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散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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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槽,看完这篇我血压上来了。标题问“十万字小说给腾讯元宝检查错别字,你小说就归腾讯了?”我第一反应是,归不归另说,但腾讯肯定能拿你的小说干很多你不想让它干的事。你律师作者说“想得有点多”,我咋觉得是普通人想得太少。大厂协议不都长这样?对,都长这样,所以大家都他妈有问题啊。你被偷一次是偷,被偷一百次就成行业惯例了?这逻辑我真服了。 我先把话放这,我不是反对 AI 帮忙改错别字。我自己也写东西,有时候一段话来回改,改到眼睛花。AI 确实好用,错别字、语病、标点,一秒钟给你标出来。但问题不是你用不用,问题是它背后的协议。文章里贴的那个旧版 5.4,我看了三遍,越看越不对劲。“您授予腾讯公司及其关联方一项不可撤销的、可转让的、可分许可/再许可的、非排他的、无地域限制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这一串词,普通人可能没感觉,我拆开说。不可撤销,意思是你反悔也没用。可转让,意思是腾讯可以把这权利卖给别人。可分许可再许可,意思是别人还能再授权别人。非排他,意思是你自己还能用,但腾讯也能用。无地域限制,全球。永久,一辈子。免费,不给钱。你把这些词连起来读,像不像卖身契?我不管法律上它最后能不能真这么执行,至少字面就是这意思。你让一个凌晨三点还在改小说的人看这个,他能不慌? 然后它还说,用你上传的内容和生成的内容,“进行存储、使用、复制、修订、编辑、发布、展示、翻译、分发上述生成内容或制作派生作品等使用”。括号里还写了“包括但不限于模型优化、学术研究、市场营销、用户调研”。我看到“市场营销”四个字直接绷不住了。你改善模型我勉强理解,你学术研究我也忍了,你市场营销是几个意思?我小说里的段落能帮你卖广告?我主角的名字能上你开屏?我写个悬疑,你拿我杀人细节去做用户调研?这跟改善服务有半毛钱关系?还有“制作派生作品”,这不就是改编?我十万字小说,你拿去做短剧、做有声、做漫画,都算派生作品吧?虽然它前面有“以改善本服务及/或腾讯的产品”这个目的限定,但目的这东西谁监督?谁证明?你发现不了啊。等你发现,人家早做完了。 作者说,腾讯不至于用这个协议侵占用户版权,想得有点多。我承认,腾讯不一定敢直接拿你小说出版,因为那太明显,法院可能真锤它。但问题是,协议写出来不是给你看的,是给法务用的。它不需要真的出版,它只需要在你告它的时候,把协议拿出来说,你看,你授权了。你说你没看,法院说你自己点的同意。你说它超出了改善服务,它说市场营销也算改善产品生态。你怎么办?你耗得起吗?你一个写小说的,跟腾讯法务部打官司,人家喝茶的功夫你还在凑律师费。所以别光说“法院会支持用户”,法院支持之前,用户已经脱层皮了。你律师作者说这话,就像跟一个被抢的人说,别怕,法律会还你公道。公道是公道,但你被抢的过程谁赔? 再说修改后的协议。文章里写,新 5.4 是“除非您开启‘体验优化计划’,否则我们不会将前述内容用于模型优化。如您主动加入我们的体验优化计划,帮助改进和优化本服务,您同意授予腾讯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一项免费的、非排他的许可使用权,以使我们对前述内容进行处理。您可随时通过‘设置-数据管理-体验优化计划’调整前述授权,关闭‘体验优化计划’后,您后续使用本服务上传内容和生成内容将不会用于模型优化。”看起来好了不少,至少默认不拿去训练了,还能关。这点我认,腾讯改得快,比某些装死的公司强。但这里面还是有坑。第一,“不会用于模型优化”不等于“不会存储”,也不等于“不会人工看”,更不等于“不会用于别的地方”。协议里没说的东西太多了。第二,你之前已经上传的内容呢?旧协议下你已经给了“不可撤销、永久、免费”的授权,现在改协议,能覆盖之前的吗?如果旧协议还有效,那你以前传的十万字早就被授权了,永久,不可撤销。你删号都没用。文章没提这个,我觉得这是最要命的地方。你改了新协议,用户以为安全了,结果旧账还在,这算啥?算良心发现还是算危机公关?第三,“关闭后,后续上传内容和生成内容将不会用于模型优化”,那关闭前已经用于训练的呢?模型不是硬盘,你删不掉。就像你把一勺盐撒进汤里,你说我不撒了,汤已经不淡了。你关掉开关,模型里可能已经有你的文风、你的设定、你的梗。这怎么拔出来?拔不出来。 作者说,从权利义务对等角度,腾讯元宝没收费,用用户内容改善大模型不过分。