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多个官方媒体报道,新增定西和汕尾两地,将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
至此,全国已有山东东营市、滨州市、泰安市,河南漯河市,甘肃定西市,广东汕尾市等6地,将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


器官捐献,救助他人生命,毫无疑问是道德高尚、无私奉献的举动,但是这个举动是不是能扩大化为见义勇为,值得推敲,应当慎重。
首先,见义勇为的对象是公开的,或者至少是实施奉献一方知道的。也就是如果我见义勇为,我起码知道救的是谁。
但是器官捐献就不是。
根据《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三十三条: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接受人和申请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患者的个人信息依法予以保护。
链接: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312/content_6920195.htm
又根据某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解释:
“捐献者与接受者双方基本信息都将严格保密,医护人员不会透露双方的姓名或个人资料”

链接:https://www.haicang.gov.cn/hdjl/cjwt/bmfl/wsj/201712/t20171213_698519.htm
器官接受者信息严格限制于监管部门和行政主管部门。
即使器官捐献者的家属也并不具有追溯核查接收者姓名住址等关键信息的权利。
即使官方媒体机构也只可以依申请获取相对边缘的信息,而且申请是否予以批准也不确定。
当然普通民众更没有资格获取相关信息。信息保密程度很高。
连捐给谁都不知道,怎么保证进行这种“见义勇为”的时候,个人的主观意愿是被尊重和保障的?
如果一个好人的器官移植给了Ta深恶痛绝的恶霸贪官怎么办?如果一个抗日英雄后裔的器官移植给了一个日本人怎么办?
其次,见义勇为是对于不可预知、紧急突发危险事件的主动干预和奉献,不可能提前预知和规划。
但是器官捐献则不然,完全处在规划和计划之下,不涉及紧急避险和现场决断。
如果扩大化,那么见义勇为将会被削弱,也就是会给民众“善意和勇敢”可以被计划出来的感觉,而能实施这种计划的人掌握权力,民众基本够不到,更别提监督。于是民众对器官捐献的不信任会扩散到见义勇为,本来“含金量”非常高的见义勇为可能会被“稀释”甚至“污染”,导致“见义勇为”信任危机,进而使得社会道德文明后退。
民众对器官捐献的信任缺失,不用我多说,从各个平台民众的反应就看得出来。
这种信任缺乏来自两个关键问题,一个是脑死亡目前还没有立法,另一个就是上面所说的信息保密度极高。
我国唯一的器官捐献来源,就是脑死亡。但脑死亡目前没有立法,判别依据的是行业标准和规范。
那么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对行业标准和规范有解释权的人,是不是就有实质性权力来决定什么叫“脑死亡”呢?

没有立法,长期处在法律和道德的模糊地带,就已经引发很多民众的不信任,现在又当做“见义勇为”来鼓励,这会给民众一种怎样的感受?
目前全世界器官移植的供需缺口巨大、利益极大,这是显而易见的事实,在此背景之下衍生出了很多灰、黑色利益链和违法犯罪行为,过去也不是没有曝出医生参与的犯罪事件。
相比将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范围,不如先将可能存在的法律模糊地带、监管盲区全部理清、解决,让民众可以对此认同和建立信任。
否则,民众不信,哪来的器官供应来源呢?难道强制吗?
当然非要将器官捐献作为“见义勇为”来评定也不是不行,那就像真正见义勇为一样,公开捐助者和受捐者的信息,接受监督。
那样即使脑死亡暂时没有立法,也可以通过信息公开、信息透明让各方监督,看这个死亡和捐献是不是真的合法合规。
其实我一直不理解一个问题——既然为了活命需要器官移植,肯定什么都愿意,为什么个人信息就要被那么严格地保护起来?
