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总体讲,人权高于国家主权,人权和国家主权存在关联。
首先说明: 虽然人权高于国家主权,但以此为借口,煽动仇恨,挑动动乱,或发动战争以图谋他国财富,是无耻的。下面论述,为何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国家主权终归是为了保障本国公民的人权。因此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所有人的人权都会被国际上承认,但不是所有的国家主权都会被国际上承认。一个国家的主权在国际上可能不被承认,但是,这个国家的人民的人权,都会被国际上承认。因此说,人权大于国家主权。
某个国家的人,不论身在任何其它国家,他都具有最基本的人权。所以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国家主权存在一个底线,就是不能以国家主权的名义,侵害本国人民的基本人权。比如,某些以政府名义实施的大屠杀,严重侵害了国民的生命权。因此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如果国家主权政府不能保障国内大多数人的人权,或过度侵犯国民的人权,那么政府可能就会被国内人民或国外势力推翻。因此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政府)。
国家、国家主权可能会灭亡或改朝换代;但人不会因为国家主权的灭亡或更替而全部死亡。有人在,就需要有人权。 有人在,人权就不会灭亡,而且基本人权不会被替代。这说明,人权是一个比国家主权更长久、更连续的概念。所以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如果国家主权高于人权,对此的一个极端推论是,当国家主权灭亡时,人、人权也应该(为了保护国家主权而)全部灭亡。这是荒谬的。所以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马克思主义认为: 在共产主义社会,国家会消亡。但容易理解,在共产主义社会,人权不会消亡。也就是说,国家、国家主权是一个阶段性的概念,而人权是一个贯穿整个人类社会历史的概念。所以说,人权高于国家主权。
人权高于国家主权,这意味着,国与国之间,不应该为了争夺国家主权和土地而发动战争,因为战争和杀人侵犯了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权。而且,毕竟国家主权是为了人服务,是为了让人能更好的生活。如果人因为战争而死去,国家主权又为谁服务呢?只能是为那些战争的获利者,但一个正常的人,又怎么能心安理得地享用这种以人命为代价的利益呢?
有人讲,没有国家主权,就不会有人权,人权就得不到保障。短期来看,有时情况的确是这样。但有时,有国家主权,也不一定有人权,比如,有些主权国家会发生国内大屠杀,或发生危及很多人生命的政治动荡,人权在这些主权国家并没有得到保障。又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日本,看似有国家主权,但日本的国民,被政府欺骗参与侵华战争和其它侵略战争,因此,很多日本国民的生命权得不到保障,而且被欺骗也属于侵犯人权。
另外,有一种情况是,没有国家主权,但也会有人权。比如,二战刚结束时,被美军占领的日本和被盟军占领的德国, 虽然当时日本和德国已经失去了国家主权,或者说,失去了部分国家主权,但他们的国民的人权,并没有全部被剥夺,基本人权可能还是得到了保障;或者应该说,他们的人权,总体上,可能比二战前更好,因为他们的国民不会再被政府欺骗去继续投入战争。
总的来说,国家主权和人权的关系大概可分为4大类。1.有主权,有人权。2. 有主权,没人权。3. 没有主权,有人权。4. 没有主权,也没有人权。如果细分,又可分为主权在哪些人手里?是否真正拥有主权?是拥有部分主权,还是全部主权?人权都包含哪些内容?等等。在此不做展开。
哪些国家属于上述的第4类国家呢,就是属于既没有主权也没有人权的国家呢?我认为,不存在这样的国家,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会有主权,只不过是,有些国民可能不能享有国家主权和人权。所以说,既没有国家主权也没有人权,这一类只能是指某一特定的人群,不能特指一个国家。这样的人,古今确实都有,可能在古代,特别是奴隶社会时,比例多一些。
另外,地球上的任何一个国家或土地,都有很多人或政党想声称对它拥有主权。所以,任何国家或土地都不缺国家主权,缺的是能保障国民人权的合格的主权政府。所以,可能应该说: 没有合格的国家主权(政府),就不会有全面的人权。另一方面,每个国民自身拥有良好的素质,以及良好的国际氛围,也是保障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关键因素。
什么是合格的主权政府?合格的主权政府可能具有下列特征: 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权,愿意尊重每个人的人权,愿意为全体国民的人权服务,并有相应的智慧和能力来为国民服务。另一方面,每个国民也需要有良好的基础素质,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权,可能这样,他们才能形成合格的国家主权政府。
上文的论述说明,总体讲,人权高于国家主权,但人权和国家主权存在关联。比如,一个国家灭亡的时候,或被新的国家主权替代的时候,人权往往得不到全面保障。一个合格的国家主权政府则是人权的一个有力保障。
在此指出,事物是普遍联系的,人权和国家主权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东西,它们都和很多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相关。本文可能会漏掉一些相关的关键因素。
另外,我想指出,如果一个国家的大多数公民相对愚昧落后,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人权,那么,不论是对内,还是对外,不论是谈人权,还是谈国家主权,可能都不易保障,特别是在动荡时期。一个人如果有智慧,有修养,能够为国家和人类做出真正的贡献,那么不论在何处,可能他都容易获得人权。
最后,探讨一个问题: 人权高于国家主权,这意味着,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就不应该为了争夺国家主权而相互杀害和发动战争,因为战争和杀人侵犯了最基本的人权: 生命权。可是,为何还有很多国家之间为了争夺主权,互相残杀呢?
对此,我认为,他们的错误行为来自于他们的错误认知和不良欲望。他们以为这样做能够给他们带来幸福,但杀人和战争只能给他们自己和别人都带来不幸。所以,不应该为了争夺主权,发动任何战争,杀任何人。因为生命权高于一切主权。
人权高于主权,虽然是正确的,但这个世间,正确的东西不一定就能够在任何时期和任何地方被实行。比如,抽烟喝酒有害健康,理应戒烟戒酒,但很多人还是抽烟喝酒。这当中有些人,可能是因为错误的认知,没有认识到危害,有些人则可能是因为,他们无法克服不良的欲望(烟瘾、酒瘾)。
同样,有些人,没有认识到生命权高于一切主权,而是错误的认为,他们的主权高于其他人的生命权。在这种错误的认知下,他们让本国的人民牺牲生命去争夺土地和主权,但这样的行为,只会给本国和他国都带来不幸。
另外,有些地主暂时拥有大量的土地却不愿意和众人合理共享。他们没有认识到,别人的生命权高于他们对这些土地所拥有的主权,所以他们不愿意把土地拿出来和别人合理共享,让没有土地的人也能够生存下去。他们的错误的认知和吝啬可能会给他们带来不幸,因为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有些没有土地又缺少合法生存能力的人,可能会杀死有些地主,以获得土地和能够活下去,比如,一些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农民战争。但在此指出,我并不是说,没有土地和缺少生存能力就可以杀人和发动战争,而是说,有些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做出这样的选择;如果他们在无法生活时,能够得到一些适时的帮助,情况可能不一样。
另外,有些人对土地极端贪婪,并因此发动战争以占有土地。这些人没有认识到,实际上,这最终只会给他们自己带来不幸。
这大概说明了,为什么人权高于主权,但国与国之间仍存在争夺主权的战争和杀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