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遥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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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刷到这篇的时候我正瘫在沙发上啃鸭脖,看完标题差点让骨头卡了嗓子。真服了,这年头连骂个人都要搞个上中下篇,还得配上法哲学、复杂科学,气势汹汹一副要把罗翔老师按在讲台上批斗的样子。可等我捏着鸭脖读下来,心里就一句:这写的啥,翻来覆去就一个意思——法律别管弱者了,别拿正义当令箭,老实待着比啥都强。 我懂作者想说的,大意是现代人太把自己当回事,觉得理性可以设计一切,连法律都拿来当工具使,想给社会来个重锤矫正,结果忘了“老天的规矩”不归你管。但这套逻辑捋下来我怎么觉得哪儿哪儿都不对劲呢。尤其看他搬出老子和韩非子那一段,我的妈,这俩人是能坐一桌吃饭的关系吗?老子主张“绝圣弃智”“民利百倍”,恨不得把礼法制度统统扔掉,让老百姓自己过日子;韩非子是什么人,法家集大成者,嘴里全是“法、术、势”,他做梦都想把天下人全塞进法律框架里管起来。一个说少管点,一个说全管住。文章倒好,二话不说把这俩捆成一捆,硬说他们都在批判“理性僭妄”,老子吓得棺材板都要自己按住了。 我寻思着,这不是读书读出来的结论,是把啥都往自己观点上缝的缝合怪路子。你把老子的“无为”和韩非子凑一块,图啥呢?图老子名气大,再拉个法家代表人物充门面,看着好像东西方贯通了,其实连道家自己都没整明白。老子压根不是告诉你说“法律不要倾斜”,他是在说“执政者别拿你那点智商瞎指挥”。你读《道德经》读不到第七十七章吗?“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这不就是明明白白给弱者撑腰吗?老子都看出来人群里的规矩天然是欺负穷人的,所以他说的道法自然,哪是不让你管啊,他是在说圣人的活儿是把富余的匀给不够的。这跟文章里那些“天地不仁所以你别多管闲事”的意思,方向反了吧。你要非说老子刻薄,那也轮不到拿“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来当冷漠的理由,这句话是告诉你公平不搞特殊化,而不是告诉你见死不救算天道。 我对罗翔算不上多熟,但听他的课也听过几年。他哪是要当什么“哲学王”啊,他天天念叨的是人要有自知之明,法律只是道德的底线,不是什么完美救世方案,他连自己都能在节目里翻来覆去地批评反省。说罗翔代表“法律能动主义”这个帽子扣得跟批发市场十五块一件的T恤似的。再说了,他主张法律向弱者倾斜,难道是要国家给弱者发金条?不就是在具体纠纷里别让没钱没势的人被程序和高昂的律师费活活拖死吗。我前年还真陪着一个亲戚跑过工伤赔偿,哎哟那过程,真是甭提了。他在工地上摔了腰,包工头来一句“你自己不小心,别赖我,再说咱也没签正式合同”,就这么把人给打发了。我到仲裁那边问,工作人员抱着一摞文件说“你得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说得轻巧,我亲戚一个天天在脚手架上死干活的粗人,连工资条都没有,哪来的证据。跑了两三个月,腿都快断了,屁都没要到。后来怎么解决的?是劳动监察的人直接过去,脸一拉,说要查他们用工资质,包工头才麻溜地掏了赔偿。你说这叫什么?这叫法律多管闲事吗?这叫法律不倾斜一下,我亲戚这个老实人就得躺在家里活活等死。 有人可能想说我这是拿个例套宏论了,可我倒觉得宏论最该看看这种个例。文章动不动把“弱者”说成个抽象的词,好像谁弱谁就是给社会添麻烦。可弱者不是一个概念,是无数个被欠薪不敢吭声的人,是出了事故没保险只能借网贷看病的年轻人,是被公司一脚踢出门还反向你索赔的倒霉蛋。你要是天天对着书本审“天道”,可能永远也看不见这些人。他们并不需要法律把自己捧成神,他们只想让天平别歪到令人绝望的程度罢了。 还有那套“复杂系统科学”的说辞,我也真是服了。说现代社会太复杂,你看不准干预会带来什么结果,所以你要谦卑,最好别乱动。这话听着可太科学了哈,实际上一琢磨,这不就是躺平学吗。复杂系统确实不好搞,但不好搞不代表你能撒手不管。