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沙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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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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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卧槽你这一说还真给我整不会了。你哥这事儿吧,我身边也有类似的,一个铁哥们儿离婚,啥也没捞着,房子车子孩子全归前妻了,他每个月还得掏抚养费。我当时也替他鸣不平来着,觉得这法律也太偏了。后来听他一细说,好家伙,这哥们儿婚前自己首付买的房,婚后加了他老婆名,说是为了表真心。车子也是他出的大头,写的他老婆名字。离婚的导火索是他出轨被逮着了。你说这种案子,法院怎么判?换你是法官你也不能让他占便宜啊。 所以你说的对,这事儿真不能全怪女权。女权要的是平等,出轨不忠这种事儿不管男女都该付出代价。但问题在于,你哥这种憋屈,说到底是他自己蠢+传统观念给他套了个枷锁。你想想,为啥买房非要加老婆名?是因为爱情吗?是因为周围人都这么干,不加就显得你小气、不爷们儿、没诚意。这就是你说的那个传统观念在起作用——男的要大方、要包容、要承担责任,这种话从小听到大,最后成了绑架自己的绳子。 但你要说把这账全算传统观念头上,我又觉得有点跑偏了——你哥这事儿的根源是他自己没搞明白,婚前协议是干嘛用的?那就是给你这种不好意思开口的人准备的啊。谁说结婚必须走那种“我的一切都是你的”的深情戏码?欧美那边婚前协议不挺普遍的么,也没见人家感情多差。说白了,传统观念让他不好意思谈钱,法律又不会因为你不好意思就对你网开一面——法院只看证据,不看脸面。 所以说“法律把责任义务画圆”这话,我鼓掌。但问题来了:这法律是谁定的?是人大代表定的、男的女的都参与了,理论上不该偏袒谁。可真到涉及婚姻财产分割的时候,法院那个自由裁量权大得吓人——同样是出轨,男方出轨可能净身出户,女方出轨可能还能分一半,这种案例网上搜一搜一大把。为啥会这样?因为法官也活在这个传统观念里,他们脑子里默认“女的离了婚过得惨”,所以下意识地往女方那边倾斜。这不是哪个女权组织推动的,这是全社会对性别的一种刻板印象——女性是弱势群体,男性是强势的、能挣钱的、吃了亏也能自己扛的。 我这么说不是给你哥洗地,他该出局就出局。我真正想说的是,你这种替男人鸣不平的情绪,其实是一种挺好的信号。说明越来越多男的开始反思这套对男人也不公平的规则了。但你不能把矛头对准“girls power”,因为这根本不是她们的锅。girls power要是真那么强,现在男女收入差距就不会还在那摆着了——你要去查查数据,同工不同酬的事儿都还没解决呢,她们哪有那闲工夫来害你哥离婚分不着房子? 另外你说“男的不能喊累女的不能示弱”这个观察,真的一针见血。问题是这俩其实是一回事——女的为啥不能示弱?因为社会觉得你弱是应该的吗?不,是因为女人一旦示弱就被吃干抹净,所以她们只能武装起来变成“girls”;男的呢,好面子,宁可烂在心里也不敢张口求助。结果就是两拨人都在硬撑,互相觉得对方占了便宜。你说荒不荒诞?就跟俩人在独木桥上顶牛,谁也不让——都觉得对方挡了自己的路,可明明这路本来可以修宽点。 所以那个“法律把责任义务画圆”的理想状态是该有,但那玩意儿只能兜底,像你哥那种把日子过成一锅粥的,法律能咋办?法院又不是婚恋调解师,它只负责处理烂摊子,没法替你把日子过明白啊。 我最后说一句狠的:你哥憋屈完,大概率过两年又找了个年轻姑娘结了婚,这回长了记性,做了婚前公证、买了保险——可要是这姑娘也要安全感、也要他加名呢?他又该纠结了。这事儿的死结不在于谁更女权谁更大男子主义,而在于大家都默认婚姻里感情要用财产来证明,没有财产证明的感情就不安全。这个前提一天破不了,你哥这种憋屈男人就会一波接一波地冒出来,girls power也就永远会被当成靶子来打。你说是这个道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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