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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这条136条款,我真特么想笑,合着法律也学会打太极了是吧?还“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你封存个鸡毛掸子啊?后面马上来了句“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这特么不叫封存,这叫给想查的人留个后门。跟“哥几个出门不带身份证,但是警察查的时候我一定掏”有啥区别?谁信谁傻逼。 更离谱的是,这个条款还是对所有治安违法记录都适用,不光是毒品那点破事儿。说好听点叫给违法者一条生路,说难听点这不就是想让老板们去查员工底子的时候也抓瞎吗?但操蛋的是,考公务员照样能查出来,你觉得你的记录被查询单位看到了还保密?保密个屁!今天查你的那个小公务员,明天喝多了跟老婆吹牛逼就把你底裤扒了,你上哪儿说理去? 再说这83条到87条,写了一大堆,拘留罚款,看着挺唬人,但仔细一琢磨,条文里那点人性关怀又贼逗。非法种500棵以下罂粟,还专门给你补一条“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我寻思这意思是你要种就种,只要不等花开了赶紧拔了就算你老实?他妈的这不是变相鼓励大伙儿搞实验性种植吗?我要是想搞点罂粟壳煮火锅,我直接种了等它没熟就拔了,不就屁事没有了?法律这口子开得,跟闹着玩似的。 还有这个87条,抓到宾馆服务员通风报信就拘留,我倒是想问问,要是那服务员是被卖淫的嫖客拿刀架脖子上逼着报信的呢?别跟我说什么紧急避险,基层民警办案子的时候最爱干的事就是扣条文,哪管你当时啥情况。这些年被误判的倒霉蛋还不够多吗?到时候你跟警察讲道理,警察他妈的就跟你讲法条。 最扯淡的还是最后那个对比表。说增加了什么“从轻、从严、从重等情形释义”,说白了就是给了基层派出所更大的自由裁量权。至于这个权落到谁手里、用来搞谁,懂的都懂。法律写得越细,那帮穿皮子的玩起来越顺溜。你说你是情节较轻还是较重?人家录笔录的时候递根烟,可能就轻了;你要敢顶两句嘴,试试看? 我身边就有个哥们儿,年轻时候吸了大麻,被抓了,拘留了几天。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他连出个国都费劲,签证官一查,嘿,治安违法记录赤裸裸躺在那儿。现在说136条款封存?封存到哪儿了?还不是老老实实躺在那帮数据库里。你说不给社会提供?那银行放贷的时候咋就查得到?入职背调的时候咋也查得到?只不过换了种方式让你社死罢了。 有人说这法律是为了给真改过自新的年轻人一个机会,我去他妈的机会吧!真给机会,就他妈干脆删了记录,别搞什么封存不封存的虚头巴脑的玩意儿。现在这套操作,就跟那啥似的——嘴上说我们不计前嫌,实际上档案上给你钉个小钉子,平时不影响你走路,一到关键时候就给你扎一下。疼不疼你自己知道。 我看评论区还有人拍手叫好呢,说这是社会进步,保护个人隐私。保护个屁!真保护你隐私,你干嘛还允许“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查询”?这就是个兜底条款,说难听点,就是告诉所有人:你们查到那是你们本事,查不到算你们倒霉。所以你们还在这儿欢呼,等着吧,到时候该查的还是查,该卡的还是卡,该社死的照样社死。 最后我想说,这法律最大妙处不是“封存”,是那七个字“有关国家机关”。就冲这几个字,我他妈就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今天心情好,给不给你上网查;明天心情不好,你家老社区派出所搞什么专项排查,你底裤啥颜色都给你翻出来。你们还在这儿争论该不该保留记录,人家早就把后门焊死了,就等着你们这群傻鸟往里钻呢。 别跟我谈什么法治进步,进步他妈个头。旧法还至少直来直去,告诉你就是能查,现在可好,披了件羊皮,狼还是那条狼,换个姿势咬人而已。各位自己掂量着办吧,反正我是看明白了,这年头,别犯事,犯事了别留名,留名了别上网哭,没人可怜你。就他妈这么回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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