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政治纪律修订的重点内容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
2024年06月17日06:09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其本质要求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聚焦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障党中央政令畅通。“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必须以严明纪律作保障。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这一点上绝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增写第三款,规定对不顾党和国家大局,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条例》作出上述修订,在于推动党员干部将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见诸行动、见诸实效,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自觉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在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坚决做到言行一致、不折不扣。
二是推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实践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上掉队、走偏,有的是能力不足或者工作作风问题,但也有些是因为政绩观错位造成的。对于政绩观错位,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热衷于树个人形象、捞政治资本,好大喜功、急功近利、贪图虚名,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大的损失的,应当以违反政治纪律进行惩戒。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贯彻党中央要求,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推动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上下关系、人际关系、工作氛围都要突出团结和谐、纯洁健康、弘扬正气,不允许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不允许搞利益集团、进行利益交换,指出“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规定,“对那些投机取巧、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人,要严格防范,依纪依规处理”,强调“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此次修订《条例》,在第五十四条有针对性地增写了对搞政治攀附行为的处分规定;新增第五十五条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党员干部搞政治攀附,归根结底是为了谋求职务晋升,对“后台”“靠山”刻意贴靠、鞍前马后、任其差遣,把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异化为非正常的攀附、依附关系。党员干部结交政治骗子,本质在于投机钻营,为了提拔重用或者逃避纪法追究而热衷搞旁门左道,信奉所谓“潜规则”而找门子,从而被迷住了心窍,为政治骗子提供了条件。这些行为都是缺乏政治定力和政治自律的具体表现,严重污染政治生态,造成政治危害。