疫情来了你能说病毒变异太复杂所以不搞防控了吗?市场剧烈波动的时候你能说经济系统太复杂所以央行别调控了吗?你什么都不做,现状自己不会变好。倒不如说,你不做决策本身就是一种决策——维持着原来的强弱格局,让本来就占便宜的人继续占便宜,这可不就是选了边站了吗。文章说罗翔们是哲学王,我倒觉得文章自己那套“你千万别动,动就是僭妄”才是最傲慢的,因为它替所有被现状压得喘不过气的人宣布了:算了吧,别闹了,天命不可违。得,您可真慈悲。 我还会想到最低工资那类事情。天天有人喊最低工资会让小企业倒闭,会让失业变多,听着头头是道。可当年吵什么废除童工的时候,也有人说这会毁掉穷人家的经济来源。当年吵妇女投票权的时候,也有人说这会把家庭秩序搞崩。哪一次改革没被扣上“天要塌了”的大帽子?可现实里,最低工资并没有让全社会倒掉,倒是让很多底层的劳动者不会再被用一百块一天打发。你说按复杂系统的逻辑,这种干预可能长出坏结果,但你怎么不按同样逻辑想想,不作为也可能长出更烂的结果呢?现在的贫富差距,现在年轻人怨气那么重,你是想靠“敬畏天道”来抚平吗?我怕这时候天道会笑:你们人类自己搞出来的失衡,反赖我不帮忙了。 文章里还有什么“布莱克斯通”“自然法”“宣示理论”,一顿操作猛如虎。可麻烦您也去翻翻圣经怎么回事,那里面反复讲的都是要怜恤孤儿寡妇,要在城门口为穷人伸冤。西方保守主义传统里也从来不缺对穷人的义务感。不是说自然法不好,我是觉得文章对西方传统的引用也挺片面的,专挑让弱者别闹的那部分,真正涉及正义和照顾的内容就全都跳过去了。转头又骂罗翔没脑子地引进西方,可您自己引的布莱克斯通、哈耶克不也是西方来的吗?合着别人用西方理论就是跟风,您用西方理论就是高深,这双标也太明显了吧。 还有,谁告诉你天下法律必须都像自然规律一样让人去“发现”的?连现代科学都承认人对规律的认识是不断修正的,法律作为人间的规矩,本来就是一群人商量出来的、用来调整共同生活的工具,你要是承认了这一点,那你就必须承认法律设计里带着人的判断,法律是可以朝着公平调整的。非要假装法律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一块石板,凡人只能跪着看不能碰,那不是保护法律的尊严,那是把法律变成了吓唬人的神像。更离谱的是,这篇文章居然还拿“老子无为”当根救命稻草。老子的确有“我无为而民自化”的话,但你没读出他这是在骂统治者手别太长吗,不是劝你看到有人被推进沟里还捻着胡子说“莫管他,这是业的流动”。道的世界里没有“活该”两个字,人都活在因果里,被车撞了、被炒了、被骚扰了,这些事儿的因由大半是社会结构导致的,哪来的天然应得。 真按文章里那套“不要倾斜”的逻辑,法院是不是也应该撤掉法律援助,让穷人都用自己的钱去扛诉讼费啊?反正是“程序中立”嘛。可但凡在基层待过的人都知道,程序这东西本来就偏向有钱有势的人。有钱人请得起律师团,拖得起时间,找得到关系;没钱的人连诉讼费都要借。这时候你说“法律是中立的,别向弱者倾斜”,那法律就变成了一个巨大的装饰品,专门给强者提供合法性。你说的那种中立根本不存在,真实世界里的中立从来都是按强者的规则搭好的棋盘。你要真想中立,你就得先下手扳一下起点的差距,让穷人也有人帮、有人代理、有人告诉他该怎么走。这种“不平等的矫正”不是僭妄,是让公平有了点影子。 文章后半段好像还给了个“基于敬畏”的行动框架,说什么要尊重传统、习惯、自生秩序,不能乱来。可我看了半天,没看明白这框架到底怎么落地——是不是以后遇到老板欠薪,应当先敬畏一下老板们自行演化出来的“弹性用工生态”?被外卖平台算法逼到闯红灯,要先敬仰一下算法推荐系统的“自发秩序”?那我觉得这个敬畏也太廉价了一点,受害者拿去当安慰,施暴者拿去当挡箭牌,完美闭环。 家里有个表妹在互联网大厂当外包,去年年底被裁员,HR一句“我们调整业务线”就把她打发了,连个说法都没有。她当时哭着问我,说不签那个自愿离职协议行不行。我说你别签,去找仲裁,她眼圈红红的讲之前有个同事申请仲裁,光找证据就花了快一年,她耗不起。后来她干了啥?她签字了,拿着一个月赔偿滚蛋了。她要的不是什么大杀四方的倾斜司法,她只是需要一种不让她觉得单人对抗巨型公司是一件傻事的环境。但现实里,这种环境缺得很。你要是跑去跟她讲什么“法律万能主义该反思”,她能当场卸你一条胳膊。法律哪万能了?法律连一个外包员工的赔偿都要靠她自认倒霉来换取安宁。