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宰治在《人间失格》中写到:“人间最恐怖的失格,莫过于男女双方,相互彼此需要,但相互轻蔑,并一起自我作贱”。在我看来,一旦男女关系走到群体性相互作贱对立境地,这代表着,社会上的男女,本质上已全蜕变成懦夫,连追求幸福都担惊受怕,碰到棉花也会让他们受伤,他们甚至,时刻会感觉被幸福所伤害。
昨天接受了采访,关于对山西大同强奸案的看法。这案子其实简单明了,从现有披露证据来看,法院判决构成强奸罪,显然是成立的。普通民众朴素正义观认为该罪不构成强奸,倒还可以理解,但很多所谓的法律人以“过激言论”去误导民众以博取眼球,这其实也是一种失格行径。
何谓“失格”,就是“人失去了本来的面目”。“人本来应该是这样”,却偏离了这种“本来”。上帝造人的时候,本来就是让“男女互补、各司其职”,扮演各自既定的角色,造物主在设定这个游戏规则的时候,事先假定,男女谁也离不开谁,应该互相尊重、彼此配合,才能够让人类产生相互吸引的爱意,在种族繁衍上生生不息。
该案很普通,倘使时间回溯至十年前,可能不会产生如此大争议,而在这个特定时空如此发酵,其实已经超出一个法律案子的范畴,这也深刻地揭示了,目前社会面上“男女对立”情绪,已经到了天怨人怒的地步。在这种男女对立互不信任的前提下,舆论场上就会呈现出“谁也说服不了谁”的混沌生态,因为,只要不是站同一个角度,就会谁都不信任谁,出现一场“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因为民众需要“个案”来宣泄对“现今婚恋关系”的失落情绪。

法律与道德激烈交锋背后
该案产生如此巨大争议,熟悉大众传播学的人应该都明白,本质上,这是一场事关传统婚姻道德与现实法律的激烈交锋。人们朴素的认为,女方贪得无厌,既然已按程序收了彩礼,也按传统习俗订婚,那么女方就“理所当然”地具备了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道德义务,订婚理应成为发生性关系的一种“程序式的默许”。那些事不关已的旁观者,在传统习俗思维的强势加持下,认为男方暴力发生性关系,这种行为完全可以宽宥。
我在网络上看到对该案评论的一句最恶毒的留言:“现在的女人,道德底线比娼妓更低,要求却比仙女更难伺候,娼妓至少收钱办事,而现在的女人吃干抹净你,最后送你一句“我不愿意”。这句不堪入目的留言,居然有超十万人点赞。这句一竿子打翻所有女人的恶俗评论,却似乎得到很多人的认同,谁看了都脊背发凉,这种偏激言论,对大多数良善的女人,显然是不公平的,我们每个人都有母亲,母爱也是公认的最纯洁的情感。我想,男女关系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一定是哪个环节错了。
在这种传统婚恋道德的背景下,法律在这个时候出场,显然就产生了巨大的不可调和的冲突。道德上让多数人潜意识认为,订婚是发生性关系的程序式“默许”,但法律条文上却赫然显示:订婚不等于结婚。也就是说,只要未到民政局登记,无论收了多少彩礼,女方都没有与男方发生性关系的法律义务,只要违背了女方意愿且使用暴力胁迫,那就是不折不扣的强奸罪,这在法律上毫无非议。
人世间最大的悲剧是:一件事情,站在不同立场上考虑,似乎谁都对;但当所有观点放在一起的时候,似乎全都错了,而且错得离谱。这就是该案目前呈现出的社会效果。这种让人错愕的现象,不仅不会使目前的男女性别对立情绪得以缓解,还会进一步加剧,最终导致男女之间“彼此需要,却又互相轻蔑,最终相互作贱”的效果,导致人间失格的悲剧。
但我还是固执地认为,山西大同法院的答疑,是近年来相关部门做得最好的一次普法,在日益泛滥的订婚彩礼冲突中,强调了法的存在、法的裁量与法的惩罚。没错,当传统的婚恋道德,已经被时间的洪流,冲突得面目全非的时候,至少还有条冰冷的法律红线,来规范男女情感关系日益失控的对立情绪。

