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川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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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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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槽,这篇我前前后后看了三遍,看到最后柏林法院门口排队那段,说实话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不是那种害怕的鸡皮疙瘩,是那种——“原来这个世界真他妈的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的窒息感。8个人的群,“德国老司机驾校”,这名字起得真绝啊,又土又变态,跟那种初中男生偷偷建的小群似的,结果里面干的是这种事儿。你说他们是高学历精英,邵之霆还是夏里特医学院的博士生,操,夏里特啊,那是欧洲数一数二的医学院,能进去的都不是一般人。结果呢?戴着蓝色口罩坐在玻璃隔间里,头发剃得极短,全程不敢抬头。我看那段描述的时候脑子里就一个画面:这孙子在实验室里是不是也这样,低着头装老实,然后背地里在电报群里发“油”和“车”的黑话。真他妈恶心。 不过说真的,我读完最大的感受不是愤怒,是觉得这事儿太蹊跷了。你说一个8个人的小群,怎么就能从柏林牵出伦敦、洛杉矶、慕尼黑,绕了一大圈最后还扯到2021年河南鹤壁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上去?这剧本都不敢这么写吧。文章里说“几乎所有的调查者都意识到,这远远不只是几起跨国连环强奸案”,但到底“不只是”什么,作者没说透。我就想追问一句——这个群,到底是怎么被发现的?文章只说了因为张大鹏落网,所以其他人也一一落网,但张大鹏是怎么落网的?是有人报案吗?还是警方在查别的案子的时候顺手捞出来的?这些细节全都没有。我不是说作者故意瞒着,毕竟很多信息可能确实没法公开,但你不能光给我看结论,不给过程啊。就好比你告诉我“这锅汤里有毒”,但不告诉我你把哪根菜叶子送去化验了,我怎么信你的火候? 还有那个“油代表迷药,车代表受害人”的黑话体系。卧槽,当时看到这儿我脑子嗡了一下。你想啊,能形成这种暗语的,绝对不是一两天的事,得是反复使用、心照不宣才沉淀下来的。一个群才8个人,其中还有2个身份不明,1个非中国籍,居然能搞出这么一套完整的暗号系统,这说明什么?说明他们可能不是这个群的原创者,背后说不定还有一个更隐蔽的、更大的网络。文章里提到有个粉丝卧底了很多群,个别公开大群有2万人参与。2万人是个什么概念?一个足球场都坐不满,但要是这2万人里哪怕只有百分之一是真的在实践犯罪的,那就是200个潜在的强奸犯。而他们用区号代表城市,足迹遍布全国,这哪里是什么“德国老司机驾校”,这分明是一张撒开的大网。“德国老司机驾校”不过是冰山露出来的那个角,或者说,是那个被警方恰好捅破的蜂巢。可蜂巢下面还有多少层,你根本不知道。 最让我觉得离谱的是这篇文章里写到的刑期。8个人,1个自杀,5人被起诉,3人完成一审,量刑最重的14年,最轻的5年9个月。14年,听起来挺重的对吧?但你想想,这些人干的是什么?是反复的、预谋的、跨国的下药强奸,还拍视频发到群里共享。每个人手里可能不止一个受害者,有的案件甚至可能因为受害者根本不知道自己被迷奸了而无法定罪。文章里自己都说了,“有人受害而不知”。就这种情况下,最重才14年?我他妈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知道在德国,强奸罪一般也就判个几年,情节特别严重的才能到十年以上。邵之霆作为夏里特博士生,能判14年,说明他手里绝对不止一两条人命级别的罪行。可是然后呢?14年以后他出来,才46岁,还拿着德国居留或者中国护照,照样能活。而那些被他在酒里下过药、醒来之后什么都不记得的女生呢?