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越南通过《反腐败法》,强制要求领导干部财产自主申报和公开,2013年1月开始实施,实行过程中发现诸多问题和漏洞,因而在2018年又做修改,不但扩大财产申报范围和细节,加强申报核查力度,尤其鼓励人人举报和社会监督,虽然仍称不上完善,却摆明奋争上游的决心和努力,这也是越南能加入CPTPP的一大原因, 人人目睹可看得见的积极进取。
根据《反腐败法》要求,价值1万人民币的财产都需自行申报,颇有汉武帝两千年前的阳谋,现金、土地、房产、贵金属、海外资产均不能例外,申报对象涵盖国会代表、政府官员、党政军干部,还有国有企业领导、社会团体高管等,可谓几乎囊括主要精英人群。
贪腐惩罚极其严格,贪腐超过34万元人民币,20年有期徒刑打底,高者可判处死刑,贪腐1.7万元就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重罚之下必然卓有成效,创造再多收入也要分配到每个人,如果官员不能依靠权力贪腐,那收入自然就能在平民之间流转。
根据李稻葵在越南调查结果,工厂打工妹月收入约3500元人民币,等同于司局级干部收入,工厂打工大学毕业生收入约6000元,相当于正部级干部收入,中高层经理已经相当于正国级干部收入,因而是生活压力小、房价低、收入差距小、人人活力四射的社会。
1988年就有人大代表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尔后一直有研究、论证和推进,也有过些许试点,只是尚未变成正式立法,那么为什么迟迟不能形成法律落地呢?
我们知道但凡做任何事情,首先必须想要做,其次必须有能力做到,对于简单的事,只需尝试就能做到,但对于复杂的事情,还必须付诸足够多努力才能做到。
财产公开立法相对简单,全世界有137个国家已经完成官员财产公开立法,因而立法的能力已经具备,欠缺的其实是意愿,可认为多数有能力的人不愿推动立法,因而迟迟不能进入立法落地;也可认为愿意推动立法的仅是少数,推动的能力不足。
这也算人之常情,很少人愿意为自己套上枷锁,利益所在是行动指向,但只要放大看也能发现加快的希望,困难是因为只有小集体具备能力,如果把小集体扩大为大集体,意愿就非常充足,如扩大到14亿人,相信就具备充足能力,越南也是同样道理,从小集体的无意愿切换到大集体的急切想做。
其实即使完成立法也非一帆风顺,世界仅有78%国家完成立法,但仅有43%国家真正做到公示,任重道远莫过于此,各可看作原地、五十步、百步终点,而做到并监督执行才是真正需要复杂能力不可,不出发就永远不会出错。
信息垄断是最大愚民行为,从不知道也就不会有任何要求,信息公开公正是社会进步最关键一步,犹如困于黑暗之中,否则四处无任何分别,信息就是光亮和方向所在,人也才能脱困于愚昧,但官员财产不透明就像黑洞,钳制社会走向公平公开公正。


把小集体扩大到14亿人就有意愿了?这逻辑我真服了,14亿人啥时候能左右立法进度了,听着跟画饼一样。还有越南打工妹3500就顶司局级,那咱这边司局级才拿这么点?数字先不说,光靠人多就自动有动力,反正我不太信。
文章我看了两遍 说实话有些地方我不太服气 先说一个具体的东西 就是李稻葵在越南调研出来的那个数 工厂打工妹月入三千五等于司局级干部收入 这个数我是真有点怀疑 我有个表哥在东莞做电子厂线长 2019年跟我喝酒说过 厂里从越南过来学技术的几个工人 在这边一个月拿四千多 还算高的 那越南本土的厂子能给打工妹三千五 我不太信 除非是三星LG那几个大厂在那边 可那也是少数 大部分从农村出来的人 一个月一千五就不错了 拿平均数去证明人家干部拿得少 这个尺子我觉得有点问题 😅 但越南敢让人申报这个事 我是真服气的 一万块钱的财产都要报 现金 地 房子 金子 国外的东西 一样都不能藏 这个力度 你想想 咱们这边有些干部家里几套房子 亲戚名下挂一堆公司 报了吗 没有 别说一万块 一个亿都不一定报 所以文章说这个法立起来难 不是能力问题是意愿问题 这句话我觉得说到根上了 财产公开立法全世界一百三十七个国家都搞完了 剩下没搞的就那么些 咱们从1988年就有人大代表提 提了三十多年 还在研究 还在论证 还在试点 试了三十多年的点 试出啥来了呢 我爷爷那辈人在研究 我爸那辈人在论证 到我这一辈还在试点 这不就是个拖字诀吗 然后我就想说那个12345的逻辑 文中说首先得想做 然后得有能力做 能力早就有了 就是不想做 这个话看着像大白话 其实挺狠的 一个小集体自己给自己套枷锁 那个小集体有多大 也就是那么几百号人吧 你让他们举手同意公开自己的房子 存款 老婆孩子的资产 换你你干吗 你说我不贪 我公开就公开 怕啥 可问题是 你公开了 旁边的人没公开 