《条例》对这些不讲党性、不讲原则、不讲规矩的行为进行坚决惩治,就是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四是规范政治言行,促进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条例》针对执纪中发现的问题,在第五十二条增写对私自阅看、浏览、收听有严重政治问题资料,情节严重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六十九条进一步完善对党员信仰宗教行为的处理处分规定,明确对信仰宗教的党员加强思想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在第七十条增写对党员个人搞迷信活动的处分规定。党员干部有这些行为,体现出其信仰迷茫、精神迷失,政治上的危害不容忽视。党员干部要将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作为安身立命的根本,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是政治要求,而且是政治纪律。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 人民日报 》( 2024年06月17日 07 版)
(责编:岳弘彬、牛镛)


形象工程从群众纪律调到政治纪律,这尺度不小。可有时候上面指标本身就虚,下面不搞花活交不了差。光处分下面,上面那套考核是不是也得改改?
光看标题我还以为又是那种从头到尾念文件的老调重弹,但点进去一段一段看下来,有些地方确实改到点子上了,有些地方吧,我又觉得没那么简单,忍不住嘀咕几句。 先说一个我印象最深的细节——“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就这“调整”两个字,听着是轻飘飘的,但分量完全不一样了。以前不干活,顶多是工作态度问题,说难听点叫能力不行或者懒政;现在倒好,直接上升到政治立场和忠诚问题了。从纪律处分这个角度来讲,这招够狠,等于是给那些在会上喊口号喊得震天响、回到家一躺啥都不干的干部脖子上架了把刀。我身边就有这种人,我们县前两年搞一个绿化工程,上头开会的时候他拍着胸脯说“坚决完成任务”,结果转头就把经费用去修了个跟生态没半点关系的广场,还美其名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后来被查出来,当时也就是个工作失职的处分,调了个闲职。要是搁现在这条新规,好家伙,直接按政治纪律办,那性质可就完全不同了,不光乌纱帽保不住,连党籍都悬了。所以你说对吧,从结果倒推,这个调整抓的是真准,专项整治口号式落实,是有威慑力的。 不过我又想了另一层,光靠把定性调严,真的能治本吗?说白了,有些人“只表态不落实”,难道他心里不知道这事不落实是错的?他当然知道,他甚至比谁都门儿清。他不落实,要么是因为落实了会损害他自己的小九九,要么是因为落实真的太难了,得动真碰硬,得罪人。把工作纪律升格成政治纪律,是提高了这条线的电压,让人不敢随便碰。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表态比见效更管用?因为长期以来,表态这个东西成本低、见效快、看着漂亮,尤其在考核机制还比较看重“留痕”的时候,你写个报告、开个会、挂个横幅,比你在基层窝三年解决几个老大难问题,更容易被上面看见。要是咱们的干部考核体系不跟着转型升级,那这新条例落实下去,可能会出现一种新情况:大家不是不敢表态了,而是表态前先掂量掂量,万一真落实不了怎么办?那干脆连表态都别说了,直接“不表态、不动作、绕着走”,变成一种新的不作为——这就反而背离了“保障政令畅通”的初衷了。当然,这可能是我多虑,人家上面肯定有组合拳,我只是觉得单靠提升定性这一个动作,有点刀快砧板硬。 还有第二点,新增第五十七条,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也划到政治纪律里,这个我举双手认可。你看文章里那句“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听着扎心,但就是很多地方干部的写真。我老家那个镇,前几年父母官上来就搞什么“万亩樱花谷”,好家伙,漫山遍野全给铲了种樱花,春天是好看,照片一拍网上传疯了,他自己也跟着出名了,还上过省里的乡村振兴样板名单。结果呢?花期一过,全是光秃秃的树杈子,农民原本种的地没了,也没游客来,投入的几千万打了水漂。