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那会总听说某某地区或者某某部门盛行“形式主义”,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多次发文予以纠正。于是我也对这个问题产生了一定的兴趣。走上工作岗位以后,对“形式主义”的理解也就更加深刻。这里介绍几点深刻感悟。
一、形式主义源自对形式完美的追求
追求完美是一种美好的愿景,也是一种积极的心态。但是当痴迷于形式完美以后,形式就丧失了表达语意的辅助作用,成为了价值本身。适度追求形式的美好甚至完美,作为一种正向的激励,可以促使整个活动更具有美感。这也是人类社会发展精细化的一种客观效果。
然而,形式完美始终是作为一种辅助产物呈现。一旦形式在实务工作中获得独立的价值,尤其是当其分量占据百分之十以上份额时,那么实务工作就丧失了预期价值——对仗工整、词语押韵等形式获得了超过应有份额的价值,实务工作就丧失了其主导性和比例性,对社会的增进作用也就大幅降低。社会将会充斥着各种虚伪的客套和无效的完美。形式主义最容易出现的领域就是公权力机关。一旦形式完美的独立性正式确立,公权力用以解决公共诉求的初始目的就被边缘化,也就丧失了其原有的意义。
二、形式主义服务于上层领导的私人意志
公职人员履职的过程就是兑现公共意志的过程。这种职业特点,注定了公职人员必须要脱离个体的意志,而投入到践行公益的过程中去。然而公共利益的践行,依仗的不是一时兴起,而是持久地摆脱私人利益的举动。官方曾在多个场合宣称没有自己的私人利益。然而,自古以来打击贪官污吏的任务都是当权者颇为重视的内容。这就意味着,公权力自身必定具备一种逐利性。这是与它掌管资源分配的性质相伴发生的。
形式主义产生有两个动机。从内部来看,公权力的强势会诱发、放大公职人员追逐私利的可能性。通过一种较低成本的形式主义,几乎不用付出足够的智力支出、物资等支出,就可以获得统治者群体的认可,尤其是在集权制的模式下,就可以获得最高统治者的认可,进而可以实现白日飞升,那么,踏实劳动就成为一种高投入低产出的方式。于是伴随着趋利避害的动物本能,越来越多的人基于不同的动机而助长形式主义的气焰,实现了统治者群体内部的上下一致、上行下效、一团和气,获得公权力的个体就会顺藤摸瓜,谋取更多的私人利益。
从外部来看,正是对外宣称没有私人利益,而对公权力的约束又不断增加,尤其是公权力职业化以后,打碎了群体内部对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包办内部满足机制,大多数投入到了市场化的运作中,此地的公职人员在另一个场景也需要费尽心力去满足自身的社会基本需求,也就是说,从事公职所要付出的努力和相关的报偿之间的差距(张力)不断增加,宣称一种无私奉献就会显得苍白,职业懈怠就会随之产生,公职人员履职过程的公共属性就会不断减退。尤其是新冠疫情的冲击,使得国内就业形势更加严峻,维持就业机会成为当前各界的共同认知,于是对工作的使命感就让步于职业的稳定性。
在以上两重动机的影响下,形式主义与上层意志就会成为一种相伴而生的对象。因为,从公权力属性来讲,权力越大,调动资源的可能性也就越大。抛开了生活的艰辛,持续鼓吹奉献精神将会陷入一种荒唐之中。因为它违背了基本的人性。形式主义实际上正是从上到下职业精神的缺失。而领导者个人为了寻求政绩方面的增加,必然会千方百计创造新的工作任务,既然形式主义不会带来个体利益的损害,那么假托这种“终将损害个体利益”的切肤之痛倒逼职业精神的回归,实际上也不能起到预期作用。一旦坠入形式主义的陷阱,“县官不如现管”就会充分展现,极力放大现时的快乐成为圈内人士心照不宣的规则——人人都在台上满口仁义道德,人人都在台下沆瀣一气——于是,形式主义致力于反馈上层领导的主观喜好,使得公共行为假托公共意志的形式,在实质上却履行着私人意志。这在本质上就属于夹带私货。最终实现的正是上层领导个人的意志,而与公共精神无关。
