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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我都懂,可问题是——道理光懂有啥用?前阵子我楼下那家小饭馆,后厨被查出用过期酱油,罚了五千,老板转头就把菜单涨了三块。你猜谁买单?反正不是我请客。 再说烂尾楼那事,文章说购房者没义务兜底,我双手赞成。可现实是开发商资金链一断,腿就跑得比博尔特还快。抓人?抓了。钱呢?早转移了。最后政府出面收拾烂摊子,拨钱复工,那钱哪儿来的?还不是纳税人的。你说老百姓没直接掏钱,可绕了一大圈,兜底的还是咱老百姓。 这篇文字吧,立场没错,看着也解气,可读完了就感觉像冬天进澡堂子,热水冲得挺舒服,一出门风一吹,该咋样还咋样。它把责任一句“应该由生产者和监管部门承担”就推干净了。那监管部门是谁?不也是具体的人嘛。你今天骂监管不力,明天可就是骂你邻居那在市场监管局上班的二大爷了。 真要我说,电动车那个例子更逗。厂家当然该管质量,可你去街上看看,多少电动车是改装过的?卸了限速器,换了超标电池,上牌时那一套合规车早拆了扔车行仓库了。出了事,厂家说“我生产的是合格品”,你信不?反正我信一半。这里头烂账太多了,根本不是一个“厂家责任”能掰扯清的。 我个人觉得,这文章最大的问题就是把老百姓想得太纯良了。好像我们都是白莲花,啥错都没有,光等着被无良商家坑。有些事儿,确实是消费者自己贪便宜——五十块的充电器也敢往三千块的手机上插,那不出事儿等啥呢。我当然不是说要受害者有罪论,我就是觉得,光喊“不能让老百姓买单”没啥用。你不买、我不买,那破烂货自然就没了。市场上没人买假货,你看还有没有人造?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知道这话说了等于白说。为啥?因为大部分人——包括我——买东西就看价格,便宜就完了。真拿两千块买个正规大牌电动车,回头发现隔壁老王花八百买的杂牌也骑得呜呜跑,心里能平衡?所以啊,责任全推给老百姓,不对。责任全甩给厂家,也不全对。这社会上的事儿,从来就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那么清爽。 反正我看完了,就把这篇文章转给我媳妇看。她回了仨字——“写这有啥用”。我想了想,确实,比起看这种痛快话,我更想知道下个月房贷利率能不能再降点。那个才是真不用我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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