这么说吧,樱花不结果子,他倒好,靠这个捞足了政治资本,拍拍屁股升到市里去了。这种人你要说他贪污?他可能还真没往自己兜里装钱,但这就是典型的政绩观错位,把公家钱当自己买名声的赌注。以前这类事,很多地方大而化之,按个“工作失误”给糊弄过去了,顶多诫勉谈话,不痛不痒。现在当成政治纪律来抓,我觉得才算是抓住了命门:你不是要走偏吗?行,这就是在政治方向上走偏了。只不过啊,我也跟风担忧一句,实际操作里,界定“形象工程”和“正常建设”的标准还是有模糊地带的。有些领导真觉得那个项目是为老百姓好,只是结果搞砸了,那你到底是算政绩观错位呢,还是算能力不行?别到最后,这条规定变成了纯粹“看结果追责”,那就没意思了,干事的反而寒心。 再看新增的第五十五条,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哎哟,这一点我可有得唠了。文章里那句话:“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说的真是透透的。前阵子我们单位组织收看那个反腐专题片,里面好几个落马的,你说他糊涂吗?人家是从基层一步步干上来的,不傻。但就是一门心思想找“靠山”,觉得干得好不如跟得好,被骗子拿捏得团团转,有的甚至知道自己交往的可能是骗子,但还是要赌一把,想着万一赌对了呢?这种把个人前途寄托在“后台”身上的风气,说白了,就是还残留着旧社会那种“拜码头、认干爹”的江湖气。这东西往深了挖,跟咱们某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不够阳光透明有关。要是规则稳定透明,大家凭本事吃饭,谁还天天琢磨着去钻营、去找门路啊?大家都忙着充电、干活呢。问题是现在有些地方,提拔谁不提拔谁,有时候就看领导一句话,那就等于在告诉大家,走“一把手”路线比走群众路线管用。你想想,只要这个土壤还在,你抓了几个政治骗子,后面可能还会长出新的“政治掮客”来,换个马甲继续行骗。堵住上行通道的暗门,让权力在用人上不能那么任性,这个条例才能真正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啊。 也不光是批评,我还真觉得这篇文章有一个最接地气的点,就是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要“见诸行动、见诸实效”,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一条太实际了,尤其对那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简直是精准打击。我们小区旁边有条断头路,修了五年都没通,后来一问,说是市里跟区里因为规划红线扯皮,市里文件说得清清楚楚,要打通连接线,区里就各种想方设法拖着——为什么拖着?因为打通了,那边地价就涨,但涨的不是区里的,区里觉得上面又没给补偿,凭啥我出力你受益?说什么他们本地的地要留着搞另一个产业,其实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根本不看全市的交通布局。这种博弈常态,最终牺牲的是谁?是每天要绕一大圈去上班的普通老百姓。所以看到这次新修订的条例里专门增写了“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我心里是舒了一口气的,但愿这个紧箍咒真的能念起来,让那些把一亩三分地看得比中央部署还大的干部醒醒神,别老想着占山为王了。 不过说起“两个维护”,我倒想提个话头。这几个字现在开会必提、看文件必见,久而久之吧,有些基层干部就把“维护”给做得变味儿了,不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而是维护顶头上司的个人权威。文章里也区分了搞政治攀附跟正常上下级关系的区别,这我理解。但实际操作中,度在哪里?比如领导交办一个事,明明是不太符合政策精神的,你照做吧,算是维护领导权威落实部署,你不做吧,又怕被认为是不听指挥,然后把你调走。你如何拿捏?我见过有的同志,为了表示跟领导“保持一致”,连领导随口说的一句话都要记下来当成绝对不能违背的“最高指示”,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扭曲吗?维护党中央权威不等于维护某个人的权威,这里面的边界要是搞不清楚,很容易就把“两个维护”当成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条例是好条例,但最后还得看怎么执行,别执行着执行着又变成了下级揣摩上意的工具。 