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子564
与其向往,不如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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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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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光看标题我还以为又是那种从头到尾念文件的老调重弹,但点进去一段一段看下来,有些地方确实改到点子上了,有些地方吧,我又觉得没那么简单,忍不住嘀咕几句。 先说一个我印象最深的细节——“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原来的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就这“调整”两个字,听着是轻飘飘的,但分量完全不一样了。以前不干活,顶多是工作态度问题,说难听点叫能力不行或者懒政;现在倒好,直接上升到政治立场和忠诚问题了。从纪律处分这个角度来讲,这招够狠,等于是给那些在会上喊口号喊得震天响、回到家一躺啥都不干的干部脖子上架了把刀。我身边就有这种人,我们县前两年搞一个绿化工程,上头开会的时候他拍着胸脯说“坚决完成任务”,结果转头就把经费用去修了个跟生态没半点关系的广场,还美其名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后来被查出来,当时也就是个工作失职的处分,调了个闲职。要是搁现在这条新规,好家伙,直接按政治纪律办,那性质可就完全不同了,不光乌纱帽保不住,连党籍都悬了。所以你说对吧,从结果倒推,这个调整抓的是真准,专项整治口号式落实,是有威慑力的。 不过我又想了另一层,光靠把定性调严,真的能治本吗?说白了,有些人“只表态不落实”,难道他心里不知道这事不落实是错的?他当然知道,他甚至比谁都门儿清。他不落实,要么是因为落实了会损害他自己的小九九,要么是因为落实真的太难了,得动真碰硬,得罪人。把工作纪律升格成政治纪律,是提高了这条线的电压,让人不敢随便碰。但问题的根源在于,为什么有些人觉得表态比见效更管用?因为长期以来,表态这个东西成本低、见效快、看着漂亮,尤其在考核机制还比较看重“留痕”的时候,你写个报告、开个会、挂个横幅,比你在基层窝三年解决几个老大难问题,更容易被上面看见。要是咱们的干部考核体系不跟着转型升级,那这新条例落实下去,可能会出现一种新情况:大家不是不敢表态了,而是表态前先掂量掂量,万一真落实不了怎么办?那干脆连表态都别说了,直接“不表态、不动作、绕着走”,变成一种新的不作为——这就反而背离了“保障政令畅通”的初衷了。当然,这可能是我多虑,人家上面肯定有组合拳,我只是觉得单靠提升定性这一个动作,有点刀快砧板硬。 还有第二点,新增第五十七条,把“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也划到政治纪律里,这个我举双手认可。你看文章里那句“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听着扎心,但就是很多地方干部的写真。我老家那个镇,前几年父母官上来就搞什么“万亩樱花谷”,好家伙,漫山遍野全给铲了种樱花,春天是好看,照片一拍网上传疯了,他自己也跟着出名了,还上过省里的乡村振兴样板名单。结果呢?花期一过,全是光秃秃的树杈子,农民原本种的地没了,也没游客来,投入的几千万打了水漂。这么说吧,樱花不结果子,他倒好,靠这个捞足了政治资本,拍拍屁股升到市里去了。这种人你要说他贪污?他可能还真没往自己兜里装钱,但这就是典型的政绩观错位,把公家钱当自己买名声的赌注。以前这类事,很多地方大而化之,按个“工作失误”给糊弄过去了,顶多诫勉谈话,不痛不痒。现在当成政治纪律来抓,我觉得才算是抓住了命门:你不是要走偏吗?行,这就是在政治方向上走偏了。只不过啊,我也跟风担忧一句,实际操作里,界定“形象工程”和“正常建设”的标准还是有模糊地带的。有些领导真觉得那个项目是为老百姓好,只是结果搞砸了,那你到底是算政绩观错位呢,还是算能力不行?别到最后,这条规定变成了纯粹“看结果追责”,那就没意思了,干事的反而寒心。 再看新增的第五十五条,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哎哟,这一点我可有得唠了。文章里那句话:“有的案件一查处就是一串人,拔出萝卜带出泥,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形成了事实上的人身依附关系。”说的真是透透的。前阵子我们单位组织收看那个反腐专题片,里面好几个落马的,你说他糊涂吗?人家是从基层一步步干上来的,不傻。但就是一门心思想找“靠山”,觉得干得好不如跟得好,被骗子拿捏得团团转,有的甚至知道自己交往的可能是骗子,但还是要赌一把,想着万一赌对了呢?这种把个人前途寄托在“后台”身上的风气,说白了,就是还残留着旧社会那种“拜码头、认干爹”的江湖气。这东西往深了挖,跟咱们某些地方选拔任用干部的程序不够阳光透明有关。要是规则稳定透明,大家凭本事吃饭,谁还天天琢磨着去钻营、去找门路啊?大家都忙着充电、干活呢。问题是现在有些地方,提拔谁不提拔谁,有时候就看领导一句话,那就等于在告诉大家,走“一把手”路线比走群众路线管用。你想想,只要这个土壤还在,你抓了几个政治骗子,后面可能还会长出新的“政治掮客”来,换个马甲继续行骗。堵住上行通道的暗门,让权力在用人上不能那么任性,这个条例才能真正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啊。 也不光是批评,我还真觉得这篇文章有一个最接地气的点,就是强调“维护党中央权威”,要“见诸行动、见诸实效”,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一条太实际了,尤其对那些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简直是精准打击。