“伪女权主义"的深远危害
过往二十年间,由于经济极度繁荣,中国女性,特别是城市女性,性别地位高速提升,原本应该是喜闻乐见的幸事。但由于女性是社会日用消耗品与奢侈品的消费绝对主力军,资本就将收割韭菜的目光精准狙击女人,但女性的整体赚钱能力显然比不上男人,于是资本就凭空炮制出很多节日,除了清明节,实在与婚恋挂不上钩,再辅之以婚恋洗脑话术,从男女婚恋上做文章,将男人的收入,绑票在女人的情感战车上,随后导致伪女权的无节制泛滥。
之所以我将这种无节制泛滥的女权,称之为“伪女权”,是因为目前这种兴起的所谓“女权”,是打着女权的外衣,实则是一种对女权主义的错误解读。这种从西方兴起的“女权主义”思潮,其实称之为“平权主义”,意思是“男女应该在权利上享受社会福利的平等”,而在很多偏执的“伪女权主义者”的带偏之下,形成了目前“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错误婚恋思潮。
真正的平权主义,并不是追求男女形式上的公平,而是男女在社会分工协作上的平等,因为你永远无法实现,女人做到像男人一样站着小便,也无法让男人拥有一个子宫,如果你要追求形式上的绝对平等,切不可将怨恨发泄到性别差异上,只能向造物主竖起你的中指。
这种“只强调权利,不承担义务”的所谓平等,不过是一种披着女权外衣的“强词夺理”之词。譬如:既然你认为男女应该平等,那么你为什么还需要彩礼?倘若你将婚姻锐变成一种买卖,收下了彩礼后,你是否也应该默认,与男人发生性关系算是你的义务?当然,我这样设问,只是反证一下伪女权者的错误逻辑,并不代表我支持这种设问。
伪女权主义的无度泛滥,必然导致男性的“去责任化”,最终导致男权主义的死灰复燃,形成报复性反弹。在很长时间内,我们的教育体系,社会的道德意识,甚至法律的很多条款,都潜移默化要求一切男人,需要竭尽全力全方位保护女人,将工资卡交给女人,房车理论上需男方置办,养家糊口,甚至保家卫国,这都是男人与生俱来的义务。倘若少部分女人,在这个基础上,肆意宣扬并奉行“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的这种极端女权,那么男人就一定走上“对女人去责任化”的道路。
当男人卸下这种对女人必须承担的道德责任感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男权的报复性反弹,最终伤害的是女人,男人自己以及整个社会,因为男性无论在创造社会价值,还是绝对体格方面,都优于女人。如果男人彻底对女人去责任化,整体而言,女人显然在很多领域无法与男人竞争,这与平等无关,这是不可言喻的性别优势。
在这方面,近邻日本就是我们的前车之鉴。上世纪80年代,日本经济在泡沫破裂前有一轮巨大的蓬勃发展期,由于经济的极致繁荣,伴随着女性的经济收入,就业环境等的全方位提升,日本女权思潮也十分高涨。高涨到什么地步呢?当时的日本女性说法是,一个女性应该有四个男朋友,跑腿男,买单男,礼物男,以及接盘侠。当时请女性吃饭,都得是5万日元以上的高级餐厅,还要去高级酒店,送昂贵的珠宝首饰。
甚至诞生了一个专有名词称呼这种现象—— 恋爱资本主义。彼时日本女性的主张是:男人是废物,没有女人,男人什么都不是,认为婚姻是男人压榨女性的阴谋。男的只要跟女性有一丝身体接触,那就是强奸猥亵各种罪名扣上,在地铁上只要男的因为任何原因碰了下女的,都会被骂为图谋不轨,领导发邮件给女下属,那就是职场性骚扰。甚至办公室同事瞅她一眼,都可以理解为心怀不轨。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日本当时的男女性别对立现象,是不是与我们现在发生的一切雷同?当女人对男人产生了这种虚妄的群体性优越感后,往往两者会走向歧视和对立。随着日本经济泡沫破裂,很多男人再与无法满足女性的无度索取,开始彻底躺平,他们不再愿意结婚,不再愿与女人产生联系,不再愿意为女人的情绪买单,男女像两个不相干的物种,相逢如同陌生人,彼此看到就像互相照镜子,互相都觉得恶心。
