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途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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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来这里没有任何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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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了这篇,心里挺不是滋味的。先说个事儿,我去年有个亲戚摊上民事纠纷,法院判得还算公道,但整个开庭过程就跟挤牙膏似的,进去之前要安检,手机收了,旁听席就几个位置,想旁听的人排到门外头。判决书倒是上网了,可中间那些证据怎么质证的、法官咋问的,全不知道。你说我能信结果吗?结果我信,可过程我总觉得心里没底。文章里那句“名为公开,实为秘密”简直说到我心坎里了。😑 樊某那个案子,报道说是因为婚姻破裂、财产分割不满。我第一反应是——啥财产分割?法院判的离婚财产分割吗?还是协议不成?如果真是法院判的,那法院有没有问题?文章提到这个点,我觉得特别关键。你光跟老百姓说“他报复社会,死刑了”,大家当然拍手叫好。可要是婚姻纠纷里真有啥不公,那等于埋了个雷。不是说樊某杀人有理,天大的理也不能撞人,但事情起因不公开,后续的反思就全被掐死了。好比你看病只知道得了癌,不知道咋得的,那只能等死。 再说徐某那个,没拿毕业证、实习工资不满。我大学同学当年也差点没毕业,原因是教务处把学分算错了,闹了三个月才改过来。要是他当时想不开捅了辅导员,新闻报道估摸也就一句“对毕业不满行凶”。可问题根源是学校程序有问题啊!学校有没有给申诉渠道?有没有人理他?这些不公开,光把凶手崩了,下一个遇到同样破事的年轻人照样走极端。文章里说公开能监督学校发证这种公权行为,我觉得太对了,但可惜没人听。 “从快从重”——这词听着就让人发毛。从我干活的体会,越是快,越容易出错。倒不是说这俩案子肯定错,程序上肯定都合法,死刑复核也不是走过场。但你想,从案发到死刑复核走完五十多天,中间光一审二审就得多少事儿?辩护律师有没有充分时间阅卷、会见、取证?我认识个刑辩律师朋友,他说死刑案件正常怎么也得折腾大半年,五十多天搞完,他开玩笑说“这速度堪比火箭”。那问题是,律师提的那些辩护意见,法官认真看了吗?不是说法官一定不公,而是这种高压态势下,谁还敢细抠证据?法条上写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在“快”面前,容易变成“差不多就行”。 文章里刘艳红教授说要“从快从重并举”,我理解她的出发点可能是震慑犯罪。可震慑不是靠速度,是靠确定性和公正性。你要是三天就枪毙,大家觉得爽,可万一哪天有个冤的,那就真是覆水难收了。咱们又不是没走过弯路,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那些当年哪个不是“从快从重”?结果呢?真凶活蹦乱跳,家属冤魂不散。所以我一看到“从快”这俩字,条件反射就想起那些教训。不是悲观,是怕。 再说公开这事儿,文章拿相亲打比方,哈哈,我也有同感。我相亲那会儿,遇到一个姑娘,聊啥都打太极,问她工作、家庭、爱好,全给你来一句“猜猜看”。我当场就下头了,心想这人八成有问题。后来果然,是个骗子。反过来,遇到那种大大方方说自己收入一般、家里条件普通的,反倒觉得踏实。司法也是一样,你藏着掖着,我肯定怀疑你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地方。你把庭审直播出来,大家看着法官怎么问、律师怎么辩、证据怎么摆,就算最后判了死刑,百姓也服气。现在倒好,就一张公告,“执行死刑”,没了。你让谁信服?反正我心里打鼓。 还有人说“公开直播会影响办案”“会让受害者家属二次受伤”,这理由听着像那么回事,仔细想都是扯。法院完全可以选录播、延迟直播、屏蔽证人面部,技术手段多得是。再说了,民事案件都在搞庭审直播,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反而躲起来,这逻辑说不过去。我记得前两年有个案子,直播庭审,几百万人在线看,律师和法官怼起来了,虽然场面有点难看,但看完大家反倒觉得“原来庭审这么较真”,对司法多了点信心。比关起门来强多了。 文章里提到“占坑旁听”“律师还在安检庭审就结束”,这种事儿我听同行说了不止一次。有些法院为了省事,就喜欢搞突袭开庭,辩护律师压根来不及通知。你说这不是暗箱操作是啥?就算最后结果公正,过程也藏得严严实实,老百姓看见了能不嘀咕?文章作者是刑辩律师,他见得多,他写这些大概是憋着口气。我特别能理解那种感觉,就像你进饭店吃饭,后厨不让看,端上来的菜再香你也担心地沟油。 话说回来,公开是不是万能的?也不是。公开了,有些人会带节奏,把庭审当娱乐,断章取义剪几个片段发网上,反而误导舆论。但这是媒体素养的问题,不能因噎废食。你不能因为有人不会用菜刀,就不给厨房配刀了。公开总比不公开强,至少它给了公众一个校准信息的锚点。现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你不主动公开,谣言就满天飞。樊某那个案子,网上传了多少版本?有说他赌博输了,有说他撞人前还杀了人,实际上官方通报一句“婚姻财产纠纷”就完了。你说民众能不瞎猜吗? 