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巷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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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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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操,看完了这篇文章,给我看恶心了。说实话我真不是那种爱抬杠的人,但这篇东西通篇透着一股子“献祭英雄”的味儿,硬把一个乌有之乡主编往悲情烈士上整,我都怀疑编辑是不是拿了什么好处。你们这些文人写东西就是爱加戏,什么“站在法的门前”,什么“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我呸,写得跟卡夫卡似的,实际上不就是一桩没谈拢的买卖吗? 先说说李道国这个人。乌有之乡,毛左大本营,当年公开支持薄熙来的“重庆模式”。卧槽,就这背景,你们还好意思说他“理想主义”?他的理想是什么?是回到那种人人自危、举国崇拜一个人的年代?还是觉得那个年代坑农民坑得还不够惨?他爹死了,遗嘱让他接着维权,他跪下磕头,这场景确实感人。可感归感,咱们得想想:他维的是谁的权?储备窑村那十几户村民?还是他自己作为“毛派精神领袖”的面子?你要真关心村民,拿到200万赔款就该先把钱怎么分说清楚。可文章里一个字都没提这钱到底怎么分配给村民的,就轻飘飘一句“代村民签署《赔偿协议书》”,收到200万。大哥,200万啊!多大一笔钱,款项走的是裴春亮妻子张洪梅的个人账户!这玩意儿放哪都是雷,你不清楚吗? 人家律师都分析了,私下大额转账难以说清是否存在非法胁迫,容易被刑事化成敲诈勒索。李道国还是个刚拿到实习律师证的法学爱好者,他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可他还是要了这笔钱,或者说,非要谈成这笔钱。你说要是干干净净的民事赔偿,公司账上走不了?非得老婆私人卡转?这不就是明摆着告诉公安:快来查我嘛。所以公安抓他,我一点都不意外。这叫什么?这叫知法犯法?不对,这叫他妈叫自作聪明。 再说他被拘留这事儿。3月25号带走的,28号家属才收到拘留通知书,中间隔了三天。你们记者写文章喜欢用“消失”这种词,制造恐怖气氛。实际情况呢?公安办案有程序,异地传唤、刑拘,通知家属要时间,这不算多大的幺蛾子。而且最后撤案释放了,说明什么?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确实证据不足,另一种是上面有人打了招呼,不想把事情闹大。但文章里写得好像李道国被冤枉了一样,还特意写“新乡公安非要请道国吃饭”——卧槽,公安请你吃饭?你真把自己当回事儿啊?我跟你说,这要是真的,那大概率是警方客套一下缓个场,被你们写成“英雄受到礼遇”,恶不恶心?要是假的,那就是家属自己编出来给自己脸上贴金。反正这话我一听就觉得离谱。 再说裴春亮。这人确实是人大代表,是辉县的地头蛇,中全公司肯定也有问题,强建采石厂、非法占河道,这些破事在河南农村多了去了。我老家村里也有这种,砂石厂老板跟村干部勾着,把山挖得跟鬼剃头似的,村民告了十年也没个屁用。所以我能理解村民们憋屈。但憋屈归憋屈,李道国这种带着“毛左”意识形态光环的人掺和进来,事情就变了味。他不仅仅是在维权,他是在拿维权当阵地,当自己那套政治理念的试验田。你看他举报信里写的那些东西,张口闭口“非法”“破坏”,全是上纲上线的调调,跟写大字报似的。这种搞法,对方能服气?能不往死里整他? 还有一点我特别想骂。文章里说他“选择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这句话写得漂亮,但翻译过来就是:他想用法律程序搞对方,结果发现自己那套“群众运动”打法根本进不了法律的门。他自学法律,考了个实习律师证,就想下场当代理人。可你一个没有任何办案经验的中年人,学的那些法律知识够干嘛的?真以为背几条法条就能跟裴春亮那种人斗?