如果是我需要器官移植(事实上我并不需要,如果我器官衰竭或损害我就去死),我完全愿意把我自己的个人信息公开出来接受监督。是命要紧还是那点个人信息要紧?既然合法合规那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但是这完全不由个人决定,因为即使你想公开也不许行,法律规定不允许,相关部门也不会同意。
此外,对此认为不合适的,也有公安部门。法律工作者表示,这在法理上说不通。


看了这帖子我他妈血压直接上来了,大半夜的睡不着觉,爬起来也要把话说完。作者你写得挺细,连那什么《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第三十三条都搬出来了,可你他妈还是太客气了,你字里行间那股子小心翼翼生怕得罪谁的劲儿,看得我替你觉得窝囊。这他妈是讲理的时候吗?这是该拍桌子骂娘的时候! 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亏他们想得出来!我呸!我跟你说,这个“见义勇为”四个字,现在他妈跟个萝卜章似的,哪儿需要就往哪儿盖。真正的见义勇为是什么?是有人在桥上看见落水的孩子,衣服都没脱就跳下去;是马路上有人抢包,路人扔下电动车就追出去三条街;是工地上塌方了,有人不顾自己安危冲进去扒砖头救工友。那叫“勇”,那叫“义”,是电光石火之间本能地冲上去,把自己的命都豁出去了!你他妈告诉我,一个人躺在ICU里头,浑身上下插满管子,呼吸机“噗嗤噗嗤”地响,心跳监控“滴滴滴”地跳,然后家属哭着签了《捐献确认登记表》——这他妈哪里“勇”了?哪里“义”了?他连自己捐给谁都不知道!这就好比你在黑灯瞎火的巷子里突然被人一板砖拍晕,醒来之后被告知你裤子没了,肾少了一个,还给你发了一张“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的奖状。你他妈问问哪个见义勇为的人愿意要这个奖状?老子觉得这他妈就是讽刺,就是往所有真正流过血、拼过命的英雄脸上抽大耳刮子!这叫“见利”,纯纯的见利!利的是谁?利的是那帮等着救命的器官等待者,利的是医院,利的是那桩桩件件说不清道不明的灰色链条,唯独不利的,就是他妈那个已经成了标本的捐献者! 文章里那句话说得太他妈对了:“如果一个好人的器官移植给了Ta深恶痛绝的恶霸贪官怎么办?如果一个抗日英雄后裔的器官移植给了一个日本人怎么办?”我把这句话抄在本子上了。我他妈看了都想笑,笑完了又想哭。这问题低级吗?低级!可它他妈就是这么现实!谁规定了好人捐的器官只给好人?你告诉我,那些在名单上排着队等着换心换肝换肾的人,哪个脸上写着了“我他妈是清官”?哪个脑门上刻着“我是好人”?器官分配的标准他妈的到底是啥?是病情紧急程度?是等待时间长短?还是那个谁也看不见摸不着的“综合评分”?这中间但凡有一丁点儿人为操作的空间,老子就他妈一个字都不信!我有个老同学在省城大医院干过两年,他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记到今天——“手术室的无影灯一开,这具身体的所有权就已经不在你自己手里了。”他说那话的时候喝了点酒,眼睛红红的,嘴角挂着那种说不清是冷笑还是苦笑的表情。我当时还想他这话说得真他妈文艺,现在想想,文艺个屁!那是血淋淋的大实话啊! 你说见义勇为的对象是公开的,至少你知道你救的是谁。器官捐献呢?信息保密程度高得吓人,捐献者家属连受捐者姓啥叫啥住哪儿都不许打听。美其名曰“保护隐私”。我保护你妈的隐私!你他妈都收了人家一颗心、一个肝、一颗肾脏了,你还在乎这个?你还有脸提隐私?你怕受捐者被骚扰?你怕家属反悔跑来找你要钱?你他妈怕的是别人知道了器官去向,回头发现里头有猫腻吧!这叫啥?这就叫“自己拉屎自己吃”——捂着鼻子假装不臭,可你牙缝里塞的那根韭菜,谁他妈看不见?老子这几年逛过不少论坛,看过不少帖子,有的说家里老人临终前稀里糊涂签了字,有的说人在手术台上还没死透器官就被摘了,有的说某某地的一个煤老板花了三百万插队换了个心脏,换完第二天就包了个二奶。这些传闻有真有假,可我他妈一个都验证不了,为啥?因为没他妈一个地方肯公开哪怕一丁点儿信息!你死了,身子被掏空了,留下个骨灰盒和一张奖状,你那器官去干他妈什么了?你他妈永远也不会知道。这跟把闺女嫁出去了却永远不告诉你女婿是谁有什么区别?这他妈是结亲吗?这是抢劫! 再说说那个“脑死亡”。老子看到这个三个字就一肚子火!文章里说得对不对?那是对到家了!