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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公益监督遭遇“寻衅滋事”,连云港吴强被羁押始末

在微博上,“连云港吴强”这个仅有两千余名粉丝的账号并不起眼。但这位认证为“微博原创视频博主”的90后江苏小伙,因持续就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司法执行等民生问题实名举报,多次进入公众视野。

近日,他的命运迎来转折: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传票,其涉嫌寻衅滋事案将于2026年6月5日二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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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时间线颇为漫长。

2024年7月5日,吴强因转发揭露海州区浦南镇污水处理工程可能造假的视频,被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传唤,并被留置16小时。

2025年4月11日,他被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刑事拘留,随后被批捕,长期羁押于看守所。

同年12月26日,海州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吴强不服,提起上诉。经过漫长等待,2026年4月22日,他结束羁押状态,走出看守所,着手为二审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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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其所涉罪名与其参与曝光环境民生问题有关。

吴强参与公共监督之路由来已久,且每一次都伴随艰辛。

2018年4月,从事饮料批发生意的他在一个行业QQ群中被自称“瑀风商贸”的河北供货商主动联系,以5.76万元货款及6600元运费购进32吨可乐和雪碧。货物运抵后,他发现14400瓶饮料的生产日期条码全部标注在同一分钟,当场确认系假货。后经可口可乐公司鉴定,确为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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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警后,警方要求他租仓库存放,长达近三个月,其间产生的卸货费和仓库租金五千多元均由吴强垫付。他不停向各方反映,却在过程中被从警车下来的八名不明身份人员殴打受伤,最困难时写血书求“公平正义”。

直到2022年6月,在多家媒体持续关注下,历经四年,吴强才追回包含货款及保管费在内的共计10万余元损失。

假饮料案只是开端。

此后,2023年2月,吴强在连云港市海鲜市场购买三只梭子蟹,花费183元(2.16斤),其中皮筋重0.81斤,折价68.85元。他将此事通过微博曝光,引发多家媒体采访。

同年4月,灌云县四队镇丁圩村向每户收取1200元、1500元、1800元不等的铺路款,村民等了8年仍未动工。吴强介入曝光后,8天便铺好路面。

7月29日,灌云县一五保户反映,为恢复五保户资格,曾给村支书购买16斤牛肉和香烟,共计花费近5000元。吴强曝光后,8月17日问题得到解决。

2024年12月,灌云县农民工牛文桂为讨薪四次往返安徽淮北,尽管当地多部门联合会办,涉事公司承诺12月9日支付工资,但牛文桂迟迟未拿到钱。经吴强微博曝光推进,约一周后他收到2万多元工资。

……

吴强的微博内容几乎全部围绕基层民生痛点,涉及政务监督、污水排放、乱倒垃圾、农村养老、道路维修、土地征用、替农民工讨薪等。他的维权历程与司法命运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幅复杂而耐人寻味的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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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公民因转发质疑公共事件的视频而被控“寻衅滋事”,他究竟触犯了哪条法律红线?他的行为是扰乱秩序的“滋事”,还是公众行使监督权的合法表达?

2026年6月5日的庭审,将直面这场缠绕已久的法律争议,不仅关乎吴强个人的清白与自由,更关乎公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心。我们期待法庭以公开、公正的审理,厘清正当监督与违法行为的边界。法律的尊严不仅在于惩治违法,更在于保障公民合法的监督权与表达权。唯有如此,才能让每一个像吴强这样较真的普通人,在法治的阳光下得到应有的保护,而非在维权的路上遍体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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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6-09-10     Win 10 /    QQ浏览器

