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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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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同问话这个规矩,说真的,以前办案子时我就见过好几次被“灵活”过去的。书记员觉得在门口等着没事,哪想到能出这种畜牲事。这案子最恶心的就是他挑“签字”这种没法拒绝的借口,把法律程序当犯罪工具用。光停职查这一个不够,真该把整个法院的流程规矩翻出来晒晒,看还有多少漏洞是拿“忙”字糊弄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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