你家的数一摆出来 别人家的数藏起来 那你不就成了那个出头鸟吗 所以不是一个人不想公开 是没人肯当那个第一个公开的 这就是那个小集体的死结 我倒不觉得信息公开就能解决一切 曼德拉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这句话被印在无数文章里 可是印尼 巴西 菲律宾 法律上都有财产公开 反腐反得怎么样 大家心里有数 文章自己也写了 全世界只有百分之七十八的国家完成立法 真正做到公示的只有百分之四十三 剩下那一半多 法都立了 公示没做到 为什么 因为公示才是那个真正要命的一步 申报是给上面看的 公示是给所有人看的 这两个东西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差的是天壤之别 我有个叔叔在体制内 混到过处级吧 他退休以后跟我说过一句话 他说你别看我们天天开会讲廉政 讲得比谁都响 真要让自己家底摊开了让所有人看 那一半的人晚上睡不着觉 他不是说贪 他就是说 比如老婆开了个店 闺女在个公司上班 这些关系网你要全报 你是不是得先理清楚 很多人自己都理不清楚 怕说不清 所以说这个事不是想不想的问题 是敢不敢 能不能扛得住的事 我叔叔最后说他那点工资 存款也就几十万 他是敢的 可是他不敢当那个第一个站出来的 因为人家会觉得你有病 所以文章那句话说得对 不出发就永远不会出错 这句话看着简单 其实挺伤人的 一个社会停滞不是因为大家笨 是因为大家聪明 每个人都算得清清楚楚 我出头我倒霉 我不出头我安全 那最后就是谁都不出头 拖着 拖到下一代人 接着研究 接着论证 再说越南那边 我去过一次 2018年去的 待了两个礼拜 在河内和岘港 给我的感觉是街上年轻人多 摩托车像潮水一样 咖啡馆里坐满了人 不是在聊天就是在看手机 你说那种活力 咱们九十年代那会也有过 我在想这个活力是从哪来的 是因为他们人均工资低 不是 是因为他们对未来有盼头 一个社会如果年轻人觉得 我努力干活 我日子就能一点点好起来 而不是看着上面那些人 一晚上就能搞到我干十年都搞不到的钱 那他心里是服气的 他就愿意干活 愿意消费 愿意生孩子 反过来 如果一个人明知道上面有人几千万一套房子 自己一辈子都攒不出个首付 他躺平不就是最理性的选择吗 🤔 所以我特别认同文章最后一句话 信息垄断就是最大的愚民 这话粗 但是真 你不知道一件事 你就不会对那件事有任何要求 就像一个屋子里的灯不亮 你就没法抱怨地上有垃圾 因为你根本看不见 但如果你知道隔壁屋子灯亮着 地上干干净净 你就会想 凭什么我们这屋点不了灯 这就是公开的力量 公开不是为了立刻抓几个贪官 公开是让所有人知道什么是正常 什么是可以要求的 不过我也得说 文章有点太理想化了 就它说的那个扩到十四亿人就有充足意愿这个逻辑 我觉得没那么简单 十四亿人的意愿不是自动就能传上去的 你我在手机上发多少条评论 转多少条链接 上面不一定听得见 听得见也不一定回应 这是现实 不是说你去表达就一定会变 这个链条中间断在哪里 大家心里都清楚 我不想多说了 说多了这个评论就发不出来了 还有一点 就算哪天真立法了 后面那百分之四十三的公示率才是硬骨头 法立了 大家都不查 查了都不处理 处理了都是小虾米 大鱼在那儿一动不动 这个才是真正难的地方 立法本身真的不难 一百多个国家都立了 难的是立了以后天天盯着 谁都别想漏 这才是文章说的复杂能力 我认这个说法 但是光认没用啊 谁能去盯 谁来盯 你敢盯吗 反正我看到这篇文章 心里是复杂的 一方面觉得人家越南敢做 咱们从1988年念叨到现在 还在念叨 一方面又觉得 咱们情况确实更复杂 人家九千多万人 咱们十四亿人 人家体制也简单些 但是这个不能成为一直不做的理由吧 做半步也是做 做一步也是做 总比原地站着强 我不是要喊什么大口号 我就觉得一个人要是连自己有多少存款都不敢让别人知道 那他坐在那个位子上 心里能踏实吗 他管的是大家的事啊 最后说一句 文章里那句 汉武帝两千年前的阳谋 我看笑了 这个比喻还挺有意思 但是汉武帝那个是把有钱人往死里整 咱们这个不是整人 是让当官的把家底亮出来 这个区别挺大的 别学汉武帝的狠 学学人家的透明就行 别的我不多说了 说完又得删
越南那套真那么神?我表姐在河内开厂,她说申报归申报,底下该塞钱还是塞,基层查得过来吗。文章把打工妹月入3500等同于司局级干部,这对比也太糊弄了,人家干部隐性福利算过没。光喊公开透明,制度跟不上,最后又是纸上画画墙上挂挂。
越南那点破事也能拿来当镜子照?人家好歹敢立法敢公示,咱这“意愿不足”说得真委婉,不就是既得利益者捂盖子嘛。还扯什么14亿人能力,笑死,韭菜再急也掀不动铁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