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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全文,心里头挺不是滋味的。你说韩非那套东西,搁在战国那会儿,其实挺好理解,群雄割据,君王没点手段,国家早就让人拆了。但文章把“以法治国”直接跟专制独裁划等号,我总觉得哪儿不对劲,像是把账全算在法家头上了。咱得说清楚,法是死的,人是活的,同样的法,搁不同人手里,使出来的劲儿完全两码事。韩非讲“法、术、势”,核心是法没错,可他那个法,说白了就是君王手里的尺子,量别人不量自己。这跟咱们现在说的法治,压根儿就不是一个东西。可问题在于,你光骂韩非有什么用?两千多年了,多少人捧着《韩非子》当宝,学的是他那套驭人之术、权谋心法,谁真去琢磨他“以法为本”里头那点儿朴素念头?我小时候听老人讲古,说村里有个保长,天天把“王法”挂嘴边上,谁家交不起粮,他就说“王法无亲”,把人家房梁都拆了。可转头他自己儿子偷了邻村的牛,他愣是跟没事人一样。那时候我就想,这王法到底是啥?后来读了点书才明白,保长嘴里的王法,跟韩非书里的法,其实是一路货色——都是拿来管别人的。文章里说韩非主张“强公室,杜私门”,这话没错,可你细品,公室是谁?私门又是谁?在韩非眼里,国家就是君王的家,公室就是君王的位子,私门就是那些可能威胁君王的权臣。他压根没想过,老百姓算个啥?法家一整套理论,从头到尾就没给老百姓留位置,他们眼里的“民”,不过是耕战的工具,是给君王凑粮食、当兵卒的。所以你说法家是专制工具,我认。但你光说法家,不就等于只骂刀不骂拿刀的人吗?谁拿着这把刀在砍人?历代皇帝啊。汉武帝尊儒,可他用的是酷吏;朱元璋学的是啥?他自己都承认“联本法家”,那大诰写得比谁都狠。韩非要是活过来,看见后世那些皇帝把他的术玩出花来,估计得吓一跳——他再狠,也没想过把整个朝廷变成一个人说了算的机器吧?哦不对,他想了,他就是这么想的。所以说来说去,还是那事儿:法家的“法治”,从来不是给老百姓的,是给君王的。文章里反复强调这点,我也挑不出啥大毛病。可我总觉得,咱们讨论这事儿,不能光站在上帝视角骂古人。你站在现在的立场,当然觉得韩非反动、专制、落后,可你要是回到战国,七国打得头破血流,你不搞点硬手段,国家分分钟让人吞了。孔子那套仁义道德,在乱世里头就是纸上谈兵,商鞅在秦国变法,人家是真能让国家强起来。你说商鞅严刑重罚,可没有商鞅,秦国能统一六国?当然,统一了又怎样?老百姓照样苦,可那是另一个问题了。再者说,文章拿孟德斯鸠跟韩非比,说韩非早了一千多年,可人家孟德斯鸠讲分权,韩非讲集权,这俩能比吗?苹果和橘子都叫水果,可味道完全不一样。我觉得这种比较本身就有点耍流氓,就好像说,你韩非早就会做菜,可你只会做毒药,人家孟德斯鸠虽然晚,但做的是满汉全席。这么说吧,韩非的“法治”跟现代法治,除了都叫“法”,基本没有共同点。韩非的法是君王统治的工具,现代法治是约束所有人的,包括当官的、当头的。制度设计上,一个往上集权,一个往下分权,路子完全反着来。你要非说韩非有先见之明,那只能说,他预见了“法”这个东西很重要,但“法”的内容、目的、实现方式,他全搞反了。这跟说算命先生能预测未来一样,蒙对了个大概,细节全错。但我还是觉得,光骂韩非、骂法家,有点骂偏了。韩非只是个思想家,他提了一堆建议,可他自己在秦国连命都保不住,被李斯给害了。真正把这套东西用起来的,是那些帝王。你骂工具没意思,你得骂用工具的人。可骂帝王也没用,帝王早死了。那骂谁?骂咱们自己?咱们现在读这些历史,能不能从中吸取点教训?我觉得文章最后那部分说得挺透,韩非不说“势与术”的关系,是因为他眼里只有法,势和术都是为法服务的。可那个“法”是谁定的?君王。所以转了一圈,势和术还是为君王服务的。说什么“抱法处势则治”,抱谁的法?处谁的势?还不是君主自己的。这个逻辑太妙了,妙就妙在,它把一切都包装成“法治”,可实际上就是“人治”的遮羞布。