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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看完这篇,心里挺不是滋味的。说实话我已经很久没正儿八经看完一篇这么长的报道了,公众号里全是快餐,这篇却让我坐了一个钟头没挪窝。我不算熟乌有之乡那些事,以前也只是偶尔点进去看过几篇文章,政治立场上我能说跟毛派一点也不沾边。但是李道国干的事,跟我老家那些泥腿子维权的事儿,味道太像了,我看了一半就有种喘不上气的感觉。 别急着喷,我倒不是想来给谁定性,就是想随便聊聊这事儿里头让人不舒服的那几层东西。 我看好多评论都在骂辉县公安,说他们乱抓人。骂得对不对?对。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像什么话呢?压根没个正经流程,被拘了十二天,最后来了个撤案。你说他是敲诈勒索,证据够不够?不够。你说他一点错没有?好像也不是全对。这200万啊,太扎眼了。不是我多心,谁家好人是这么给钱的?不走公司账户,走董事长老婆的私人户头。你说这是赔偿也好,是私了也好,是封口费也好,只有天知道。 咱们农村纠纷我见过不少。我小时候有个邻居大爷,按辈分我叫他四爷。四爷的宅基地被隔壁新来的村支书家占了半个院,找了多少次就是不给,后来四爷气不过,用拖拉机拉了一车牛粪直接倒到村支书家门口了。嘿,你猜怎么着,第二天那支书就让人把墙后退了。你说这算正义吗?算也不算什么。那会儿是八几年,现在你再倒牛粪试试?直接给你整个寻衅滋事。 李道国这事儿跟倒牛粪就有那么点异曲同工。中全公司在山上挖了那么多年,河道毁了,山体破了,谁管了?老百姓举报了十年,连个响屁都没有。要不是李道国带着大家又是告又是闹,上头会有人理吗?他学的那些法律条文,真拿着去法院告状,能赢吗?你看他跑的那些部门,法院没人真正替他办。最后怎么解决的?是闹出来的,是李道国站在那儿,让对方知道这家人不好惹、这个事不解决就一直缠着你,才弄来那200万的。 所以我说一个很尴尬的事儿:大家都骂那帮人黑,说这是做局。可你心平气和地想一想,200万这个数字搁在那儿,在现行法律条文下面就是容易说不清。我要是公安,我看了那转账记录我也觉得有疑点,凭什么公司的赔偿款要从老板老婆的私人账户里出?这背后有没有语言威胁?有没有手段逼迫?这200万里面到底有多少是赔偿,有多少是“别闹了”的钱?法律哪管你过程多辛酸,哪管你动机多正义啊。法律就看那个结果。这个结果就成了他们手里的一把刀。 这就是我读完这篇最不舒服的地方。这事情压根不是好人坏人那么简单。你说裴春亮是坏人?那肯定是,但不是那种跟黑社会似的坏。人家穿得正经,头发梳得油亮,是人大代表,是企业家,是把家乡搞得红红火火的乡贤。他根本不需要打你没骂你,他只是坐在那,你看不见他动手,可整张网都是他织的。那公司法人也不是他,他老婆就是转了笔钱,你说这算什么事?你要告他,你都不知道该告谁。 再看李道国。你还真不能把他当成什么圣人。他跪在他爹棺材后面磕头那段,我看得鼻子发酸,一个四十来岁的大老爷们当众磕头立誓,这不是闹着玩儿的。但要我说,这种喜欢扛事儿、脑子一根筋认准了死理不回头的人,身上本身就带着一种巨大的风险。他是那种不畏惧打破自己平静生活的人,可现实生活中,谁又愿意把日子过成一个案子呢?我见过太多这种人了,一身正气,可最后被那身正气给烧了。他说“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这话说得多心酸又多想不开啊。你尊重规则,可规则没尊重过你呀。人真的不要在气头上做重大的决定,特别是他爹又死了。那种丧亲之痛加上一个诺言,能支撑一个人走很远很远,远到他根本没想到自己会走到哪。 而且我注意到一个细节,真挺讽刺的。李道国是学法律去维权的,自学考了实习律师证。他以为学了法就能在法律框架里游刃有余。可学完了呢?整篇看下来,法律条文似乎一点忙都没帮上!真要靠《行政诉讼法》去告,告到猴年马月都拆不了那厂房。大家怕的是法律吗?不是。大家怕的是“关系网”。李道国用了法律这个武器,却发现在那张网面前,法律就是个纸糊的剑。 还有他那个“乌有之乡”主编的身份。这个身份真是害了他。我看评论区好些人都在说,他就是因为支持什么毛派思想才被抓的,什么“算总账”之类的。这我体会不深。我觉得李道国首先是一个接收了他父亲遗嘱的人、一个给村民管事儿的人,其次才是什么毛派不毛派。他那个身份就算换成一个什么自由派公知,换成一个环保志愿者,下场估计也不会差到哪去。在中国,你去触那些矿、那些山、那些水,你就是在动地方上老爷们的钱袋子。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这话在哪儿都好使,跟毛派有啥关系呀。 再说了,裴春亮也不是什么冷血动物,听说在本地名声还挺好的,带村民致富修路盖房。这就更让人一言难尽了。他做了很多好事,也不耽误他把厂子开到人家村口,毁了人家的耕地和山。好和坏就这么长在一个人的身上,拔都拔不开。你没法简简单单说一句“打倒坏人”就完了。 