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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篇报道,心里堵得慌。暴继业那句“那种耻辱”,我反复看了几遍——他连说都不愿意说全,头往下垂,手摆一摆,那种无力感隔着屏幕都能感觉到。一个六十岁的老头子,见过大风大浪,企业做到3个亿,手下700多号人,结果被折腾成这个样子,不是皮肉伤的事,是人被踩到泥里了。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暴钦瑞死的那天晚上,其他人身上的械具被悄悄解了,刑讯也停了。这说明什么?他们自己心里清楚,出了人命了,怕了。早干嘛去了?前面13天,从手摇电话机电击、PVC管打脚底,到吊笼子、皮带抽,手段一个比一个花。电击啊,那是人体能扛的东西吗?说白了,这些手段从古至今就没变过花样,就是看你扛不扛得住。 还有那个“找僻静农家院,制作铁笼子和专门刑具”——这已经不是审讯了,这是私设刑堂啊。为什么不直接在宾馆里审?因为怕惨叫被听见。他们知道自己在干什么,知道那是见不得光的。用铁笼子装一个大活人,这画面让我想起之前在新闻里看到的一个词:人性泯灭。 我得说,我搞不懂的就是这个时间线。2022年7月的事,到了2024年才立案,2025年才开始庭前会议?中间两三年干什么去了?一个33岁的退伍兵,本来是家里的顶梁柱,就这么没了。活儿生生的一个人,被一堆警察用电警棍和镐柄收拾了13天,最后肺动脉血栓栓塞——这说法听着都疼。家属不是没说过话,暴继业一直说,天南海北地跑,才把案子推到今天这个地步。 要说我完全不信公检法能办出正事,那也不是。毕竟这次至少12个人被送上了被告席,两拨人分在两个法院审,说明上面还是有人想把这个事弄清楚的。但分案处理这件事,我总觉得有点微妙。都是同一批人、同一件事、同一个指居点,为什么不能并案一起审?分开审,审来审去,到时候你判你的我判我的,责任怎么分?会不会有人打个擦边球就溜了?老百姓最怕的就是这个。 再说那个“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刑讯逼供罪”的区别。检方指控张旭光那些人对暴钦瑞是用工具搞电击、击打,搞到他下肢静脉血栓脱落堵了肺动脉,这明明是打出来的命案,为什么不是故意杀人罪?我查了下,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故意杀人,在量刑上可差不少。是证据上只能证明伤害故意、不能证明杀人故意?还是说已经算是高抬贵手了?这地方我承认我不专业,但我想不通,正常人被电击棍捅、被镐柄砸,你不可能不知道这样会出人命吧。 还有那句“为获取有罪供述”——意思是他们一开始就认定暴家人有罪,然后去弄口供来证明。不是查了再说,是先定再查,程序整个反了。这就好比你先审了我,再去找证据让我“认罪”,这还叫司法吗? 我听过一个老刑警说过一句话:“审讯的时候可以凶,但不能恶。凶是把话说透,恶是把人弄残。”这话糙理不糙。办案要有压力,要有气势,但你用刑具去逼人家认罪,这就不是办案,是行凶。 暴继业说他不愿意提那些侮辱细节,一个男人,在自己儿子和兄弟面前被羞辱,连说都说不出口,那是把人最后一点体面也给撕碎了。这种创伤比打伤更难愈合,可能一辈子都过不去。我想起我爸有一年因为宅基地的事被人欺负,也是喜欢把事闷在心里,每次我问他都摆摆手说不提了。男人啊,苦都往肚里咽,但你不说不代表不疼。 现在的问题是,开庭是开了,可判决呢?莲池区法院那拨人,2月份就开庭了,到现在说法还没出来。望都县这边的庭前会议也刚开完,后面还要等开庭、等判决、等上诉。这一路走下去,还不知道要多久。我盼着判归判,但更盼着判得让人信服。要是还跟过去一些案子似的,拖来拖去拖到大家忘了,或者高高举起轻轻放下,那才是真正的让人寒心。 写这么多,也不是说非得把谁怎么样。我就是个看新闻的人,看到的只是白纸黑字的一小部分,全貌什么样,我没资格下结论。但有一条我敢说:如果连“不能用刑讯逼供”这条底线都守不住,那连最基本的公平都没了。一个社会可以接受办案有失误,不可以接受故意把人往死里整。 行吧,说到这,我就等着看后面的判决了。希望不是又一场遥遥无期的等待,也希望那个被打掉的铁笼子,永远别再装人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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