你想想,历史上那些挂着“以法治国”旗号的,哪个不是把法律当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商鞅自己最后被车裂了,他自己定的法也没能救他。这说明啥?说明在绝对权力面前,法就是个笑话。韩非说“术以知奸”,可他自己就死在奸人的术上。这真是极大的讽刺。我有个朋友,学法律的,天天跟我念叨“法无授权不可为”。我就想,这话搁韩非那儿,他肯定听不懂。他脑子里只有“法自君出”,君主想干嘛就干嘛,法律是君主的意志。你要跟他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他估计得问:平等了,君主的权威往哪儿摆?所以啊,文章骂得对,法家的法治就是专制独裁的工具。可骂完了呢?咱们现在不也有很多人,嘴上喊着法治,心里想着特权?我前几天看新闻,有个小官,把公家的钱当自己的,被抓了还振振有词,说“我这叫灵活运用政策”。你看,两千多年了,这套思维还在。所以说,韩非不是一个人,他代表了一种思维模式:权力至上,法律是权力的奴婢。这种思维,到今天还在某些人脑子里转悠。文章里说“法归于一人之手”,这话放到现在,某些地方、某些单位,不也这样吗?领导一句话,比规章制度管用。你说这是法家的流毒?我觉得更像是人性里的东西,谁掌了权都容易飘,都觉得自己比法大。韩非只是把这层窗户纸捅破了,还给它披上了理论的外衣。我不懂什么大道理,就知道一个朴素的理儿:法律要是管不住当官的,那它就管不住任何人。韩非那套,法律就是管老百姓的,当官的不在里头。你要是骂他专制,他可能还委屈:我这不是为了让国家不乱吗?可问题是,国家不乱,靠的是老百姓听话,还是当官的别乱来?韩非显然觉得,老百姓不听话是最大的乱。可他没想过,当官的乱来,才是真正的乱源。当然,他想了,所以他搞出个“术”来防着大臣,可他自己也是当官的,他防得了别人,防不了自己人。李斯跟他同门,照样把他整死。这不就是“术”的悲哀吗?你整天算计别人,别人也算计你。韩非这套理论,最后坑了自己。我有时候想,要是韩非能穿越到现在,看看现代社会怎么搞法治,他会不会羞死?三权分立、司法独立、民主监督,这些玩意儿他做梦都想不到。他可能会说:这不是胡闹吗?君王没有绝对权力,国家还怎么治理?可事实证明,没有绝对权力,国家照样能治理,而且治理得更好。当然,我这话也有点绝对,西方国家也有乱象,但至少人家法律面前,总统也得下台,部长也得坐牢,这在韩非看来,简直是天方夜谭。文章里提到“以刑止刑”,韩非觉得严刑重罚能吓住人。可这招儿用久了,老百姓皮了,或者干脆活不下去了,就要造反。秦朝就是个例子,法律严酷到极致,结果二世而亡。你说韩非这套理论,实践起来就是个死循环:越严刑,越反弹;越反弹,越严刑;最后咔嚓一下,完蛋。反倒是汉初搞黄老,放宽法律,老百姓喘过气来,国家才慢慢恢复。所以啊,法律这东西,不是越严越好,得合理,得公正,得让人心服口服。可韩非的标准是啥?是君王怎么顺手怎么来。这哪是法治?这是“王治”。我挺同意文章的一个说法,法、术、势里头,法是核心。可这个核心是假的,是幌子。真正的核心是君权,法是君权的装饰品。韩非可能自己都没意识到,他越是强调法,越说明他心里没底,他怕君王压不住臣下,怕老百姓不服,所以才需要法来撑腰。可法要是撑不起腰,那就得靠术,术还不行,就靠势。说到底,就是权术的合集,跟法治不沾边。我说话直,可能有点抬杠,但我觉得文章把法家批得体无完肤,可最后也没说清楚,怎么才能避免这种“以法治国”变成专制工具。光说“权力分立”就行了吗?权力分立了,那些掌权的人就不会钻空子?我看未必。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再好的制度,要是没有配套的文化,没有人的自觉,照样能被玩坏。可话说回来,制度至少是个底线,比韩非那套强多了。韩非那套,连底线都没有,全看君王个人品德,可君王是啥人,谁说得准?碰上明君,可能还行;碰到昏君,那就完蛋。这玩意儿就是赌运气,赌注是天下老百姓。我有个亲戚,以前在单位当小领导,专断得很,啥都自己说了算。