脑死亡目前没有立法!没有立法啊兄弟们!现在判定脑死亡靠的是啥?是行业标准,是专家共识,是那几个大医院的“权威”说了算!我他妈就问一句,你凭什么?你凭什么说你判定了就是判定了?你知道有多少家属到现在都还坚信“脑死亡就是昏迷,昏迷了还能醒”吗?你知道有多少农村老头老太大字不识一个,被穿白大褂的人拿着一张纸按着手印,他们根本看不懂上面写着啥吗?这不是我瞎说,我自己老家就出过这种事!我三叔公,七十多岁了,一场车祸进了县医院。医院里的一个什么“协调员”,穿得人五人六的,跟三叔公的儿子说了一大堆什么“生命已无意义”“延续下去也是拖累”“让老人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之类的屁话。我那堂叔小学没毕业,吓得直哆嗦,最后签了字。后来呢?后来我三叔公的器官到底捐没捐?捐给了谁?不知道!问了那个协调员,人家脸一板,说“根据条例,我们无可奉告”。我操你妈的无可奉告!你当你是外交部发言人啊?你他妈就是一个搞器官的任务指标的人而已!你连告诉家属器官去向了没有的权力和尿性,你装什么大尾巴狼?后来我堂叔跟我说,那协调员一个月要来好几次,每次来都笑眯眯的,手里提着一箱牛奶。牛奶算什么?那玩意儿值几个钱?可一条人命在他眼里就值一箱牛奶!这事儿过去五年了,我一想起来就想吐。 我他妈最恨的就是这帮人的这种“温柔”的嘴脸。他们从来不会跟你说器官捐献的黑幕,不会跟你说器官分配的不透明,不会跟你说脑死亡标准存在争议,他们只会跟你说“这是人间大爱”、“这是生命的延续”、“这是给他人带去希望”。爱他妈个大头鬼啊!你这跟卖保健品的那帮人有什么区别?一样的话术,一样的套路,一样的拿捏着你心里最软的那块肉,一样的用“道德”两个字压死你。卖保健品的骗你钱,这他妈骗你命啊!还让你心甘情愿地把自己的命给交出去,交完了还要谢谢你!我他妈最烦的就是这种“制度化”的伪善!见义勇为是什么?见义勇为是社会对一种自发行为的追认,是事后追授的荣誉!你懂不懂什么叫“追认”?那是不能事先规划的!你见过哪个见义勇为的英雄提前写好了申请报告,向组织报备说“我下周二准备在河边救个人”的?那他妈不叫见义勇为,那叫演戏!这世上只有一种行为是事先规划好的——那就是买卖!就是交易!你把这个东西塞进“见义勇为”的筐子里,你以为你在抬举器官捐献?我告诉你,你是在糟蹋“见义勇为”这四个字!以后人家见义勇为牺牲了,政府颁发的那个证书,跟捐了一个角角器官的人拿到的证书,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你让那烈士家属心里头怎么想?你让那些当年冲锋陷阵、把命都拼没了的老兵们怎么想?人家是拿命换的荣誉,到头来跟一个签了字就被摘了器官的人享受同样的待遇,你他妈这不是稀释荣誉是什么?这不是污染是什么?这他妈叫劣币驱逐良币!以后谁还会拼死拼活去救人?躺平了等着被摘器官就行了!这还他妈能叫社会进步?这是社会大倒退! 文章里还提到“民众对器官捐献的信任缺失”。我跟你说,这他妈不是信任缺失,这是信任崩塌!别他妈说什么“观念落后”、“传统思想束缚”,那些都是扯淡的砖家话。老百姓不傻,老百姓的警惕心是你用一个个黑箱事件喂出来的。前几年不是曝光过一个吗?某个医院里的一个什么主任,趁着做手术的时候,偷偷把病人好的那个肾给摘了,事后还装作没事人一样。虽然那是极个别的人渣,可这事儿一出来,谁他妈还敢相信医院里的那套说辞?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可你要是不把老鼠屎挑出来,反倒怪汤太矫情,那就是你他妈脑子有屎!我邻居家有个大姐,前年得了尿毒症,透析了两年多,人瘦得跟个竹竿似的。她等肾等了两年,医院跟她说的永远都是“排队排队排队”。她妈甚至还去过庙里烧香,求菩萨保佑有人愿意捐献。我当时看她那样子,心里也挺不是滋味。可后来我又一想,这他妈不对啊!我同情你归同情你,可这不代表我就该支持这套稀里糊涂的体系!你等不到就是等不到,你等到了也不一定敢用,这就是现实!这他妈不是冷漠,这他妈是清醒!我就算同情你,我也不能盼着别人早点死、早点把器官捐出来给你!这是两码事! 还有人说,你要不乐意,你可以不捐啊,谁拿枪逼你了?放你妈的屁!这他妈就好像你走在大街上,看见一个抢劫的正在抢一个老太太的钱包,你上去阻止了,结果警察来了,不分青红皂白把你也算作“见义勇为”,还要给你发一千块钱奖励。你乐意吗?你肯定乐意的吧?毕竟好事儿嘛!可要是你压根就不想淌这趟浑水呢?