里说“为灭口又杀死熊妻张某及2岁幼女熊某乙”,这个“又”字看得我头皮发麻,说明杀大人杀小孩对他们来说就是顺手的事,根本没当回事。劳荣枝后来在法庭上哭,说自己是被法子英胁迫的,说自己也是受害者。可你看最高法复核的这些东西,她在南昌诱骗熊某甲,在温州入户抢劫梁某某,逼梁某某把刘某某骗来,然后为了灭口把两个人都杀了。在常州绑架刘某甲,她带着刘某乙去收赎金。在合肥绑架殷某某,她参与捆绑看管,还在勒赎字条上添威胁的话,还去买冰柜用来藏陆某某的尸体,然后跟法子英一起把殷某某关进钢筋笼,杀了陆某某割下头来威胁殷某某,最后殷某某也死了。这哪是被胁迫?这分明就是主犯,积极主动,分工明确。最高法说她“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亦系主犯”,这个认定我完全同意。她不是被法子英牵着走的,她是自己一步一步走进那些被害人的家里,走进那些受害人的生命里,然后把他们的命夺走。7条人命啊。南昌熊家三口,温州梁某某和刘某某,常州刘某甲虽然没死但被绑架了,合肥殷某某和陆某某。加起来一共7个人死了。抢劫财物一共才3万多块,绑架勒索7万多块。就为了这么点钱,杀了7个人,毁了好几个家庭。劳荣枝自己也有家人,报道里说执行前安排她会见了近亲属。我不知道她见到自己家人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有没有想过熊某甲那个2岁的女儿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有没有想过熊某甲的家人这些年怎么过的?她向被害人亲属表达歉意。可是歉意有什么用?人死不能复生。那些被害人的家属等这一天等了二十多年。法子英1999年就被抓了,当年就枪毙了。劳荣枝跑了,一跑就是20年。这20年里她改名换姓,在厦门等地生活,做商场导购,学画画,学小提琴,日子过得还挺滋润。而被害人的家属呢?他们可能每天都在想,那个女的还没抓到,那个女的还活着。我印象特别深的是,劳荣枝被抓的时候,网上还有人说她长得好看,说她气质好,甚至还有人同情她。我真不知道这些人脑子怎么长的。你看报道里写的那些细节,分尸、割头、杀2岁小孩,这些事是人干的吗?你同情她,那谁去同情那个2岁的小女孩?谁去同情熊某甲的老婆?她们做错了什么?有人可能会说,劳荣枝可能真的是被法子英胁迫的,她可能也害怕。可是你看她在常州那个案子,她带着刘某乙去现场收赎金,这是被胁迫的人敢做的事吗?她在合肥买冰柜,在勒赎字条上添威胁的话,这些事法子英拿刀架在她脖子上让她干的?最高法复核的时候也听了辩护律师的意见,认真审查了,最后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觉得这个认定没问题。她不是无辜的。她可能一开始是被法子英带坏的,但后来她已经完全陷进去了,她享受那种生活,享受那种不劳而获的快感。法子英死了以后,她一个人跑了,也没去自首,也没去报警,而是继续隐姓埋名过日子。如果她真的觉得自己是被胁迫的,真的觉得对不起那些被害人,她早该去自首了。她没有。她选择了逃避,选择了苟活。这次执行死刑,好多网友说大快人心。我也觉得是。不是说我喜欢看人死,而是这种罪行,如果不判死刑,那法律还有什么威严?那些被害人的家属怎么能咽下这口气?文章里说南昌中院在执行前安排她会见了近亲属,南昌市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这些程序都走了,说明司法是严谨的,不是随随便便就杀人的。从2019年抓到她,到2021年一审,2022年二审,再到2023年最高法复核,这四年多的时间,司法程序一步步走完,给了她充分的辩护权利。她委托了辩护律师,律师查阅了卷宗,会见了她,提交了辩护意见。最高法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这些细节说明我们的司法不是儿戏,不是网友喊杀就杀。但反过来想,她杀了7个人,却活了这么多年,多活了20多年,最后还多活了4年多才执行。有些网友说,这已经是便宜她了。我觉得这话虽然糙,但理不糙。你想那些被害人,1996年、1997年、1999年就死了,最小的才2岁,他们的人生戛然而止。而劳荣枝呢,她多活了20多年,这20多年里她可以去商场上班,可以学画画,可以养狗,可以过普通人的日子。这种对比太扎心了。我有个朋友在南昌,他说他小时候就住熊某甲家附近,那时候这个案子轰动整个南昌。他说熊某甲的老母亲后来精神就不太正常了,整天在街上游荡,嘴里念叨着孙女的名字。这些事,劳荣枝知道吗?她在厦门过着安稳日子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南昌那个老太太?