我们小区旁边有条断头路,修了五年都没通,后来一问,说是市里跟区里因为规划红线扯皮,市里文件说得清清楚楚,要打通连接线,区里就各种想方设法拖着——为什么拖着?因为打通了,那边地价就涨,但涨的不是区里的,区里觉得上面又没给补偿,凭啥我出力你受益?说什么他们本地的地要留着搞另一个产业,其实就是地方保护主义在作怪,根本不看全市的交通布局。这种博弈常态,最终牺牲的是谁?是每天要绕一大圈去上班的普通老百姓。所以看到这次新修订的条例里专门增写了“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行为的处分规定”,我心里是舒了一口气的,但愿这个紧箍咒真的能念起来,让那些把一亩三分地看得比中央部署还大的干部醒醒神,别老想着占山为王了。 不过说起“两个维护”,我倒想提个话头。这几个字现在开会必提、看文件必见,久而久之吧,有些基层干部就把“维护”给做得变味儿了,不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而是维护顶头上司的个人权威。文章里也区分了搞政治攀附跟正常上下级关系的区别,这我理解。但实际操作中,度在哪里?比如领导交办一个事,明明是不太符合政策精神的,你照做吧,算是维护领导权威落实部署,你不做吧,又怕被认为是不听指挥,然后把你调走。你如何拿捏?我见过有的同志,为了表示跟领导“保持一致”,连领导随口说的一句话都要记下来当成绝对不能违背的“最高指示”,这难道不是另一种形式的扭曲吗?维护党中央权威不等于维护某个人的权威,这里面的边界要是搞不清楚,很容易就把“两个维护”当成一块砖,哪里需要往哪搬。条例是好条例,但最后还得看怎么执行,别执行着执行着又变成了下级揣摩上意的工具。 说到这个我还想起来,文章里有一句:“必须执行政治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一严到底。”这个“一严到底”当初我看到的时候就在琢磨。如果说政治纪律是打头的,那其他纪律像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这些,跟政治纪律的关系是什么?是只要抓住了政治纪律,其他的就能自然好转吗?恐怕没那么简单。比如那种搞政绩工程的,固然是政治纪律出了问题,但他往往伴随着廉洁问题,不然他为什么要搞那个工程?背后可能有不为人知的利益输送。如果只盯着政治纪律层面去处分,那经济上的窟窿怎么办?群众纪律方面的账算不算?所以我说,政治纪律是牛鼻子不假,但不能用“牛鼻子一牵就整头牛都走了”的简单思维,还得配套好其他几项纪律协同发力才行。这就像咱们过日子,光把家里男主人的思想工作做通也不行啊,孩子要上学、水电费要交、老人要看病,哪一样不得抓。纪律体系也是这个理儿,政治纪律管方向,其他纪律管具体,哪一边偏了,整个车轮都会跑偏。 另外还有一点想探讨一下,感觉现在处分条例是越来越细了,这也是好事,说明什么?说明咱们管党治党的网眼在变小,很多原来习惯性模棱两可、打擦边球的行为,现在都有了明确的界定,想钻空子是越来越难了。我这不是说反话,是真心觉得,惩治的“螺丝”拧得紧,对大多数老老实实干活的人来说是一种保护。要是不干活的天天搞腐败还占着位置、升得贼快,那谁还愿意当老实人?制度设计最怕的就是让老实人吃亏。你看看现在,又是调整定性,又是新增条款,又是把攀附、骗子写进条例,等于是在给所有人立规矩,告诉那些走歪门邪道的人,此路不通,以前不通,现在更别想通了。这个导向是好的,是让人拍手称快的。 可话又说回来,规矩多归多,最后要落到人头上执行,那就得看执行者了。文章里讲要处分这处分那,但处分完了呢?好多落马的搞出个烂摊子,地方经济毁了,老百姓损失了,项目烂尾了,最后就是处分人,也没见他弥补啥损失。处分不是目的,更不只是为了解气,得把这些损失降到最低才行。就好像一个厨子,把厨房烧了,你光骂他有什么用,关键还得想办法把新厨房建起来,让大伙重新吃上饭啊。所以我在想,能不能对受处分的干部有一个“回炉再造”的机制,就是你政治方向上跑偏了,处分完了之后,得有一个再教育、再锻炼的时期,让他重新找对路子再干工作?处分只是为了收权,后面的这些活儿得跟上。不过这个可能不是条例本身能管的,得靠配套的制度建设了。 当然,我这人在单位也属于不太会来事儿的那种,看了这种文件,第一反应往往是对照检讨一下自己有没有踩线,看到这些新规又觉得后背凉飕飕的,生怕哪句话说错了就碰到红线。但这篇文章反倒让我有些安心,因为政治纪律的核心讲的是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是不让人说话,也不是让人战战兢兢不敢干事儿,而是把那些平时爱在底下搞小动作、搞人身依附、搞阳奉阴违的人给管住了。像我这种一没后台、二不会攀附、三没歪心思的小科员,只要认认真真把手头的工作干好,不给上级添乱,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其实这些条例对我压根没什么杀伤力,反倒是一种保护。真要是在一个单位里,有那些靠攀附上位的人在头上压着你,那才叫一个憋屈呢。 所以总结一句(虽然我知道你们文件不喜欢这种开头,但我这人说话就是这么直),我是真心实意觉得这次修条例有点水平,瞄准的问题比较精准,什么“只表态不落实”“形象工程”“搞政治攀附”“结交政治骗子”,每个词看着都跟新闻里经常曝光的那些案例能对上号。谁被写进去,谁心里发慌,那些真正干事创业的人呢,反倒觉得环境正在一点点变得清朗起来。但我也希望,这条例执行起来能始终对事不对人,别最后成了打击报复的工具。要是那样,再好的经也得念歪。 啰嗦了这么多,其实就是看了个文件心里有点杂念,随便写写。各位网友有什么想法,也欢迎一块聊,毕竟党规党纪不是只跟当官的有关,咱们老百姓看干部作风怎么样,心里憋着好多话也想说呢。这新条例马上要实施了,咱们边走边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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