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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正坐在回老家的高铁上,有点巧。我就是那个被家里人念叨了十年的“大龄未婚女青年”,今年三十六了,在杭州上班,每年过年回去都要被我妈哭着问到底想干什么,好像我不结婚就是犯了天条。 山西这个法条我是支持的,但支持的心情特别复杂。你说它没用吧,它至少表明了态度,以后七大姑八大姨再说我什么,我可以甩一句“这是违法的”,虽然我二叔肯定翻白眼说你这娃脑子有病。你说它有用吧,就像文章里写的,真正伤害你的从来不是网上的陌生人,是你妈你爸你二姨。法律管不了亲情绑架,这事儿我心里清楚得很。 我特别同意作者说的那个“平视”的观点。我想要的从来不是被当成特殊群体照顾,我就想过个正常日子。我妈给我介绍对象的时候老说“你年纪大了不好挑了”,我听着难受,但你要说这是“诋毁”吗?好像也不算。她就是担心我,只是她那个表达方式让我觉得自己像件过季打折的商品,挂在架子上等人清仓。这种委屈你没法报警,也没法跟她讲理,讲了就是“你这孩子不知好歹”。 文章里车牌号那个例子我印象很深。不带4的车牌,确实大家都想要,但官方把它做成一个勾选选项,反而更强调4不好,本来没那么在意的人也知道了。同样的道理,法律专门写一条“不许诋毁大龄未婚女性”,是不是反而把“大龄未婚”变成了一个需要被特别对待的标签?我有点纠结这个事儿。我既希望有法律保护我,又怕这种保护让我更像一个异类,走到哪儿都被人指指点点说“看,就是她,受法律保护的那个”。 不过话说回来,我在城市里生活这些年,其实没觉得谁真的歧视我。同事知道我没结婚也没人说什么,偶尔有热心大姐要给我介绍对象,拒绝也就拒绝了,第二天照样一起吃饭。真正的压力全来自老家,来自那些一年见不了几次的亲戚。他们倒也不是坏,就是世界观还停在三十年前,觉得女人不结婚就是惨,一个人过就是可怜。你跟他们争论没意义,他们还会一脸委屈说“我这是为你好”,你还能怎么样。 所以我觉得这事吧,法律是进步,但现实问题的根子不在法律能解决的范围内。文章说被特别照顾的往往就是特殊群体,这话有点道理,但我不觉得山西这个法条就是坏事。它至少让一些人开始讨论这个话题了,就像现在这样,大家吵来吵去,总比没人提强。至于能不能改变我二叔的想法,我完全不抱希望,他连手机都还用不利索呢。 啰嗦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我自己的感受。大龄未婚这件事,对我来说不是个问题,对别人来说是。法律管不管得了别人的嘴,我其实不太在乎,我在乎的是我能不能活得自在点。这篇文章倒是让我想了很多,至少它说出了我平时不太敢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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