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公开。
是一个法治国家最起码的标准,不管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不涉及国家机密以及当事人个人信息的,都应该予以公开。
然而,在全国多地法院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的2万多篇司法文书中,不乏审判员的姓名和案号一并被抹去。

其实这个事要从2024年说起,最高法曾强调隐名处理案件当事人信息的重要性,同年12月颁布的《人民法院第六个五年改革纲要(2024---2028年)》也提到,在坚持深化司法公开的基础上,完善国家数据安全,公民个人信息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完善上网文书隐名规则。
看到这里,主旨意思就已经很明确了,但让我们没有想到的是,仍然有负责上传文书的操作员因为没有正确理解最高法的指示,擅自将审判组织成员的姓名进行了隐名处理。
在看到这个新闻的时候,我首先联想到的是我们熟知的工程领域,比如说一个建筑工地,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都会在工地门口或者项目部公开相关负责人的名单。再比如我们每天乘坐的电梯,里面也会张贴有维保记录和负责人的名字。
假设有一天电梯不运行了,工地上出现了安全事故,这都能通过公开信息找到责任人,进而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案件文书也一样,审判组织成员的名单就等同于工地上的负责人,等同于电梯的维保人员,虽然领域不同,前者负责公正,后者负责安全。
但如果把该公开的信息隐藏掉,就无法快速找到这个案件的责任人,更别提公众的监督了,可以说连起码的公开都谈不上。
我们常说:“身正不怕影子斜。”
法官既然是依法办案,就没有理由遮遮掩掩地害怕公开自己的身份信息,相反,在多数人的认知中,只有那些心里有鬼的人,才会这样去做。
所以,为了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操作员还是应该遵从最高法的指示,认真理解隐名规则。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隐名的文书,在时间上主要集中在2024年和2025年;而在地域分布上以四川,内蒙古,河北三地居多,当然也不排除其它地方也有类似情形。
这就说明了这已经不是短时间内的个别存在,其牵扯范围之广,同样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至少目前来看,它需要有一个恒久稳定的对策。
比如在操作员上传文书的时候,让系统自动检查其规范性,一旦发现有刻意隐藏信息的情况,可以给予相应的提示,否则就不予通过。
当然,办法有很多,也不一定就拘泥于这种形式,最终的目的无非就是公平,公正,公开。
可能有些人会好奇,隐藏掉审判组织人员的信息,是法官等办案人员希望看到的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再提一下《中国裁判文书网》,其初衷是让每一个判决接受全社会的审视和监督,在老百姓的心目中,它更是权威的存在。
正因为这样,对于一个案件的相关责任人来说,肯定是有一定压力的,这种压力来自于网络化时代,来自于大家不断提高的法律意识。
所以,他们可能担心当时的依法判决,被大家找出来无限放大,在某种程度上是希望隐藏掉自己的姓名。
由此一来,当一个文书,两个文书都在隐藏审判组织人员姓名的时候,其它地方自然而然地就开始效仿,这可能也是为什么隐名的文书会涉及那么多地方的原因。

虽然,我们无法得知法官的真实想法,但如果单纯地换位思考的话,它确实存在一个矛盾点。
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法官也想透明,但是又害怕过度“暴露”。
那么,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想要让案件的审判组织成员摆脱顾虑,缓解压力,就有必要建立一套有效的机制,以此来平衡案件的公平与法官身份信息的公开。
我们相信,只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才能让文书的审判组织人员放心地署名,才能让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司法案件,变得更加权威。