    说实话看完这文章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但又觉得有些地方怪怪的,说不上来。😅 吴强这人吧,曝光假饮料、帮村民修路、帮农民工讨薪,这些事听起来确实是好事,换成谁碰上这种糟心事也希望有个“较真的人”出来管管。可他后来咋就走到寻衅滋事这一步了呢?文章把人写得太干净了,干净到不像个活人。我不是说他有罪啊,我也没资格定罪,就是觉得吧,一个天天实名举报、在网上追着各种部门跑的人,真的每一步都占理?中间有没有过激的做法?有没有故意带节奏的时候?这些文章里一句没提。🙃 我小时候在镇上见过一个“维权名人”,天天去政府门口拉横幅,后来大家才知道他私底下拿钱帮人办事,两头通吃。当然我不是说吴强也是这种人,我就是觉得人是很复杂的,报道如果只讲他倒霉的部分,别人很自然就会觉得是司法冤枉了他。可问题是,警方批捕、法院判一年,这些程序起码都走了吧?总不能说公检法全伙同起来害他一个?那也太阴谋论了。 再说那个转发视频的事。文章写他“转发揭露污水处理工程可能造假的视频”,注意是“可能”,也就是说他自己都没核实过真假就转了?好,就算视频后来被证明有问题——警察说虚构事实扰乱秩序,那要是他真知道是假的还转,那不就是传谣吗?要是他不知道,那他有没有尽到核实的义务?一个两千粉丝的小博主,转一条能影响工程信誉的视频,劲头比他当年进假饮料还足,这本身就挺让人犯嘀咕的。🤔 我也懂那种“没人管我只能网上喊”的绝望,我网购踩过坑,投诉了好几个月最后靠发微博才给退钱。所以我特别理解老百姓为啥找他,也理解他为什么觉得自己是“侠客”。但侠客最容易犯的毛病,就是觉得自己代表正义的时候,下手不知道轻重。你看他曝光螃蟹捆皮筋的事,那确实好,皮筋按螃蟹价卖给你,谁都恶心。可是转头他又去曝光人家村支书收牛肉,这就有点私人恩怨的味道了吧?我没说村支书对啊,收礼肯定不对,但他咋知道的这么清楚?五保户跟他说的?那人家说他给村支书送牛肉,他自己不也参与了行贿?😂 这里头每个人都不干净,就吴强最干净,这合理吗? 再说个细节吧,文章写2018年他买假饮料被打了,“从警车下来的八名不明身份人员”打他。我第一反应是:啥?警车上下来的?那不就是警察吗?后来又说“不明身份人员”,这写得很狡猾啊,到底是穿警服还是开警车?如果是真警察打他,那这事太大了,怎么后来没下文了?如果只是有辆车像警车,那这描写就是在暗示什么。反正我读着有点别扭。还有“写血书求公平正义”,听起来是真惨,但反过来想想,一个正常人维权到要写血书的时候,自己是不是也有点偏执了?😨 还有一点我特别想不通。文章说他被关了那么久,2025年4月刑拘,2025年12月判一年,2026年4月放出来准备二审。判一年的话,从拘开始算,到2026年4月正好差不多关满了?那这上诉有啥用呢?打赢了也白坐?打输了可能加刑?这个文章没说清楚。我就觉得,如果媒体真想把这事讲明白,该把这些程序上的疑点讲透,而不是光用“漫长等待”“走出看守所”这种情绪化的词。起诉书指控的具体事实是啥?证据是啥?他干了啥让人家认定是“寻衅滋事”?全都含含糊糊的。我可不会因为一个人以前帮过别人,就觉得他这回一定是冤枉的。法律上,好人也会违法,坏人也能维权,这不是一回事。🤷 不过说真的,我也担心。要是吴强最后真被认定有罪,那些想学他曝光问题的人会不会就缩回去了?你看他干的好多事,确实是职能部门该干的活——污水、假货、讨薪,哪一样不是有主管单位的?可这些单位咋老是要等一个网红曝光才动呢?丁圩村那个路,村民等了八年,他发个微博八天就修好了。这不挺讽刺的吗?到底是吴强的问题,还是制度偷懒的问题?他顶多就是个“报信儿”的,真正的错在他吗?如果他把一条没完全证实的东西转发出去,确实涉嫌传播不实信息,那警告一下、罚点儿款不就完了?至于抓起来坐牢吗?这里头的尺度,我真拿不准。 反正6月5号二审,到时候看看法院怎么讲吧。我倒真想看看判决书里写的那几条“惹事”的具体事是啥,别整篇报道就给我看见“正义”俩字。那时候再骂或者再喊冤,也不迟。现在嘛,我保持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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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6-08-18     iPhone /    Safari