她们这辈子都可能活在“我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的阴影里,连个答案都找不到。你觉得这公平吗?这他妈公平吗? 更讽刺的是洛杉矶那边的情况。文章说最高的一份起诉书可能产生从25年到无期徒刑的刑罚后果。你看出差距了吧?同样是迷奸,在美国就有可能把牢底坐穿,在德国的邵之霆就只判14年。你说这是司法体系的差异也好,是证据充分程度不同也好,但在我一个普通读者看来,就是觉得离谱。凭什么?同样是在群里分享“成果”的共犯,同样把女人当“车”来开,怎么就一个能盼着出狱,一个得在监狱里老死?我不是说美国就一定对,但至少这种量刑上的悬殊,让人不得不怀疑欧洲国家对这些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到底够不够。文章里提到警方侦破面临技术和地域壁垒,电报服务器在境外,追踪困难——行,这我理解。但你要是告诉我,因为这些壁垒,所以就算抓到了也只能判个几年,那我真觉得寒心。 还有那个“2026年5月18日上午九点一刻”的细节。我反复看了两遍确认没看错。文章发布的时候是2025年吧?怎么庭审日期写的是2026年?一开始我还以为是笔误,后来一想,卧槽,这文章可能是在未来写的?或者作者是提前知道了什么?但这也太玄乎了。我仔细琢磨了一下,觉得有两种可能:一是作者为了某种原因故意把时间往后调了,可能是为了保护还没判决的当事人隐私,也可能是为了规避某种审查。二就是这文章本身就是某种“预言”或者“内幕消息”的泄露,因为涉及的案件还在审理中,所以作者用了一个未来的日期来打掩护。不管哪种,这都让我觉得这文章的水很深。你说你一个自媒体,怎么就能拿到柏林法院门口排队的现场描述?还具体到“图尔姆大街”,还“蓝色医用口罩”,还“头发剃得极短”——这些细节太他妈真实了,真实到不像是一个坐在电脑前的人能编出来的。但正因为太真实,我更怀疑作者是不是根本没资格知道这些。当然,也可能作者就是那个“卧底粉丝”,甚至就是调查人员之一。但这篇文章里,作者始终没有交代自己的身份和消息来源,就让我这个普通读者很难判断该信几分。 不过话说回来,就算有些细节存疑,这篇文章里提到的一个现象我是绝对相信的,那就是“高学历、名校背景”和“变态性犯罪”之间的联系。别的不说,就我自己的经历吧,我大学时候有个学长,保研到中科院,平时在实验室里人模狗样的,还经常给学弟学妹讲题,结果后来被人爆出来在微博上关注了好几百个那种偷拍账号,还私底下跟人交流“怎么把女生约出来灌醉”。虽然他没真的犯事儿(或者没被抓住),但当时我们整个年级都炸了。你懂那种感觉吗?就是你身边看起来最不可能的那个人,实际上心里装着一头野兽。文章里写的这8个人,哪个不是这样?邹镇豪,留英博士;翁思哲,美国博士;邵之霆,柏林夏里特医学院博士生;张大鹏,德国……这些人要是走正道,那都是前途无量的栋梁之才,结果偏偏挑了一条最畜生不如的路。你说这是不是因为他们在国外压力大?还是因为从小到大的性教育太失败?还是因为电报群这种平台给了他们一种“匿名安全”的幻觉,让他们觉得做了坏事也不会被抓住?我觉得都有,但最根本的,还是这些人骨子里就没把女人当人。在他们的黑话里,受害人是“车”,是物品,是可以被驾驶、被使用、被分享的东西。这种物化不是一天养成的,是长期浸泡在某种厌女文化里泡出来的。你翻翻他们群的聊天记录,肯定不止有迷奸教学,肯定还有对女性长辈的幻想——文章里都提到了——这种人的脑子已经烂透了。 说到“油”,我特别想扒一扒这个迷药的来源。文章说“药品名字已隐去”,行,这个我能理解,防止有人照着去搜。但你至少该说说它的性质吧?是那种吃了让人昏睡的镇静剂,还是让人产生顺从感的GHB类物质?是怎么流到这些留学生手里的?走的是暗网还是线下药房?文章里提到2021年河南鹤壁的特大网络贩毒案,但没有展开说。我就觉得,这条线其实比迷奸本身还要可怕。你想啊,迷奸需要药物,药物需要渠道,渠道背后就是一条完整的毒品供应链。如果一个电报群就能接触到迷药,那无数个电报群呢?那2万人的大群呢?他们手里是不是都有“油”?这些“油”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国内寄出去的,还是在国外本地买的?