我最近在看一些民国时期的账本和诉讼材料,发现百年前咱们基层的那些纠纷逻辑,跟今天压根没区别。官面上是一套,私下里又是另一套。叫庙堂也好,江湖也好,它有自己的规矩,这个规矩跟写出来的那个规矩从来都不怎么一样。在村里混过你就知道,上面来人检查,村里头天晚上就会把垃圾填埋场盖上绿网、撒上草籽。你当真以为那下面是干净的?只不过大家默不作声罢了。李道国错就错在非要把那层绿网掀起来看。他掀开了,让上头的人下不了台,让那些见了厂房分红的人下不了台,让那些从砂石生意里领钱的人也下不了台。那你就是不受欢迎的人,你挡在门口,就得有人收拾你。 我也看了一些人说他被释放就说明清白了。哪来的清白?那不叫清白,那叫“您老歇着吧,咱们扯平了”。公安要是真觉得他没事,直接放人就行了,非要请吃饭,这叫什么?破财消灾?示好?还是封口?反正咱们这些平头百姓一辈子可能都不会被请进那种饭局。但我能想象到那种尴尬的场面——一屋子白衬衫加便衣,坐在饭桌前,李道国一个人在对面坐着。都尴尬,连空气都尴尬。可他们还是要吃这顿饭,这说明他心里门清。这个社会就是讲人情的地方,他们把他请进去又放出来,这盘棋上你根本说不出谁输谁赢。 再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李道国帮村民拿到了200万,你觉得这200万少了还是多了?说实话,在一片被糟蹋了十年、山体都毁了的土地上,200万可能连修复的钱都不够。可是在辉县农村,在那些村民眼里面,这200万又是个大数目,也许一些人觉得,哦,拖了那么多年终于有人出头弄回来点银子,这人行!可在另一些人眼里,李道国就是个带着村民敲诈企业家、分钱的人。你能说哪种看法不对?就是因为说不清,所以李道国这个亏吃得一点儿也不冤——不是说他活该被抓,而是说他在接下这个事、踏上这条路的时候,他应该想到结局可能是这样的——不是坐牢就是挨骂,要不就被人拿钱砸脑袋。他选择了这条路,说明他是想明白了的,只是没想到这天来得这么快。 我特别想聊聊那三个老人——他的父亲、大哥、大嫂。不到一个月,三个人全没了,这是多么大的绝望和愤怒压在一个人身上。农村的老头老太,早上起来一口饭,能吃就吃,怎么就能被一片厂房堵着出殡的路?你想想那个画面:白色的孝布、高抬的棺材、村民围观、厂房立在那儿纹丝不动。人死了还得跟厂房较劲,这种屈辱感我相信城里人体会不到。所以他在车队后面跪下那一磕,磕的不是地,是他爸一生的憋屈。我看了那一段,就知道李道国这人完了——此后的他不再完全属于他自己了,他成了他爸的延续。他爸没走完的路他得走完。这种悲剧性实在让人心里不好受。 我之所以还能写这么多,是因为我周围也有这样的人,当然没他这么极端。我们厂里前一段闹劳资纠纷,有个老师傅替大家去仲裁,跑前跑后折腾了几个月,最后拿回了一点钱。结果呢?不光厂里给他穿小鞋,连有些工友都觉得他是不是从中拿了回扣。你说他图什么?六十岁的人了。可就是有这种人,总觉得这事儿该有个说法、总觉得自己跑了别人就能少跑点。李道国也是一样。他本来在北京待得好好的,有家有业有身份有地位。你不用替他担心什么。他去管这个事儿,无非就是觉得法治不该是那样,公道不应该缺席。 可时代就是这样的。我回过味儿来了,这篇文章真正让我不舒服的地方不在于某个具体的人,而在于所有人都在被裹挟着走。李道国被裹挟,被自己的理想主义和他父亲的遗愿裹挟。裴春亮也被裹挟,他坐在那个位置上,底下无数人靠他吃饭,他不能说自己不想采石就收手对吧?公安也被裹挟,说放就放说抓就抓,他们自己又何尝不知道内情呢?整个盘子里没有人真正做得了主。 我特别无奈的时候会看看窗外,走两步路。写作的人管这叫抽离感。这里头最让我感觉到沉重的,是李道国说他决心“学习法律”那一刻。法律是干嘛用的?按我的理解,是给人提供秩序和确定性的。他发现这个世上已经没有确定性了,于是想去法律里找。找来找去,最后找到的是看守所里的十二天。你能说这十二天教会了他什么吗?他学的那些条条框框,没有一条在那十二天里保护了他。 但你要问我他做的对不对,我还会说,他做的对,干得漂亮,换成我是他,我没有那个勇气。这世界从来不缺聪明人,缺的就是这种一根筋的傻子。只是我不愿意做那样的傻子。看他这样,我知道我做不了。 夜深了,我思路也散了。权当发发牢骚吧。我想起我一个朋友说过一段话:在当下的环境里,你要是真想维护正义,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别指望有人感谢你;第二件事是,别指望自己不会受伤。你要是想着所有人都理解你,那你就趁早别干。 李道国应该是懂这个理儿的。不然他也不会在那饭局上说那么多话,也不会在事儿了了以后还能坦然地走在大街上。我佩服他,但我不希望再有下一个人步他后尘。哪怕那个厂房依然还在山那边立着,哪怕那山里还压着很多人的委屈,我也不希望谁再拿命去磕了。人这一生能扛的东西是有数的,扛多了不是英雄,是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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