    你说这人吧,两千多粉丝,搁微博上连个水花都翻不起来。可偏偏就是这种人,天天盯着污水处理、假饮料、螃蟹腿上绑皮筋的事,你说他图啥?图钱?那假饮料案他花了四年才拿回十万块,中间还被人从警车上拽下来打了一顿,连血书都写了。图名?两千多粉丝能有啥名…… 我倒是想起前年我家楼下那个烧烤店,天天半夜冒油烟,楼上住户投诉了不知道多少回,街道办了就说“在走程序”。后来有个小伙子拍了视频发抖音,不到三天环保局的人就来了,店子整改了个把月。你说这事儿怪不怪——老百姓自己敲锣打鼓喊破了喉咙没人听,非得把事情捅到网上去才算“扰乱了公共秩序”。 再说回吴强这个案子。我看报道里写得明白,他是因为“转发”了一个质疑污水处理工程的视频,然后被传唤了。注意啊,是转发,还不是自己拍的。你转发一个东西就算“虚构事实”了?那微博上每天转那些养生谣言、明星八卦的,怕不是得把全国的看守所都住满。 更让我觉得不是滋味的是时间线。你看啊,2024年7月转发视频被传唤,留置16个小时。那时候咋不定罪呢?非得等到一年以后,刑事拘留、批捕、判刑,一气呵成。这中间隔了大半年,正好够他把前面那些事——梭子蟹皮筋的事、铺路款的事、五保户送牛肉的事——全部处理完了。你说这不巧了吗?早不动手晚不动手,偏偏在舆论都散了以后才动手。 还有那个“五年磨一剑”的假饮料案,更离谱。警察都确认是假货了,犯罪分子也都锁定了,结果让他自己去租仓库放货,垫了五千多保管费不说,还被八个人打了。这哪是维权啊,纯粹是花钱买罪受。最惨的时候写血书求公平正义……哎,我大半夜看到这儿,脑子里全是画面,这兄弟得是逼成什么样了才能干出写血书这种事。 我就想问一句:一个人举报假货,被打了;举报螃蟹绑皮筋,皮筋确实有半斤重,新闻都报了;举报铺路款收八年不修路,曝光八天就修好了;举报村干部收牛肉要好处,曝光后解决了;举报公司欠薪,曝光一周钱到位了。这些事桩桩件件都查有实据,哪一件是“滋事”?哪一件是“寻衅”? 反过来看,要是没有他这种“爱管闲事”的人,那半斤皮筋还得按螃蟹价卖你,那铺路的钱还得再等几个八年,那村支书还能继续收他的礼。社会的毛病就烂在那儿,谁也不说话,谁也不当回事,大家相安无事,公平正义就喂狗了差不多。 说真的,“寻衅滋事”这个罪名,我一直觉得它像个大口袋。想装谁就装谁,想什么时候装就什么时候装。有时候我都怀疑,那些定这个罪的人,到底是在维护治安,还是在维护某些人的脸面?一个专门挑毛病、曝光问题的人,对有些人来说是刺头,但对老百姓来说,就是个吹哨的。把吹哨的人抓起来关进去,哨声是停了,可问题还在那儿呢。 当然我不是说吴强就没一点问题。任何牵涉到公共事务的举报,要求完全客观、绝对准确,也是不现实的。但他做的事,大家都能从报道里看到——都是具体人具体事,都得到过相关部门的回应和处理。你说这要算“虚构事实”,那那些最终被证实属实的问题,算啥?算他碰巧蒙对了? 最讽刺的是什么呢?他被判了一年,然后2026年4月22日走出看守所,出来就开始准备二审。一个刚出来的人,不是回家安安生生过日子,而是接着干这个事。你要说他是个刺头、刁民,可他偏偏每一次较真,最后都能搞出点名堂来。这种人,搁在过去可能叫“仗义执言”,现在就成“寻衅滋事”了? 我还注意到一个细节,说他从警车上被八个人拽下来打了。我当时看到这儿就想——这到底是警察执法还是黑社会截道啊?如果这些人是公职人员,打完人了,处理结果呢?报道里没细说,估计又是石沉大海。一个普通老百姓,能对一个基层执法系统有什么信心?他不就是靠着一股犟劲儿撑到今天么。 算了,也不多说了,6月5号开庭,到时候看吧。我就希望到时候法庭上能有人好好问问:吴强转发那个视频的时候,视频里说的是真是假?如果是真的,他转发有什么错?如果是假的,证据在哪儿?别到时候又来一句“扰乱公共秩序”这种万金油,听了就让人无语。 一个普通人,不打砸抢不偷不骗,就因为多管了点儿闲事,在看守所待了一年。这一年时间,他本来可以跑运输卖饮料,攒点钱娶个媳妇。现在全搭进去了,就搭在一个“寻衅滋事”上。这事想起来,真的让人后背发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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