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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到最后“加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力度”这句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一下,脑子里全是前阵子小区门口那帮叼着烟的小孩。 说回案子吧,最高检核准追诉,我当然觉得该追,三个孩子合计着杀人埋尸,这已经不是“未成年不懂事”能糊弄过去的了。但我特别想不通一个事,通报里那句“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这个“满”和“不满”,到底是怎么查实的?是看身份证,还是查骨龄,还是听孩子自己说的?我干过几年基层工作,见过太多虚报年龄的事了,村里孩子上学晚,户口随便改的多了去了。要是这仨孩子里头有谁实际年龄其实满了十四,那这核准追诉的路子,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拐了个弯?🐒 还有个事我琢磨了好久,通报说“逐级层报”,这个“逐级”是几级?区里报市里,市里报省里,省里报到最高检,中间每个人都要看一遍案卷,都要签字,都要写意见。我一个外行人,光想想就觉得这流程走得累。我不懂法律,但我知道一个理儿,程序走得越久,人心里那口气就憋得越久。王某某的爹妈,他们等这个“核准”等了多久?从3月10号案发到现在,怕是头发都白了好几茬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也不是完全悲观。至少这回最高检没有像以前那样,一碰上未成年人就缩手缩脚。以前老觉得“孩子还小”是个万能挡箭牌,这回总算让人看见点不一样的东西了。只是我有点贪心,我还想看见别的,比如那几个孩子的家长后来怎么样了?他们有没有出来说句话?有没有跟王某某家里道过歉?这通报里一个字没提,可这些事,才是普通人心里最惦记的东西啊。 最后说句政治不正确的话吧。我总觉得,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不能光靠事后追诉和“治理力度”。我小的时候,学校门口也有那种混子学生,敲诈勒索收保护费,老师管不住,家长忙着打工。那时候没人来“治理”我们,但也没出过人命。现在呢,手机里全是打打杀杀的视频,游戏里全是爆头,家长自己都抱着手机不撒手,还指望孩子能长成什么样?😮💨 当然,这话可能有点跑题了。案子就是案子,该判判,该杀杀(虽然法律不会杀)。我就希望,等这个案子尘埃落定之后,别又悄没声儿地过去了。得让人记住,有些底线,跟年龄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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