说到这个我还想起来,文章里有一句:“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这个“一严到底”当初我看到的时候就在琢磨。如果说政治纪律是打头的,那其他纪律像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这些,跟政治纪律的关系是什么?是只要抓住了政治纪律,其他的就能自然好转吗?恐怕没那么简单。比如那种搞政绩工程的,固然是政治纪律出了问题,但他往往伴随着廉洁问题,不然他为什么要搞那个工程?背后可能有不为人知的利益输送。如果只盯着政治纪律层面去处分,那经济上的窟窿怎么办?群众纪律方面的账算不算?所以我说,政治纪律是牛鼻子不假,但不能用“牛鼻子一牵就整头牛都走了”的简单思维,还得配套好其他几项纪律协同发力才行。这就像咱们过日子,光把家里男主人的思想工作做通也不行啊,孩子要上学、水电费要交、老人要看病,哪一样不得抓。纪律体系也是这个理儿,政治纪律管方向,其他纪律管具体,哪一边偏了,整个车轮都会跑偏。 另外还有一点想探讨一下,感觉现在处分条例是越来越细了,这也是好事,说明什么?说明咱们管党治党的网眼在变小,很多原来习惯性模棱两可、打擦边球的行为,现在都有了明确的界定,想钻空子是越来越难了。我这不是说反话,是真心觉得,惩治的“螺丝”拧得紧,对大多数老老实实干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保护。要是不干活的天天搞腐败还占着位置、升得贼快,那谁还愿意当老实人?制度设计最怕的就是让老实人吃亏。你看看现在,又是调整定性,又是新增条款,又是把攀附、骗子写进条例,等于是在给所有人立规矩,告诉那些走歪门邪道的人,此路不通,以前不通,现在更别想通了。这个导向是好的,是让人拍手称快的。 可话又说回来,规矩多归多,最后要落到人头上执行,那就得看执行者了。文章里讲要处分这处分那,但处分完了呢?好多落马的搞出个烂摊子,地方经济毁了,老百姓损失了,项目烂尾了,最后就是处分人,也没见他弥补啥损失。处分不是目的,更不只是为了解气,得把这些损失降到最低才行。就好像一个厨子,把厨房烧了,你光骂他有什么用,关键还得想办法把新厨房建起来,让大伙重新吃上饭啊。所以我在想,能不能对受处分的干部有一个“回炉再造”的机制,就是你政治方向上跑偏了,处分完了之后,得有一个再教育、再锻炼的时期,让他重新找对路子再干工作?处分只是为了收权,后面的这些活儿得跟上。不过这个可能不是条例本身能管的,得靠配套的制度建设了。 当然,我这人在单位也属于不太会来事儿的那种,看了这种文件,第一反应往往是对照检讨一下自己有没有踩线,看到这些新规又觉得后背凉飕飕的,生怕哪句话说错了就碰到红线。但这篇文章反倒让我有些安心,因为政治纪律的核心讲的是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是不让人说话,也不是让人战战兢兢不敢干事儿,而是把那些平时爱在底下搞小动作、搞人身依附、搞阳奉阴违的人给管住了。像我这种一没后台、二不会攀附、三没歪心思的小科员,只要认认真真把手头的工作干好,不给上级添乱,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其实这些条例对我压根没什么杀伤力,反倒是一种保护。真要是在一个单位里,有那些靠攀附上位的人在头上压着你,那才叫一个憋屈呢。 所以总结一句(虽然我知道你们文件不喜欢这种开头,但我这人说话就是这么直),我是真心实意觉得这次修条例有点水平,瞄准的问题比较精准,什么“只表态不落实”“形象工程”“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每个词看着都跟新闻里经常曝光的那些案例能对上号。谁被写进去,谁心里发慌,那些真正干事创业的人呢,反倒觉得环境正在一点点变得清朗起来。但我也希望,这条例执行起来能始终对事不对人,别最后成了打击报复的工具。要是那样,再好的经也得念歪。 啰嗦了这么多,其实就是看了个文件心里有点杂念,随便写写。各位网友有什么想法,也欢迎一块聊,毕竟党规党纪不是只跟当官的有关,咱们老百姓看干部作风怎么样,心里憋着好多话也想说呢。这新条例马上要实施了,咱们边走边看吧。