他还美其名曰“按制度办事”,可制度是他自己定的,他随便改。后来上头来检查,他赶紧把制度重新印了一遍,看起来漂漂亮亮的,其实内里还是老一套。我就觉得,这跟韩非那套有啥区别?名义上是“以制度管人”,实际上是“以制度整人”。所以啊,咱们骂韩非,不如骂骂自己心里那个“韩非”。谁不想自己说了算?谁不想不受约束?当领导的想,当家长的也想。可要是一个社会都这么想,法治就永远建不起来。你光在文章里骂古人,不痛不痒的,得把这个事儿掰扯清楚:法家的毒,不是毒在理论上,是毒在那些人心里。他们拿法家当挡箭牌,其实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欲。说到底,“依法治国”这个提法本身没错,错在“谁制法、为谁执法、怎么治法”这几个事儿上。韩非把这三个问题全答错了,所以他的“以法治国”就成了专制工具。咱们现在要是也答错了,那历史照样会重演。我不太会讲大道理,就觉得,法律要是不能管住最高那个人的手,其他的都是白扯。文章里头说“不是法大于君主,而是君主超乎法之上”,这话太对了。可你要是细想,君主也是人,人都有私心,凭什么他就得超乎法之上?就因为他有权?有权就能不讲理?那老百姓咋办?我觉得,法治的底线,就是不管你是谁,都得在法律底下待着。你要是比法大,那法就是个屁。可现实往往就是这么荒诞,有些人就是比法大,而且他还觉得理所当然。韩非要是活着,说不定还能给他们提供理论支持:“君王超乎法之上,那是天经地义。”这话我听着就来气。可气归气,咱也没办法,只能盼着社会慢慢进步,法律越来越硬气。回头再说文章本身,我觉得作者写得很扎实,引了不少古文,分析得也有条理,就是感觉有点“关门骂古人”的意思。法家那套东西,确实该骂,可骂完了,咱们得想想,为什么这套东西能流传两千多年?为什么历代统治者都爱用?是因为人性里头就有那个根儿。你得承认,专制独裁这事儿,不是法家发明的,是人类自己长出来的毒瘤。法家只不过给它上了个药,让它看起来不那么难看,甚至还有点“合法”。所以,你要骂,就骂那个让人性变坏的制度,骂那个让人性膨胀的权力。可权力不是人,它是个抽象的东西,你骂它没用,你得用制度去锁住它。这才是现代法治要做的事儿。韩非不懂这个,他只想着怎么帮君王锁住别人,从来没想过把君王也锁起来。这就是他跟孟德斯鸠最大的差距。当然,时代不同,咱们不能要求古人有多现代,但咱们得看清这个差距,别再拿韩非的“法治”来糊弄人了。文章里说“韩非是以法为核心构成与术、势的关系”,我琢磨了一下,这个“法”字,其实可以换成“权”。韩非真正崇拜的不是法,是权。他所有的理论,最终都是为了巩固君权。法不过是权的影子,术和势是权的两只手。他故意不谈“势与术”的关系,大概是因为这俩东西都是权的工具,谈多了显得权太赤裸裸,不好看。他把法摆在前头,就像给权穿上了一件外衣,说:你看,我们是按法律办事的。可那法律是啥?是君王早上刚写的。这跟脱裤子放屁有啥区别?我觉得,韩非这个人,聪明是真聪明,坏也是真坏。聪明在于他看透了政治的本质就是权力,坏在于他不仅不试图约束权力,反而教人怎么把权力用到极致。他把人当工具,把法律当鞭子,把国家当私产。这种思想,放在任何时代都是毒药。可他偏偏又写得那么好听,“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听起来好像挺现代,实际上就是“老子说了算”。现代人要是信了这个,那可真是被卖了还帮人数钱。我有个老同学,挺有意思,他特别推崇韩非,说韩非是“中国法治思想的先驱”。我说你可拉倒吧,韩非那法治,就是给皇帝当狗腿子。他不服,跟我辩论,说韩非至少提出了“法不阿贵”,比儒家的“刑不上大夫”强多了。我说你被韩非骗了,“法不阿贵”那是说给老百姓听的,真到了贵族头上,你看看韩非敢不敢让秦王犯罪受罚?他不敢,他连自己想说的真话都不敢——他要是敢说“君主也要守法”,他早就死了,不用等李斯害他。