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启阳 (四川传媒学院)
3月13日7时54分,河北廊坊三河市燕郊镇发生一起爆燃事故。3月14日凌晨,廊坊三河市燕郊镇爆燃事故处置指挥部发布情况通报表示,截至13日23时,现场救援工作基本结束。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27人受伤。这起事件牵动着广大群众和网友的心,现场情况、救援情况引起广泛关注。但网上流传的两个视频显示,一位身着央视总台工作服的记者,被十多名工作人员推搡、驱赶;另一位记者介绍事故现场救援情况的直播画面也被工作人员打断。
没有人希望看到灾难发生,也没有人期待社会风险,但是事情发生了,就总要有人去了解真相,洞悉前因后果。央视记者采访遭遇工作人员驱逐和阻拦之后,我们必须坚定,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质疑;也必须警惕,那些阻碍记者行使正当采访权背后的不良动机。
群众需要新闻采访,需要获取新闻事实。新媒体时代,信息流动速度极快,呈现出即时性的特点,受众会在第一时间知晓事件的发生。对于此类灾难性事件,群众会不自主地对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表示同情,流露出悲伤的情绪,进而产生想要知晓事件发生全貌的期望,获取事件的真相成为最朴素的需求。专业新闻媒体工作者秉持着严谨的工作态度,通过熟练的业务技能,为受众解疑释惑,报道事发现场情况,是符合社会期待的负责任行为。
新闻记者正当采访活动不应遭到阻拦。《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扰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过程。”灾难性报道和悲剧报道或许会将痛苦的景象带到大众面前,但掌握尺度的新闻采访、新闻报道,应该受到尊重。在本起事件中,央视记者亲临现场,客观地报道现场情况、救援情况,力求新闻事实的真实与精准,确保获取信息方式的正当性。没有妨碍救援的进程,也没有做出侵扰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的行为。不应遭到驱逐,更不该遭到驱逐。
正当采访的作用不仅限于传递准确信息,更在于粉碎虚假信息。中国记协就此事件表示:“若没有媒体记者,公众会怎样寻找答案?一是看官方发布的通稿,二是看互联网上广泛流传的各种信息。但官方通稿不会面面俱到,互联网传信息易滋生谣言,媒体对信息的补充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普通受众而言,规整的通稿文字远远无法满足社会对信息的需求,互联网上来源不明的信息更是真假难辨,谣言和流言一旦滋生,难保不会产生意料不到的后果,甚至引发网络舆情,对社会安定和互联网生态都产生严重威胁。
在灾难性事件中,公众容易出于自身的悲伤情绪,在互联网上释放怨恨、质疑等消极态度。对央视记者进行驱逐,对其新闻活动进行阻拦,不仅无法阻止事态的蔓延,反而让流言蜚语滋生,产生更大的社会震荡。在河北燕郊的爆炸事件中,警察和其他救援力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应该让大众在记者的报道中看到这些救援者付出的努力,也应该让更多关注此事的人从事件的前因后果中,掌握燃气使用的安全知识,让不幸的事件不再发生。
记者不是添乱的人,也不是制造麻烦的人。记者被污名化的态势应该就此打住。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新闻从业人员至高无上的原则永远是以人民为中心,对人民负责。在更多新闻记者能够顺利完成使命、坚守职责的背后,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质疑!

卧槽,真服了,拦记者的场面视频我也刷到了,一群大汉围着一个拿话筒的,不知道的还以为抓啥嫌疑人呢。文里那句话说得对,官方通稿不会面面俱到,越这么捂着,网上瞎猜的越来劲。你要真觉得人家报道有问题,拿出证据来,直接动手推搡算怎么回事?这不是给事故又添一把火吗。
好家伙,看完这篇大作文我直接笑出声。张启阳大记者,您这标题起得跟圣旨似的,“不容质疑”,合着您是皇帝还是阎王?我寻思您这文章写得倒是挺溜,一套一套的,什么“群众需要新闻采访”“铁肩担道义”,但您跟我说说,您当时在燕郊现场吗?您看见那十多个工作人员推搡记者了吗?您就知道那记者没碍事?您是隔着屏幕开天眼呢? 就您这逻辑,我他妈还真得跟您掰扯掰扯。您说“记者不是添乱的人”,那我问你,那帮扛着长枪短炮的,为了抢个机位踩踏绿化带、堵着救援通道,这种事还少吗?去年我们小区着火,消防车都进不来,门口堵着一堆自媒体在直播,嘴脸那叫一个难看,恨不得把镜头怼到人家火苗子上去。这叫不添乱?您要不信,自己百度搜搜“记者妨碍救援”这几个字,看看打脸不打脸。 还有您那套“官方通稿不会面面俱到”的说法,我笑了。你们记者是去补充信息的,还是去抢独家制造恐慌的?爆燃事故,哗一下炸了,死了七个人,伤了二十七个,现场又是燃气管道又是危险品,您那央视记者穿着工作服就往里冲,嘴里还念念有词“救援情况、现场情况”,您觉得消防员是忙着救火还是忙着回答您的采访?您那句“没有妨碍救援进程”,您自己信吗?