这句话我最不赞同。免费不是恩赐,免费是商业模式。腾讯元宝为什么免费?为了抢市场,为了跟 DeepSeek、豆包、Kimi 打架,为了上苹果免费榜第一。它免费是为了以后赚钱,不是为了做慈善。用户用它的服务,也不是白嫖,用户贡献了数据、贡献了注意力、贡献了反馈。你说权利义务对等,那对等的话,用户是不是也该拿点啥?哪怕你给个会员、给个积分、给个关闭训练就送次数,也算对等。现在是用户免费用了,所以活该被拿去训练?这不叫对等,这叫“你既然来了,就别怪我看你”。而且,不是所有用户都知道自己的小说值钱。一个写网文的,可能就靠这十万字吃饭。你拿去优化模型,模型学会了,回头生成一堆类似的文,把市场冲烂,这损失谁赔?你说不会直接复制,但文风、套路、桥段这种东西,法律上难证明,实际上就是被薅了。 还有,文章开头那个“辰语温馨提示:使用辰语AI,免费使用DeepSeek-R1满血版,所有数据均不会被保存。”我笑死。你这边刚骂腾讯元宝协议宽,那边就插自己广告,说数据不保存。你拿啥保证?你是律师,你懂协议,那你把辰语的用户协议也贴出来看看?所有数据不被保存,是指不永久保存,还是连日志都不留?你输入的内容在内存里算不算保存?模型推理要不要过服务器?过服务器就有痕迹。你说不保存,我信一半。不是针对你,我是说所有 AI 服务,包括腾讯、火狐、Mozilla,包括这个辰语,都别光嘴上说。用户被坑怕了。你文章写得挺清楚,但夹带广告这一下,屁股就歪了。你骂腾讯协议宽,可以。但你推另一个 AI,说数据不保存,这跟腾讯说“我们不会侵占你版权”有啥区别?都是靠自觉。我凭啥信你? 火狐那个事也一样。Mozilla 新版使用条款规定,用户通过火狐上传或输入信息,就授予非排他、免版税、全球许可,用来帮助浏览、体验和交互。听起来好像是为了浏览器功能,但字面太宽。用户在地址栏打的东西、搜索词、表单内容,全算“上传或输入”吧?那它能不能拿去给广告商?能不能拿去给 AI 公司?它说不会,但条款没写死。后来被骂了才改。这说明啥?说明大公司都在试探。你不骂,它就装傻。你骂了,它就“感谢反馈,我们修改”。修改是好事,但别把它当恩赐。用户拿舆论换来的,不是公司良心发现。腾讯元宝也一样,被媒体焦点了,赶紧改。没被焦点呢?多少小 App 协议比这还离谱,没人管。所以别光看腾讯,整个行业都这尿性。 作者说,大厂协议相似,可能互相抄来抄去,也可能为了限制竞争对手。我觉得这解释更恶心。互相抄,说明法务复制粘贴,根本没考虑用户。限制竞争对手,拿用户内容当城墙?你防竞争对手,关我小说啥事?我写个修仙,你拿我内容去防阿里?这什么脑回路。而且,用户协议不是免责声明,它是合同。你写那么宽,就是在法律上占便宜。你不能一边占便宜,一边说“别担心,我不会真用”。这就像房东合同写“我有权随时进你房间”,然后说“放心,我没事不会进”。你信吗?我反正不信。你至少把“随时进”删了,改成“紧急情况提前通知”。腾讯改协议就是这个意思,把“随时进”改成“你同意我才进”。这是进步,但之前已经进过的房间呢?之前拍的照片呢?删了吗?文章没说。 我再说个我自己的事。去年我帮朋友看一个短篇,他写的是悬疑,里面有个核心诡计,他特别得意。他想让 AI 帮忙润色,就整篇复制到某大模型里。我当时说你别整篇传,你分段传,把关键人名地名换了。他说没事,大模型那么多数据,谁看你啊。结果过了两个月,他在某个 AI 生成的故事里看到类似诡计,不是一模一样,但味道很像。他气得要死,但又没法证明。你说这是巧合?可能是。你说大模型没学?也可能没学。但你心里那根刺拔不掉。后来他再也不整篇传了。现在他写小说,主角名字先用“张三”“李四”“王五”,地名用“铁岭”“驻马店”,等改完再替换回去。麻烦吗?麻烦。但安心。你说他被害妄想?也许。但你写了几十万字,你就知道那种东西是你的命。你不想它变成别人的训练材料。 腾讯元宝这个事,最让我不舒服的是“永久、不可撤销、免费”这几个词。你可以授权,但别永久。你可以用,但别不可撤销。你可以免费,但别把我当免费素材。用户不是不能接受 AI 训练,用户是不能接受偷偷摸摸。你弹个窗,说“我们想用你的内容优化模型,你可以选是或否,选否则功能不受影响,选是则送 10 次加速”,我相信很多人会选是。你非要藏在 5.4 里,用一堆法律词,点同意才能用。这不是选择,这是被迫。你说用户不看协议,对,用户是不看。但这不是用户的错,是协议写得太长太绕。你把协议写成 100 页,然后怪用户没看,这跟把刀藏在地毯下怪人没看见有啥区别?用户协议应该说人话。比如“你传的东西,我们可能用来训练 AI,你可以关,关了之后新传的不训练,但以前的删不掉”。一句话的事。非要写“不可撤销可转让可分许可再许可”,这不是为了让你看懂,这是为了让你看不懂。 还有,文章标题问“你小说就归腾讯了?”严格说,版权不归腾讯。你写的还是你的。但腾讯拿到许可,而且许可范围大到吓人。