如果是在国外买的,那是不是意味着这种药在欧美国家根本不难搞到?如果是国内寄的,那这条跨国物流又是怎么走的?文章里全都没写。我知道作者可能是不想变成犯罪教程,但你不写,不代表问题不存在。你光说“讨论迷药来源”,结果讨论了半天,只告诉我“药品名字已隐去”,这不是吊人胃口吗? 另外我还有一个特别好奇的地方,就是那2个“身份未被公开披露”的人。一个在荷兰,一个是非中国籍。这两个人现在是什么状态?也被抓了吗?还是还在逍遥法外?文章里就一句“只知其中一人居住在荷兰,一人为非中国籍”,然后就没了。我操,这太让人抓心挠肝了。你想啊,8个人的群,5个在德国的中国男性,1个在洛杉矶的,剩下这俩,一个在荷兰,一个压根不是中国人——那这个非中国籍的人,他是什么肤色什么语言什么文化背景?他在群里扮演什么角色?是提供药物的?还是单纯看乐子的?如果他不是中国人,那说明这个群不仅仅是“中国留学生犯罪团伙”,而是一个有国际参与的犯罪网络。那这个案件的性质就完全不一样了,不是某些媒体轻描淡写的“留学生素质问题”,而是全球性的、跨种族跨文化的暗黑产业链。可文章偏偏在这些关键信息上卡住了,让我这种喜欢刨根问底的读者特别不爽。 话说回来,我也理解作者的难处。这种文章能发出来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之前那篇写邹镇豪的还被投诉删除了。这次能活下来,估计也是删了不少敏感内容。但我还是想说,如果你们手里真的有更多料,哪怕不能公开,也可以用别的方式暗示一下。比如那个“从英国伦敦中央刑事法院开始,向东延伸到法兰克福、慕尼黑、柏林,又向西落入南加州大学的校园”这句,写得跟地理课本似的,但其实就是把几个地名串了一遍。真正关键的信息,比如那8个人之间到底是怎么建立联系的,谁拉谁进的群,群里平时怎么组织“活动”,这些全都被一笔带过了。我知道查案的警察肯定知道,记者肯定知道,但作为普通读者,我们只能看到这些被涂抹过的文字。这种感觉就像看一部悬疑片,每集结尾都给你一个钩子,但就是不告诉你真相,急死个人。 不过话说回来,这篇文章也确实让我开了眼。我以前总觉得迷奸是那种很边缘的、只在犯罪电影里出现的事儿。没想到现实里,一群博士、精英、天之骄子,就在电报群里用“车”“油”这种黑话,把一个个活生生的女性变成了他们炫耀的资本。最让我后背发凉的是那句话:“有一位粉丝长期卧底这些群聊,里面的群大大小小有无数,人员结构错综复杂,并且随时解散和重组。个别公开大群有2万人参与。”2万人啊,兄弟。你想想是什么概念。这还只是“公开大群”,那些私密的、需要邀请才能进的小群呢?加起来得有多少人?全中国有那么多城市,每个城市都有区号,每个区号后面可能都藏着几个这样的人。你走在大街上,跟你擦肩而过的那个戴眼镜、文质彬彬的男人,说不定手机里就装着电报,里面置顶着一个叫“德国老司机驾校”的群。这念头一冒出来,我就觉得浑身发冷。 最后我想说点掏心窝子的话。这篇文章我确实看得很难受,不是因为它写了多恶心的细节(其实它写得很克制,基本上没有露骨的描述),而是因为它让我意识到,原来我们身边那些看起来最正常的人,可能藏着最深的恶意。那些在法庭上低着头不敢看人的被告,曾经也是某个母亲的儿子、某个同学的好友、某个女孩的约会对象。他们披着高学历的皮,在这个社会里享受着各种便利和尊重,暗地里却在做最龌龊的事。文章里说他们“骨子里满是对女性的恶意与蔑视”,我觉得这话还是说轻了。他们不是蔑视女性,他们是把女性当成可以随意处置的物品,当成满足自己控制欲和兽欲的“车”。这种人,14年太便宜他们了。但法律就是这么写的,我们普通人除了骂两句,什么也改变不了。 算了,不说了,说多了都是气。这篇文章我收藏了,等后续如果有更多信息披露,我再回来看看。希望到时候能看到那2个未披露身份的人也被揪出来,希望那个在荷兰的、那个非中国籍的,都别跑掉。也希望那些可能还没被发现的受害者,能有机会知道真相——虽然有些真相,知道了可能比不知道更痛苦。但至少,别让那些畜生逍遥法外了。就这样吧,写得有点乱,想到哪儿说到哪儿,这破文章害得我今晚又睡不着了。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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