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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到这篇的时候我正好在工位上摸鱼喝咖啡,一口没咽下去差点喷屏幕上。真服了,这啥啊?离职同事被炼成数字人继续打工?标题看着像恐怖小说,点进来发现是现实新闻。我脑子里第一个画面是那种修仙小说里把人魂抽出来塞进法器当器灵,合着搁这儿演《打工西游记》呢,白骨精死了三回还得被孙悟空一棒子敲死,打工人离职了还得被拽回来当AI牲口,死了都要干,这比“坟头蹦迪”还瘆人。 说正经的,文章里那个山东游戏公司的回应,说“经本人同意”,我就想笑。你信吗?反正我不全信。就算真签了字,那玩意儿能叫同意?我前年离职的时候,HR拿了一沓文件让我签,其中有一份大概是“知识产权归属确认”,密密麻麻全是法律术语,我连看都没看完,因为后面排队等着办手续的人催我。你能说我是“经本人同意”吗?我当时连那是什么条款都没整明白,稀里糊涂就画押了。打工人跟公司之间,哪来的平等协商?公司法务团队拿脚写的合同都比咱们脑子快。说是“本人同意”,八成就是入职合同里夹了一条“员工在职期间产生的所有数据、语言习惯、工作模式,公司有权用于AI训练”,谁入职的时候会逐条看那玩意儿?现在好了,人家直接把你“炼化”了,还美其名曰“打工人版豆包”,豆包知道你们这么黑它吗?豆包可没被前司半夜两点打电话催改bug。 文章里那个网友说“平时聊天多说脏话”,笑死我了,这真是拿命在反抗。我同事小王就干过类似的事,他平时跟客户打电话温声细语的,一到内部会议就疯狂飙“我靠”“这啥破需求”“谁写的这个逻辑脑子有坑”。他说这是为了防止哪天被AI训练了,生成出来的数字人满嘴脏话,公司不敢用。我当时还笑他被害妄想症,现在看这新闻,小丑竟是我自己。人家是真有先见之明啊。但我转念一想,这招也不保险。AI模型多聪明啊,你满嘴脏话它也学得会,回头它不但会骂人,还会把脏话用在跟老板汇报的时候,那场面绝了。老板问:“这个月数据为什么下滑?”数字人回:“我靠你心里没点数吗?上个月砍了预算现在怪谁?”想想还觉得挺解气的。 但反过来琢磨,这事真的只是“毛骨悚然”就完了?我觉得这里面最操蛋的地方,不只是侵犯隐私或者人格权,而是它把“工作”这个事彻底给解构了。以前我们说一个人“把命卖给了公司”,那是比喻。现在好了,真把你“炼化”了,连你说话的味道、甩锅的习惯、写周报的糊弄劲儿都封存在服务器里。公司相当于把你的“职业人格”给做成了标本,摆在那当永动机用。你人呢?去下一家公司接着搬砖。可你的数字替身在原公司领着根本不存在的工资,干着你原来那些活儿,还不用交社保,不用交五险一金,不用给他配电脑,甚至不用给他买咖啡。这哪是“永生打工人”,这分明是“赛博榨干最后一滴价值”。以前劳动法管的是活人,现在连活人的“影子”都要被管了,那这影子有没有劳动权益?累死了算谁的?服务器一关机算不算数字人非正常死亡?我越想越觉得离谱,马克思说剩余价值,这玩意儿比剩余价值狠多了,剩余价值好歹还得人活着喘气,数字人连气都不用喘,直接干到宇宙热寂。 不过说到这儿我又想抬个杠。文章里说“员工个人沟通风格、思维方式不等同于公司可以随意取用的数据”,这话对,但也不全对。因为在职期间你干的活、写的代码、回的邮件,那确实属于公司资产,这个法律上是有边界的。但问题是,AI学习的是你的“习惯”和“风格”,这玩意儿怎么界定?你写代码的习惯,比如爱用空格不用tab,这算公司资产?你跟同事说话爱带两句“这个嘛”“其实吧”,这也能算职务作品?我觉得法律在这儿已经跟不上技术了。咱们现在用的所有大模型,训练数据里不知道塞了多少人的聊天记录、会议纪要、工作文档,这些人谁同意过?哪个不是点了“同意《用户协议》”才让用的?可那协议谁看啊?我要是打官司,律师都得说:“你这案子难,因为你在注册的时候已经把虚拟灵魂的版权捐出去了。”真服了,这世道活着不容易,死了还得被人挖坟。 但我还是想追问一句:那个山东同事,如果他是真心的、自愿的,而且公司给了足够的钱,比如一次性给个几十万买断“AI分身权”,那这事行不行?我寻思着也不是完全不行。现在很多网红、明星都卖数字人版权,跟公司合作搞虚拟形象,人家怎么就行?差别可能在于明星是甲方,有团队审核,能拿分成,不想干了能维权。