这跟拿着菜刀冲坦克有什么区别?我这不是嘲笑他,是他确实低估了基层法治的水位。你告了六年,跑遍部门,最后拿到200万,你以为是你赢了?那是人家看你太烦,给点钱打发了你。这点儿破事,就算真闹到法院,采石厂顶多罚个几十万,然后照样开,你信不信?结果他真敢收钱,收了钱就等于把把柄递到人家手里。这操作,绝了。 更恶心的是那些“亲友们”的判断——“他被做局了”。屁!谁给他做局?是他自己给自己做了个局。他要是真的一心为村民,就该走诉讼、走执行,该拿多少拿多少,一分钱不碰,让法院判决给村民。可他偏偏走了协商赔偿的路子,而且还让钱从张洪梅个人账户转出来。这不就是典型的“花钱消灾”然后反手告你“敲诈”的路数吗?河南农村这种局多了去了,老板先报警说你敲诈,公安抓你,然后撤案,你要是真叫板,他就说你收了钱就是勒索。李道国一个“毛左”,天天骂资本主义,结果自己玩起了这种资本家的游戏,我真服了。 再扯回乌有之乡。这个网站是什么德行,但凡有点记性的都知道。当年薄熙来在重庆搞红歌、搞唱红打黑,他们是怎么吹的?说那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探索”。卧槽,现在还有脸谈“共产主义向往”?李道国要真向往共产主义,就该去读读马克思,看看人家怎么批判官僚资本,而不是整天抱着毛泽东语录当令箭。毛泽东晚年搞的什么样,历史都记着呢。他一维权就想起毛泽东时代,怎么不想想那时候村里一个支部书记就能压死你?现在好歹还有法治程序可以走,虽然走得磕磕绊绊,但你至少能走。他们那些怀念毛泽东的人,是真不知道还是装不知道?我看就是装的。 这篇报道也是鸡贼。全文没提李道国对薄熙来的态度吧?也没提乌有之乡那些极端言论吧?就只说他“深受农民苦难感动”,呵呵。你们这些记者,专门挑软的一面写,把一个人物剪裁成你们想要的样子。李道国要是真是你们写得那么无辜,为什么他在自己网站上骂过“自由派”骂得那么难听?我随便一搜就能找到。这文章通篇就一句“但李道国很少当众谈自己对共产主义的向往”,想把他从意识形态里摘出来,塑造成纯粹的维权人士。扯淡!一个当了几十年毛派主编的人,突然跑去维权,你敢说他没有私心?他不想建立个民间声望?不想当个“民间英雄”?不想用这身份给乌有之乡引流?都他妈是人,别装圣人。 我身边也有这样的人,天天喊“为老百姓办实事”,实际上就爱听人家叫他“老师”“大哥”,到哪儿都带着一群人,摄像跟拍。以前我村里有个老干部,退休了帮人写诉状,不收钱,但逢人就说自己帮了多少人,赢得了几百面锦旗。你觉得他是为了老百姓?不,他就是为了那几句夸赞,为了在饭桌上有人给他倒酒。李道国这个,我倒不是说他图钱,200万他都“代村民”收了,至于分没分我不知道。但我觉得他图的是“名”,是“斗士”这个标签。你们把他写成这个样,正合他意。 最后说点实在的。李道国被关12天就放了,撤案释放,说明这事儿在刑事上不构成犯罪,这一点我认。但“不构成犯罪”不代表“完全清白”。行政拘留?没有。国家赔偿?他肯定也不会去要。那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村民呢?200万拿到了,厂房拆没拆?文章没说。如果厂房还在,那李道国这维权等于只拿钱没办事儿。他爹临死前让他拆除厂房、让责任人受罚,他在坟头磕了头,结果呢?人家给200万就完事了?啧啧,这誓言可真值钱。所以我说,别把这种所谓的“维权”看得太高大上,很多时候就是一场讨价还价的闹剧。李道国自己可能也觉得憋屈,但他选择了“尊重这个牢笼的规则”,那好,牢笼就给了他应得的教训。 顺便说一句,我完全不认识李道国,也不是裴春亮那边的人。我就是看不惯这种把复杂事情写成传奇的报道。老百姓维权难,是真的难,我承认。但难过归难过,不能因为这个就替李道国哭坟吧?他要真是好汉,现在就该把200万的来龙去脉一笔一笔晒出来,把村民签字的合同晒出来,把怎么分配的晒出来。敢吗?我看他不敢。因为真晒出来,怕是要翻车。你们这些知识分子啊,一看到“强权欺压贫民”的故事就集体高潮,也不去查查钱从哪儿来、人是什么人。我劝你们冷静点,别让人当枪使。好了,骂完了,浑身舒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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