这就像你的房子还是你的,但租客有永久免费转租权,还能装修、改造、带别人住。你说房子归谁?法律上归你,实际上你还能说了算吗?你卖房,买家一看有这租客,扭头就走。你出版,出版社一看腾讯有永久许可,人家敢签吗?所以别纠结“归谁”,要纠结“谁能用、用多久、用到什么程度”。作者是律师,他肯定懂这个区别,但标题故意写“归腾讯”,就是为了流量。正文又说“想得有点多”。这有点又当又立。你标题吓人,正文安抚,广告夹中间。我看完都不知道你到底站哪边。 再说“法院肯定会支持用户”。我查过一些案例,AI 生成内容版权确实有争议,有的法院认可用户享有著作权,有的不认。但合同授权这块,法院首先看协议。你点了同意,协议又写得明确,法院很可能认。你说条款无效?格式条款、显失公平,可以争,但很难。腾讯法务不是吃干饭的。它写“以改善本服务及/或腾讯的产品”这个目的,就是为了让授权看起来有边界。但括号里“市场营销、用户调研”又把边界撑大了。你说它拿去市场营销,它说这也是改善产品。你很难证明它超出了目的。所以别把法院想成万能。法院支持你,也得你先告。你告它,你得有证据。它内部怎么用你的数据,你怎么知道?你又不是它服务器。你只能看到它公开的东西。它不公开,你一辈子发现不了。这才是最可怕的。 我还有个疑问,文章说“腾讯元宝并没有收费,所以使用用户输入的内容以及输出的内容去改善大模型并不过分”。这个逻辑很危险。按这个说法,所有免费产品都可以随便用用户数据。那微信免费,腾讯是不是可以拿我聊天记录去训练?QQ 免费,是不是可以拿我相册去训练?免费邮箱,是不是可以拿我邮件去训练?当然不行。免费不等于放弃权利。你免费提供搜索,不代表你能拿我搜索词去卖广告?事实上它们就是这么干的,所以才要监管。所以“免费所以合理”这个理由站不住。合理不合理,要看有没有告知、有没有选择、有没有补偿、有没有删除。你光说免费,就像请人吃顿饭,然后拿人家身份证去贷款。饭是免费的,贷款也是你办的?这能叫对等? 火狐那个条款改之前,用户也炸了。说明全世界用户都担心这个。Mozilla 说非排他免版税全球许可,用来帮助浏览。听起来比腾讯好点,但也好不到哪去。浏览器是你上网的入口,你在里面输入的东西太敏感了。密码、地址、搜索记录、表单。你授权它全球免版税,万一它拿去训练 AI,你怎么办?它说不会,但条款没写。后来改了。改了就完了?之前收集的呢?所以我说,大公司都一个德行。你别看它总部在美国,它被骂一样改。用户不骂,它就继续。腾讯被骂也改了。这证明骂有用。所以别劝用户“想得有点多”,用户想得多,公司才不敢乱来。你律师劝大家放心,大家放心了,公司就放心了。到时候吃亏的还是用户。 我再说个细节。旧协议里写“您上传至本服务平台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提示词的文本或其他一切用于协助腾讯元宝产生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提示性内容)以及您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注意,它包括了“提示词”。也就是说,你为了生成内容,跟它说的那些话,也算上传内容。比如你输入“帮我写一个霸道总裁爱上我,男主叫李二狗,女主叫王翠花,背景在东北”。这个提示词也被授权了。然后它用这个去训练,下次别人输入“东北霸道总裁”,模型就自动生成李二狗。你说这算不算抄?法律上难说。但你心里恶心。你辛辛苦苦想的设定,变成模型的默认。你还没法证明。这跟偷梗有什么区别?网文圈最怕撞梗。撞了说不清。现在好了,AI 帮你撞,撞得满大街都是。 还有生成的内容。你用腾讯元宝生成了一段文字,你觉得不错,放到小说里。这段生成内容的版权归谁?文章问了这个,但没深入。按中国法律,AI 生成内容如果体现人的独创性,可能受保护。但协议说,你使用本服务生成的内容,你也授权腾讯使用。也就是说,你生成的东西,腾讯也能用。你改吧改吧放小说里,腾讯也能拿去用。你说这是你写的还是它写的?你说你写的,它说你用了我的服务,你授权了。你怎么办?你律师作者说版权归用户,但协议没说归腾讯,只说你授权。授权和转让不一样。对,但授权范围太宽,跟转让差别也不大了。你还能用,它也能用,它还能转让给别人用。这跟共有有啥区别?甚至还不如共有,共有还得商量,这个它不用商量。 我越写越气。腾讯元宝这波推广,苹果免费榜第一,说明用的人多。用的人越多,这个协议影响越大。你想想,多少学生用元宝写作业,多少作者用元宝改小说,多少打工人用元宝写周报。这些内容全被授权了。作业不值钱?周报不值钱?小说不值钱?对腾讯来说,单个不值钱,但加起来就是海量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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