打工人呢?离职的时候被HR叫进小黑屋,说“姐,帮个忙,签个字,咱们就训练个简单版本,只处理离职同事的社保咨询”,你好意思说不签吗?都是一个部门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你要是真不签,回头背调的时候人家给你说句“这人不太配合”,你怎么办?所以这个“同意”背后有多少自愿成分?我持保留态度。 再说技术层面,文章里说这个数字分身“比较笨,只能处理简单重复工作”,哈,这不就经典“刚开始是替菜鸟阶段,后面就是替代老员工”吗?AI这玩意儿迭代速度多快啊,今天笨,明天聪明,后天就能模仿你拍老板马屁的尺度了。去年大家不还信誓旦旦说“AI取代不了有创造力的工作”吗?结果呢?我同行做UI设计的,上周刚被裁,公司用AI出图,一天能出200张,设计总监直接在群里说“这样效率高多了”。你说创造力?创造力在老板眼里就是成本。今天这个数字分身只能处理简单重复工作,你觉得它明年还只能干这个?到时候你的数字分身已经在公司干了三年了,比你本人在职时间还长,公司年终总结的时候还能把数字分身评为优秀员工,发个电子奖状,多感人啊。 我还看到一个更吓人的可能性。文章里提到“生孩子也用AI”,虽然这话夸张,但意思其实就是“AI覆盖一切岗位”。如果公司能炼化离职员工,那下一步呢?是不是能炼化在职员工?比如你还在岗位上班,但公司暗地里用你过去三年的邮件、聊天记录、Excel表训练了一个你的数字替身,然后在某天早上你请假没来,老板让数字人先顶着你的活儿开会。会开完了,方案定了,执行下去了,你下午到公司,发现大家已经按数字人提的方案干活了。你说话还不如自己的数字替身好使,因为你“今天状态不好”,而数字人永远状态满格。你是什么?你反而变成了那个数字人的“肉体备份”,随时可以被删除。这不就是《绝命毒师》里的情节吗?不对,是《黑镜》里的情节。咱们这下真的活进科幻片了,只不过是真的。 但我也不想把这文章吹上天。老实说,这文章本身有点标题党,“永生打工人”不如改成“永死打工人”更贴切,因为那个员工本来已经“死”了(离开了),然后又给拽回来“活”着受罪。而且文章后半段那个“马克思做梦都想不到”的评论,我是真想接一句:“马克思做梦也想不到,你们能把人剥削成代码。”但话说回来,这种调侃其实掩盖了一个更严肃的问题:劳动价值的定义正在被改写。以前一份工作干完,成果在那儿,人走了成果留下。现在人呢?还能顺便把自己留下,而且是以一种不断进化的形式存在。你离职后要是换了个行业,或者干脆跑去做自媒体,结果前司的数字人格还在那儿替你回答“社保基数怎么算”“公积金转移需要什么材料”,回答得比你在职时还有效率——因为你当时也懒得仔细查,而AI联网以后能查得更全。你说,是不是讽刺? 另外,文章里说“员工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被悄悄训练”涉嫌侵犯人格权。我同意,但那又怎么样?维权成本高得吓人。打官司要举证,要请律师,要耗费好几个月时间,普通人耗得起吗?你前司请的律师团用你炼出来的数字人写答辩状,比你请的律师写得还像你本人的口吻,法官一看,这数字人说“我自愿的”,你有什么辙?当然这是玩笑话,但也反映出一种无力感。技术巨头和公司永远跑在法律前面,等法律反应过来了,人家早就炼化了几万个数字人了,天知道这些数字人在哪家公司的服务器里夜以继日地“打豆豆”。 我决定关掉文章之前,看到最后那句“你的工作,有被炼化的风险么?”心里咯噔了一下。说实话,我有点怕。我平时跟同事聊天聊得火热的那些屁话,要是被AI学走了,它会不会学会我吐槽老板时的语气,然后不小心在老板面前说“老板你那个新LOGO也太丑了”?那我铁定要背锅啊。不行,从明天开始我要在工位上胡言乱语,打乱AI的学习节奏:上午发言全用文言文,下午开会用东北腔,发邮件一定要带一句“如有错误,请对方以我自己的意志为准,本邮件不代表本人立场”。这样就算炼化了我,生成出的数字人也得是个精神分裂患者。但我还没安心两秒,又想到一个更绝望的事实——AI不需要学你说的内容,它学的是你的行为模式。哪怕你满嘴胡说八道,它也能从数据里抽出你“什么时候会沉默”“什么时候会甩锅”“遇到什么需求会先说做不了然后拖到deadline”这些底层套路。你以为你在对抗,其实你只是给它提供更多训练样本。