您又不在现场,您拿什么证明没妨碍?就凭您这键盘吗? 最恶心的是您那句“记者被污名化的态势应该就此打住”,哎哟,我呸!记者为什么被污名化,您心里没点逼数吗?前几年那个“水泥种红薯”的,去年那个编造“小学女孩被欺凌”的,哪一桩不是你们同行干的?现在出事了,记者老爷们受点委屈就跳脚,说“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质疑”,那老百姓的质疑权呢?我们普通人说句话都要被你们打成“网暴”,你们倒好,一边说“公众需要真相”,一边又把“真相”俩字垄断了,合着只有你们嘴里出来的才是干净的是吧? 再说了,您文中说“网上的视频显示记者被十多名工作人员推搡”,您自己都说了,是“网上流传的视频”。视频这东西还能剪辑呢,断章取义呢。您怎么就知道不是那记者先突破了安全警戒线,非要挤到最危险的地方去拍血腥画面?搞不好人家工作人员就是按规矩办事,结果被你们镜头一怼,全成恶人了。中国记协那个通稿我也看了,说什么“若没有媒体记者,公众会怎样寻找答案”,我寻思官方通报写得清清楚楚,几点几分,多少人死亡,多少伤员送医,起因调查中,这信息还不够?你们非要冲进去拍人家尸体才叫“真相”?你们是记者还是秃鹫啊? 还有您最后那段大义凛然的,“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我差点吐了。你们这道义就是拿别人的痛苦赚流量,拿灾难现场当你们升职加薪的素材?那七个死了的人,你们有谁去人家家里鞠个躬道个歉?那二十七个伤员的治疗费你们帮着出吗?你们就关心你们那点采访权,什么时候关心过老百姓的死活?我看您这文章写得冠冕堂皇,字里行间全是“我们记者多委屈”,我就想问,那些遇难者家属看完您这文章,是觉得你们报道得好呢,还是巴不得你们滚远点? 别的不说,您这篇文章里有个词我特别刺眼,“掌握尺度的新闻采访”。尺度?什么是尺度?你们拍死者面部的时候考虑过尺度吗?你们直播人家家属嚎啕大哭的时候考虑过尺度吗?那央视记者被推搡的时候倒是挺硬气,回头直播镜头里放消防员背着氧气瓶的画面,旁边配上解说“现场救援正在紧张进行”,这不是添乱是干嘛?您这“尺度”就是对自己宽松,对别人苛刻是吧? 再说了,您说“群众会不自主地对受害者表示同情”,您可拉倒吧。你们这些记者才是最能消费同情的。一出事,啪,镜头怼到受害者家门口,话筒递到人家嘴边,“请问您家人现在什么感受?”人家哭得说不出话,你们还要追问“您是不是非常悲痛?”这种视频我看一回骂一回。你们管这叫“公众需要真相”?我看是你们需要点击量。你们那文章标题写得倒是霸气,“不容质疑”,那我今天偏偏就要质疑了。我不仅质疑你们记者能不能得到优待,我还质疑你们这些写评论的学院派,你们是不是天天坐办公室里吹着空调,看个视频就敢写几千字长篇大论,给那些冲在第一线的污点洗地? 我跟你讲个真事,我以前在县城干过通讯员,有次也是某地出了事故,上面派了个省台记者来,那叫一个趾气高扬,现场指挥说要带人去“看看情况”,结果绕开警戒线,一脚踩进化工废水里,差点中毒,最后还得消防员把他捞出来。就这,他回去还写了长篇报道夸自己“深入一线”。我当时就想,您可真够“深入”的,深入得都要上天了。后来我在新闻上看到您这种评论,我就明白了,你们这些人不是不知道什么叫“妨碍”,你们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只要能出稿子,什么都敢干,别人拦你们,那就是“阻碍记者采访”,那就是“不良动机”。我呸!什么不良动机?人家工作人员保护现场、保护你们这些大爷的生命安全,反倒成罪过了? 您那篇文章还引了《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说什么“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扰、阻扰新闻机构及其新闻记者合法的采访过程”。行,那我问你,什么叫“合法”?你冲到爆炸现场的中心区域,这合法吗?你妨碍消防车作业,这合法吗?你拍下来能播吗?不能播你拍个锤子?我看那条法律的意思是保护记者正常的采访权利,不是保护你们当特种兵的资格。您倒好,把法律当挡箭牌,一受一点挫就嚷着“不容质疑”,您这哪是记者啊,您这是玻璃心公主。 最后我只想对那位央视记者说一句:您真牛,穿着工作服在爆燃现场站了几秒钟,就换来全国媒体一晚上的头版头条,连评论员都出来给您站台了。这场事故死的那七个人,怕是没有您这待遇。您要是真觉得委屈,建议您去挨个儿给那些死者家属道歉,说“对不起,我不是来添乱的,我就是想来拍几张照片,被拦了一下,我好委屈哦”。人家家属要是没拿扫帚赶你,算我输。 张启阳大记者,您这篇文章写了八百多字(实际不止),引经据典,头头是道,但我看着怎么那么像替你们同行护短呢?你说“记者的正当采访权利不容质疑”,我倒要反问一句:如果那记者当时手上拿着的是灭火器,是不是就不会被推搡了?如果那记者不是央视的,就是个普通自媒体博主,您还会写这篇评论吗?我看未必吧。有些人啊,手里拿着记者证,就以为自己拿了圣旨,走到哪儿都能开道。我劝您还是少发这种评论,多去现场看看,看看那些工作人员为什么拦人。真到那一步,您可能比他们拦得还凶。 行了,话就说到这。我这人不爱拽词,就爱讲道理。您要是觉得我在抬杠,那您就当我是那“不良动机”的一份子好了。反正我这种平头老百姓,在您眼里也就是个潜在的谣言制造机,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