当经济发展停滞,无论男女,都无法独善其中。日本女性慢慢地发现,当失去男性的经济支撑后,女性无论在就业方面,还是生活中的抗风险能力,都无法与男性抗衡,曾经那些高高在上的“恋爱资本主义”逻辑彻底失效,嚣张的女权诉求失去了男性买单后,直接崩盘。
最终导致了日本历史上著名的“失落的三十年”。造成的后果是,整个社会生育率极度低下,城市角落爬满了成群的剩女,这些剩女们需要独自面对生活,开始主动成为“失足妇女”,日本著名的AV产业与女优职业,在这个经济低迷的时代,反常地达到了巅峰期,过往高傲的女权情绪,在生活面前不堪一击,而日本男人在这种现象面前,男权主义开始报复性反弹,直至现在,在很多传统的日本家庭之中,女性的地位再也无法回复到当初,我们经常在日剧中看到女性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这种男女对立的情绪带来的反噬后果,至今都无法彻底消弭。

男女性别对立的真正救赎
在我看来,任何一种社会关系的真正救赎,应该始于对该种关系最黑暗深处的坦诚凝视。任何一种关系,本质上没有美好与恶俗之分,是一种现实主义的客观存在。一段关系是否美好,本质上是人性自我的投射,你是什么样的人,你看到的事物就大概是什么模样。那么人类婚姻关系的黑暗深处是什么呢?
老舍在《骆驼祥子》中有句名言:“爱与不爱,穷人得在金钱上决定,爱是人中龙凤才给得起的东西,真正的情种只会生在大富之家。”我知道很多人看到这句话,就会产生反感情绪,说这是歧视穷人,认为穷人不配拥有爱情。稍安勿躁,我认为这句话深刻地间接揭示了婚姻的本质。
这世界上绝大多数人,一辈子是都无法拥有爱情的,因为爱情本质上是一种精神上的奢侈品,需要有充裕的物质支撑,充分的才情,外加一些必要的运气,碰到精神上照亮彼此的人,这三个因素缺一不可。试想,如果一个人连物质都很难保障,无论他怎样表达出对另一个人的爱意,那本质上都是一种假象,因为这是由人类生存需求的位阶决定的,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当一个人食不果腹的时候,他就很难绝对在精神上单纯地爱上另一个人,没错,理论上“穷人无爱情”。
但是,万幸的是,穷人可以有婚姻。因为你只要找到愿意与你合伙过日子的人即可。那么得出结论:对绝大多数人而言,婚姻其实与爱情无关,在你坦诚凝视婚姻的黑暗深处后,你看到的一定是:除了少数婚姻外,绝大多数人的婚姻,只是一种“彼此协作,共担风险”的社会行为,一种责任共担的合伙模式。
所以,我并不绝对反感千百年沿习下来的“彩礼习俗”,因为当一个人找你要彩礼时,这本质上代表女方认为男方根本配不上她,需要彩礼来弥补差价,不信你找个牛逼闪闪的男人问问,谁敢找他要彩礼。我的意思是:婚姻其实是一种契约,需要接受一个事实:愿赌服输。
愿赌服输,这就是婚姻关系的“合伙原理”,男女都需要遵守。你可以不结婚,没谁能逼迫你;但你既然选择结婚了,那就愿赌服输,只要结婚对象不出原则性大问题,最好还是是含着泪、凭着良心也把日子过完。因为,你找另一个人过,也绝对好不到哪去。一个人选择另一个人的眼光,基本上绝对不可能超出自己的认知,如果你只有识别一头土狗的能力,你绝对不可能找到一头藏獒。
所以,男女关系的真正救赎,就是在对婚姻关系的坦诚凝视后,从寡淡平凡的日子中,去热爱生活,去接受另一个人的无力,勇敢去接纳,勇敢去受伤,另一个人能够跟你一起过日子,没功劳也有苦劳,任何关系处到最后,全凭各自的良心。你只有看透婚姻的真相,然后试着去爱这层关系,只有当所有男女都理解了这一点,男女性别对立才能得以真正救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