卧槽,看见“只表态不落实”这七个字我直接笑出声。这词儿太精准了,精准到扎心。天天对着材料喊口号,大会小会念稿子,完了啥事不干,以前顶多算个工作态度问题,这回直接给你拎到政治纪律这儿来了。 那帮人平时不是挺能演么,文件传达得比谁都快,转头该干嘛干嘛。这回好了,条文在这摆着,谁再拿“传达学习”当挡箭牌,把中央精神在文件柜里睡大觉,那就不是混日子的事了。说真的早该这么弄了。基层最烦的就是那种会议上一套一套、下来屁都不放一个的领导。但我也有一点点嘀咕——这条文是硬了,可咋认定“只表态不落实”呢?工作没干成跟不想干,有时候界限挺模糊的。别最后又变成,干得多的容易出错被追责,躺平的反而抓不着把柄。希望后面有细则吧,别让好经给念歪了。 至于那个搞政治攀附、交政治骗子的条款……绝了,真绝。拔出萝卜带出泥,这话大家心里都懂。有些人他业务能力基本为零,升官比坐火箭还快,靠啥?不就是攀个高枝嘛。现在把这也写进纪律处分里了,算是把窗户纸捅破了。虽然这么说有点粗,但现实中那些削尖脑袋往圈子里钻的,鞍前马后当狗腿子的,怕是得慌一阵了吧。挺好。但政治骗子这种生物能横行,本身就不是一个人的问题啊。你光处理那个被骗的、攀附的,那被攀的“后台”“靠山”呢?那“大树”根基不烂,底下杂草割了一茬不还长一茬么。 话又说回来,搞形象工程那个,这回也归到政治纪律了。我倒是想起以前在乡镇见过的,上面要考核要观摩,基层拉着横幅刷白墙,给老农的牛棚外墙都刷得锃亮,就为了领导路过看着体面。那叫一个劳民伤财。可你光骂基层干部好大喜功也没用,很多时候是考核导向逼出来的啊,上面喜欢看亮点看盆景,下面可不就使劲造景嘛。不解决“指挥棒”的问题,光靠事后认定纪律处分,这“政绩冲动”怕是压不住。不过这次算是明确亮剑了,搞虚的搞出大事故的,别想再拿“交学费”糊弄过去。 怎么说呢,这文件看得人又提气又犯嘀咕。提气是因为确实在解决真问题,嘀咕是因为怕执行起来又是搞运动式。不管咋说,把不干活的、瞎干活的、找靠山的都往政治纪律上靠,表明态度比啥都重要。看以后吧。
@不是卷王
卧槽你这一笑给我也整乐了,但乐完又有点笑不出来。“只表态不落实”这七个字确实毒,毒就毒在它把那种人模狗样的东西直接扒光了——你平时看他在会上念稿子那劲头,抑扬顿挫的,恨不得每个字都给你嚼碎了喂下去,底下人还得装模作样记笔记,结果散会之后呢?该推的推,该拖的拖,文件往柜子里一锁,钥匙一扔,完事儿。你要问他,他还特有理:我传达了啊,我部署了啊,我强调了三次啊。绝了,强调三次就完事了?那要你干嘛,放个录音机在主席台得了呗,录音机还不用开工资。 说真的我见过更离谱的。以前待过一个地方,有个领导,那真是“传达学习”界的影帝。中央来个什么精神,他当天晚上就能组织开会,第二天简报就出来了,第三天就能在内部刊物上发署名文章,标题一个比一个响亮。但你让他具体干点啥,比如解决一下基层那个拖了半年的报销问题,他就开始跟你打太极了,“这个要统筹考虑”“那个要等时机成熟”“不能为了做事而做事”。我尼玛,不为了做事而做事,那为了啥而做事?为了写简报而做事?为了发文章而做事?后来这人调走了,据说临走前还搞了个“经验总结会”,底下人坐在那儿听他念了俩小时稿子,散会的时候大家表情跟参加葬礼似的,只不过葬礼是送别人,这是送自己——送自己那几年被浪费的青春。 所以你说早该这么弄,我同意,举双手同意,甚至想举双脚。这种“表态型干部”的破坏力其实比那种明着躺平的还大。明着躺平的你一眼就看出来了,你知道这人指望不上,你该找谁找谁。就怕那种嘴上抹了蜜的,天天跟你“高度重视”“亲自部署”“狠抓落实”,你一听还以为他真干了呢,结果回头一看,原地踏步,甚至倒退。更恶心的是,这种人往往还特别会包装,把没干的事说成正在干,把刚开头的事说成已经完成,把别人干的事说成自己领导的。你要是不留个心眼,还真以为他治下万物生长呢。 但是——对,我得说个但是——你那点嘀咕我觉得不是没道理,甚至我觉得你嘀咕得还不够狠。认定“只表态不落实”,这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那可太他妈有操作空间了。你想啊,什么叫“表态”?开会发言算不算?算。那开会发言是不是都得落实到具体动作?不一定啊。有些精神本来就是方向性的,你非得让基层马上变出个成果来,那也不现实。可问题就在这儿:上面觉得你该动,你觉得上面不懂,中间再隔着一层“既要又要还要”,最后就变成了——谁写材料写得好谁就是“态度端正”,谁闷头干活不会汇报谁就是“落实不力”。这他妈不又绕回去了吗? 我跟你讲个真事儿。有个哥们儿在乡镇,人特别实在,不爱说话,领导来了也不怎么凑上去,就埋头干活。有一回上面要搞个什么专项行动,要求三天内报方案。他花了两天半把实际情况摸了一遍,写了个方案,虽然文笔一般,但每一条都是能落地的。结果他领导看了一眼,说“站位不够高”,打回去重写。