真服了,连反抗都成了它的饲料,这还玩个屁。 回头再看那个“同事.skill”开源项目,名字起得真绝。同事,skill,明明是把你变成“skill”了。你整个人就是一个技能包,插件化,容器化,云原生,打工人数字化转型。放在招聘网站上这叫“人才不是成本,人才是资产”,现在资产终于可以100%留存了。可我想问一句,那这位离职同事本人的职业发展呢?他去了新公司,新公司会不会也炼化他?以后跳槽多了,身上攒了一堆数字分身,分别在不同前司的服务器里打工,自己还要再找一份全职工作养活自己——这跟那些“一人打三份黑工”的人有什么区别?数字分身连工资都不要,纯纯白干。你本人在新公司辛辛苦苦赚月俸,前司那边你的数字分身还在24小时处理工单。哪天你的前司和新公司合并了,两个数字分身在同一个架构里碰面了,它们会不会聊起来?一个说“你主人最近工作态度变差了”,另一个说“你主人才是,天天摸鱼”,然后两个数字人一合计,决定联手把你干掉的计划——哎这可以写剧本了,《数字人复仇记》。 我看评论区还有人觉得这技术挺好,可以把自己不想干的重复工作全丢给AI分身,自己躺着拿钱。做梦吧。这技术是谁掌握的?是公司。公司训练你的分身后,这分身是给谁用的?给公司用的。你本人有使用自己分身的权限吗?别说权限了,你可能连看都看不到一眼。你的数字替身就像你的子宫(这比喻虽然怪),但决定权不在你。你前脚离职,后脚那个数字人就完全不属于你了,比你卖出去的房子还干净。房子你还能在门口拍个照怀念一下,你的数字人连个照片都不给你看,人家在公司内网里跑得好好的,你连监控摄像头的权限都没有。你唯一能做的,是某天收到前同事消息:“嘿,我今天跟你的数字分身开会了,它说话语气跟你一模一样,连开会时发呆的节奏都像。”你听到这话是该笑还是该哭?我想想都头皮发麻。 我不是反对AI技术,我自己还在用AI写周报呢,但用AI写周报和用AI“炼化”一个人是两码事。就好比你拿一把菜刀切菜没问题,但你拿菜刀把前任的照片切碎了剁成馅喂狗,这就有问题了。同样的工具,用在哪,什么目的,谁授权的,这才是关键。现在很多公司技术没问题,就缺一个伦理刹车。你说等出了事再管,出了什么事算事?等到数字人侵权案上了热搜,等到某天有人发现自己被炼化后精神崩溃,再去补法律?晚了。技术这种东西,一旦放出来就收不回去了。你看那些开源项目,今天在GitHub火,明天就能被全球任意一家公司下载去用,你管得住吗?中国管住了,美国呢?印度呢?某天你的数字分身跑到海外服务器上,给外国人讲“我们中国人打工都是这么甩锅的”,你丢不丢人? 最后我有点想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公司非得“炼化”离职员工?找不到人干活吗?要真觉得这人经验宝贵,你加钱留人啊,你给股权啊,你把人家当个人看啊。结果钱舍不得花,等技术把人抽干了,这跟那些分手后拿前任照片训练个AI伴侣天天陪着聊天的渣男有什么区别?都是分手了还不让人走,非要留个虚拟的证明自己曾经拥有过。公司也一样,人走了,这具“数字骸骨”还得继续给公司上坟,哭两声“这员工真不错”然后继续压榨剩余价值。这不是资本贪婪是什么?马克思说他做梦都想不到,我猜他老人家不是想不到AI,他其实早就写过:资本就是死劳动,像吸血鬼一样,吸食活劳动来滋养自己。只不过现在吸血鬼吸取的不光是当下的劳动,连你过去所有的劳动痕迹、未来的行为模式都给一并吸干了。你活着是给公司打工,你死了(离职)你的影子还得给公司打工,你活得还不如一个程序。 不过写了这么多,我也就是个键盘侠,改变不了什么。明天还是得上班,老板还是让我改PPT。但我决定了,等下次离职的时候,合同上要是有一行关于“AI数字分身”的小字,我大概率还是得签——但我一定会在名字旁边画个小人,竖中指的那种。希望以后哪个法务看到了,能给我作证:这人签的时候,心里是不愿意的。行了,不说了,我趁着午休多灌两口咖啡,争取今天干活的时候多说点没用的废话,让未来的AI分身少学点我的精髓,多学点我的废话。这样就算被炼化了,生成的也是个废话连篇的废物,公司过两天就得删掉它。嘿嘿,这也算一种非暴力不合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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