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606
凡是过往,皆为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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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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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判决我看完心里堵得慌 三个人一块去的 一个被杀 一个无期 一个十二年 最轻的那个啥事没有就送去矫治 凭啥啊 就因为他没动手 没预谋 看见杀人跑了 那他跑之前干嘛去了 知道了要杀人还跟着去 这不叫共犯叫啥 法律条文是那么写的 可这理儿能服众吗 十三岁小孩杀人 手段那么残忍 挖坑 骗人 铁锹砸 完了还分钱 毁手机卡 这哪是小孩能干出来的事 说未成年就从轻 从轻成这样 被害人家里怎么想 一条命就换来个无期 另一个十三年后出来才二十五 还能重新做人 被害的孩子呢 他爸妈这辈子就毁了 还有那个马某某 最让我来气 中途知道要杀人 他要是真害怕 真不愿意参与 他当时就该跑 去报案 去告诉大人 结果呢 他跟着去了大棚 看着动手了才走 走了也没报警 回头还帮忙砸手机卡 这算哪门子无辜 他要是没参与 张某某李某某干嘛叫他一块去 不就是因为方便吗 他电动车被骑了 他跟着去拿车 这都能理解 可知道杀人计划了还不退出 还继续跟着 这心里就没点鬼吗 后来警察来了他先交代 还指引埋尸现场 这算戴罪立功吧 法院就不追究了 可他想过被害的孩子吗 他要是早点说 那孩子根本不会死 我看法院说啥 未参与预谋 未实施加害行为 所以不罚 那照这个逻辑 放风的 望风的 递刀的 只要没亲手捅 都不用负责了 这共同犯罪的门槛也太低了 那个大棚里就四个人 他亲眼看着同学被铁锹砸死 他跑出去 回来还帮毁证据 这心理素质可真好 说他被吓到了 我看不像 被吓到的人早瘫了 哪还记得砸手机卡 再说那两个主犯 十三岁 无期 十二年 说实话 我知道法律规定十四岁以下不能判死刑 可这案子太恶劣了 不是小孩打架失手 是预谋杀人 还挖坑埋尸 分钱 这跟成年人的穷凶极恶有啥区别 年龄小就代表可以改造吗 张某某选地方 带铁锹 骗人出来 第一个动手 这策划能力比很多成年犯都强 这种人关几年放出来 你觉得他改性了 我不信 我支持法律对未成年人特殊保护 可保护的是那些误入歧途 有悔改可能的孩子 不是这种动脑子杀同学还分钱的魔鬼 现在判决一出 校园里那些霸凌的 欺负人的 是不是更肆无忌惮了 反正不满十四 杀了也就关到二十几岁 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那谁还敢让孩子去学校 我也知道法官得依法判 不能乱来 可这法是不是该改改了 现在孩子成熟得早 十二三岁啥都懂 手机电脑网络 杀人计划都能在网上学 还按几十年前的标准定刑事责任年龄 合适吗 这次最高检都核准追诉了 结果也就这样 那以后呢 是不是得等更多孩子受害才想起来修法 最后说一句 那个被害的孩子才十三岁 他本来跟这些事没关系 就是同学之间有矛盾 就被骗到棚子里活活打死 他爸妈养他这么大 头发都白了 天天盼着他放学回家 结果等来一具尸体 法院能给个啥说法 钱吗 牢里那几个人赔得起吗 这社会要是连这个都保护不了 那真是寒了所有人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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