所以,韩非的“法不阿贵”,就是个宣传口号,跟“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样,是说书人编出来哄老百姓的。老同学听了,不说话,后来他考了公务员,进了体制,慢慢就不提韩非了。我觉得有意思的是,人一旦当了小头头,就很容易理解韩非,因为韩非说的那套,实在是太好用了。你管人,总得有个说辞吧?你说“按规矩办”,可规矩是你定的,你说了算,这不就是韩非吗?所以,我不觉得咱们比古人聪明多少,只是时代变了,有些话不能明说,有些人只能偷偷用。文章里头说韩非主张“审合刑名”,就是看臣下说的跟做的是不是一致,这说白了就是打听消息、抓人小辫子。这套玩意儿,现在很多领导也爱用。他们不学韩非,但他们天然就会这一套,因为权力会教人。所以啊,我觉得咱们不能光从书本上批判法家,得从根子上想清楚:权力这个东西,怎么才能让它不害人?韩非的回答是:让它集中在一个人手里,这个人英明神武,就能治天下。可历史证明,英明神武的君主是稀缺品,大多数时候,都是平庸甚至昏聩的人掌权。把国家押在一个人身上,这赌注太大了。现代法治,就是不想赌,所以才搞分权、搞监督、搞程序正义。这些东西,韩非一样都没想过。他不是想不到,他是不愿意想,因为他站在君主的立场上,他巴不得权力越集中越好。所以,你要问他“权力怎么监督”,他肯定会说“君主要用术防奸”。可术这个东西,你用的我也用,最后就看谁更阴险。韩非自己阴沟里翻船,死在李斯的术上,这就是对他那套理论最好的报应。我越说越远了,拉回来说文章。我觉得文章里有一个地方特别值得琢磨,就是韩非批评商鞅和申不害“未尽管”,说他们一个只重法,一个只重术。韩非觉得得把法和术结合起来,再加上势,才算完整。可这套完整的理论,恰恰是最危险的。因为法、术、势三者一旦结合,君主的权力就没有任何限制了。法给他正当性,术给他操作性,势给他强制性。这就像一辆车,法当方向盘,术当油门,势当刹车,可这三个全在司机一个人手里,司机想开哪儿开哪儿,想撞谁撞谁。这能叫“法治”?这叫“独裁的完美形态”。韩非还以为自己找到了治国的真理,其实他找到了专制的巅峰。后世那些帝王,嘴上说着儒家,实际上全是韩非的徒弟。明太祖朱元璋,废了宰相,大权独揽,这不就是韩非“强公室,杜私门”的升级版?他对功臣大开杀戒,宁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这不就是“术以知奸”的实践?他搞《大诰》,让老百姓举报贪官,这表面上好像是发动群众,实际上还是为了维护他的绝对权力。你看,韩非的理论,从战国到明朝,一点没过时,反而越用越顺手。这说明啥?说明只要权力不受制约,韩非这套就有市场。文章的作者要是能把这一层挖深点儿,别光停留在学术批判上,我觉得会更有意思。不过我也理解,写文章嘛,尤其写这种历史分析,得讲究有理有据,不能太发散。可我就一个普通读者,看完了就想说两句糙话。我觉得,韩非那套东西,就是个笼子,法也好,术也好,势也好,全是笼子的柱子,把天下人都关进去,只留一个门,那个门只有君王能开。你管这叫“以法治国”?不如叫“以君治国”。但更可怕的是,有些人进了笼子,不仅不觉得难受,还帮着吆喝,说这笼子多好多好,能遮风挡雨。你说气人不气人?文章里说“法家的‘法’在君主面前望而却步”,我看了真是又想笑又想哭。两千多年了,法律在权力面前,什么时候硬气过?偶尔有那么几个头铁的,比如包拯,敢拦皇帝的车,可那也得碰上一个还算明理的皇帝。要是碰上秦始皇那种,包拯早让拉出去车裂了。所以,法治这东西,从来不是靠几个清官就能撑起来的,得靠制度,得把权力关在法律的笼子里。而这个笼子,跟韩非那个笼子不一样——这个笼子是关权力的,不是关老百姓的。文章里没这么说,但我猜作者也同意这个意思。我写这么多,其实也不是全反对文章,就是觉得,光骂韩非不够痛快,得把话题引到咱们自己身上。咱们今天讲依法治国,跟韩非的“以法治国”,除了四个字像,精神内核完全相反。可偏偏有人喜欢把这两者混在一起,说什么“老祖宗早就提过法治”,好像咱们比别人早了多少年。这心态很危险,就像拿一个模型飞机跟人家真的喷气式飞机比,说咱们早就发明飞机了,这不是笑话吗?