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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这文章看得我直挠头。你说媒体批评晒背是闲得慌,我倒觉得你这篇东西比那些批评还离谱。合着只要不违法不违规,啥事都不能说了?那地铁里外放抖音的、电梯里抽烟的、电影院踢你椅背的,哪个违法了?哪个不是照样被骂成狗。你拿“法律没禁止”当挡箭牌,那法律还没禁止你在公共场合抠脚丫子呢,你咋不天天抠? 真服了你这套“看不惯就是你不够包容”的逻辑。照你这么说,我半夜十二点穿条裤衩在小区楼下引吭高歌,也是我的自由,邻居投诉就是他们“互相监督的眼睛”太多?人家晒背晒得舒服,可路过的行人眼睛凭啥遭罪啊?你说“辣眼睛”是人家心态不对,那我还说你们晒背的专门挑人多的地方撩衣服,就是故意给人添堵呢。公共空间本来就是大家共用的,你舒服了别人膈应,那别人抱怨两句怎么就成“自私”了? 最扯的是你拿“膀爷”说事。哦,光膀子的大爷你不管,反而替晒背的喊冤?拜托,膀爷也被骂了多少年了好吧,你以为他光着膀子逛大街是啥光彩事?你这不是宽容,是双标。而且你举那什么穿西装短裤趴草坪的例子——人家觉得没啥是因为她没说自己在“养生”,你细品品,问题在“晒”吗?问题在那套故弄玄虚的“三伏天晒背包治百病”的玄学味儿啊。你非说旁观者是被“观念”卡的,我倒觉得大家膈应的是那股子伪中医的邪乎劲儿。 再说了,你这阴阳怪气扯到“中国人只害中国人”,我就更不理解了。你咋不从外滩晒背的扯到外卖小哥闯红灯呢?都是不违法但招人烦的事儿,你怎么不去替外卖小哥喊冤?说白了,你这文章就是把一个鸡毛蒜皮的事儿硬拔高到文化心理、社会传统,扣了一顶天大的帽子。可现实是,大多数人压根没想那么多,就是觉得大马路上撩衣服晒背挺碍眼,跟保守不保守没关系。你非得把一泡屎说成是“对多元文化的包容”,那我也只能说——您这包容心,可真够味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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