我觉得她没想过。她要是想过,她就不会苟活那么多年。现在她被执行死刑了,那些被害人的家属可能能稍微安心一点。但说实话,人死不能复生,他们的伤痛永远都在。劳荣枝的道歉,对她自己可能是一种解脱,对被害人家属来说,可能只是又揭开一次伤疤。我看报道里写“劳荣枝向被害人亲属表达歉意”,这个画面我都能想象,她在法庭上哭,说自己对不起。可是对不起三个字太轻了。你杀了人家全家,你对不起就完了?法律判她死刑,不是因为她不道歉,是因为她做的事太恶了。有些人可能会说,人都死了,就别再骂了。我不这么想。我觉得这个案子对社会有警示意义。劳荣枝当年也是一个有正经工作的人,她是个小学老师,后来认识了法子英,就跟着他走上了这条路。这说明什么?说明一个人交什么样的朋友,走什么样的路,太重要了。她要是当年好好当她的老师,不去坐台,不认识法子英,她的人生完全不一样。那些被害人也不会死。可是没有如果。她选择了那条路,就要承担后果。还有一点,这个案子也说明我们国家的司法是公正的。不管过了多少年,不管你跑到哪里,犯了罪就要受到惩罚。劳荣枝跑了20年,最后还是被抓了,被判了,被执行了。这对那些潜在的犯罪分子是一个震慑。你别以为跑了就没事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迟早有一天你会被抓住。但是,我也有点想不通的地方。就是为什么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2019年抓到她,2021年一审死刑,2022年二审维持,2023年最高法核准,然后执行。四年多。当然,司法程序需要时间,要保证她的辩护权,要审查证据,这些我都理解。可是对于被害人家属来说,每多等一天都是煎熬。他们等了20年,又等了4年,一共24年。人生有几个24年?熊某甲的老母亲可能都没等到这一天就走了。这种遗憾谁来弥补?我也知道法律有法律的程序,不能因为民意就加快速度。但每次看到这种案子,我都觉得,法律和人情之间,总是有那么一道坎。劳荣枝死有余辜,这个没什么好说的。但她的死,能换回那7条命吗?不能。能换回那个2岁小女孩的未来吗?不能。所以死刑的意义,更多是给社会一个交代,给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给法律一个尊严。我注意到报道里写“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这个“依法讯问”说明最高法不是只看卷宗,还亲自问了劳荣枝。这很重要。因为死刑复核是最后一道关,必须慎之又慎。虽然劳荣枝罪大恶极,但程序上不能有瑕疵。这一点我觉得我们的司法做得还是不错的。不过网上也有一些不同的声音,有人说劳荣枝是女人,是弱者,是被法子英利用的。我想说,弱者?她杀2岁小孩的时候是弱者?她分尸的时候是弱者?她带着赎金回来的时候是弱者?别侮辱弱者这个词了。弱者不会去杀人,弱者不会去分尸,弱者不会去绑架。她就是一个罪犯,一个恶贯满盈的罪犯。性别不是免罪牌。还有人拿她长得好看说事,说什么“可惜了”。我真是服了这些人。长得好看有什么用?蛇蝎美人这个词听过没有?外貌和内心没有必然联系。她长得再好看,也掩盖不了她手上沾着7条人命的事实。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写进教科书,让所有人都知道,犯罪是没有好下场的。不管你是男是女,不管你长得好看还是难看,不管你跑了多少年,只要你犯了罪,法律就会找到你,就会惩罚你。劳荣枝今天被执行死刑,这是一个句号,但也是一个警钟。我希望那些被害人的家属能从此稍微睡个好觉,虽然我知道他们心里的伤永远好不了。我也希望社会能从这件事里学到点什么,比如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比如交朋友要慎重,比如做了错事要尽早回头。劳荣枝没有回头,所以她走到了刑场。她这一生,从小学老师到坐台女,到杀人犯,到死刑犯,这条路是她自己选的。没什么好同情的。最后再说一句,那个2岁的小女孩熊某乙,希望她在天之灵能安息。还有熊某甲、张某、梁某某、刘某某、陆某某、殷某某,希望你们安息。法律给了你们一个交代,虽然迟了点,但终究是来了。劳荣枝,走好,不送。下辈子别再做这种事了。不对,没有下辈子了。那就这样吧。
笑死,七条命磨了二十多年,“依法保障”念得比杀人经过还详细。最后来句“歉意”——她记得那个两岁娃长啥样不?反正纸面程序走完了,热搜也安排上了,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