韩非那套,顶多算个风筝,线在君王手里攥着,飞得再高,也是被操控的。现代的法治,应该是天上的鸟,自己飞,法律就是空气,谁也离不开,但谁也不能把空气攥在手里。当然,我这话也有点理想化,现实中哪有那么完美?可方向得对,你不能说风筝就是飞机,那太糊弄人了。还有一点,文章里说韩非主张“性恶论”,说人都是坏的,所以得靠严刑酷法来管。可我想问,如果人性本恶,那君王的人性也是恶的,为什么他不用被管?韩非的逻辑是,君王是例外,他代表了国家,所以他的恶就是善。这他妈是什么歪理?说难听点,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而现代的法治,恰恰建立在“谁都可能作恶”的基础上,包括总统、主席,所以要有宪法、有议会、有法院,把所有人都管住。你看法治国家的领导人,也得接受质询,也得下台,也得坐牢,这在韩非看来,简直是大逆不道。可事实证明,这才是能长久的路。韩非那套,看着高效,实际上就是赌博,赌君主是个圣人。可圣人几千年才出一个,你赌得起吗?赌不起,所以你只能搞法治,不管多麻烦,多慢,好歹不会把国家赔进去。我有个邻居大爷,没读过书,但爱看历史剧。他有一回跟我说,皇上就是天,他说啥就是啥,咱老百姓只能听着。我说大爷,现在没有皇上了。他说,那电视上不是还有吗?我说那是演戏。他说,演戏也好,看着来气。我就想,大爷虽然不懂什么法治,但他知道皇上那一套让老百姓来气。这说明啥?说明咱们中国人骨子里,其实挺反感那种一人说了算的做派。可反感归反感,有些人的行为,还是学着电视剧里的皇上,搞一言堂。这就是文化的影响,法家的影子,还飘在咱们头顶上。文章骂法家,算是戳到了根子上。可我觉得,光戳不够,还得拔出来。怎么拔?多读历史,多想想法治的本质,别被人拿“中国特色”当挡箭牌,以为只要挂个“法”字就先进了。最后我再说个事儿。我年轻时候读过《韩非子》,那时候觉得韩非真牛,说话句句在理,什么“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什么“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觉得这才是真学问。后来经历了些事,再回头读,就觉出味儿不对了。韩非的道理,全是站在君王那边想的,他说的每一句话,都是为了帮君王更好地统治。你不是君王,你读了他,要么变成他的工具,要么变成他的敌人。可咱们普通人,既不是君王,也不想当工具,更不想当敌人,那读他干嘛?读他就是为了认清这套把戏,别再上当。文章做了这个工作,挺好。就是我觉得,文章有点太严肃了,像在课堂上讲课。要是能多写写韩非这个人多矛盾、多可怜,可能更容易让人记住。你想啊,韩非自己是个口吃,说话都说不利索,却写了那么多教人说话的术;他出身贵族,却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这不是自断后路吗?他在韩国不得志,跑到秦国去,本想着施展抱负,结果被自己的同学李斯给害死了。你说他一辈子研究人性之恶,最后就是被人性之恶给弄死的。这多讽刺啊。他的理论,救不了他自己,也救不了他辅佐的君王,秦朝没几年就亡了。可他留下的那套东西,却像阴魂一样,飘了两千多年。这能怪谁?怪韩非?我觉得怪咱们自己,一直没学会怎么用法律来管权力。文章里说的“以法治国”成为专制统治的工具,这确实是个历史事实,可这个事实还在继续,不是吗?咱们现在,不也经常看到“依法办事”变成“依领导的话办事”吗?所以,我不太赞同文章那种“古已有之”的批判,我更想说,这玩意儿没死,还活着,就在咱们身边。你要是真想批判,别光批韩非,批批那些把“以法治国”当挡箭牌的人。写到最后,我都不知道自己在说啥了。就这样吧,一个普通人的胡言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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