就这么个现实,你还怕法律过度主动?大哥,它现在是连动都不太肯动好不好。 所以我真搞不懂这篇文章所谓的“走偏”从哪说起。罗翔也好,劳东燕也好,说了几句向着弱者的人话,就被拎出来当成理性僭妄的靶子打。你可能觉得激进,但我看见的只是一个人提醒大家:你法条写在那,不只为了管住老百姓,也为了在强权跟前替普通人争取点落脚的地方。你看罗翔讲“圆圈正义”,他哪里在说人能画出一个完美的圆?他清清楚楚说,人的理性有限,但你还是该想着画圆,哪怕你永远画不完美。这不比什么“敬畏复杂系统”谦卑多了?结果一到你笔下,人家成了要造巴别塔的糊涂工程师。我真替罗翔喊冤,他指着天上说星星很高,咱们要知道自己够不着。你倒好,反手骂他骄傲自大,说他觉得能登月了。这哪是批评,这是栽赃。 文章的调调里还有一种特别让人不适的东西,就是那种居高临下的精英味儿。说法律救济弱者是一种“僭妄”,可弱者本人有没有觉得自己被冒犯呢?你问一个被家暴不敢离婚的妇女,国家给她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她会不会觉得这是人类理性的狂妄?她大概率只会觉得,终于有人看见我了。你问一个被性骚扰却投诉无门的女实习生,法律告诉她这种骚扰不被允许、公司不能开除她,她会不会觉得这是要拿立法造天国?她大概只会哭出来,因为她原本以为只能忍着。学问该是让人谦卑的,不是用来做一件厚厚的袍子,穿上之后俯视所有人说你们的事儿太小,不配打扰天道。 其实我这人读书少,但一些朴素的道理还是懂的。一个社会上如果强者已经足够强了还在要求法律别管,那就已经把这社会当成自家后花园了。你知道二十世纪之前,男人讨论要不要让女人拥有财产权的时候有人怎么说吗?同样的论调,说这会让风俗崩坏、家庭失序、社会紊乱,全是老天爷排好的规矩,女人就不该有那么多法律特权。可今天看这些言论,谁不觉得荒唐?罗翔们现在想做的,大概就是让那些还在泥里的群体,不必再等一百年才被人承认原来他们也是人。文章管这叫“激进”,那我真是祝愿它嘴里的这种激进越来越多,至少能让这个世界对我们这些普通人好一点。 我看到文里还有一句印象特别深,说什么“法律不再满足于定分止争的古典职能,而被期望抚平一切创伤、纠正所有不公”,仿佛这一转变是个灾难一样。可我不明白,法律如果只能定分止争,那它定出来的“分”是对谁好的分?是当初写在纸上的有钱人的分?就说土地,当年圈地运动的时候法律不也“定分止争”得很起劲吗?把农民从地上赶走,然后立法说这是私有财产不要动。那会儿的受害者难道就没觉得这法律偏心得没边了?还是说法律只准偏向有权有势那一头才算“古典职能”,一旦想补一补底层就成罪过了?我真服了这逻辑。 文章的毛病不在于观点激不激进,说真的,它要大大方方说我就是社会达尔文主义,我就是觉得弱者的命没那么值钱,那也倒干净。可它偏不,它要包装成敬畏传统、敬畏自然秩序、敬畏天道的高级哲学,把自私的算盘打得噼啪响还要你听出古琴的调子。我就不信那些喊“天道不仁”的人在自己被人抢了车位的时候还会这么淡定。你要是去他家把他东西搬走,然后告诉他这是自发秩序,是自由市场,怕不是他能跟你拼命。说穿了,人都是在自己有利的时候才谈无为的,一旦自己成弱的那一方,喊警察比谁都快。这大概就是那篇文章里“人道的冷峻”吧——冷是真他妈的冷。 文章还隐约把法律向弱者倾斜跟“救世主情节”扯上关系,说你想用法律建天国。这话半对半错,对的是有些人确实觉得自己手握终极真理,错的是你把这种傲慢全泼到罗翔们头上,自己却坐上了“洞察天道”的高台。你信不信,两百年前说废奴的人也会被认为是僭妄,认为人类竟然想推翻“自古以来”的主奴秩序,简直逆天。法律史往前挪一步,就必然有人跳出来说你们这是不自量力的工程学。可历史是那些被人说成不自量力的人推动的。没有他们“多管闲事”,咱们如今可能还在那儿相信贵族天生就该有特权、穷人天生就活该饿死哩。敬畏秩序当然好,但你要分清哪些秩序是让人活得更好的,哪些秩序只是让少数人睡得更安稳的。不分青红皂白一律跪下去,那不叫谦卑,叫懒,叫怂,叫占了便宜还卖乖。 最后我想说一句掏心窝子的话,这世界上真正的强者根本不需要你来替他们操心法律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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