三、形式主义必定会导向腐败
腐败有多种具体形式,根据对象是否归属于物质,可以划分为物质腐败和精神腐败。其中货币、不动产、动产乃至性利益等,都可以归属于物质腐败的范畴。而除此之外,无法以现实可感知的物质形态存在,可以给受众带来精神满足的内容,都可以纳入精神腐败的范畴。精神腐败的载体可以是有形的,比如各类非基于自愿的锦旗、感谢信,也可以是无形的,比如对公职人员使用高于现有职务的称呼。从报道来看,部分落马官员痴迷于追求一种精神层面的“高雅”,通过古玩字画等形式传递自己精神典雅、高贵的讯号,于是行贿者投其所好,以相关对象博得受众的关照。有人将其称呼为“雅贿”。实际上由于这类对象夹杂了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力量或者人力的智慧汗水,能够满足受众对于稀有、名贵、身份的需求,因此,它的更大意义在于精神腐败。通常来讲,精神腐败往往不止步于赞美本身,一种持久地侵蚀,正是将赞美作为敲门砖,将虚假的赞美作为强化剂,在获得了受众的满足并转化为信任以后,就会与物质腐败合流,带来更多物质腐败的后果。
形式主义属于精神腐败的范畴。在创造政绩难度大的情况下,主政者往往会转向务虚的层面,以维持每天忙碌的行程。当然也有不少公职人员本身痴迷于务虚,自然也就无法创造出有效的政绩,当地百姓也就没法获得法定的或者承诺的福利。形式主义彰显的正是面上的完美,主要表现为各类表格、会议材料等。无论是主动还是被迫,形式主义获得了超过追求形式之美的关注。上有所好,下必趋之。下级机关和工作人员必然会通过工作形式的精美(客观的精美,或者基于贿赂等事实而产生主观的精美)来获得与上级的连接。值得注意的是,单纯文本的华丽并不值得批判,自古以来,骈文等文体形式也是在追求极端的对仗工整等美感,可是它并不会给社会带来致命损伤,也绝对不会遭到清理,唯有公权力领域的形式主义才是清理的对象。因为它将公权力借助一种完美形式掩盖了谋取私利的本质。通过回应、加入形式主义的浪潮中,行为者看似是一种被迫,实则是为虎作伥。因为公权力在诞生之日起就应该履行兑现公共利益的使命,你不仅没有投身于实现,还公然反对公共利益,何来承担使命的体现?何来被迫的说辞?不过是掩盖自己作恶的本质罢了。
精神腐败更为少见,也更加隐蔽,譬如前面提到过的频繁赠送锦旗、赠送感谢信、言必称职务,这些看似是一种客观表达,但却超过了履行正当职务所需,反倒是因为一种过度强化的称赞,导致受众建立了一种精神上的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会对未获得这种优越感的个体带来一种剥夺,形成一种结果上的精神强制,无论是基于客观上的行政管理体制还是基于一种主观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当取向,前述精神支配会带来事实行为上的影响,形成一种客观支配。一旦支配行性形成,那么公共行政方面的独立意志和民主决策机制就会沦为形式,最终导向领导者个人意志决策的局面。而身居低位的个体,为了获得职务上的被承认,必然会通过贿赂的方式进行。在缺乏公正考评标准的情况下,前述不正之风必然会愈演愈烈。因此,形式主义不过就是腐败的前锋而已。
四、形式主义正是人治的体现
形式主义脱胎于对具体工作的应对。它最初是一种积极工作状态的体现。然而它滑向当下的地步,绝对与公权力机关的运作模式难逃干系。公权力机关要求工作留痕,要求不同节点的有效反馈,在社会事务日渐繁杂的情况下,如果为了寻求配套机制的完美,那么,各类制度文本、组织机构必然是难以回避的环节。而不少内容并不符合当地的实际,甚至当地并没有对应的业务需求,但是落地到各地以后,也要建立相关的机制,各种机制也要提交使用情况、年度总结等内容;同时,针对一个对象,各个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进行分块监管,于是九龙治水的局面层出不穷。在这种滚雪球机制的情况下,无效运作或者重复运作此消彼长,甚至于持续增长,形式主义也就大张旗鼓地确立了其社会角色。为了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而建构的各项机制,一旦陷入无效运转的境地,那么他们终将成为社会发展的障碍。
