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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完这个判决我挺不是滋味的。法院说单位没责任,是“个人行为”,我就想问一句,两天半谈十多次话,最长一次二十分钟,这种频率放在谁身上不崩溃?领导说她就是讨论业务风险,可家属拿出来的聊天记录里女孩明明多次提过被领导发脾气、被骂办事不力。那到底谁在说谎?监控只能拍到谈话次数,拍不到谈话内容,更拍不到女孩心里的压力。法律讲证据,可有些伤害本来就不是能用证据量化的。 我前年也在一个单位实习过,带我的那个主管也是天天找我谈话,每次都不关门,坐他对面就是一顿说,什么这个不对那个不行,我那时候每天回宿舍就哭,跟朋友打电话说我不想干了。后来我扛不住提了离职,主管反而来一句“你就是太脆弱”。我就笑了,什么叫脆弱?是不是要等到跳楼了才叫不脆弱?我那时候幸好还有朋友天天拉着我出去散心,可小琳呢?她备婚本来就一堆事,工作又这样,连请个假都不批,让她整理三年的档案,这种日子换谁谁能吃得消。 我看文章里说她海归、985、银行工作,一路开挂,然后说她是“脆皮空心人”,我觉得这个说法挺没道理的。学历高能力强就代表内心一定要强大吗?那都是外人看到的标签,她私下经历了什么谁又知道?抗挫能力这东西,不是学历教出来的,是环境给的底气。你要是身后一直有人兜底,你当然扛得住;可要是领导天天针对你,请假还难,你觉得这种环境能锻炼抗挫力?不把人逼疯就算好的了。 而且我特别反感那种“大不了就辞职”的说法。说得轻巧,现在找工作多难啊,她刚进银行没多久,辞职了再找?家里花了那么多钱供她读书,她自己肯定也有压力。她不是没路走,她是看不到路走,这就是被逼到墙角的感觉。单位出二十八万抚慰金就完了,领导陈某某一点事没有,这以后谁还敢说职场霸凌?反正逼死人也就赔点钱呗,法律都不站在受害者那边,这风气能好到哪里去。 文章最后问学历重要还是抗挫力重要,我觉得这个问法本身就跑偏了。不是学历不重要,也不是抗挫力不重要,而是我们压根没教过孩子怎么面对那种隐形的、日复一日的打压。读书的时候你考砸了还有老师给你讲题,工作了被人针对你连个说理的地方都没有。有些人扛住了,那是幸运;没扛住的,不该被说成“脆弱”。判都判了,说啥也没用,就是觉得这女孩挺冤的,父母养她那么大,全白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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