再深一步想,“公开”其实是对办案机关的一种保护。你把过程亮出来,大家看到你的程序严谨、证据扎实,自然就信了。你要是不公开,哪怕判决书写得再漂亮,大家也会往歪处想——是不是有人打招呼了?是不是为了维稳搞快刀斩乱麻?这种疑虑一旦种下,撤都撤不掉。文章里那句“正当程序最大的作用不仅在于保障实体的公正,更在于会消除公众对于裁判结果不公正性的疑虑”,我举双手双脚赞成。这话说白了就是——过程让人看见,结果才有人信。 我有个朋友在法院当书记员,私下聊过这种大案要案。他说其实法官也累得要死,上面催着报进度,下面死者家属盯着,舆情盯着,恨不得一夜之间结案。可法官也是人,压力一大就容易照着惯性来,照着检察院的起诉意见写判决。要是公开直播,法官就得打起十二分精神,因为万一说错一句,全国人民都看着呢。从这个角度看,公开反而是给法官减压——你不用猜领导怎么想,你只管依法办,所有人都看着,谁也赖不掉。 文章里还提了一个点,说公开能监督法院民事判决和学校发证行为。这个角度挺刁钻,但确实有道理。樊某要是因为法院财产分割不公才报复社会,那法院民事庭是不是该查查?徐某要是因为学校乱来才拿不到毕业证,那学校是不是该整改?现在人一枪毙,这些根源性问题全被埋了。咱们老说“杜绝悲剧再次发生”,可你连悲剧的完整链条都不让看,怎么杜绝?光靠从重处罚?那个开车撞人的又不是不知道要判死刑,他照样干了。说明重刑吓不住极端情绪,只有把矛盾的线头一根根揪出来,才有可能拆掉雷。 我再说句糙话,有些人就觉得死刑越快越好,谁说要公开就是给罪犯开脱。这话纯属把水搅浑。我跟那些说这话的人吵过很多次。我说你连庭审都不看,你怎么知道那家伙确实干了那些事?他说官方都通报了还能假?我说通报跟亲眼看证据是两码事。他说你不信官方就是共情罪犯。我懒得再争,但心里门儿清——这些人不是傻,是懒,懒得思考,只想要一个简单痛快的结局。“咔嚓”一下,世界清净了,至于后面有没有隐患,不管。但咱们不能跟着一块儿懒啊。 文章里作者说自己作为刑辩律师,看到这两起死刑报道内心没什么触动。我懂他那种无力感。你连案卷都看不到,辩护意见也没公开,人在里面到底是个什么状态、律师说了啥,全不知道。你能有啥触动?无非是“哦,又一个死刑”。但要是全程公开,你看着他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到法庭上低着头,到听到宣判那一刻的表情,你可能才会真的想想——这些人到底是啥变的?是纯粹的恶,还是被某个系统一步步推到那儿的? 也不是说非得同情罪犯。樊某那种撞人的,说实话我也恨得牙痒痒。大街上正常走着,一下子飞过来一辆车,谁能接受?受害者家属这辈子都毁了。从重判他,我举双手赞成。但赞成从重判跟赞成从快是两码事儿。你可以判他十个死刑,但程序该走还得走。50天走完,你能保证律师把每一个量刑情节都抠出来了吗?能保证法官把精神鉴定、动机过程都审查透了吗?我不信。快,只能说明这个案子舆论压力大,不能说明它判得准。 我甚至觉得,“从快”反映了一种不耐烦。就是那种“别跟我讲什么程序正义,赶紧弄死完事”的心态。这种心态在普通老百姓身上可以理解,毕竟谁碰上这种事儿都得红眼。但办案机关要是也有这种心态,那就危险了。咱们的司法制度建立这么多年,程序这一块儿血泪教训还少吗?好不容易有了点进步,搞了个庭审公开网,现在又说不行了、势微了,这不是倒退是啥? 文章里提到庭审公开网势微,我专门去看了一眼,确实好多案件都不直播了。问为什么,没人说。以前还能拿手机偷偷录个庭审,现在安检直接查得死死的。你说搞这些防谁呢?防记者?防老百姓围观?防律师带节奏?越防,大家越觉得有鬼。我听说有些法院搞公开日,开放参观,那跟真正庭审公开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公开日摆拍,庭审才是动真格的。就像你相亲,光让去公园遛弯,不让上家里看,那能叫坦荡吗? 说到相亲,我倒想起文章那个比喻。相亲要是对方把家底都摊开说,哪怕条件差点,你也觉得这人实诚。要是对方遮遮掩掩,说自己月薪几万但连单位名都不说,你肯定怀疑他是传销的。司法也是这样,你越藏着,我越怀疑。哪怕你证据链完美,你不给我看,我也有理由不信。这不是抬杠,这是人性。咱们老祖宗有句话说得好,“事无不可对人言”,你只要行了正坐得直,有啥不能公开的?除非,你心里知道有些事儿摆不上台面。 我也不是完全否定“从重”。像这种报复社会杀伤无辜的,不重判那才是怪事。但“从重”跟“公开”又不冲突。你判得重,更要讲清楚为什么重。把证据摊开,把法律依据摆出,让每个普通人都能看懂,这本身就是一种法治教育。文章里说这是“非常好的普法宣传”,我完全同意。你光贴个公告说“依法执行死刑”,那不叫普法,那叫通知。普法是让人知道——你看,这种事儿干不得,干了的后果不仅仅是死,而是你的所有恶行都会被公之于众,让你的家人、熟人、全社会都看清你是个什么东西。这才有震慑力。 最后说句实在话,咱们这个社会现在戾气不小,动不动就喊“杀杀杀”,谁出了事儿就恨不得立刻凌迟。这种情绪在网络上特别容易传染。但法律要是跟着情绪走,那就危险了。法律像一条河,岸就是程序。你嫌河水流得慢,把岸拆了,那水确实快了,但也会漫出来淹死人。公开就是给这条河装监控,让大家看着它流,这样就算淹了,也知道是哪一段出问题。而不是水淹完了,大家只知道哭,连哪儿漏的都找不着。 希望以后遇到这种大案,法院能硬气一点,主动开直播,别躲。哪怕只公开部分庭审,也比现在这张干巴巴的通告强。咱们老百姓要的不多,就一个“看得见”。看不见的正义,跟没有,有啥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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