形式主义为何产生?或者说,形式主义本质上是一个什么问题?在我看来,应该从其中透露出来的讯号来分析。首先,形式主义需要下级机关的执行,属于公权力支配性的范畴。上级机关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并未授权“不符合本区域实际的可以拒绝执行或者部分执行上级政策”。因此,即便是回收结果多次无意义,依然要常态化推进,依然要作出有效的反馈。下级机关无法根据自主性作出拒绝的行为。这就违背了宪法机制下各地方政府在本辖区内履行职能的履职要求。其次,形式主义脱离实践需求,属于决策不科学的范畴。调查研究是形成科学决策的前提。形式主义的出现,足以反推出决策机制脱离了有效的调查研究。再次,形式主义依然可以参加评选,属于考核机制异位的产物。为了提高某项工作推进的力度和深度,考核是必不可少的手段。然而在形式主义出现的领域,本身就丧失了考评存在的客观意义,如果为了实现某个目的,将反馈表等纸面内容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或者将办事指南公示情况作为考评的主要依据,而并不关注对应措施的落地情况,或者在实际考核过程中采信受评价者提供的考核对象——简言之,脱离了四不两直模式——那么,考评结果将会在一个个有意加工或者无意失误之上,叠加其错误属性。更为可怕的是,如果民间评价与官方各类运作机制的评价偏差过大,甚至于截然相反,而官方依然我行我素地开展相应工作,这就沦为了一场集体的狂欢,将考评机制转化为一种笑话。最后,将形式主义列为被专项整治的对象,违背了工作方法本身不应该被作为整治对象的逻辑。从工具主义的角度出发,形式主义完全可以被界定为处理某项问题的方法。也就是说,它是一个方法问题,是一个对错(或者是有效性)问题,既然是这种二元判断问题,为什么还要将它切分出各种不同的领域、形式,确立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组织保障体系呢?这在定性上是存在偏差的。如此一来,方法问题就成了一个具体对象问题。这无疑践踏了人的理性,把人当做傻子来看待,是在一步一步教人如何行动。
这种荒唐可以大行其道,只能说明是少数人甚至是个别人任意作为的结果。而这种非理性既然可以获得了日渐明显的配套机制支撑,并成为不少人飞黄腾达的渠道,实在是说明不了别的问题,除了“人可以独立于制度之外”。换句话说,那就说明并没有充分建立法治,因此形式主义的本质就是人治。
形式主义最终导向的结果就是纸面正义。这种工作方法脱离了实际需求,因其超越法律约束的狂妄而贻害无穷。尤其是中央集权制的工作模式,纵向到底的做法使得形式主义迅速扩张了其市场。各地区各部门先后陷入了文本工作的陷阱中,与公众的需求越来越远。长此以往,它们就会形成一种病态的运作模式:与公众有关的不管,所管的与公众无关。形式主义贯彻的是部分人的意志,而绝对不会是公共意志。为此,必须要理清形式主义的本质问题,从根上打倒。要鼓励实事求是开展调查研究。要鼓励测评制度和改革措施实效,并向社会公示。要对形式主义彻底追责。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建构制度管人的实然状态,实现民主与法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