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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全文,最让我想不通的就是那句“取样鉴定的时候突然炸了”。前面搬运、储存都没事,偏偏到了大家围在一起看的时候炸了,这运气也太“好”了点吧?文章里那个民警说的“殉爆性”我懂,就是一堆炮仗堆一起,一个响了全跟着响,但问题是——取样鉴定到底取的是什么?是拿个剪子拆开看火药?还是点火试燃?要是全程没动火,那静电、摩擦、撞击这些可能因素,官方倒是出来说一句啊,哪怕说“正在调查中”也行,可到现在连个详细调查结果都没有,就让人心里犯嘀咕。 我老家镇上以前也搞过收缴烟花爆竹的集中销毁,那时候是拉到一个废弃采石场,周围拉警戒线,就两三个穿防爆服的人上去摆弄,其他人全在几百米外看。反观臧屯派出所这次,现场围了11个人,这哪是“取样鉴定”,跟看热闹似的。按规定这种活儿就该最少的人、最安全的场地、最专业的设备,可派出所倒好,直接把自己院子当仓库了,把办公区当实验室了。说白了就是图省事,觉得“就放一会儿没事”,结果出了大事。 还有一个细节文章里写了,说那个民警质疑“没明火怎么引爆”,我觉得这问题问得特别尖。烟花炮竹里的火药没那么娇气,但也不是拿脚踩两下就炸的。如果真是运输途中剧烈颠簸、或者铁制工具刮擦出火花,那也该有痕迹吧?现场炸成那样,调查总得有个结论。现在官方通报就停留在“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取样鉴定过程中爆炸”,既没说是谁操作的,也没说具体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更没说责任人怎么处理了。老百姓看了能不猜吗? 不过话说回来,这件事也不能全怪基层派出所。上面年年喊“禁放”,可下面乡镇集市上卖土炮仗的多了去了,你查了这家的,他家仓库里还堆着几吨。收缴上来你让派出所往哪送?正规销毁点县里不一定有,专运车辆更不是每个所都配的,最后可不就堆在所里了嘛。这暴露的是整个链条的漏洞,光骂一线民警也不公平,可要是连个规范的处置流程都定不出来,以后类似的事怕是还得发生。 反正我看了这篇文章,最大的感受就是:爆炸是意外,但违规是必然。你按规矩走,可能麻烦点,至少不会死人;你图省事,不出事是侥幸,出了事就是重大责任事故。现在四个家庭没了亲人,两个至今下落不明,该给的说法总得有吧。文章里那句“公众的质疑和专家的解读,是推动问题解决的重要力量”说得挺对,但更希望看到的不是网友瞎猜,而是官方拿出让人信服的调查细节来——到底谁拍板把炮竹拉回所里的,谁组织的取样,当时用的什么工具,有没有资质,全部捋清楚,该追责追责。不然下一次,说不定又是在哪个派出所院子里“哄”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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