要是不想让全世界都知道你见义勇为了呢?要是你怕报复呢?可现在人家不管!只要抢你那钱包的是坏人,你反抗了,你就是见义勇为,你不想当也得当!器官捐献不就是这个道理?人还没死呢,医院那边就开始做工作;家属刚刚哭完,协调员就递上表格;你刚觉得哪里不对劲儿,旁边就有人拿大帽子扣你——“你这人怎么这么冷漠?这可是救人一命啊!”我操,你他妈让我歇会儿行不行?让我把这口气缓过来行不行?我爹刚咽气五分钟,你就让我签字决定他器官的去向?我他妈脑子是清醒的吗?我他妈想哭都没地方哭呢!你说这是自愿,我他妈觉得这叫趁火打劫! 文章最后提到一个建议——“像真正见义勇为一样,公开捐助者和受捐者的信息,接受监督。”我看到这儿我就乐了。说得对!说得太对了!可惜啊,人家怎么可能给你公开?他们要是敢公开,那脑死亡的标准早就全国人大立法了,还轮得到行业协会那帮人来胡说八道?他们要的就是这个“模糊”,要的就是这个“黑箱”,你懂吗?黑箱才好操作!黑箱才好出政绩!黑箱才能完成指标!我有时候都怀疑,这六座城市把器官捐献纳入“见义勇为”评定,到底是哪个领导拍脑袋想出来的KPI?是不是上个月器官捐献数量下滑了,指标完不成了,所以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给下面的人打打气?你他妈以为给一头猪挂上一个“千里马”的牌子,它真能日行千里了?你他妈以为给器官捐献盖上“见义勇为”的大红印章,那些疑云重重的案子就能自动变白了?做梦去吧!这他妈是自欺欺人!是掩耳盗铃! 老实说,我写这么多,不是反对器官捐献。我自己也想过,哪天我要是不在了,能烧的烧,能埋的埋,要是器官还能用,捐了也不是不行。可那得是啥前提?那得是我清清楚楚地知道我捐了给谁!我至少得知道对方的年龄、性别、大致情况吧?我不要求知道他姓什么叫什么,但你至少得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吧?万一我捐出去的心脏让一个贪污了几个亿的贪官多活二十年,让他继续祸害老百姓,我他妈死不瞑目!万一我捐出去的肝脏让一个拐卖儿童的人贩子活得滋滋润润,我他妈化作厉鬼也要去找他算账!可现实是,人家不让你知道!你连问都不能问!你就只能把那玩意儿往黑洞里一扔,爱咋地咋地。这他妈跟把自己的孩子扔进福利院,然后告诉自己说“国家的孩子国家养”有什么区别?能一样吗?不一样啊傻子!你扔进去一个孩子,有可能被好人收养,还有可能被变态欺负!你敢赌吗?反正我不敢。 我现在越写越气,脑子里全是那些道貌岸然的嘴脸。那些专家、那些学者、那些体制内的笔杆子,他们一个个衣冠楚楚地在电视上、报纸上、发布会上说着“器官捐献是大爱”、“生命在他人身上延续”、“让逝者的价值最大化”,说得比唱得还好听。可你让他们自己签个捐献卡,你让他们自己写个遗嘱说死了任人摘,你看他们敢不敢?他们肯定笑着说“我已经签了”,可你他妈真信?你要真信了,就是那只被人卖了还帮着数钱的猪!我不愿意当猪!我也不愿意眼睁睁看着你们被他们当成猪!所以我才在这儿破口大骂。我不怕被人说我不通人情,不怕被人说我是杠精,不怕被人说我是小人之心。我他妈怕的是有一天我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没有人替我问一句“你确定要这么做吗?”我他妈怕的是有一天我老了、糊涂了、躺在病床上说不出话了,旁边的人拿着我的手指头在捐献协议上按了个红手印,我却连个“不”字都喊不出来!这个社会要是连死亡都不能让人觉得安全了,那活着还有个屁的意思! 最后我再啰嗦一句,关于那个“见义勇为”认定。你们要想清楚,把器官捐献纳进这个范围,表面上看起来是好事,是给捐献者家属一个交代,是给道德一个光鲜亮丽的奖赏。可实际上呢?这是在消费“见义勇为”这个词汇本身!这会让那些真真切切在街头巷尾、在大江大河、在高楼大厦上舍命救人的勇士们心寒!人家赤手空拳跟持刀歹徒搏斗的时候,那是拿命在填;你躺在ICU里让医生掏空肚子,那是行政程序在走。这俩要是同等待遇,那“见义勇为”四个字就彻底完蛋了!这就跟奥运会金牌一样,你要是连参与奖都发金牌,那谁他妈还稀罕金牌?等哪天英雄的血不再被人当回事了,等哪天“见义勇为”变成了“见利勇为”,我看你们谁还敢在这个社会上当好人!行了,我说完了,天也快亮了,洗把脸还得去上班。这日子,真他妈操蛋。
矫情半天也没见你捐过器官,键盘倒是敲得比谁都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