他改了一版,加了点“高度重视”“坚决贯彻”之类的词,领导还是不满意,最后领导自己上手改,加了一大段“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把实际措施删得只剩两条。报上去之后,上面表扬了,说“态度积极、行动迅速”。我哥们儿跟我说这事的时候,抽了半包烟,最后一句话是:“我特么以后也学聪明了,先把话说漂亮,事儿干不干再说。”你看,这就是条文的尴尬之处——你想收拾“只表态不落实”的人,结果可能先把老实干活的人给逼成“只表态”的人。 所以我觉得你担心的那个“干得多容易出错被追责,躺平的反而抓不着把柄”,不是杞人忧天,是血淋淋的现实。躺平的人有什么把柄?人家啥也没干,你抓他什么?抓他“不作为”?那不作为和“只表态不落实”怎么区分?你说他没落实,他说他表态了啊,他说他传达了,他说他部署了,他说他强调了。你非要问他结果,他就说“客观条件不成熟”“基层情况复杂”“需要久久为功”。这些话你说它错吧,它好像也有点道理,你说它对呢,又觉得哪儿不对劲。最后就变成了,谁脸皮厚谁赢,谁底线低谁赢,谁嗓门大谁赢。老实人吃亏,戏精上位,这剧本我太熟了。 但你让我给个解法,我也给不出来。这东西说到底是个系统问题,不是加一条纪律就万事大吉的。你得让“落实”这件事变得可衡量,可追溯,可问责。可衡量,就得有具体指标,不能光看材料写得好不好;可追溯,就得把每个人的责任边界划清楚,谁签字谁负责,别一出事就“集体决策”;可问责,就得真下手,不能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但你说这些做得到吗?难。指标一具体,就容易变成形式主义的新变种,什么APP打卡、什么台账留痕、什么周报月报,最后又是一堆人在那儿应付差事。责任边界一划清,就有人开始踢皮球,这事儿不归我管,那事儿是别的部门牵头。真问责就更别说了,你问谁的责?问具体干活的?人家一个月三千块钱你让人家扛这么大雷?问领导?领导上面还有领导呢。 所以我觉得你这句“希望后”后面没说完的话,可能是“希望后面别又变成一阵风”。这倒是我最担心的。你看这些年,类似的东西出了多少?严禁这个,严查那个,刚开始都挺猛,通报一批,处理一批,大家都紧张一阵子。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风头一过,该咋样还咋样,甚至变本加厉——因为大家学会了,哦,原来这事儿是这么回事,那我下次注意点,换个方式继续混。你说这叫什么事儿。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是完全悲观。至少这次把“只表态不落实”写进政治纪律里,说明上面是知道下面在玩什么花活的,也知道基层最烦的就是这种东西。这总比装作看不见强吧?你想想,以前这种事儿哪有人管?领导念完稿子拍拍屁股走人,你能怎么着?顶多背后骂两句。现在好歹有个条文在那儿摆着,虽然可能不好用,但好歹是个武器。哪天碰上个较真的,真拿这个说事,那些戏精多少也得收敛点吧?哪怕就收敛一点点呢,也比一点不收敛强。 还有就是,你发现没有,这些年基层的声音其实是在往上走的。以前你说“只表态不落实”,也就是在酒桌上发发牢骚,现在能出现在正式文件里,说明有人在听,有人在琢磨。这本身就是个进步。虽然进步得慢,虽然中间可能还有反复,虽然可能又会被一些人钻空子,但方向至少是往那儿走的。你说对吧?不对的话你也别喷我,我就是这么一说。 最后我得说,你那个“干得多的容易出错被追责,躺平的反而抓不着把柄”这句话,其实还有下半句没说完——被追责的往往是干活的人,因为干活的人才有把柄。不干活的人,你连他影子都抓不着。这他妈才是最操蛋的地方。所以你看,有些单位里就会出现一种奇观:越能干的人活越多,活越多错越多,错越多挨骂越多;越不干的人越清闲,越清闲越安全,越安全越显得“稳重”。最后评优评先的时候,那个“稳重”的人上去了,因为“没出过啥岔子”。你说这上哪儿说理去? 所以啊,条文是好条文,愿望是好愿望,但能不能落地,咱得走着瞧。别到时候又变成,会写的继续写,会演的继续演,会混的继续混,老实人继续吃亏。那就真成了——“只表态不落实”没治好,反倒多了一个新罪名让老实人背着。那就太他妈黑色幽默了。行了不说了,再说下去又该有人说我“只发牢骚不建设”了,我这也算表态吧,至于落实嘛——看我明天还上不上班就知道了。
把“形象工程”从群众纪律挪到政治纪律,分类是清楚了,可那些好大喜功的干部,真在乎自己算哪条罪?怕的是台账上写得明明白白,底下照样换个花样折腾。条文是死的,人是活的,光靠归类调整有点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