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股份批量劝退百余名应届生的事件,已经发酵许久。央媒接连发声评论,网络上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大量流出,企业仅仅发布了一份道歉说明,内部停职了人力资源负责人。
迄今为止,监管层面没有对企业主体作出实质性处罚。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国内维权收效有限,当事学生向海外客户投诉之后,奔驰方面已经启动供应链合规复核。
过往,提起依靠外部力量维护自身权益,很多人会觉得难堪,仿佛是一种示弱。但经过这起事件,不少人生出一种无奈的感慨:反倒是海外供应链的合规约束真正起到了震慑效果,反观我们内部的制度条文,在现实面前显得软弱无力。
一、性质如此恶劣的事件,如果不予惩戒,劳动者权益靠什么保障
这起事件,无论从哪个角度看,性质都足够恶劣。
涉及一百多名本硕博应届生,这批人耗费多年寒窗苦读,拿到校招offer,放弃其他机会入职企业,短短一个多月就遭遇约谈施压,在调岗流水线、背调威胁的裹挟之下被迫协商离职,宝贵的秋招窗口就此白白浪费。
事件范围广、受害人数多,当事人大多属于社会重点培养的青年人才,舆论高度关注,多家官媒公开点评。
就是这样一桩社会影响巨大的用工风波,最后只有企业内部的人事处理,没有针对企业本身的处罚。人力总监停职属于企业自我处置,风波过后随时可以调岗复职,外部没有任何约束力。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这样一件事实清晰、影响恶劣的事件,都得不到公开的惩戒处分,那还要什么样的事件,才能够撬动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推动劳动法真正落地执行?如果大规模软裁员、羞辱式劝退都可以轻轻揭过,普通打工人遇到职场不公,又还能指望什么。
二、证据确凿、万众瞩目,为何依旧看不到严厉的监管处罚
录音、聊天记录大量公开,上百名当事人的经历相互印证,还有官媒的公开评论,在大众眼里,整件事已经板上钉钉。可现实是,依旧没有对企业的正式行政处罚,这个矛盾值得深思。
企业没有直接下发辞退通知,而是采用了一套软裁员的操作。不直接开除,通过惩罚性调岗、谈话施压,逼迫员工签下协商解除协议。道义上手段恶劣,但在法律程序上,签字的书面协议成为一道门槛。
认定签字属于受胁迫,撤销已经签署的民事协议,权限属于劳动仲裁与法院。劳动监察部门不能够越过司法判决,直接认定协议无效,以此处罚企业。即便人数众多、舆论滔天,行政机关也不能跳过既定法律程序直接开出罚单。
于是就出现了很吊诡的局面:同样一套证据,递交给海外客户,契合ESG劳工准则,就能够触发供应链的审查压力;放在国内的行政执法体系,却受限于程序规则,很难落地实质性惩戒。企业拿出补偿方案、公开道歉,就成了事件主要的收尾手段。
企业内部处理一个HR,对外完成公关道歉,主体企业几乎感受不到切肤之痛。这也意味着同类的灰色操作,很难形成足够强的警示效果。
三、劳动法施行多年,为何面对明目张胆的侵权,难以彰显权威
劳动法已经施行很多年,条文写清了禁止胁迫用工、调岗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现实当中却被这类“协商劝退”钻了空子。
法条对于直接开除、明确的违规行为,惩戒路径十分清晰。可面对这种包装成平等协商,实际利用企业优势地位心理施压的大规模软裁员,直接处罚的抓手明显不足。
法律的威严,不只写在纸面上,更要体现在实际惩戒之中。法律条文再好,如果现实之中违法成本很低,劳动者维权却要付出极高的时间、精力成本,很多受害者耗不起漫长的仲裁诉讼,法律的威慑力就会大打折扣。
很多应届生遭遇劝退之后,错过了求职黄金窗口,比起耗时耗力打官司,多数人只能选择接受企业给出的补偿方案息事宁人。没有大量生效的司法判决,就很难倒逼监管作出重罚。
我们总说法律保护劳动者,但当一批高学历青年人才,遭遇如此大规模的用工伤害,最终约束企业的却是海外客户的供应链规则,这不得不让人反思。
法律的意义,不只是给个体提供事后维权的途径,更应当形成事前的威慑,让企业不敢肆意践踏劳动者权益。如果只有受害者个人耗费精力一个个打官司才能维权,那法律的社会价值,就打了很大的折扣。
这起事件留给社会的警示是,面对花样翻新的软裁员套路,我们不能只依靠个体去抗争,制度层面需要补上漏洞,提高恶意用工的违法成本,才能够真正守护千千万万打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