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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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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篇《主权者》我蹲坑看了两遍,腿都麻了。第一遍看得热血,第二遍越看越别扭。不是说你写得没劲,是有些地方太顺了,顺得像拿熨斗烫过。主权在民这话我认,谁不认谁有病。但公意这俩字,一到现实就跟泥鳅一样,抓不住。你写人民的主权既不能被让渡,也不能被分割,听着提气。可我们小区换物业,业主群投票,居委会一句程序不合规,就黄了。你说这主权在谁手里?在业主?在居委会?还是在那个盖章的?我不知道。 你说主权范畴的一切行为都永远表现为制定法律。这话太法条了。人民上街算不算主权行为?罢免村官算不算?投票把烂人赶下去算不算?你把主权收窄到立法,好像人民只有坐在议会里才叫主权者。可现实里老百姓连立法在哪儿都摸不着。法律几千条,我连租房合同都看不利索。你让我制定法律,我制定啥?我连民法典目录都背不全。所以原则我认,操作你得像教人做饭一样说清楚,别光说盐适量。 立法权属于人民,而且只能属于人民。这话我同意一半。人民选出来的代表算不算人民?如果算,那代表立法就是人民立法。如果不算,那大国怎么搞?几十万人开会?手机投票?那被收买的代表呢?被威胁的代表呢?你说公意由人民制定,那人民内部吵架呢?我们村选村长,家族大的赢。发油发米,拉票。选出来的人连账都算不清。你说这是公意还是宗族意志?没人说得清。公意一落到地上,先变成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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