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光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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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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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条文看完第一反应是:封存了个寂寞。博主那句“考公还是能查出的”真是一针见血,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这136条到底在哄谁玩呢?你说封存,行,我信了。结果这边公安能查、那边单位能查、考上编政审照样翻个底朝天。合着封存是给普通老百姓看的,编制内外两套规则呗?那这法律到底是保护人还是保护“某些单位”的知情权啊?真服了。 再说这罚款涨价就很有意思哈。老版种罂粟罚三千,新版本直接蹦到五千,非法持有毒品也是,三百变三千——可拘留天数呢?还是十天到十五天,一点儿没动。我就纳闷了,这涨罚款不涨拘留,是觉得吸毒的都有钱交罚款?还是说这法律就专门卡着那些没门路的人?有钱的交钱了事,没钱的进去蹲着,横竖都是老一套。吸毒害人没错,但这么个罚法,我怎么看怎么觉得透着股“创收”的味儿,这话撂这儿,不服来辩。 还有那个八十七条,旅馆的、开网吧的、出租车的,遇上公安查吸毒赌博,你通风报信就拘留。但底下没说啊——那些真吸毒的抓着没抓着?这条文管的是“你看见了不许说”,不管“你看见了有没有人管”。我表哥以前开过小旅馆,跟我说过实话,碰上这种事儿,老板比警察还紧张,就怕客人出事连累自己,真有几个敢去报信的?报信了回头客人找茬砸店,警察能天天给你站岗不成?条文写得挺硬气,落到街面上就是另一码事儿了。 再说说这个封存。现在啥时代了,大数据比你自己都了解你。今天封存了,明天哪个系统后台一调,你在哪住过、跟谁开过房、半夜两点在哪儿晃悠,全给你扒得明明白白。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我就想笑,网上一堆查人软件几百块钱就能把老底翻出来,你跟我说封存?那某宝上卖的那些什么数据查询服务都是咋回事儿?这法律封的是纸面上的档案,封不住电子脚印,更封不住人心里的那点偏见。你信不信,真有人因为个嫖娼记录,这辈子租房都被房东拿捏? 然后我更想不通的是,这新法把“容留”“胁迫”“聚众”这些都加进来了,看着是比以前严了,好事儿。可那个“聚众、组织吸食注射毒品的,对首要分子、组织者从重处罚”,等等——聚众吸毒跟组织吸毒能是一个性质吗?几个朋友凑一块儿抽一口,跟那种开毒趴拉人下水的能一样吗?这俩都叫“聚众”,回头真按一个标准办,那才叫冤呢。写条文的人怕是没去过那种场合,不知道什么叫起哄架秧子,什么叫真坏。 再说深一点。这套法条吧,从头到尾透着一股“管”的劲儿,但没看出多少“救”的意思。吸毒的抓进去关十五天,放出来呢?工作没了,家里也散了,街上混着又碰上以前那帮人,几个能真戒了的?就不说那些主动去戒的,光说那些被强制戒的,出来有几个能找到正经活儿干的?你光封存记录有啥用,人已经废了一半了,你管这叫“处罚”?我看叫“加速淘汰”还差不多。我这么说不是替吸毒的开脱,毒品这东西沾上就不是人,该抓抓该判判,但你光堵不疏,跟拿筛子堵洪水有啥区别? 再说那个136条,说是给违法记录封存,看着挺温情。但你琢磨琢磨,这封存跟“前科消灭”是一回事儿吗?压根儿不是。真正的前科消灭是查不着的,这个封存是“一般不提供但有关单位能查”——这不等于埋了个雷嘛。今儿封存了,明儿出个新规定说“根据国家规定可以查询”,那跟没封有啥区别?法律还能朝令夕改呢,前脚封存后脚解封,你找谁说理去?对了,老话咋说的,法律不溯及既往,但人家没说不溯及“查询权限”啊。你今天犯的事儿,五年后新规一出,你当年的烂账照样给你翻出来。这叫封存?这叫延迟公开。 其实吧,说完这些,我倒觉得博主说得挺对的——“各位看官各自珍重”。这年头,别说是违法记录了,朋友圈发句牢骚都能被人截图,你在网上买点啥,第二天精准广告能推到你怀疑人生。法律条文写得再漂亮,架不住执行的时候打折扣。咱们这社会吧,有些东西明面上说一套,暗地里规矩是另一套。你不是编制内的人,你没有“有关单位”的关系,那这136条对你来说就跟没有一样。日子该怎么过还得怎么过,少碰不该碰的,比啥都强。 不过话说回来,也不能全盘否定。至少新版比老版在一些事儿上写得细了,比如涉毒原料这一块儿,以前就是个笼统的“少量毒品原植物”,现在连种子、幼苗、罂粟壳都给你单列出来了,连买原料做毒品的都管上了。这好歹算是补了点窟窿。还有那个责令吸毒人员一段时间不许进娱乐场所、不许接触涉毒人员的条款——虽然执行起来估计够呛,但起码说明立法的人想着怎么减少复吸了,比之前一关了之有进步。就是这进步吧,跟实际需求比,还是隔着一层。你让人不许进KTV,人家不会在出租屋里抽?你让人不许接触涉毒人员,人家不会换个人联系?条文管得住脚,管不住瘾。 最后啰嗦一句,关于这新旧对比的事儿。2012年那版吧,罚款金额看着是低,但当时物价也低啊。现在新版罚五千,你就说现在的五千跟当年的三千能比吗?说来说去,罚款额度涨的幅度大概率是没跑赢通胀的,真正的威慑力还是靠拘留。吸毒这事儿吧,其实最狠的处罚不是拘留也不是罚款,是那个“记录”——只要它存在一天,你的人生就永远带着个污点标签。所以136条说“封存”,在理论上确实是好事儿,是对“轻微违法者回归社会”的一种探索。但好事儿要办好,得有配套,得让老百姓真的相信“封存”就是封存,而不是给某些人预留了后门。不然的话,这条文写出来,也就是给墙上一张纸多洒点水——看着光鲜,过不了两天就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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